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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掺假是权力腐败

时间:2023-04-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四、数字掺假是权力腐败为了社会的发展,为了协调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关系,我们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需要对各种相关的数据进行搜集、整理、计算和分析,这就是统计。数字掺假体现了权力的腐败,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还有另一种情况,即特殊数字的选用也从另一方面展现了某种特权。而据公安部统计数字显示,到2006年为止,全国近一半地方已取消“0牌”。

四、数字掺假是权力腐败

为了社会的发展,为了协调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关系,我们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需要对各种相关的数据进行搜集、整理、计算和分析,这就是统计。统计是一门科学,它是我们制定一切政策的首要前提。是科学就要讲究真实,丁是丁,卯是卯,一是一,二是二,来不得半点夸大或缩小,更不允许无中生有。而现在的情况却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或为了邀功,或为了请赏,或为了遮丑,或为了减罚,统计完全成了某些人随意挥舞的魔棒。

1998年大水退后,为了领取救灾物资,湖北省簰洲湾挨家挨户查出来的总人数是64096人,而灾前的人口统计人数却为57048人。灾前的统计报表中很少有“计划外生育”数,而大水一淹,却发现“新闻人物”小江珊家中有姊妹5人,她是被洪水“淹”出来的没有上人口统计年报的“黑人”,而这样的“黑人”在一个小小的簰洲湾就达7000人之多![6]

如果说1998年的特大洪水给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中国人重重地上了一课,那么这些数据的出入却反映了我们国家不少管理机构在数字统计上的严重不实,面对7000人、70000人以至更多的没有上人口统计年报但却是活生生的需要求助的灾民们,我们的各级政府又要更改多少计划增拨多少物资?——两者都是对科学的不尊重!

在这些人的统计报表上,没有科学可言,也没有道德和良心可讲,有的只是他们自己的“小算盘”。

按这样的“小算盘”算出来的数字,一个村、一个县就可能是计划生育的“模范村”、“模范县”,该村村长、该县县长就可以保住其乌纱,有的还可以层层提拔,风光得很。但是,洪水一淹就多了几千张口、几万双手要饭吃、要衣穿、要钱用,受苦的是那千千万万个平民百姓,遭罪的是我们整个国家!统计数字有如国家大厦的一砖一瓦,一灰一石,任何假冒伪劣都将会影响它的安危。时任湖北省委书记的贾志杰在谈及簰洲湾这一统计怪事时严肃地说:“有的干部报假数字,虚假数字,搞浮夸,这种风气要不得,必须整治。”此言极是。举一反三,由人口的统计到物资的统计、产量的统计、利润的统计、税收的统计等关乎国计民生的统计和其他一切需要统计中的虚假现象都在整治之列。

统计中的“注水”问题已经引起民众的公愤,有一则民联,上联是:上压下,层层加码,马到成功;下联是:下欺上,处处掺水,水到渠成;横批是:官喜民遭殃。当然,这里的“官”不是人民群众爱戴的信赖的“人民公仆”,而是一群昏官、贪官。在最近召开的全国人大会上,就有不少代表对统计中出现的虚假问题进行了严厉批评。统计数字中暴露的问题,不仅是对科学的亵渎,有的就是一种权力腐败!一个部门、一个地方以至整个国家,连统计数字都是虚假的,由此而制定的那些计划、规划还有什么实际意义,按照这种计划、规划而作业还能有好的结果吗?基础都是虚假的,大厦还能不倒么?这决不是危言耸听。

小江珊以及和她一样身份的7000人是无辜的,造成这起悲剧的统计者以及促成这种统计的“无形之手”却是应该严肃整治的。[7]

近些年另一处出现的数字掺假的恶果则是众多生命的消逝。近些年频频发生的矿难牵动着党和政府的心,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政策,制定了大量的相关条例、法令、管理办法来控制重大事故的发生,重罚之下仍难减少矿难的发生。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地方政府的管理不力,管理工作仍然是在做一些“数字游戏”。

在停产整顿煤矿验收中,有个别的省市验收合格率竟然高达100%,国家安监总局前局长李毅中指出:“停产整顿的煤矿大多是一些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在这样的情况下,验收通过率高,甚至达到95%、100%,绝对不是一件好事!”

这种担心很快就得到了验证。河北武安市上团城乡高村煤矿11月15日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4日便发生透水事故,18名矿工被困井下。有关部门在紧急调查后认定,该矿在申领证照过程中“可能存在严重的隐瞒和欺诈行为”[8]

对于此,韩迪曾写文章一针见血地指出“不怕数字错了,就怕心态错了”,文章最后强调“仔细计算整顿关闭的数字吧!地方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应该能掂出,它对于安全和生命来说,分量何其重”[9]。这些看似简单的百分比承载的却是无数鲜活的生命,其分量之重,容不得半点敷衍。

问题已经暴露,要根治矿难首先必须从政府入手,确立更好的政府考核制度,从而促使下级政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同时必须培养一大批敢于严格执行这些措施的执法者并确立保障、奖掖他们的有关法规。唯有这样才能保证政府作为一个合格的管理者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和保障措施,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到实处,留住更多的生命。

数字掺假体现了权力的腐败,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还有另一种情况,即特殊数字的选用也从另一方面展现了某种特权。

2005年11月18日《新京报》的“社论/来信版”报道了北京警车换牌的消息。文章里提到,2006年的北京街头,将再也看不到牌号为“京0B”的警车的身影了,公安部机关、北京市公安局将逐步取消目前的“京0A”、“京0B”车牌,除一线巡逻、刑侦、交管车辆沿用白底“警”牌外,北京警车都将改换地方牌照。

在北京之前,全国很多城市都已经完成了换牌的工作。早在2003年5月1日,湖北的警务用车就已经停止使用0牌,2004年1月1日起,上海的警务用车也停止使用0牌。其他省市也相继对警务用车等特权车进行治理。而据公安部统计数字显示,到2006年为止,全国近一半地方已取消“0牌”。

曾几何时,车牌上醒目的“0”字,如同旧时县太爷的轿子,平生三分气势。虽然在自然数里,“0”表示什么也没有,但是,在社会领域里,在有些人的眼中,“0”的威力大得很:因为挂着“0”车牌(在省份后紧接着是“0”的车牌),就可以长驱直入,不买过路费;因为挂着“0”车牌,就可以恼羞成怒后随意堵塞国道;因为挂着“0”车牌,就可以在不执行紧急任务时无视一切交通规则;因为挂着“0”车牌,在行驶时便可以对其他普通车逼追强超,任意训斥,有的甚至大打出手……这类现象不时见诸报端,受到舆论的谴责、民众的愤恨和有关方面的关注。

为了保障一线民警执行紧急任务,我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55条有规定,“警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灯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必须让行,不准穿插或超越”。这一规定,本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而专门授予了有关职能部门一定的特权。可是,这有限度的特权,在很多人的手里却泛滥了起来,有不少“0”牌车辆不论是否真的有紧急事件都开着警灯、拉着警笛,违章穿行于闹市。

因为有了“0”车牌或类似有“0”的威力的证件、标牌,有人就可以耀武扬威,甚至胡作非为,这自然不是“0”的过错。这些人即使不带“0”的标志,也会违纪违法。现在的问题是,挂了“0”车牌是否就可以不受法制的约束、舆论的监督,其他非政法部门是否也可以凭着某种关系挂起“0”车牌?

一个社会或一个地区,为了保护人民大众的利益,为了更好地协调指挥各部门的工作,需要给予某些职业、某些岗位的人员一定的特殊的权利,比如医疗急救、水火抢险、治安保卫、外事活动、新闻采访等,这是保证整个社会有序高效运转必不可少的,也是群众能够理解的。但是,凡事都不可过度。一旦权利泛滥,不受监督,社会就会出现混乱,民众就会怨声载道。前些年,大盖帽遍地都是,结果老百姓意见大得很。现在经过整顿,情况有了改进。如今,关于“0”车牌的问题似乎也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据湖北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的调查,1998年6月11日至20日10天时间里,在宜黄公路有8253辆(次)车冲岗逃费,其中,“鄂0”牌照车为8188辆,占99%!该局负责人说,政策规定很明确:“除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消防车、医院救护车、公安部门的警备车外,对其他任何机动车均应一律收取通行费。”这就是说,并非在任何时候,对任何情况的“0”牌车都免予收费。现在的情况呢,不仅费不能收,管理严了还遭非难。此种现状必须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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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3 北京中关村大街上“刻章办证”的假证件贩子又多了一个生财之道:贩卖假特权车牌号

据报载,最近湖北、广东的政法部门已经开始对“0”车牌的问题进行了整治,有的对车辆“名片”(即标有“某某”政法机关名称的标牌)也予以收缴,并公布了群众举报电话。看来是下了决心的。自然,老百姓和有关管理部门是欢迎的。我想,整治“0”车牌并非仅是政法部门的事,有的领导机关、有的与政法部门有联系的单位包括有的新闻单位,都有配合政法部门将自己单位的“0”车牌予以整治的任务。绝不要小看这件事,它也是关系到党风政纪的大事。

“依法治国”写进了我们的宪法,我们都应自觉维护它的尊严。由“0”车牌的整治,举一反三,凡是有关违法扰民之事,都在整治之列,除了强调自觉性之外,保证法律的严肃性也是必需的。[10]

他们之所以敢如此堂而皇之地违章,都是因为车牌上醒目的“0”字,在这些滥用职权的人看来,有了“0”就有了特权在身。殊不知,滥用职权是对公权力的侵犯,滥用职权和贪污腐化、权钱交易联结在一起,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性。它既败坏了社会道德风气,也严重损害了人民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在反腐败斗争中,滥用职权也应该被当作一种严重的腐败现象来看待。“反腐倡廉的实质就是对政府权力的控制和约束。就中国而言,实现对政府权力滥用的有效控制是当前反腐败战略的基本命题。”[11]

针对北京警车换牌行动,《新京报》一篇名为《取消“京0B”车牌利于祛除特权思想》的文章认为,去掉有形的“特权标志”固然重要,使用新的民用牌照,并不能从根本上清除某些人脑中的特权思想。要使一项好的改革举措得以贯彻实施,既需要更严格的制度规章配合,也要由严格执法保障。必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公安车辆管理的规范化。同时还要强化交通部门的执法意识。才能让一项好制度拥有贯彻实施的“土壤”。

取消公安车辆的特殊标志是一种手段,不论是赞同还是反对,大家的期望都是一样,希望能够从严整治公安部门的特权现象,制约特权的膨胀,监督权力的出轨。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历史的积习给我们带来了相当的阻力,但只要坚持沿着依法治国的道路前行,转变工作作风、杜绝特权思想的行动一定能结出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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