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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全球化浪潮的冲击

时间:2023-04-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信息全球化浪潮的冲击我们生活在一个网络化、数字化的时代。信息全球化打破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界限,信息的一体化打破了行业与行业之间的界限。面对信息全球化背景下的严峻形势,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了国家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的新概念。信息全球化能够超越经济全球化而迅速崛起的主要原因就是互联网的发展和壮大。占据网上信息传播优势的异质文化必然会对其他民族文化造成冲击。

一、信息全球化浪潮的冲击

我们生活在一个网络化、数字化的时代。网络化、数字化带来的最大变化就是信息全球化、一体化、社会化。信息全球化打破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界限,信息的一体化打破了行业与行业之间的界限。在网络化、数字化时代,任何国家和民族都不能游离于世界之外,任何行业和系统都不能再封闭地发展。

信息全球化使我国与其他国家的文化有了空前的交流和融合,同时它对我国的文化和意识形态的影响也逐渐加深。如何应对跨文化、跨国界的交流,如何在信息全球化大潮中维护自己的信息主权,这些都是我国面临新的信息传播环境所需要思考的问题。面对信息全球化背景下的严峻形势,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了国家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的新概念。

要维护好国家的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我们必须对自己所面临的世界信息传播形势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首先,我们应该看到,在信息全球化时代,西方发达国家在信息传播特别是跨国传播领域拥有绝对优势。

信息传播实力决定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和科技水平,在传播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尤其如此。

尽管早在1970年代,一些发展中国家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讲台,提出传播媒介分布不平等问题,呼吁“建立世界新闻信息传播新秩序”,但是,事到如今,国际信息传播的“不平衡、不均等”仍然是一个客观现实,且有日益加重的趋势。当今世界上20个发达国家拥有全球90%的电子通讯设备, 135个发展中国家只占有不到10%,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等5个国家的15个跨国传播公司以不同方式控制着绝大部分的国际传播业务。在各国进口的电视节目中,70%来自美国。[13]

虽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传播业快速发展,总体实力显著增强,已成为世界媒介大国,但是,并不是媒介强国。在资源占有、传播方法、经营管理和综合实力等方面,我国仍存在相当差距。我国经营收入最好的报业集团———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总资产61亿元人民币,品牌价值72.26亿元,而美国纽约时报集团2009年尽管受金融危机影响收入下跌了17%,仍达24亿美元[14]。在时代华纳、迪斯尼、贝塔斯曼、维亚康姆、新闻集团、索尼、TCI、环球、日本广播公司等九大传媒巨头的管控下,全球50家传媒娱乐公司占据了当今世界95%的传媒产业市场。[15]

虽然加入世贸组织有助于我国传媒融入国际社会,在信息传播领域更好地同国际通行规则接轨,从而带来发展机遇,但是,它给国内传媒带来的压力和挑战也是巨大的。近年来,美国在线-时代华纳、新闻集团、迪斯尼、维亚康姆等西方超大型传媒集团都开始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向我国一些传播领域注入资本。目前,国际上知名的传媒集团基本上都有产业落户中国,并且都在谋求更大的传媒产业发展市场。从2003年5月1日起,我国的报刊业零售市场正式对外开放。

产业发展实力的巨大差距必然导致信息的单向传播乃至不均衡的文化交流。大众传媒越来越多地被当做一种外交手段而加以利用,发达国家利用大众传媒向外推销自己的价值观念、政治立场、文化观念等,以更为有效地进行对外政治宣传,树立本国的国际形象。因此,在信息全球化的时代,我们面临的不仅是国外、境外媒介与我国国内媒介争夺市场份额的问题,而且更值得关注的是西方文化入侵、意识形态影响和跨国传播中的媒介帝国主义。

其次,我们应该看到,在新的互联网传播领域国外媒体对我们提出的挑战。

信息全球化能够超越经济全球化而迅速崛起的主要原因就是互联网的发展和壮大。目前,互联网已经超过报刊、广播影视等传统媒介,成为信息全球化最理想的工具。

互联网的产生,最早起源于美国20世纪60年代末军备竞赛的有关计划。不久,人们发现互联网在信息传递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互联网便从狭窄的军事樊笼步入商务、教育、社交、娱乐、新闻等更大的空间,并成为一种全新的媒体。在联合国新闻委员会1998年5月举行的年会上,秘书长安南就会议主题“改进联合国新闻工作和国际范围内的新闻合作”发言,正式提出互联网是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大众媒体之后新兴的“第四媒体”的概念。如今,互联网的触角已伸向世界的各个角落,对人类的信息传播乃至生活方式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有学者这样描述互联网今天的规模和作用:有人的地方就有互联网;有互联网,就可以使任何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与其他任何人进行多种形态的信息交流。[16]

中国新闻传播媒体的网络化进程,虽然可以追溯到1993年12月6日的《杭州日报》电子版,但真正拉开序幕的是1994年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的开通。

2010年1月15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的《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9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3.84亿,其中宽带网民3.46亿,手机网民2.33亿。早在2009年6 月,中国的互联网网民规模、宽带网民数、国际顶级域名注册量三项指标稳居世界第一位。

我国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给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生活带来了众多变化。一是改变了人们的传统生活模式,不管是信息获取途径的革新,还是娱乐方式的变换,或者是商业模式的改变,都使互联网条件下的中国公民有条件改变传统的生活方式,甚至是产生了众多的商机。二是改变了公众的信息传播方式,丰富了信息资源,提高了信息传播效率。三是公众可以依托互联网实现“个人化的信息传播”,行使信息传播和意见表达的基本权利。

近年来,网络引起的文化入侵和意识形态的渗透开始引起极大关注。政治、经济实力较强的民族在与其他民族进行文化交流时,往往企图用自己的文化影响对方。西方传媒垄断国际传播市场,事实上形成了文化霸权。占据网上信息传播优势的异质文化必然会对其他民族文化造成冲击。目前互联网上的通用语言是英语,通过网络传播的信息有98%是英文信息,网址以英语注册,互联网用户中以英语为母语的用户占总数的80%。这种英语独尊的局面必然对加入互联网的各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传统造成冲击。如果目前互联网上的中文信息传播与国外信息传播严重失衡的局面得不到扭转,互联网最终会成为政治、文化入侵我国的“特洛伊木马”。利用互联网窃取网络信息、数据、国家机密,从事金融诈骗、网络偷盗、贩毒等刑事犯罪活动,人为地制造计算机“病毒”,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侵犯知识产权,利用互联网进行不正当竞争等,已经成为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第三,境外卫星电视和动画产业带来的冲击不容忽视。

利用通信卫星传送电视节目信号始于1960年代初。1980年代中期,卫星技术从传送电视信号发展到直接播出,即直播卫星逐渐取代通信卫星成为电视信号远距离传输的主要载体。与通信卫星不同,直播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不必经地面卫星站中转,可由家庭用小型抛物面天线直接接收。它既具有一般电视台的直接性,又有卫星传播超远距离的特点。

由于直播卫星技术带来的电视跨国传播已引起国际社会的极大关注。当今,卫星电视发达的国家往往具有相当的经济和科技实力,而那些没有充足资金、技术、设备和能力制作本国所需电视节目的发展中国家,在卫星电视的竞争中便处于劣势。西方电视在发展中国家的长驱直入,严重影响了对象国的文化传统和生活方式。正如印度一位学者所指出的:“卫星电视使印度人感到,印度的一切都是不好的,而西方文化是那么的美妙。传统的社会价值观正在被摧毁。”“过去我们曾多次顶住了外来文化的入侵,但这次我不敢说我们一定能顶得住。电视的诱惑力太大了。”[17]可以说,如何有效地抵御境外卫星电视的“入侵”,保持文化传统、生活方式、意识形态等方面的自主性和独立性,是摆在广大发展中国家面前的一个十分紧迫而又棘手的重大课题。

在我国,境外直播卫星电视的冲击和影响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近年来,我国上空的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数量增长很快。2004年底,我国上空有34颗境外卫星,有1300多套(其中开路500多套、加密800多套)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覆盖我国;到2007年底,境外卫星增加到了42颗,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增加到了2500多套(其中开路900多套、加密1600多套)并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在我国落地。[18]它们在为我国公众提供着信息服务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些西方文化的糟粕,对我国的传统价值观念产生负面影响。

当今世界,以影视动画、漫画、电脑游戏为主导,集影视、音像、出版、旅游、广告、教育、服装、玩具、儿童用品、网络、电子游戏等众多产业于一体的动画产业,在全球娱乐经济中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呈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国际化趋势。2007年世界动漫市场总规模超过2228亿美元,与游戏、动画产业相关的衍生品产值超过5000亿美元,是对世界经济贡献仅次于IT产业的新经济增长点。美国、日本、韩国等国的动画片蜂拥进入我国。中国动漫市场上,日本动画片占据80%,欧美动画片占据10%,国产动画片仅占10%左右。国外动画不仅冲击中国的动画产业,更对我国多达3.67亿鉴别能力尚不健全的青少年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产生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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