二、学前儿童对电视的注意
1.学前儿童电视注意的集中性
家长们一般会认为学龄前儿童对电视的注意是非常专注的,经常说孩子被电视给迷住了。然而,研究发现学龄前儿童对电视的注意通常表现出的是一种明显的经常性取向转换,在屏幕与周围环境之间频繁地转移注意力[3]。但是伴随儿童的成长,认知的发展,节目内容和环境的变化,学前儿童对电视的注意力始终处于增长的趋势,长时间把兴趣集中在电视节目上的能力,以及自己关注电视和其他竞争性活动的能力都在提高。到了6岁的时候,儿童可以长时间关注电视,而且这种状态可以一直保持到青少年期。在这一时期,由于理解能力的增强,其电视注意力逐渐增强。当然,如果遇到属于成人世界的内容或不能理解的内容时,这种注意力还会下降。比如,当一个六岁的女孩在看到电视剧中妈妈带孩子去公园里玩的情节时,一般会坐下来认真地看,而转到另外两个角色关于商业的交流的镜头时,由于对内容的不理解,则会将目光离开电视或者直接去从事其他活动。
另外,对学前儿童的电视注意也并不总是像家长所认为的那样盯着电视就想着电视,也可能儿童眼睛在看着电视而却在想着其他的事情。比如,一个五岁的女孩在看电视的时候,也可能是在梦想和电视内容没什么关系的其他的事情。在学前儿童从事陪伴活动的时候,一般会表现出一定的规律性或者潜意识的电视注意,他们会根据听到电视里的声音来判断内容是否已经发生改变。像他们喜爱的节目的前奏、突然的一个噪音、一个熟悉的嗓音或者动作信息,都可能导致学前儿童对于屏幕取向和注意力的转移。比如,一个四岁的女孩边坐在沙发上玩北京奥运会福娃,偶尔听到警报、熟悉的广告词或者是儿童的笑声时,往往也会瞥一眼电视。因此,对电视注意力也难以给予很确定的定义,学前儿童的电视注意是多种形态的。
2.学前儿童的电视注意与观看习惯
学前儿童的电视注意也受到观看习惯的引导。当学前儿童遇到难以理解的内容时,往往会转移注意力,但也有的儿童无论对内容的理解程度如何都在持续收看,这与其收视习惯极为相关。学前儿童收视的时间持续得越长,这种行为继续的机会越大,即使遇到阻碍观看的困难。这个过程反过来也适用:儿童越长时间不看电视,他们在以后的时间里想看电视的几率就越小。无论节目内容如何,观众年龄大小,这种过程都是现实存在的。比如,有些对学前儿童看电视有所控制的家长在闲聊的时候会说,总也不看电视孩子就不想看了[4]。
3.引起学前儿童电视注意的形式特征
特征信息理论是由洛奇等人1979年提出,后由休斯顿和赖特加以发展,成立了一种引起受众注意的理论。该理论强调了形式特征在影响儿童电视注意中的作用,某些形式特征常常和一些有娱乐价值、可理解的节目内容一起出现,而另一些形式特征则伴随着无吸引力的、难以理解的节目内容。儿童一旦理解了形式特征与内容之间的关系,形式特征就可用来作为那些值得注意的节目内容的信号[5]。
电视所提供的外部形式特征是指制作和编辑技术所带来的媒体特征。包括视觉和听觉两个方面,听觉特征比如音乐、发声法和声音效果等;视觉方面,比如移动摄影,动画和特殊视觉效果、行动和速度等。在本书第五章中曾提及的鲜艳的色彩、特殊的声音等都属于吸引婴幼儿电视注意的形式特征。外部形式特征的复杂性与学前儿童的电视注意有关。静态视觉形式越复杂,儿童的视觉注意力越低;动态视觉复杂度则与视觉注意呈正相关。但也有研究发现,对儿童来说,不同的节目,同样的视觉复杂度对注意力有不同的影响[6]。研究表明,在画面转换时,如果新图像能够符合儿童基于前面信息所产生的期待,则所需注意的意志力就减少[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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