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多提供讲心里话的地方加强舆论环境建设
只鼓励大家讲心里话,没有讲心里话的地方,讲了心里话没有人听或听了以后受到恐吓、要挟以至非正常的待遇,那么,讲心里话也就只能是一句空话。心里话只是关起门来讲是不行的。只在家庭里,同志间,座谈会上讲或是写在笔记本上是不够的。人民群众的心里话应该广泛、及时地反映在公开出版的报纸、杂志上,反映在广播、电视里,成为公开的舆论。这就需要在报刊上多设一些讲坛,多提供一些能够讲心里话的场所,否则,再好的愿望也是难以实现的。
1986年7月21日,《人民日报》在头版发表了评论员文章《鼓励大家讲心里话》。读罢文章我很兴奋但又感到不足,认为文章还应该有续篇,光鼓励大家讲还不行,还要为大家多提供讲心里话的地方才是。于是我写了一篇《多提供讲心里话的地方》,寄给了《人民日报》。当时还没有用电脑,稿件都是靠邮路而行,但是《人民日报》很快在8月10日头版的每周论坛发表。该文发表后引起了社会反响,《光明日报》第二天便在头版全文转载了此文,看来,《光明日报》不仅同意此文的观点,也准备为讲心里话多提供一些阵地了,实际上他们也这样做了。上海、深圳等地的报纸也都转载了该文。我在文章里写道:
要做到使人民群众多讲心里话,就要解决几个认识问题:
第一,党报的喉舌作用和桥梁作用应该是统一的。党报是党的喉舌,应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此并行不悖的是,党是代表人民利益的,它的机关报就必须随时反映群众的呼声。只有当人民群众看到自己的心里话能够见诸报端、自己的主人翁地位得到尊重时,他才可能更深刻、更自觉地理解和执行党的决议,更信赖、更热爱党的报纸。这时党报的喉舌作用才能得到充分的体现。
第二,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和反馈作用。要使党和政府的决策得以正确地贯彻执行,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和反馈作用。仅靠一时的“直接对话”,靠少数人的座谈会是不能完成的。只有当人民都关心党和政府的决策并发表自己的意见时,党和政府的决策,才能迅速、正确地得以实施,才能保证我们的工作失误最小。那种把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工作,以至于方针政策的批评意见(有的可能是错误的,有的要经受实践的检验)视为异端的错误不能再重复了!
第三,读报观念和办报观念应该同步转变。由于历史原因和“左”的影响,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报刊上一字一句都被视为党的政策,报刊上只允许有一个声音。这种观念应该改变。现在人们对于报刊上提供的信息有了自己的独立思考、分析和选择。为了适应、促进这个变化,办报观念也要改革。编辑人员不能只是重复“红头文件”的词句,套用一个模式、发表大同小异的稿件。要发表人民群众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不同意见,使各级领导机关从议论纷纷中体察民意,择善而从。
第四,以切实措施保障讲话者的权益。鼓励大家讲心里话,就难免会出现片面、过头和牢骚话,报上也难免会出现某些失实之处,出现问题以至错误。对此,一是力求减少和避免出错,二是有错则及时纠正,但不能因发表一篇错误的或者仅仅是不同意见的文章,说了几句真心话,就把作者、编辑搞得灰溜溜的。不允许人家讲错话,不允许文章出差错,群众的心里话就不可能充分表达出来。[5]
要鼓励人们讲心里话,要鼓励理论工作者大胆探索,必须多提供一些讲心里话、发表自己意见的场所和条件,少了这一条,任何良好的愿望都只能是一句空话。人们的思想解放仅仅表现在小范围的“直接对话”、座谈会上,反映在日记本里、内部刊物上或给领导人的书信、提案中是不够的。它必须借助现代化的宣传工具让更多的信息产生新思想的碰撞,锻炼出我们新时代的民族精华!只有议论纷纷,才能择善而从,只有提供更多更好的外部环境和条件,才可能形成议论纷纷的盛况。只有当我们整个民族都关心、参与国家的事务,我们的民族才会有希望,我们的国家才会振兴。
人们讲心里话,议论纷纷,不仅包括家庭琐事,更包括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重大决策,不仅应该在党和国家决策后充分发表意见,更应该在决策前和实施的过程中提出质询、意见和批评;不仅有许多良好、积极的建议,也可能包含着不同意见或不正确甚至发牢骚的意见,对此都是需要正确认识的。
现在,人们都在呼吁更新读报观念,要学会从报刊提供的大量信息中提高自己的独立分辨能力,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素质。为此,办报人、管理报刊的机关和负责人也应随之发生观念的转变。不要低估了人民的识别能力,不要把发表一点不同意见或有点错误的文章视之过重,要通过讨论、争鸣去解决,不要采取不必要的行政干预、组织处分的手段。
实现言论、出版自由不仅是我们繁荣社会科学的必要手段,而且也是我们孜孜以求的根本目的,赖于此,才可能实现人的真正意义上的自由,恩格斯说过,难道我们要求别人给自己以言论自由,仅仅是为了在我们自己队伍中又消灭言论自由吗?这些意见在今天看来仍然是十分正确、必须牢记的。
在当今中国,不可否认的一个事实是,比之于计划经济时代,政治生态环境已有了极大改善。但是,由于文化传统因素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性,以及人们舆论意识的淡薄,民主、法制知识的缺乏使得一个良好的舆论场还没有完全形成。因此,建设一个良好的适于各方面各种意见表达的舆论环境,还任重道远。
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共中央就作出了《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决定中指出:“吸引人民群众在报纸刊物上公开批评与自我批评我们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并教育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在报纸刊物上作关于这些缺点和错误的自我批评,在今天是更加突出地重要起来了。”[6]《人民日报》也在1956年改版的《告读者》上明确指出:“在我们的报纸上发表的文章,虽然是经过编辑部选择的,但并不一定都代表编辑部的意见。——这不是说代表编辑部的意见就不可以讨论,而是说,我们发表的某些文章的某些观点跟编辑部的有所不同,这些文章的作者的观点彼此也不同,这种情形希望读者认为是正常的。”同年8月,中共中央在批转《人民日报》编委会就7月改版向中央的报告中指出:“过去有一种论调,《人民日报》的一字一句都必须代表中央。这些论调显然是不实际的,因为这不仅在事实上办不到,而且对于我们党的政治影响也不好。今后《人民日报》上发表的文章,除了少数的中央负责同志的文章和少数的社论以外,一般地可以不代表党中央的意见,而且可以允许一些作者在《人民日报》上发表同我们共产党人的见解相反的文章。这样做就会使思想界更加活跃,使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越辩越明。各地党委今后也要强调地方党报是地方党委的机关报又是人民的报纸。我们党的各种报纸,都是人民群众的报纸,它们应该发表党的指示,同时尽量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如果片面强调它们是党的机关报,反而容易在宣传上处于被动地位。”[7]显然,中共中央机关报也需要倾听不同的声音,需要人民的监督,需要和人民一起探讨问题。这说明我们党不仅鼓励舆论监督,而且带头在报纸上实施舆论监督。
2004年7月29日媒体报道,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何勇表示,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机密,都要向社会公开。它除了将深藏于公众内心对政府信息的期待被热烈地唤起外,更多地是向社会发出这样一个信号:我们需要更多的舆论意见,欢迎大家监督。深圳市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对媒体的新闻舆论监督权利给予了充分的保障,其中规定:“新闻记者在预防犯罪采访过程中享有知情权、无过错合理怀疑权、批评建议权和人身安全保障权,任何单位和履行职务的人员应当配合、支持,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此外,海南省举报办法也明文规定:严禁检察机关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情况;举报人对犯罪事实了解不全而发生误告、错告或举报失实的不追究举报人的责任。
以上的举措只为着一个目标:建设一个自由充分、民主有序、健康有益的社会舆论监督环境,促进政治民主建设,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从而有利于国家与人民的福祉。
现在各个地方都讲投资环境,投资环境存在多方面的考核,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舆论环境。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不仅是民主政治的必须,同时,它也能更好地促进经济等方面的建设。
舆论环境的宽松必然要求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用新的观念、新的方法来武装我们自己,提高自身的素质,增强自身的发现力、思想力与行动力。这里有必要强调一下独立精神问题。
所谓独立精神,是指人们对发生在我们周围的事件发表属于自己的、与众不同的、真知灼见的,且能够引人思考、研究、共鸣或争鸣的意见。这些意见不受外界和其他舆论的影响,具有作者本人的独立性,反对人云亦云,亦步亦趋,见风使舵、阿谀奉承等不良风气。
独立精神首先要有自己的思想。黑格尔说过:“人是靠思想站立的。”没有自己的思想,永远跟在别人的屁股后面,就永远成不了真正意义上的人。
独立精神要敢于发出自己第一声。18世纪英国的散文家哈兹里特说过这样一句话:“重复别人说过的话,再说一千次也平凡无奇。”一个思想者,要在自己思想成熟后敢于及时发出自己的第一声。当然,这样做是需要勇气和胆识的,更需要有科学精神和知识储备。同时,这也是考验一个人的职业良知和社会责任感的标尺。
独立精神还要善于发表意见。有人说,有时表达真理比发现真理更难,的确如此。发表意见是需要高超的技巧的,它是一门学问,至少需要研究以下四个问题:一是对谁说——即研究说话的对象。我们的受众是各种各样的人群,他们有各种各样的经历、职业、经济条件、文化背景和兴趣爱好等。传播者只有知晓受众的这些差异,针对不同的时间和空间,根据传播者不同的传播主题来确定我们的传播方向和策略。二是说者谁,即明确传播者自己的身份。人是社会中人,由于不同的身份扮演着不同的社会角色,如一位成年男子,在家里可能是一位父亲,在单位可能是一位行政领导,到了学校他又可能是一位兼职教授,等等。社会角色不同,传播的内容和方式也不同。除了传播者个人的角色不同外,我们的传播媒体也有不同的角色,如有的是党委机关报,有的是晚报都市报,有的则是大众消费的时尚杂志。不同的社会媒体,承担不同的传播任务,传播的内容有区别,即便是讲同一内容,讲述的方式也是有差别的。传播者不明确自己的身份,都说相同的话或角色混乱的话,是不会有好效果的。三是说什么,即研究听话者的需求,确定传播内容。2003年3月伊拉克战争打响了,我们就要讲美国如何出兵,伊拉克如何应对,不这样就不合时事报告会的要求。2004年12月东南亚和南亚发生了百年不遇的海啸,造成十多万人的重大伤亡,我们就要讲海啸是如何形成的,会产生怎样的危害,人们该如何预防以及我国和世界各国是如何伸出援救之手的,否则,就不能满足受众的要求。四是怎么说,即讲究描述和评论方式。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描述和评论世界的工具和方法也越来越多了。采取适宜接受对象、传播主体、传播内容的传播方式,就能取得好效果,否则,传播者虽有好心也可能办了坏事。研究了这些后才有可能将你的意见完整清晰准确地传达出去,并取得期望中的效果。所有这一切都要以有利于社会和大众为前提。一旦发现和被实践证明是错误的,就必须迅速地认真地承认和改正。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感受和表达方式,但是,多少年来,我们的不少干部和不少国民都学会用“一律”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感情了。对此,陈四益先生写文章表示了自己的看法。他在网上看到一位中国留法学生李洹,针对法国人对中国的误解,用自己的语言说了自己对祖国的看法,还诚恳地邀请法国人到中国用自己的眼睛看看,不要为耳食之言所误。陈四益在文章中写道,新中国刚成立时,干部讲话都有个性,后来都学着上下一致,照本宣科了,连普通老百姓也会说一样的话了,就是没有了自己的语言。“一律的语言,让人感到虚假,就像领导干部下去视察,看到家家户户都一样的笑容、一样的感恩,让人怀疑事前经过排演。李洹用自己的语言、自己的感受来讲话,自然让人感觉可信。长久没有听到中国人这样讲话,一旦听到,不免为之动容。人有什么感受,就怎么表达。中国人在教人如何表达上浪费的心力太多,其实,只要把事情做好了,表达是无需教的。”[8]我十分同意陈先生的意见,看来要真正做到上下左右,大家都能用自己的语言讲自己想讲的会讲的话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不仅涉及语言表达的问题,更涉及这个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和民众的文化素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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