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媒介素养教育概念的提出
一般认为,媒介素养教育最早由英国学者和丹麦教育工作者于1930年代提出。1933年,英国文化研究学者F.R.利维斯和丹尼斯·汤普森出版了文化批评论著《文化与环境:培养批判的意识》(Culture and Environment:The Training of Critical Awareness),首次倡导媒介素养教育。同一时期,丹麦的一些教育工作者开始倡导并尝试在中小学开设媒介素养教育课程或讲座,以培养学生对正在普及的电影、广播等视听媒介的欣赏和判断素养。
媒介素养教育的提出,有其社会根源。自大众传媒特别是视听媒介出现后,以大众媒介为载体的大众文化对青少年的影响一直是学界和社会关注的热门话题。20世纪二三十年代,随着电影工业的发展特别是有声电影的出现,众多青少年沉溺其中。据统计,1922 年,美国每周进入电影院的人数达4000万,1920年代末,达9000万,1929年看电影的观众中有约4000万青少年,其中约1700万是14岁以下的儿童。[1]而电影中有约四分之三的主题是关于爱情、性和犯罪的。这一现象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并导致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关于大众文化的争论,争论焦点在于电影对青少年究竟会产生多大影响,产生什么影响。从1929年开始,一批美国的社会学家、心理学家和教育学家在佩恩基金会的资助下,展开了一系列关于电影对儿童影响的研究。学者们采用了问卷调查、内容分析等实证方法,其研究结果《电影和儿童研究摘要》于1933年发表,其中包括《电影和儿童的社会态度》、《电影和道德标准》、《电影内容分析》、《电影与青少年犯罪》等13项专题。这就是传播学史上著名的“佩恩研究”。“佩恩研究”拉开了传播学效果研究的序幕,也开启了传播学密切关注大众传媒、大众文化、青少年成长之间互动关系研究的传统。
媒介素养教育的最早提出,不是在率先关注媒介效果和媒介对青少年影响的美国,而是在具有深厚传统文化底蕴的英国。如果说,美国学者的“佩恩研究”是站在传者的立场,从大众传播效果,特别是从负面效应的角度探究媒介对青少年的影响,揭示其作用的内在机理的话,那么,英国学者提出媒介素养教育,则是从维护传统文化的角度,关注大众文化对传统精英文化的冲击,对传统文化的前景深感忧虑,从而致力于提高受众的“免疫力”,以抵御媒介的负面影响。
利维斯是英国一位有影响的文学批评家,英国早期文化保守主义代表人物。以他为代表的《细绎》(Scruting)[2]集团十分关注20世纪以来科技发展带来的大众文化兴起和流行的现象。《细绎》杂志刊载了许多对“大众文化”的批判文章并出版了相关著作,利维斯和汤普森的《文化与环境:培养批判的意识》就是代表性著作之一。此外,利维斯夫人(Q.D.Leavis)所著的《小说与阅读大众》(Fiction and the Reading Public,1932)一书,专门研究了广告与通俗小说问题。利维斯的《细绎》集团极力倡导文化精英主义,对大众文化持批判和鄙视的态度。这批学者影响广泛,其所代表的这股思潮后来被称为“利维斯主义”。利维斯的历史观和文化观都是保守的。他对近代工业革命以来的文化发展持悲观态度,认为文化衰落的根源在于工业化。在他看来,一种有机和谐的社会秩序仅仅存在于17世纪之前,它遭受到工业革命的破坏。利维斯认为,现代社会的危机并不是像马克思主义所诊断的那样,存在于经济方面,而主要存在于精神和文化方面。作为文学批评家,作为一位精英文化尤其是英国文学的坚定捍卫者,利维斯对大众文化的流行进行了猛烈的批判,他认为这种文化是一种“标准化的和向低水平看齐的文化”,将对人类的文化遗产造成危害,因此必须“训练公民区分与抵制”。[3]利维斯主张,为了拯救现代社会,必须恢复古老的有机社会的价值观念,而这需要借助伟大的文学艺术作品的力量。站在这一立场,利维斯和汤普森在《文化与环境:培养批判的意识》一书中,首次就学校引入媒介素养教育问题做了阐述并提出了系统的教学建议。他们从保护主义立场出发,反对传媒中的流行文化价值观念,批评大众文化缺乏“道德的严肃性”和“审美价值”,将误导社会成员的精神追求,尤其对青少年的成长产生负面影响;倡导以系统化的课程和训练,培养青少年的媒介批判意识,以抗拒大众媒介中“低水平的满足”(Satisfaction at the Lowest Level)[4]。
媒介素养教育概念的提出,启发了人们对信息时代社会成员基本素养构成的重新认识,开辟了传播学与教育学研究的新领域。从此,媒介素养教育理论研究及实践运动,成为广受各界关注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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