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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叙述主题的嬗变

时间:2023-04-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3章 新闻叙述主题的嬗变美国战无不胜的感觉———美国自认为是世界秩序的唯一缔造者,这一秩序是冷战后随着美国唯一超级大国地位的巩固而同时出现的———在2001年9月11日被粉碎了。

第3章 新闻叙述主题的嬗变

美国战无不胜的感觉———美国自认为是世界秩序的唯一缔造者,这一秩序是冷战后随着美国唯一超级大国地位的巩固而同时出现的———在2001年9月11日被粉碎了。“一切都已改变”这一词组几乎立刻在媒介和人们中间流传开来。它成为试图理解事情本身及其政策暗示的支配性架构手法。而事情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将会成为语义学未来数周、数月乃至数年的争论对象。[1]

———苏·卡利·詹森

“9·11”是一场恐怖袭击事件。这个已被大多数人接受的陈述句究竟是一个事实还是一个判断?美国研究者苏·詹森在她的著作里使用了这个例子来分析传播媒介那令人震惊的建构能力。詹森发现,在“9·11”事件爆发之初,新闻媒体曾一度把它解读为一个犯罪事件(常规的),之后才被恐怖主义的叙述框架(非常规的)所取代,并深刻影响了美国乃至全球。这是一个典型的新闻媒体建构事件的例子,媒体通过界定“9·11”是什么,至少是局部地改变了很多人对世界的认知。

“这是———什么?”其实是一个我们每天都会重复许多遍的问话句型。这是本什么书?这是个什么人?这是部什么电影?这是份什么工作?我们不断地问自己也问别人。尽管知道回答可能只是寥寥数语,远不足以描摹事物的全貌,但我们还是迫不及待地提问,用得到的很少一点信息来决定我们的看法和行动。为何非得如此?因为社会可以在一个无限丰富的层面展开,而个人处理信息的能力却是非常有限。因此我们离不开这些只言片语对一个事物的“界定”。正如小时候听大人讲故事时总忍不住询问谁是好人谁是坏蛋一样,有了这些“坐标轴”,孩子就可以迅速地明白这个故事在讲什么,是坏人欺负好人还是好人把坏人打败了,尽管在长大后我们往往知道人性的复杂远不是好人坏人能轻易界定得了的。

戈夫曼就认为,当人们面对同一事件时,首先就需回答“这是什么事”(What is it that’s going on here),但因为每个人的框架不同,所得到的答案也不尽类似,因而才开展了我们探索框架的空间。[2]“这是什么事”意味着对事件的“定义”。不过回答“这是什么事”的问题,给变化着的各种事物下定义,不仅是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必做的,也是新闻媒体在进行报道时必经的处理程序。而在现代社会中,新闻媒体对事物的界定甚至会轻易地影响个体的界定:这是个自由战士还是恐怖分子?这是一场正义的罢工还是有人在借机闹事?这正是新闻媒体建构性的强烈体现,它不仅表现在新闻媒体把什么样的事纳入报道范畴,也表现在新闻媒体给一件事下的“定义”,或者说是对某一事件主题的界定。

按照梵·迪克的说法,新闻报道是一种非常注重主题界定的叙述文本,“与其他话语类型相比,新闻话语的主题组织可能扮演着更为关键的角色”[3]。梵·迪克还认为,与其他叙述文本相比,新闻报道的主题更容易被揭示,因为新闻话语的主题并非简单的事项堆砌,相反,它们形成一种层次分明的等级结构。在新闻中,主旨性的信息总是先要被详细地表达出来,在高层次的信息之后才出现对此加以“详述”的低层次信息。虽然梵·迪克是在以硬新闻为主的西方新闻报道的基础上作出这一判断的,可能和中国的情况尤其是80年代以前的中国新闻报道状况有所不同,但梵氏的论证至少说明,和其他叙述作品相比,新闻报道的叙述结构是相对固定和单一的,其叙述主旨也是较为清晰的,并经常用标题和导语等明显的形式标示出来。

在现有的对新闻报道主题的分析中,研究者往往针对同一事件,比较不同媒体对事件的不同定义。如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与美国宾州州立大学传播学院联合课题组对中国驻南斯拉夫使馆被炸事件后中美两地媒体的报道进行了架构分析后指出,面对同一事件,两国媒体采取了不同的“定义”方式,“中国断定是故意轰炸,美国分辩说是误炸,这奠定了两国权威报纸的报道基调,并由此分别建立起各自的新闻架构,通过精选事实来支撑各自的构架。[4]

但是,若要对新闻叙述主题进行历时分析,在分析对象的选择上却不能像做个案静态分析那般自如。对新闻叙述主题进行研究,是要分析新闻报道对于某一事件采取了何种“界定”方式,下了怎样的“这是什么事”的定义。然而,由于新闻求新的特性,要想寻找到几十年来都被媒体重点关注的某一事件实在颇感其难。那么,在对新闻架构进行历时分析时不免要在分析对象上放宽尺度,关注媒体在不同时期对“同一类”话题建构方式的变化。

因此本章的任务就是通过分析“同一类”报道对象在60年新闻实践中的变化,探索新闻对同类报道对象的界定有无变化以及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换句话说,即是要刻画出新闻叙述主题在半个多世纪以来的嬗变轨迹。

前人曾经做过同类报道对象在一个较长时段内的比较研究。例如,包晓云分析过自1988年至2003年15年内农民工报道的变化,指出了新闻媒体对农民工的“建构”方式经历了几次转变:最早的农民工报道对这个群体有严重的歧视,如将农民工界定为“盲流”;1993年前后,由于认识到农民工给农村经济发展带来的价值,新闻报道对农民工群体有所认可和肯定;1998年由于城市就业压力的增大,农民工的经济价值被冲淡,歧视性报道再次回升;2002年媒体逐渐摆脱经济价值视角的局限,开始更全面地关注农民工自身价值和切身利益的变化等等。类似这样的话题还有对艾滋病的新闻建构、对下岗工人的新闻建构等。不过,与这些研究着重于关注某一类群体或报道对象自身的变化不同,本章的目的则在于呈现导致这些变化背后的新闻界定方式的变化。

要完成这一任务,至少在分析对象的选择上得满足两个要求:其一,研究对象必须在六十年的新闻实践中始终存在,这样才能进行长时间大跨度的比较。事实上这个要求并不容易达到,有很多话题往往受限于事件自身的发展和人们对此的认识,在有些历史阶段就涉及不到,例如上文所述的几例在80年代之前的报道中就绝难寻到踪迹。还有一些虽跨越几十年始终在媒体上占据一席之地的报道,但多为例行公事,很难跻身于新闻报道的经典名篇之列。其二,研究对象要尽可能地有代表性,要能使新闻叙述主题这一新闻观念的变化通过几类研究对象较全面完整地呈现出来。

因此,本章在综合考虑了分析对象的延续性和代表性后,决意以以下三类报道作为研究对象:一、以“结婚”新闻为对象分析社会类新闻主题的变化;二、以重大体育比赛报道分析专业类新闻主题的变化;三、以领袖活动报道分析政治类新闻主题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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