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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与公平是实现共同富裕的

时间:2023-04-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到现在还有很多的声音在反对改革。这是因为,提高效率、发展生产力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问题,舍此,便背离了社会主义制度这个正确方向。我们党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既符合我国的实际,又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方向。有的人认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对国家社会而言是一个历史性错误思想。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到现在还有很多的声音在反对改革。他们反对什么呢?是反对改革的过程,反对效率和公平原则。如今看来,改革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指导思想下取得了巨大成果以后,同样在这个指导思想下付出了巨大代价的群体发出的声音就要得到回应,这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5]

笔者多年前曾就“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原则作过研究,表达了对这个在我国改革发展中新提法的诸多思考。我以为,要达到邓小平同志在总结我国历史经验时着重提到的“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是体现在它的生产力要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高一些,更快一些”。[6]在一个时间和空间内,只有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才可能提高生产和社会效率;而此刻,必定会有一部分人处在相对贫困或绝对贫困的位置上。只有坚持了效率优先的原则,才可能给予多劳者较多的报酬从而使整个社会的劳动成果快一点多一点地创造出来,也只有这样才可能多一点快一点地解决处在相对贫困或绝对贫困位置上的人们的问题,使社会逐步趋于公平。因而,“促使效率的提高”应是我们研究和解决社会分配不公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只求社会公平,不求效率提高,既违背了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而且最终也不可能实现真正的社会公平。

改革多年来,我们所进行的一切努力,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都是为了解决这一难题而进行的有益实践,但是,要完全科学地认识和解决它,还需我们进行不懈的理论和实践的探索。社会分配不公不仅影响劳动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压抑劳动积极性的发挥,于经济生产不利。而且,它作为一种社会不安定的因素还直接影响到我国的政治安定、社会安定、人心安定,影响到人们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于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不利。这是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一个大问题。但是,解决的思路只能是在社会效率优先的前提下兼顾个人分配的公平,其他任何企图和行动都是有悖这一原则而且也是无法真正解决社会分配不公问题的。这是因为,提高效率、发展生产力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问题,舍此,便背离了社会主义制度这个正确方向。

我们党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既符合我国的实际,又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方向。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表明,许多发达国家在经济运行中,似乎都经历过一条收入差距由小到大,又由大到小的过程。国际上有关专家曾以人均GNP(国民生产总值)为标准,将世界范围内有代表性的国家和地区划分为7个小组,即100美元以下组,101~200美元组,201~300美元组,301~500美元组,501~1000美元组,1001~2000美元组,2000美元以上组。经过相关计算,反映收入分配不均等程度的各级平均的基尼系数依次为0.419,0.499,0.530,0.494,0.438,0.401,0.365。这表明,当人均收入GNP偏低时,收入较为均等,收入差距不大;当人均GNP渐渐升高时,收入差距开始拉大;当人均GNP增长到一定高度时,收入分配重新回到较为均等的水平上。根据我国目前的状况(人均GNP300多美元),为了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促使生产力有一个大的发展,注重适当拉开收入差距是有必要的。

时代在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会更新,更会有反思。“效率”与“公平”的话题伴随着改革发展的步伐也在一步步深入的探讨中,当今很多学者对此也有这样或那样的看法。有的人认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对国家社会而言是一个历史性错误思想。在价值中国网站的财经博客上笔者就看到过这样一篇文章,文中写道:

众所周知世上没有绝对公平的事物,讲公平似乎就要牺牲效率。因此对某个个人、某个企业和某个组织机构而言,为了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就要讲效率优先;而且当企业的利益与社会和民众利益发生矛盾时,只有牺牲社会和民众的利益,先保证自己的利益。因此对企业组织和个人而言先考虑自己的效率和效益,后考虑他人的公平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而且直到今天大多数国家、全球大多数人都是这样做的。这种做法已经成为大家共同的行为准则。但是即便如此,今天我们仍然在一些发达国家中看到了极少数有很强社会道德责任的企业和个人抛弃了这种思想观点:比如Google就非常鲜明地开创了全新的企业经营思想方法,如:赚钱不做恶;不用损害他人利益的手段去赚钱;员工和老板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工作时间;可以与老板在人格和言论上平起平坐,这些做法显然与传统企业“以企业自我利益为先,以老板利益为主”的做法背道而驰。还有巴菲特将85%的个人资产和比尔·盖茨将全部资产用于慈善;显然他们两个首先考虑的是社会的公德而不是自己的效率优先。……我们知道对一个国家和社会而言,最重要的是什么?是公平和公正。说得更清楚一些就是:一个社会和一个国家要稳定要和平,必须保证大多数人的利益,必须让大多数人感到公平和公正。假如每个企业组织和每个个人只追求个人利益优先,不讲社会的公平和公正,这个社会必然混乱不堪,必然会发生暴力和战争。

由于每个人和每个组织追求的利益是不同的,因此对社会而言,无法统一,必然存在互相矛盾,那么解决这种互相矛盾的方法是什么?这就是我们大家共同承认的又共同遵守的通用规则——“少数服从多数”。因此“少数服从多数”是世界通行的唯一解决社会群体矛盾最有效办法。国家和社会存在的意义是要保证大多数人的利益,而不是去追求少数企业和集团的利益。因此“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对国家社会而言是完全错误的”。虽然社会国家组织机构也要讲办事效率,那是讲对全体民众服务的效率,对保证大多数人利益的效率,而不是讲方便政府组织办事机构自己的效率,而是方便全体民众的效率。……事实上欧洲许多高福利的国家早在50多年前就抛弃了这种观点,因此他们在制定国家政策时首先强调社会的民主和公平,甚至在企业的法律中也强调职工的权力公平保证问题。[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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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 时代呼唤公平公正

从他的表述中不难看出其基本观点就是“有公平才有效益”,公平如果作为前提得不到保证,是无什么效益而言的。

另外也有一些学人从改革理论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比如说秋风的观点。他认为从现阶段的发展状况来看,“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改革理论成了陷阱。他认为,近两年来,权利、宪政话语正在替代经济、效率话语。然而,后者的过度膨胀,已经使“改革”一词丧失了魅力,为前者的展开制造了某些重大障碍。在缺乏一个法治的治理框架的情况下,过分强调经济效益,肯定是危险的。经济效益如何,对于一项改革方案来说,或许本来就不是最重要的。在考虑一项改革措施时,我们恐怕更多地应考虑它是否有助于限制政府权力,是否有助于使社会各群体的利益天平更为平衡,是否有助于社会秩序向着正义方向演进。[8]

如何实现效率提高前提下的效率和公平的有机结合——

首先,加强舆论宣传,提高人们的心理承受力。中国传统的道德观念是“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杀富济贫除了在一定意义上的革命性外,它还包含着严重的小农平均主义的思想倾向。说到改革开放好像就是大家齐步走,吃一样多的肉喝一样多的汤,稍有不平(任何理论和实际上都是达不到绝对平均的)就有意见,甚至是端着碗吃着肉还骂着娘。至于那些因管理不善或效益不好而使自己利益受损者更是对政府对国家有意见了。改革不仅是新机制的建立,而且也是人们思想观念的更新,说改革是一场革命其难度也正在这里。所以,在宣传中要努力讲清“效率优先”的积极意义,宣传改革的艰难性,帮助人们树立依靠勤劳致富,依靠科学技术、创造发明致富的观念和信心。

其次,根据按劳分配和国家目前允许的其他分配政策,对多劳者(或其他贡献者)予以和他们劳动支出相应的报酬,只要收入与贡献相一致,就不必担心拉大收入差距。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调动高收入者的积极性,并由此影响和刺激其他劳动者做出更大贡献,提高社会效率。

再次,对因受劳动就业和择业限制、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的限制、个体生理缺陷和主观努力不够等因素造成的较低收入者进行适当补贴。提倡劳动者之间的互助与协作并帮助他们努力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素质;对失去劳动自理能力者予以社会救济,以保证整个社会成员的生活安定。在处理两者关系时,只有实行效率优先原则,才能使社会财富更快地增多,以调剂较低或低收入者,并使整个社会成员的收入在绝对值上不断提高。反之,“蛋糕”本来就做得不大或越做越小,哪怕分配再平均,人们的收入也不高而且会愈来愈低。当效率与公平发生矛盾时,应以出让或牺牲局部的、短期的、个人的利益去保证整体的、长远的、社会的良好效益,对受损者作最低限度的补助。考虑我国现阶段劳动就业、择业、经济政策还不尽完善、配套,人们的收入差距心理还不高,在执行这一原则时,应持积极谨慎、持续稳定的态度,但前进的方向不容置疑。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倒退是没有出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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