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着力培养公民意识
公民意识的确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看看世界上所有政治经济文明发达的国家,对于公民意识的培养都是很重视的,且基本上都是从小开始于细微处开始,这样当个体成年长大融入社会生活,成为独立的社会个体之时便能很自然很尽职地承担起公民角色。
对于我国来说,由于国家社会发展的历程远别于西方国家,在一个几千年来处于封建王权统治下的国家的人们由于长期生活在浸染了浓重君权父权的环境中,树立现代公民意识尤为困难。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教育系统开始完善,一大批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成为中国社会的主流阶层,这种情况在改革开放后表现得更为突出。作为中国社会的主流,我们不得不承认其中有一部分人和大多数普通中国人民一样并没有太多的公民意识,这也就同样向世人提出了问题:作为所谓的精英,受过良好的教育,也许在谋生技能等操作面上比普通人强一些,但以成为优秀公民的标准来看,他们为何与常人并无差异?至少我们能很直观地得出一个结论,即高等教育并不只是教人更好的技能,而是要塑造人,要打造真正的公民。公民的培养应当从校园就开始。
也许诸君会有疑问,培养公民是个很抽象的命题,你如何在学校中操作实行?看似抽象的概念,其实有很具体的落脚点。
公民意识是一种社会意识,增强公民意识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十四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都明确指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提出“在把物质文明建设得更好的同时,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并把“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和总的指导思想。决议还把“实现以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教育水平、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公民素质的显著提高”作为今后15年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来实施。可见,增强公民意识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是落实精神文明建设根本任务的具体内容和具体措施。教育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应责无旁贷地担负起青少年公民意识培养的重任。
增强公民意识是社会转型时期的客观要求。社会的现代化,呼唤人的现代化。人的现代化是社会现代化的核心,而现代公民意识是实现人的现代化的基础和重要途径。世界各国对公民教育和公民意识培养的关注和重视,往往也是出现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时期,法国、英国、美国等欧美国家和亚洲“四小龙”等国家和地区莫不如此。同时,由于社会转型过程中引起了经济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许多重大的变化,而体制、法律及管理等方面的完善需要较长的过程。这一时期人们的公民意识,尤其是公德心、社会责任感、法律意识等容易淡化和失落。因此,在社会转型时期加强公民意识培养殊为必要。
学校教育在这些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不少国家在面向2l世纪的教育报告中,都把道德价值和公民责任感的培养提到了议事日程。美国强调培养青少年的参与意识、社会责任和必备的道德品质;韩国把促进每一个公民完美的品格作为其教育目的;日本1996年7月通过的题为《关于面向2l世纪日本教育发展方向》报告中,提出让孩子拥有‘生存能力’和‘轻松宽裕’的教育口号,而国际意识、民族意识、社会责任感等公民意识被列为生存能力的重要内容。”[14]1977年8月4日邓小平主持召开科学和教育工作座谈会,会上决定恢复高考。1977年10月12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1977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正式恢复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制度。据统计,当年的报考人数570万,录取人数27万,录取率4.7%。
1978年初,中央为了让更多的高龄高分考生能进入大学学习,在大批招生工作结束后,又补招了一批“走读生”,即每天到学校上课,放学后回家住宿。这一政策不仅满足了这批老学生上学的愿望,同时也考虑到他们的实际:他们大都有工作单位,拿着工资上学,有不少人已经结婚生子,这样也便于照顾家庭。我也是这批“走读生”中的一员。1982年,我大学毕业后即被分配到《长江日报》从事评论理论编辑和采写工作,直到2001年我调往大学任教。
图10-4 1977年第一届高考场景
图10-5 1978年恢复高考后的第一届大学生在阶梯教室上课
多少年来,我就向往与学生们在一起共同学习和交流(在报社期间我也时常到大学或单位讲学与做报告),对“老师”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来到大学感受颇多,但感受最深的要数这里人们的相互称谓和由此反映出的人际关系。
刚来学校,待人打招呼,自然是按社会上的习惯高喊“书记”、“院长”、“主任”和“处长”、“科长”、“经理”们。可没几天就觉得舌头笨拙了——除了我这个“新生”如此称呼外,别人是很少这么叫的。入境问俗,看来我还得补上这一课才是。在大学校园里,人们喊得最多的还是“老师”。“老师好”,喊“老师”更好!
学校是传道、授业、解惑之地,当教师的自然为多。虽然我刚到校任教,但同学们见到我仍是那么甜甜地喊着“老师好”!这一声称呼意味着什么,它不仅仅是一种对人的礼貌,它更意味着对受称者的一份期盼,它意味着我要担起教书育人的重担。我微微地点点头,这点头之间有多大的分量;我轻轻地挥挥手,这挥手之间是一种责任——我既然接受了它,我就没有理由不把这份工作做好。我这样想,也努力这样去做。
在教师队伍里,也有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之分,自然还有院士、博士生导师的学衔。但是,在大学的校园里,在教师们的会议上,在同学们的称呼中,都只有相同的两个字:“老师。”“老师”好,它抹去了文人相轻的界限——不论是学识渊博者,还是初学出道者,咱们都是教书育人的同事,都肩负着同一个神圣的职责;“老师”好,它在模糊之中把竞争的态势明了——虽然都是同一个称呼,但因为学识、贡献的不同,它在劳动的报赏和在人们心中的分量是不相同的。“不上则下”,是对所有当教师的一个挑战。
在学校里,除了教师还有不少行政管理人员,自然他们也都有自己的职称和称谓。但是,在校园里,我听得多的,仍然是“老师”。想想也有道理。“三人行,必有我师”、“隔行如隔山”。一个学校工作的好坏,与广大的行政、教务、后勤等方面人员的努力是分不开的;而且,他们中的不少人本身就是那个方面的行家里手——称他们为“老师”,应该。
凡有人群的地方,就有领导他们的官员,大学也是如此。但是,在这里除了非正式场合,人们喊得多的还是“老师”。我琢磨,大概也是有讲究的。学校以教为本,“官本位”淡化,领导者和被领导者统称“老师”,这自然是重视教育的表现;学校又是重视知识和才干的地方,从教师中提拔领导干部这是普遍现象,于是,在官员的行列里又多了“老师”的成分;大学里当官不离教学,于是在课堂上,在研究室里,经常可以看到他们的身影——称他们为“老师”,正常。
“老师好”,称“老师”好,这自然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曾记否,报章揭露的学术造假、学术腐败的事例,不是有好多就发生在大学校园么?在教师的职称评定、职务升迁时,不是也出现过令世人惊诧和叹息的事件么?在教师和其他人员的交往中不是也发生过隔阂和不快么?特别是在以“老师”自居的少数官员中,不是也上演过整人、辱人和损人利己的丑剧么?[15]
呜呼,“老师好”,争取把老师当好;称“老师”好,不仅仅在“喊好”上!
就是这样一篇发在报纸副刊上的小文章竟然获得了2001年下半年度《人民日报》的“金台奖”。我想,这绝不仅仅是对我的褒奖,更多的是对从事这个职业人们的尊敬。作为一名大学老师,我没有理由不认真对待我的每一节课、每一位学生。
华中科技大学新任校长李培根院士在调研时指出:从长远来看,影响学校声誉的是毕业生在社会上的总体表现,而不是经费、课题和论文。此言甚明。市场经济条件下,聪明的生意人为了盈利,为了取得好的效益,大都十分注意自己厂家的形象,关注自己产品的质量,因为形象就是自己的品牌,质量就是自己的立身养命之本。在商海搏击之中,在与竞争对手的较量之中,谁想在可持续发展中壮大提高,关注企业的形象、声誉,追求过得硬的产品质量、信誉,是至关重要的。大学是培养国家高级人才的地方,学生就是学校的“产品”,自然也应遵循这个规律。
大学是什么,一流的大学是什么,尽管时下有说不清的解释,但有一条是大家认可的,大学特别是一流的大学必须要有一流的大师。那么,大师的标准又是什么呢?对此,尽管也会有许多道不明的标准,但也有一条是大家同意的,就是凡大师者都要有足够的课题、数量不少的论文和较为深邃的思想。这些都是不错的。但是,还不够,还必须是称职的教师,最好是一流的教师,他所培养出来的学生走上社会也是称职的,有可能也是一流的。
大学是培养高级人才的地方。毕业生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走上社会能否显现出与其他“产品”的不同和优秀,对一个人、一个家庭乃至社会都是有重要意义的。试想一下,一个高中生经过十多年的苦读,好不容易考上了一所名牌大学,又经过几年的学习,毕业了。现在,他可以用自己在大学学到的知识,为社会作出称职或一流的服务,为自己的发展奠定基础,为家庭带来欣喜和安慰,这是读书人和社会所希望的。同时,每个毕业生都是学校的名片,他们的整体表现都在为一所大学、一所一流的大学作生动形象的广告宣传。这种力量是广泛的也是长久的。为此,以下几点我以为需要引起注意:
其一,教师的职责首先是教好书。论文不是不重要,但是,平心而论,人的一生到底能有几篇好论文能留传千古,永垂不朽?而培养一批又一批的好学生却是造福于子孙后代的百年大计。即使是完成重大课题,撰写经典论文,也是要有利于提高教师自身的素质,最终有利于对学生的培养。大学必须以学生为本,这是不容倒置的。
其二,人事考核要有利于促使教师教好书。这是一个老话题了,但每每谈到它,总有许多理由和制度让教书育人被搁置到次要的位置。大家都是聪明人,只要是真心而不是假意,只要是努力而不是懈怠,只要是集思广益而不是闭门造车,我想,办法总比困难多,出路总会有的,光明也是不远的。学校的管理者、学生工作者和广大教师要时刻关注自己的“产品”,以此作为学校制定政策和教师改进工作的基础。只管生产,不问效果,不是当今时代的办学方法。
其三,教书育人要着眼于全体学生。一个学生对于一所大学来说可能只占几万分之一,但是,对他本人来说,对他的家庭来说,却是百分之百或重要比例。一个学生就是一张学校的名片,他们走上社会将从不同的方面反映一所学校的形象,自然也反映着教师的形象。当然,即使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大学也不能保证它的毕业生个个都是一流大师或杰出人物,但是,我们只有将培养目标定位于我们的每一个同学,才有可能使他们中的大多数学成后能从总体上反映我们学校的良好形象。这是一个与整体的辩证法,大家都懂,毋庸赘言。[16]
我所在的华中科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也是众多家长和学生心目中的一所名校。然而就是这里的有些学生状况也堪忧。举个很小的例子:中国大学目前大都实行的是导师制,即一个导师带领一个或几个硕士或博士生,对他们的平时学业和毕业论文进行指导。如何确定导师,有的是在报考前,有的是在进校后,一般都是双向选择,当学生的都希望选上一个好导师,导师们自然也都想挑一个好学生。莘莘学子,为什么想进名校,就是因为名校有名师,选上一个名师为导师将是自己的终生幸事,能受益一辈子。正因为此,学生对自己的导师哪怕不是名师,也都是十分尊敬的。他们会认认真真地听导师上的课,会老老实实地完成导师交办的事,甚至对导师的生活健康都十分关心。我以为是不错的,也是应该的。现在的问题是,学生的这种态度并不是“一视同仁”,对自己的导师是这样,对其他的老师却不是这样。
现在研究生大都有缺课的现象,而缺得最多的不是自己导师的课,而是其他老师的课,尽管有的老师的课上得还是不错的,有的甚至比自己导师的课上得还要好!研究生大都有一些课外活动或社会活动,是自己导师布置或参加的就比较积极,而是其他老师组织的就是另外一种态度了;读研少不了要做一些学术研究,完成任务好的和比较好的大都是自己导师布置的,对其他老师的布置却有不少学生是敷衍塞责、漫不经心,而最后总会有几条冠冕堂皇、像模像样的理由;课外读物,大都是读自己导师研究方向的书籍和导师圈点的书籍,其他老师和其他领域的书籍和读物却很少关注;由于对自己导师的尊敬和亲热,一个导师手下的学生们也自然而然形成了一个圈子,与其他老师的弟子来往就少了许多;如此等等。我以为是不正常的。
研究生阶段,是学生逐渐形成自己的学科方向和出成果的时候。学生应该尊敬导师,与自己的导师密切沟通,谈思路讲操作,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一些学习和研究任务。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硕士毕业生或博士毕业生。但是,上述不尊重其他老师的现象却是一种不好的风气,它将有害于大学的校园,有碍于老师之间的关系,最终影响学生们的学习和提高。尊敬导师是不错的,是应该的。但是,我们更不能忘记对更多老师的尊重。平心而论,一个大学,一个学院,真正能闻名全国或誉满全球的大师能有几人,能称得上是本学科带头人的学者也不会很多;即便跟上了这样的大师,我以为也没有丝毫的理由对其他老师不尊重。人有所长。你的导师可能是某一方面的权威,其他的老师也可能是另外一方面的专家;你的导师德高望重,学富五车,而其他的老师,则可能是年轻有为,引领时代新潮。即使有些老师明显地不如你的导师,我以为,也不必丧失作为一个学生应该具有的品格,不能忘却一个学生对老师人格的尊重!这是一个大学生做人的起码的准则。
古人云:“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这些基本准则的树立执行实际上也是成为合格公民必须具有的品质。其实这些公民意识和公民素质的培养也是从看似没有关联之处开始的。
黄泰曾就这个问题发表文章。文章说国家与公民是肉与血的关系,只有健全的公民社会才能使国运昌盛,基业长青。反思当前社会的道德滑坡、青少年社会责任感的丧失,与公民意识的缺乏有着深刻的关联。中国学生接受的是义务本位的教育,权利的教育相对薄弱得多。如果我们的教育能够正确告诉学生怎样做一个公民,使学生明白天赋人权的道理,使学生信仰天下为公的道理,使学生懂得如何保障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如何监督政府权力的行使,他们就会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自觉履行起义务,因为履行义务就是为了享受权利。这就是公民,有了这样的公民,中国社会才会真正和谐。公民社会的建立是复兴中华、实现中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因此公民教育刻不容缓。[17]
新加坡在这方面因为同为亚洲华语国家更值得我们学习。新加坡“公民教育”处处体现着人性化特点,这成为新加坡培养“好公民”的重要准则。
在新加坡,无论老幼,几乎人人都能背出他们的“五大共同价值观”,即“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社会关怀,尊重个人;求同存异,协商共识;种族和谐,宗教宽容”。新加坡政府注重从小培养公民意识。在中小学里,公民与道德教育是学生必修课。根据政府提出的五大价值观,教育部为课程拟定了五大主题:一是个性塑造;二是与家庭的联系;三是对学校的归属感;四是作为社会的一分子;五是以国家为荣并忠于国家。这五大主题引导学生先从认识个人开始,然后扩展到家庭和学校,最后延伸到社会和国家。另外,新加坡小学的《公民与道德教育》教材内容相当活泼生动。一到三年级的课本连环画居多,四到六年级则以生活实例为主。
新加坡教育部还规定学生必须选择参加一定的课外服务。政府也经常举办“睦邻周”、“礼貌周”、“国民意识周”等活动,以培养人们服务社会的意识和习惯,强化公民与人为善、互助友爱的良好品德。[18]
也许在我们国家,培养公民意识的经验确实由于各种不同的原因而显不足,实践中也在慢慢摸索,就像改革开放一样,对于各国的做法可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最终形成自己一套完整的公民教育培养体系。
培养公民意识最终是为了形成成熟的公民社会,“公民意识教育的核心是公民的权利意识教育。每一个公民都应知道自己拥有宪法和法律保障的权利和基本自由,如生命权、财产权、思想言论自由权和参与权等。这是人之为人最起码的尊严”[19]。真正的公民是具有权利意识、义务意识、自主意识、程序规则意识、法治意识、纳税人意识、道德意识、生态意识、科学理性精神,具有与时代共同进步能力的现代公民。……我国学者李慎之在感到我国民众公民意识缺乏时说:“千差距,万差距,缺乏公民意识,是中国与先进国家最大的差距。”李慎之提出,中国现在要赶上先进国家实现现代化,最重要的是要培养人的公民意识,使在中国大地上因循守旧生活了几千年的中国人成为有现代意识的公民。成熟的公民社会中的个人能够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果皮纸屑,到坐公交车要礼让老弱妇孺……一直到懂得什么是政党制度、文官制度,懂得什么是权力的制约平衡、什么是司法的独立,懂得什么是市场经济、法治国家、宪政国家……懂得以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20]。
然而成熟的公民社会不仅表现在个人的这些素质上,更多地表现为或展示为群体的意识觉醒、社会机制的运行、行政政策的执行确定等大的方面。
2005年4月1日上午,63岁的北京市民黄振云面临强制拆迁的人员,手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张贴“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的标语,坚决抵制了野蛮拆迁的非法行为。接着,北京市国土房管局颁发补充通知,详细规定了房屋拆迁听证的九项程序。[21]
2007年3月一个被挖成10米深大坑的楼盘地基正中央,孤零零地立着一栋二层小楼,犹如大海中的一叶孤舟,重庆网友将其命名为“史上最牛钉子户”。在与开发商苦苦对峙了两年半之后,这座小楼的主人吴苹和杨武终究还是选择了妥协,并于4月2日签署了新的安置协议。
北京东华门街道台基厂社区的26名来自安徽、四川等地的小保姆,于3月24日成立了“社区家政服务员工会”。这是北京市第一个外来零散务工人员的工会组织。[22]
图10-6 “史上最牛钉子户”面临搬迁最后时限。吴苹拿出她的法宝——一本宪法(21CN论坛,2007-3-22)
北京谢女士在1996年4月创办“打工妹之家”,为打工妹提供职业培训、法律援助、心理咨询、技能学习等机会。她去年支持山东籍打工妹小刘打赢工伤事故官司,助其从雇佣她的企业那里获得3.6万元赔偿金。[23]
从网上获悉,秦皇岛、唐山和福建的福安市、闽侯县、福州市,先后发生过数万失地农民、市民要求依法罢免当地党政领导的行政职务或人大代表资格,他们的代表遭到追捕、软禁、殴打。为了支持公民的维权行动,民间组织北京启民研究中心在北京大学东门外万圣书园举行公民罢免活动研讨会,声讨执法部门的非法行为。[24]透过这些零散的信息,我从中感知了一个十分可喜的现象:中国成熟的公民社会正在发育成长。当然也不尽然,要真正建立成熟的公民社会仍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其中,就包括不断增强人们的挫折意识。
2003年2月1日,美国哥伦比亚号航天飞机在返回地面时解体,机上7名宇航员全部遇难。这是继1986年挑战者号航天飞机爆炸以来美国宇航局经历的最严重的一次事件。
事件发生后引起世界的极大震惊,各国政要纷纷表示哀悼。同时,也都表达了这样一个心愿,航天事业的探索不会停止。美国总统布什说,哥伦比亚号的失事“给整个国家带来了可怕的消息和巨大的伤悲”,但是“美国的航天计划将会继续”。在2月4日的悼念集会上,还进行了传统的“失踪者”编队飞行表演,分别载有前美国宇航员的4架战机,像风一般从约翰逊航天中心上万人的头顶呼啸而过,其中一架突然从机群中跃起,直上青云,很快变成一个点,最终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之外。那架偏离的飞机就是“失踪者”,飞行表演表达了人们对失踪将士的纪念。但是,“这场表演的意义不仅限于此。那架在约翰逊航天中心上空直刺云霄的飞机,还象征着人类渴望飞入未知太空的鸿鹄之志。这一志向不会因哥伦比亚号的失事而被舍弃”[25]。就像17年前美国挑战者号失事后,人们从未停止探索一样。
将地球、空气和重力抛在身后,是人类自古以来的梦想。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人们有可能将这一梦想变成现实。哥伦比亚号航天飞机在为期16天的飞行中,共进行了80多项科学实验,其中就有包括中国在内的6个国家的学生设计的实验项目。除中国学生的“蚕在太空吐丝结茧”实验外,还有美国、以色列、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学生也设计了实验项目,分别涉及太空对蜘蛛、蜜蜂、鱼、蚂蚁等的生长及其习性的影响等。哥伦比亚号的失事,不仅对美国人民是一个巨大的悲痛,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青年学生也是一个挫折。但是,正是这个挫折会坚定未来者的探索勇气和信心。推而广之,我们整个民族,都需要培养和增强在前进路上遭遇失败和挫折的意识。我们的媒介宣传报道在增强人们的挫折意识上应该发挥它的积极作用。
不论是我们的学习、工作还是生活,人们都希望一路欢歌笑语、繁花似锦和一帆风顺、万事如意。问题在于,一切还未发生的事实都包含着不确定因素,这些不确定因素可能向着好的方向发展,也可能向着坏的方向走去。我们的媒介宣传,当然要报道莺歌燕舞,自然要描绘大好形势。同时,还应该向民众全面地、真实地(包括某些情况下适度地)介绍行进中的失败和挫折——说明失败、挫折存在的必然性、破坏性和残酷性;介绍如何防止和避免失败、挫折的方法和技巧;鼓励和坚定人们战胜失败、挫折的勇气和信心。心理学的知识告诉我们,一定程度的震荡和焦虑,可以提高人们的心理承受力,而心理承受力的提高有利于增强人们面对复杂多变特别是不利局面。在宣传报道中,有人对胜利和失败,对顺利和挫折作了不恰当的理解和实践。以为报道了失败就是对大好形势抹黑,介绍了挫折就是对美好生活诋毁,在他们的报道中看不到“失败”的身影,在他们的字典里找不到“挫折”二字。这种思想、这种做法于己于人于我们的事业都是不利的。此刻,提高这些人对挫折的认识和心理承受力是十分必要的。马克思关于攀登科学高峰的经典语录,我们已经咏诵了千百次,只是希望这种学习能更多地落实到我们活生生的社会实践中,其中就包括广泛传播的宣传报道中。自然,讲究报道失败和挫折的方法和技巧是十分重要的。
哥伦比亚号在太空中消失了,但哥伦比亚号上的宇航员义无反顾地步着挑战者号失败之路一往无前、不懈探索的精神将永存;这种精神通过媒介的宣传报道,将会不断地促使和增强中国人民在走向世界、走向未来的道路上战胜一切困难的勇气和信心。我们希望这方面的宣传报道比以往做得更好。[26]
除了增强公民的挫折意识,还需要培养人们的创造意识,由“中国制造”向着“中国创造”努力,让中国人的产品和中国人的形象更多、更好地展现在世界人民面前。
由中国举办的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会徽在一个多年少见的热天,在亿万中国人民的热盼中揭晓了:一枚带着动感的“”字的红色雕刻印居于会徽的上方,中部是用毛笔书写的“”,下方是奥运的五环标志。
图10-7 奥运会会徽
奥运会会徽,历来为举办国所重视,它是一项展示举办国多方面形象的无形资产。上述会徽在1985件参赛作品中能够脱颖而出,自然有它的特殊魅力,有报道说,它体现了灿烂的中华文明;它体现了奥林匹克更快、更高、更强的主旨和精神风貌;它既体现了中华民族的灿烂文明,又展现了当代中国的动感和活力。把历史和现代、把体育和文明、把东西方的文化有机地结合起来,充满了中国人的智慧。这段文字不长,要真正理解它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一百多年的奥运历史,二十几届奥运会会徽,它集中了世界各国人民的智慧,它展示了全球时代的发展,它是一部世界文明史的缩影!在这样悠久厚重的历史平台上描绘新的画卷,设计新的会徽,特别是作为中国人在自己的国土上第一次举办这样的盛会,意义非凡。而且,会徽的设计是面向世界招标,在近两千件作品中就有两百多件是外国人设计的,评委会也是由中外专家组成。在这样激烈的智力竞争中,中国人自己设计的“中国印”为何能夺冠,凭的全是过硬的真功夫——将中国特色以完美的形式表现,争得专家和民众的双向认可。
一个用中国新疆和田玉篆刻的红底阴文充满动感的“”字印,深盖在由中国宣纸缎绫装裱的横幅上,这是中国几千年文化积淀在新时代的弘扬,同时,也是符合奥运会会徽设计要有举办国城市名字要求的;图案中要点明“”,这也是会徽设计的要求。但是,书写这几个大字的却是饱蘸墨汁的中国毛笔!一个向着东方迅跑的“京”字,向世界展示了发展的中国,一个改革开放的中国,正张开双臂迎接世界体育健儿的到来;一个用中国的材料和书法艺术表现的图案,却把世界通用的英语写得让世界人都那么熟悉而且亲切。正是这样的“中国创造”,才使此图案在高手如云、竞争激烈的角逐中取胜。
奥运会会徽的揭晓给我们的启示是深刻的。
中国重新进入奥运会已经有20年的历史了,中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也已经载入史册。中国要走向世界,融入世界民族之林,世界要认识中国,与中国人民合作,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在未来的历史时期,中国人要与更多更广的国家和地区做生意交朋友,信誉和名声是十分重要的。在世界的大舞台上,不仅要有“中国制造”的大量产品为大家所喜爱所使用,更要有“中国创造”的品牌为世界所青睐所倾倒。中国对于世界的贡献,更多的应在于创造。
在电子市场已经步入世界的中国海尔集团首席执行官张瑞敏,有一句很富有哲理的话:“如果是‘中国制造’,就一定会打败!如果是‘中国创造’,就一定不会败!”为什么呢,因为“制造”是“我有人也有”,而“创造”则是“人无我有”。在非典病疫严重流行的时候,北京的小汤山医院决定安装海尔生产的空调。为什么?是海尔的空调便宜么,当然不是,海尔空调的价格甚至高于国外的品牌。真正的原因是海尔的空调创造了独一无二的“氧吧”健康功能。这一“创造”在当时显得多么重要啊。海尔根据客户的需要,发挥自己的创造性,生产了能够洗地瓜的洗衣机、洗龙虾的洗衣机、打酥油茶的洗衣机、打面筋的洗衣机,还有专为新疆某枕头厂生产的“洗荞麦皮”的洗衣机。[27]想一想,有了这样独一无二的创造性,还有什么市场不能占领,还有什么竞争对手不能击败呢?
聪明的中国人,以自己的独特方式设计了一个让世界留下深刻印象的奥运会会徽。同样,智慧的中国人也一定能在更广泛的领域,为世界创造更多的奇迹和惊喜。愿我们都为此而努力。
自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就意味着中国人民从此站立起来了,对于处理国与国之间的纠纷和矛盾也该遵循世界的惯例。
关于中国政府为何放弃对日本侵华战争赔偿的要求,1995年12月29日的《长江周末》已揭示其内幕,有了定论。我这里要说的是民间赔偿——这一问题一直存在而且颇有意义。
受害者要求侵略者予以战争赔偿,这大概也属国际惯例吧。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至少有600万犹太人死于纳粹的屠杀。战后,德国已经赔偿了600亿美元,目前尚有17万犹太人每月接受德国支付的800美元。对于此举,有学者称:“犹太人在伸张正义,德国人在洗心革面,这是双方的胜利。”日本政府一直支持居住在美国的日侨向美国政府索取“二战受迫害赔偿”费三次共12.5亿美元。赔偿,只是损害方以资财的形式向受害方予以物质损失的弥补,对于人员的伤亡,对于精神的损害,是无法用金钱来弥补的。在这里,赔偿除了经济学上的含义外,更多的是精神上的安慰和补偿。据此,不论是经济上的损失,还是精神上的伤害,中国人都是需要索赔的。
在日本侵略中国的十多年时间里,中国伤亡了3500万人,耗资达5000多亿美元。按照德国人对犹太人的赔偿,日本对中国至少要赔偿5000亿美元以上,实际上呢,到1948年底,日本政府只向中国赔偿了价值2200万元的物资,还不到实际赔偿的万分之一!仅此而已。
我在前面讲过,赔偿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道义上的、心灵上的某种安慰和补偿,它的意义或许更重于经济,它更有利于和平与友谊。
不是这样么?每年我们都能得到战争赔偿用于现代化建设和人们生活的改善,难道能够忘记老一辈人的牺牲和苦难么;自己发展壮大了还想去称王称霸侵略别的国家和人民么——谁当侵略者谁就莫想逃脱失败的命运,到头来还得赔款。这对中国的新一代是有好处的。
对于日本来说也是一件好事。现在日本国民中已有不少人想忘掉那场战争。近十年来,日本已有4名内阁成员因发表歪曲战争性质的言论而先后被迫辞职,尽管如此,还有“前仆后继”者,1995年就有8位大臣参拜了靖国神社,国内还有人特别是青年人想重新拉起军国主义的旗帜。仅靠中国人的集会声讨是不能让现有的和以后再生的“翻案者”清醒的,而实施战争赔偿或许能达此目的。每年政府都要向国民宣布赔款项额,大臣们、国民们还敢忘记自己先辈对邻邦的侵略么,自己富裕了冒油了还敢去做让世人唾骂的恶事么——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由自己的过失结出的苦果将由自己的子孙后代长久地吃下去,划算么?
需要说明一点的是,作为政府行为,在中日邦交正常化谈判期间,中国政府曾经表示,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鉴于日本这么多年来某些人的表现,是否需要重新讨论修改这一条款,那是政府决策者们考虑的事(尽管如此,老百姓提点建议还是可行的)。但是,作为民间的个人和集体向日本国提出自己的正当要求,我以为还是可行的,其意义如上述同样是深远的。索赔,是一种经济行为,但它更是为了一衣带水的中日两国人民的友谊长存,为了亚太地区以至整个世界的和平和发展。[28]
中国公民向日本政府的索赔,一直没有停止,老一辈去世了,他们的后代仍然在抗争。据2008年7月3日的新华社电讯报道,二战中国劳工遗属向日本众议院提交请愿书要求赔偿。报道说,中国受害劳工联谊联合会代表2日向日本国会众议院副议长横路孝弘递交请愿书,要求日本承认强掳中国劳工的历史事实并谢罪赔偿。
来自中国受害劳工联谊联合会的7名二战中国劳工遗属当天上午前往众议院副议长官邸,递交了致众议院正副议长的请愿书。请愿书说,日本最高法院去年4月就西松组(现西松建设公司)中国劳工诉讼案作出终审判决,取消支持中国劳工赔偿要求的二审判决,这是不公正的。请愿书要求日本政府承认强掳劳工的历史事实并对受害者及家属进行谢罪赔偿,希望日本国会正视历史,从中日友好的大局出发,促使日本政府实现上述要求。
横路孝弘说,他个人完全赞同中国受害劳工联谊联合会的要求,并认为应成立一个议员联盟来推动解决战争遗留问题。他表示将把请愿书转交给众议院议长河野洋平,并向他本人所属的民主党转达联合会的要求。
此前,中国受害劳工及家属曾多次向日本政府递交请愿书,但向日本国会递交请愿书还是首次。据悉,中国受害劳工联谊联合会还将向日本参议院议长江田五月递交请愿书。
索赔更是为了和平,中国公民对日本政府的这种正义的索赔,终究会有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
我国的公民社会正悄然兴起,并且在国家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伴随着全球化浪潮的到来以及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构建一个健康有序的中国特色公民社会已成为中国社会文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诚然,中国特色公民社会的培育既要借鉴国际公民社会的范式,又不能脱离中国实际。必须通过加强中国特色公民教育,培育成熟的公民文化和提高全体公民的公民意识,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空间,达到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良性互动的最佳状态,从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29]
本章小结
国家的独立,人民的解放,说到底是作为国家公民人权得到保障,作为人的人格受到尊重。在现代民主政治社会,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应受到法律的保障和满足。这代表了一个国家的政府对人权和生命的尊重,而这种尊重蕴涵一个成熟的公民社会,这也是一个国家民族得以不断向前的巨大力量。自然,不断提高和增强公民的建设意识、挫折意识和创造意识也是十分重要和长期的任务。
【注释】
[1]赵振宇:《“人为财死”是利己主义观点》,载《湖北日报》,1981年2月26日。
[2]见《长江周末》报道,1996年5月17日。
[3]赵振宇:《社会不能愧对英雄》,载《民主》,1996年第7期。
[4]《对公民的肯定,唯有歌颂是多余的》,《南方都市报》社论,2007年5月29日。
[5]赵振宇:《将正义表现于过程之中》,载《深圳商报》,2002年3月16日。
[6]赵振宇:《请为逝去的同胞们下半旗》,载《中国青年报》,2006年6月23日。
[7]赵振宇:《为普通公民下半旗的几个理由》,载《羊城晚报》,2006年7月8日。
[8]赵振宇:《国旗法能否以降半旗而修改》,载《武汉晚报》,2008年7月12日。
[9]邹声文:《人事档案制度改革应加快》,新华社北京2005年10月7日电。
[10]见1988年7月8日《光明日报》和1993年4月17日《南方周末》。
[11]见《中国青年报》报道,2003年7月21日。
[12]参阅新华社2003年5月29日电。
[13]赵振宇:《公民应有档案知情权》,载《社会》,2004年第5期。
[14]李季:《学校教育与公民意识培养》,载《教育研究》,1997年第7期。
[15]参见《人民日报》,2001年9月6日。
[16]赵振宇:《学生是学校的名片》,载《光明日报》,2005年5月24日。
[17]黄泰:《中国教育应首先培养学生“公民意识”》,载《证券导报》,2007年3月3日。
[18]《新加坡如何培养好公民》,载《环球时报》,2005年3月10日。
[19]阮占江:《公民意识教育是更深层的公民法治文化教育——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教授一席谈》,载《法制日报》,2007年11月20日。
[20]武宝珍:《当代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浅析》,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117243。
[21]见中国青年报报道年月日《》,200545。
[22]见《北京晚报》报道,2005年4月29日。
[23]见《参考消息》报道,2006年5月4日。
[24]杜光:《发育公民社会》,2005年12月31日,http://www.comment-cn.net/data/2006/0606/article_7809.html。
[25]见新华社2003年2月4日电。
[26]赵振宇:《培育民众的挫折意识》,载《南方日报》,2003年4月1日。
[27]参见《外滩画报》报道,2003年7月23日。
[28]赵振宇:《索赔,更是为了和平》,载《长江日报》,1996年1月22日。
[29]蒋笃君:《浅析中国特色公民社会的建构》,http://www.cpce.gov.hk/civic-education.hk/pdf/e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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