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写作学基础理论建设的思考
罗以澄
近几年,以新闻改革的展开、深化作依托,我国新闻写作学的理论研究有了较长足的进步。这不仅表现在付梓的成果(学术论文、教材、专著等)累累,而且还呈现于研究方法、角度和途径的多样化与创新性上。其间有代表性的要推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新闻写作学》(张惠仁著)一书。其主要特点在于突破了新闻写作知识的一般告知,努力寻求传统与现实、历史与逻辑的统一,继承与创新的结合,新闻学与边缘学科的交融,从而使新闻写作学的研究呈现出新的景象。应该说,它较之以往的新闻写作教科书要高出一筹。然而,尽管有这些难能可贵的突破,但就总体而言,新闻写作学科的发展还没有达到令人满意的地步。究其原因,自然是多方面的,新闻写作学基础理论建设的忽视或偏颇则是关键所在。
新闻写作学的基础理论,是新闻写作学科的总体性和根本性的理论构建。它不仅对于新闻写作的实践活动具有指导性的理论职责,而且对于不同门类的新闻文体写作理论的构建也具有明显的指导作用。因此,切实加强新闻写作学基础理论建设,在促进新闻写作学科的发展上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
一
建设新闻写作学的基础理论,首先必须确定其先进的、科学的哲学基础。
本来,在上个世纪人类的思维已经进入把辩证法透彻到一切学科中去的历史阶段。辩证法的自觉运用,使得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只在一个很低的层次上、很狭小的范围内才有价值。当时,黑格尔率先提出了“正、反、合”的辩证思维模式,在其体系中,一系列的范畴都以正、反、合的范式构成了有序层次。继而,马克思扬弃了这种正、反、合的有序层次中的唯心主义的实质,把它放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并在《资本论》一书中,以成套的正、反、合的有序范畴显示了辉煌的、严密的宏观系统和微观的、精致的逻辑层次。自从本世纪初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后,我国一些卓有成就的学者也学会了运用辩证思维的方法分析矛盾(正、反)、分析转化(合)和分析条件。正是这种哲学基础,特别是方法论的更新,使我国在短短的60多年里,创建了一系列现代意义上的学科。
然而,使人感到惊讶的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出现的一些新闻写作学研究文章和著作,却仍然盲目地把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作为研究方法论的基础。这突出表现在一种单维、单向的线性因果关系充斥于新闻写作学科的基础知识之中。比如,关于新闻作品的主题的论述,总是再三强调主题的客观性,主题来自生活;写出了好的新闻作品,便是由于写作者深入了生活,否则,就是没能深入生活。这表面上似乎符合唯物主义哲学,但在根本上却是机械唯物论。在新闻采写实践中,不同的记者同样深入生活,面对同一新闻事件,有的写出了令人拍案叫绝的好报道;有的却写不出来,或者写出来的也只是“过眼烟云”式的报道。这样的事例还少吗?事实上,新闻写作是一项复杂的精神劳动。新闻作品中主题的形成、深化,既不是写作主体脱离客观生活的纯主观想象的产物,也不是与主体毫无关系的纯客观存在物,而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有机统一的结晶。高尔基在谈到文学写作时曾说过:“主题是从作者经验中产生、由生活暗示给他的一种思想,可是它聚集在他的印象里还未形成,当它要求用形象来体现时,它会在作者心中唤起一种欲望——赋予它一个形式。”[1]在这里,高尔基不光指出了主题与写作客体,即客体现实生活的关系;更强调了主题与写作主体,主要是写作主体的思维活动的关系,即强调了对主题的表现是写作者思维活动的基本动因,同时也是它的主要指向。文学写作也是如此,新闻写作何尝不是如此?哪一篇新闻报道的诞生不经过新闻写作者的头脑“加工”?人脑的思维活动有它自身的规律,有它自身的内在矛盾。按思维科学来说,思维内部的基本矛盾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矛盾,亦即同与异的矛盾。对于一篇新闻报道来说,则是特殊的具体素材与超越特殊素材的人生体验的矛盾。这就是在同样的新闻事实面前,不同的记者会写出不同的新闻报道的原因。此外,新闻作品中主题的形成与深化,不仅是个思维活动问题,还有个语言表达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主题又是一个明晰的起点和终点意识,是思路的一贯与变幻问题,是素材与素材、素材与思绪之间的承接和引申的问题,是思维与素材的单纯和丰富问题,是思维的递进与素材的多方位问题等等。遗憾的是,我们的新闻写作学不去研究思维与表达的内部结构,却反反复复地说明思维与“原料”的关系,便未免本末倒置了。这就是因为我们还没有自觉地、一贯地把客观(正)与主观(反),以及新闻作品(合)作为分析的中心,从而也就难以形成现代科学意义的主题范畴。
大凡学科都是由一系列基本范畴和基本原理组成的有机体系。就目前的研究状况而言,新闻写作学科的主题范畴之所以未能确立,还由于我们还未曾为它确立一个对立面,有正而无反,因而不能合,不能统一为一个有内在活力的结构。正因为这样,新闻写作学的主题范畴还处在草创阶段,显得非常贫困。范畴不能成对(立),因而也就谈不上像《资本论》那样,在一对范畴的矛盾对立中引申出另一对新范畴,使范畴与范畴之间形成一个严密的有内在自给性的逻辑系统。而正是在这个逻辑系统的有序层次中,才能显示出历史发展的进程,达到逻辑的与历史的统一。
从科学学的角度来说,任何一门学科要成为一门科学,要上升到科学的完备形态,就必须在基本范畴上形成一种共同遵守的规范。否则,概念的内涵、外延都不能统一,科学就不能通过基本范畴积累研究的成果;学科自身也就难以走向成熟。当前,我国新闻写作学所使用的基本范畴还处于不稳定状态,有时则严重到带有很明显的即兴性和随意性。此外,好些概念笼统模糊,有着很大的意会性;道理表述多作一般性的告知评价,缺少严密的逻辑推理与论证,道其然而不道其所以然。这就造成了新闻写作实践中大量的感性经验不能顺利地积累、沉淀,迅速地增殖,不能从经验层次向理论层次升华。因而,新闻写作学科中那些最有实用价值的部分长期在经验层次上徘徊。理论上的贫困和实践经验的丰富之间的不平衡,使得新闻写作学在理性上不能充分地自主,表现出了一种十足的“惰性”。它不得不向邻近学科借用理论,甚至从基本范畴借起。例如,主题就是从文艺学中借来的。可是,如今文艺学中主题的概念已经发展了,文艺学中最敏感的分支已经提出了主题的确定性与生活的不确定性之间的矛盾,因而有复调主题、多维主题等说法。但新闻写作学中主题这一范畴却并不具备这样的开放性;至今,作为一个范畴仍然自我封闭,不能吸取新鲜经验以发展自身的内涵。这样,新闻写作学中的主题范畴自然与新闻写作的实践不相适应了。
要改变新闻写作学的这种落后态势,当务之急是把学科基础理论的哲学基础,尤其是方法论的基础真正建立在辩证思维上,从而迅速形成一套科学的、统一的基本范畴、基本概念,以构建一种高层次的、能对实践真正起到指导作用的科学理论体系。
二
建设新闻写作学的基础理论,必须探索、揭示新闻写作活动的内在的基本规律。
任何客观现象的产生、发展都有着其内在的基本规律。新闻写作活动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当然也不例外。规律所在,学术所托。正确地揭示新闻写作规律,是新闻写作基础理论的重要任务。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已有的为数不少的新闻写作学研究文章或著作,要么无视其规律的存在,认为“文无定法”,新闻写作无一定规律可言,就是有,也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要么由于研究者的思维模式囿于以新闻作品为中心,凭着微观的直觉体验和零星感发,误把新闻写作的一些外部特征,诸如要实、要新、要快、要活等等当作其内在的规律。对新闻写作规律的认识肤浅或偏颇,势必影响整个学科基础理论研究的科学价值和实用价值,从而也难以更好地指导新闻写作实践活动。
列宁说:“规律是现象中巩固的东西。”[2]探讨新闻写作的规律,便应当透过新闻写作活动这一现象的表层,进而揭示其内部的、贯穿于现象全过程的“巩固的东西”。新闻写作活动内部“巩固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呢?
(一)从唯物主义反映论的角度看,“新闻的本源乃是物质的东西,乃是事实,就是人类在与自然斗争中和在社会斗争中所发生的事实”[3]。作为报道事实的新闻作品是客观存在的事物的反映,没有客观事物自然也就无所谓新闻作品这一反映。所以,新闻写作活动总是把客观事物视作写作的对象。但是,新闻作品绝不是客观事物的镜像式的反映。在新闻写作的过程中,客观事物并不像物质生产中的自然材料那样可以直接地按固定的“模式”进行加工,而必须通过人的感知,转化为概念、表象等,进入人的意识系统才有可能进行精神生产的劳作。由“物”(客观事物)经过人的感知,在人脑中转化为“意”的过程,亦即意化过程,便是新闻写作活动中普遍存在的一个“巩固的东西”——由客体向主体转化。
根据心理学的观点,人的知觉是一个能动的过程,其对客体的知觉总是在现有的“心理定势”的基础上发生的。新闻写作活动的意化过程也是如此。当着手进行新闻写作时,记者不是作为一般的人去感知客观对象,而是自觉不自觉地在从事新闻写作活动的主体特有的“心理定势”基础上去观察客体、感知客体、认识客体的,由此,使意化呈现出与新闻写作活动有关的定向性。同时,在意化中被感知的某种客观事物,还能引起主体的一种写作冲动、写作欲望,从而进一步以定向的方式把一切有关“物”加以意化;或者根据表达的需要、表达的动机,对被感知的事物进行定向选择,而后加以意化。这种从“物”到“意”的转化过程,应当是记者的一种主动的意识活动。记者应以全部身心去拥抱世界、拥抱生活,有选择地、定向地认知世界、认知生活,能动地把客观事物转化为意念、意象,从而萌发出新闻写作的意图和要求。
(二)把客观事物加以意化,只是完成了新闻写作活动中由“物”转化为“意”的第一次飞跃。这次飞跃,是客观事物对写作主体的“触发”;同时也是主体从自己的心灵尺度和心理内容出发,对客观事物的过滤、筛选的结果。因此,也可以说,这是主体的一次“发现”。但是,这种“发现”往往具有直觉的性质,新闻写作者只是在客观事物与心灵碰撞而迸射出的“闪光”中,本能地看到未来新闻作品飘忽、隐约的轮廓。而要使这一轮廓稳定下来,清晰起来,新闻写作者便要把有关意化的概念、表象进行创造性构思,孕育成内在意象、形象和雏形建构,成为有生命力的精神“活物”。这也是新闻写作活动中的一次质的飞跃。这第二次飞跃——由无机物向有机生命的转化,亦即内孕化,便是任何文体的新闻写作活动都具有的又一个“巩固的东西”。
新闻写作中的内孕化的完美实现,首先依赖于写作主体对写作对象的“情化”,即把主体的情志灌注到对象之中,使对象成为一个“人化”了的、“感情化”了的“第二自然物”。当然,在“情化”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循新闻写作的真实性原则,决不允许借“情化”以人的意志、情感改变对象的本来面貌;而是把“情”潜入对象的内部,既销声匿迹,又无处不在,情寓托于对象之中。其次,新闻写作中的内孕化,还要十分注意“气”的灌注。宋代学者陈善在谈到文章写作时说过,“文章以气为主,气韵不足,虽有辞藻,非佳作也”。有了这种气韵,文章就“活”起来;反之,只是辞藻的堆砌而已。新闻作品同此道理。因此,新闻写作者在进行作品构思时,关键在于使写作材料不仅发生“物理”变化,更重要的是赋予其新的“生命”,即发生“生物”的变化。再次,新闻写作的内孕化,还在于作为新闻作品内在建构的有机整体的形成。新闻写作者应由此孕育成一个雏形的构架,用内部语言把有关材料按照写作构思定位、幻化,构成有相对完整性的隐形的作品“胎儿”。当然,这一整体化的构建过程,是与写作者的思维活动休戚相关的。新闻写作者要善于运用多种思维、多种方式进行内部组合、融化,并根据表达目的,选择最优化的途径,勾勒出新闻作品内在的“蓝图”。
(三)新闻写作活动经过内孕化,孕育成了有生命的新闻作品的内在形态。当然,这一形态还只是写作者头脑中的隐形的设想,至此,新闻写作活动还远远没有完成。要使这种隐性的内在形态用物质形式固定下来,加以形迹化,使写作活动最后创造的精神产品——新闻作品在世上诞生,新闻写作活动还得进行一次质的飞跃——由“内在形态”向“外在形态”的转化,亦即“外化”,这是新闻写作活动中再一个普遍存在的“巩固的东西”。
外化的内涵,就是用语言文字符号把新闻写作者头脑中的构思成果凝聚、化合为新闻作品。在这期间,写作者进入了手脑并用的阶段,将逐步克服其在内孕化时的模糊不定之处、疏漏矛盾之点、不够圆合之节、尚欠条贯之脉;这将是内孕化的继续深化、发展和完善的阶段,是写作者逐渐强化自己对作品内在形态的感受和把握的阶段。经过这一阶段,新闻写作意图才得以最终实现。
外化并不是新闻写作者构思成果的原封不动的实录。写作者的构思要用语言文字符号表达出来,便要受到新闻写作技巧以及词语运用等诸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外化的关键取决于写作者的写作技巧修养和语言文字功夫的高低与工拙。新闻写作者如果缺少这一修养和功夫,新闻写作技能不高,或者词汇掌握得少,不太懂得修辞,也就不可能把构思成果外化成像样的新闻作品。因此,外化在新闻写作活动中是一次十分重要的转化;不会外化,整个新闻写作活动便成了无效劳动。
综上所述,“意化——内孕化——外化”的“三级飞跃”,是新闻写作行为的一个基本模式,也是贯穿于新闻写作活动这一社会现象全过程的一个基本规律,它也揭示了新闻写作这种特殊的精神劳动的本质属性。正确认识和把握这一规律和本质属性,新闻写作中的种种“不解之谜”才能迎刃而解。这自然是新闻写作学基础理论的重要职责。
三
建设新闻写作学的基础理论,还必须注意其理论特征的概括性与相对性。
新闻写作学基础理论之所以称之为“基础理论”,就必须具有指导各种文体的新闻写作的普遍性理论意义,否则就没有存在的价值。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便要注意其理论特征的概括性。这就是说,新闻写作学的基础理论,应当概括出各种各样新闻写作实践活动的一些共性特征和各个门类、文体的新闻写作理论的共性理论特性。如果新闻写作学基础理论面对着丰富多彩、形态各异、手法多样的新闻写作实践活动,其观念、观点、定义及阐释等顾此失彼、捉襟见肘或挂一漏万,这样的“基础理论”显然就得不到社会的广泛认可。
纵观当前新闻写作学基础理论的研究成果,应该说它们无疑程度有别地具有一定的理论概括性;但也毋庸讳言,其间不少研究文章和著作在理论概括性上还存在着程度不同的缺憾。比如,谈到新闻写作的原则和要求时,多认为新闻姓“新”,须“事实新”、“时间新”。这对于反映事物的最新变动、以传播事实为主的事件新闻来说,无疑是适用的。但对于不以传播新的事实为其主要特征,而是以提出有现实性、针对性的问题或经验为主旨的非事件性新闻来说,其概括的依据和意义在哪里呢?还有谈到新闻写作的章法时,又多说要结构有序、逻辑分明、因果相关;但现今不少推崇的“视觉新闻”、“散文式新闻”,其结构却越见淡化和散乱,时空结构在“意识流”中起跌闪烁。这又何以解释呢?再如新闻语言,且不说消息的语言与通讯的语言、报告文学的语言表现迥异,就是消息语言中,时政消息的语言与人物消息的语言也有着很大的差异。然而,在一些新闻写作学的研究文章和著作中,却要硬性规范语言的几条框框,自然也就难以具有相当意义的概括性。诸如此类,不能不是令人思考的疑窦。此外,在一些新闻写作学研究的理论构建中,我们还可以明显地窥见这样的分庭抗礼:有的独尊传统的新闻写作“基础”理论,“拘古不变”;有的则独尊“三论”,“弃古不管”。如此或厚古薄今或厚今薄古,对于新闻写作这种既存历史又有现实,既存传统又有革新的实践活动来说,独尊一体、偏执一方的理论构建的概括性当然也就有了缺陷。如果说新闻写作学的基础理论是对古往今来各种各样的新闻写作实践活动进行科学的分析、归纳,进而寻找出其间普遍性的规律和特征的理论,它的概括性就不能不构建于既尊历史又崇现实、既尊传统又崇革新的进程性与动态性的基石上。正由于这样,新闻写作学基础理论的概括性设置显示出其艰难性。我们只有充分意识到自己的不足,克服浅陋自傲的态度,去掉“门户之见”,才能以兼容并收的豁达去逐渐完善它,才能力图在科学的认识中去正确地把握住它。
新闻写作学基础理论与其他任何学科的基础理论一样,必然要建立在相关实践活动的研究基础之上。换言之,任何理论都是对象化的理论。应该说,新闻写作学基础理论的对象实在是太丰富了,大千世界的一切新闻写作活动及其物态成品都是新闻写作学基础理论的研究对象和指导对象。这便促使它必然需要极大的理论概括性,同时也决定了这种理论概括性又不能不是相对而言的,即具有相对性的“品格”。
众所周知,各种门类、文体的新闻写作实践活动,都具有自身的特定的写作原则、要求和特征。这些不同的写作原则、要求和特征,对于不同门类、文体的新闻写作来说,有时存在着非此即彼、水火不容的矛盾。例如,消息讲究朴实、明白、言简意赅,而通讯、报告文学则要“丰富、深刻”,非具“文采”不可;动态新闻重在叙事,而述评新闻则重在明理……诸如此类写作门类、文体的迥异要求,不能不使新闻写作学的基础理论的概括带有相对的意义,而很难面面俱到地顾及到各种新闻写作实践活动的特殊性。而这种特殊性的必然存在,使得新闻写作学基础理论的概括性尽管抽象出了不同新闻写作实践活动的某些共性特征,但它实质上还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概括。与此同时,文律运周,日新其业,新闻写作学基础理论的概括的相对性,还必然受制于新闻写作实践活动的不断发展更新。比如,传统消息写作的结构崇尚“倒金字塔式”,但时下“彩线穿珠”、“移步换形”、“二水分流”、“误会巧合”等散文式的结构却日见兴旺起来。这种变异,在其他门类、文体的新闻写作实践中也随着社会历史的前进、受众审美水准的提高而日趋频繁。再如,近几年问世的“采访札记”、“杂文式通讯”、“深度报道”、“立体报道”等等,这些新文体的出现就给新闻写作基础理论增加了新的研究对象而须作新的理论调整。这都说明,新闻写作实践的不断发展而带来的新的写作现象,使新闻写作学基础理论的概括历史地处于相对性之中,须随历史的发展调整自己的逻辑结构与理论实体。
当我们粗略地考察了新闻写作学基础理论的概括性和相对性之后,就能意识到新闻写作学基础理论的建设,不能不予以兼收并容的开放意识、革新意识和历史态度。我们既要认识到理论概括对新闻写作学基础理论的重大意义,从而努力使新闻写作学基础理论增加概括性而更具有普遍指导价值;同时,又必须意识到这种概括性并非一成不变、面面俱到,而是有着相对性的。认识到这两点,对于我们新闻写作学基础理论的建设是不无裨益的。
(本文由作者提供,写作于1987年2月。原载《新闻学刊》(《新闻与传播研究》前身),1988年第7—8期合刊,已收入《罗以澄自选集》(复旦大学出版社))
点 评
罗以澄教授的论文《新闻写作学基础理论建设的思考》(《新闻学刊》1988年第7—8期),是我国改革开放早期的一篇应用新闻学研究的力作。该论文把新闻写作置于改革开放以来新的媒介实践和多学科的学术背景下考察,指出了新闻写作的方法论应该是辩证的,而不是机械的;文本应该是流动的,而不是静止的;新闻写作理论建构是概括性和相对性的统一。罗以澄教授的这篇论文一改以往同类研究往往囿于经验层面的总结和文本描述,开应用新闻学理论研究的风气之先,极大地拓展了新闻写作的理论空间,推动了新时期新闻写作理论的研究。
罗以澄教授的论文体现了应用新闻学研究方法论的拓展,突破了把单维的线性因果关系充斥于新闻写作学科的基础知识之中的形式逻辑思维,而主张把客观(正)与主观(反),以及新闻作品(合)作为分析中心的辩证思维。这种突破带来的必然是要从主体的角度来考察新闻写作文体的变迁,从新闻写作者思维方式的变化来探讨新闻写作的各种方法和技巧,而不是像以往所做的那样,站在文本的角度来总结新闻写作的经验教训,仅凭借文本的得失来概括新闻写作应当如何如何,将复杂的新闻写作流程仅仅归置于文章作法和技巧,而忽视了在文本之外的写作主体复杂的心理流动。可以说,洞察到基于方法论的改变之上的思维方式的改变,才是抓住了新闻写作研究的关键。这样,我们就能很好地理解新时期出现的各种新闻写作文体和形式,例如散文式新闻、视点新闻,深度报道。
罗以澄教授的论文积极探索了应用新闻学的基本规律,将新闻写作主体、客体视为一个互相联系的流动过程,力图揭示贯穿于新闻写作现象全过程中“巩固的东西”。论文指出,写作技巧修养和语言文字功夫属于新闻写作全部流程中的外化阶段,而此前的意化和内孕化阶段则是新闻作品的内在形态。这个规律的价值在于清晰地展示新闻写作如何由客观到主观、由模糊到清晰、由内部形态到外在表现的全过程。只有了解了这个过程,才能在更宏观的视野内透视新闻写作,把握新闻写作,也才能在更微观的层面上考察新闻写作,体悟写作心理。这个规律实际上契合了古代文论“文者气之所形,然文不可以学而能,气可以养而致”的思想,向下可以深入到写作心理学的层面,使心理学、语言学、美学、思维科学统一于新闻写作。论文在此处的真知灼见使我们不难理解此后新闻采访学、编辑学、评论学中各种他学科思想的渗透,极大地丰富了应用新闻学的知识体系。
罗以澄教授的论文关注了新闻写作学科特性,提出了概括性与相对性统一的原则。这个原则表明作为新闻写作学基础理论,一方面要遵循学科理论要有较全面的理论概括性和较强的理论解释力这一普遍规律,另一方面新闻写作作为应用新闻学科的实践性又决定着新闻写作学基础理论不应该成为僵化的教条,而应该是开放的体系,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充实和完善,新闻写作实践的不断发展给新闻写作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对象,这要求理论研究必须与时俱进。在目前的研究中我们可以看到,传播学、语言学、社会学、经济学理论与思想的引进和渗透,使得新闻写作学研究已经游走在人文学科和社会学科之间,不断地在各个学科吸收营养,在变和不变之中强化自己的学科个性,充分应验了罗以澄教授应用新闻学理论的开放性原则。
(强月新)
【注释】
[1]高尔基:《文学论文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296页。
[2]《列宁全集》第38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版,第159页。
[3]陆定一:《我们对于新闻学的基本观点》,载延安《解放日报》194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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