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体育评论的选题和立论
体育评论和新闻评论在文体结构和写作手法上是一致的,都是要首先提出论点,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论证。但是,体育评论的选题和立论同新闻评论又有所区别,在论证过程中分析问题和解释问题的理论依据也就有所区别。
一、体育评论的选题
体育评论的选题一般从三个方面来考虑:一是媒体的报道计划需要;二是体育事件本身的需要;三是广大读者的需要。
从媒体的报道计划需要方面来说,不同的媒体新闻报道的侧重点不同,因此,体育新闻报道所占的版面和栏目的多少也就不同,在报道体育新闻的时候就要考虑报道的文体形式。有些媒体对于各种体育新闻的报道只是以消息的形式进行处理,新闻评论报道只是在重大的体育比赛中才能够出现。
而对于体育专业媒体和栏目来说,尽管是以体育新闻报道为己任,但是由于各种体育比赛项目繁多,媒体报道的范围较广,所以在选题过程中也要有所侧重。该评什么,不该评什么,都要根据媒体的报道计划来进行。因为并不是所有的体育比赛项目都能够成为媒体报道的重点,即使是重点的比赛项目也存在一些质量好坏、水平高低等因素。所以评与不评需要一个综合的考虑。
从体育事件方面来说,评论的选题要适应体育比赛的需要,要根据比赛事实的价值来考虑选题的问题。平平淡淡的比赛、没有胜负意义的比赛很难成为评论的内容。而一些重要的比赛、存在各种利害关系的比赛,不仅运动员重视,媒体也重视。运动员可以在这样的比赛中拼其所能,争取比赛的胜利;记者也可以在这样的比赛中发现问题,寻找新闻线索。因此,这样的比赛更能体现运动员的真实水平,也会暴露一些技战术方面的深层问题,使体育评论的内容更有价值。
从观众和读者方面来说也是这样。人们关心重大或重要的比赛,关心精彩的比赛,希望能够从这样的比赛中获得更多有价值的信息。因此,作为媒体通过多种文体报道形式全方位地提供各种新闻报道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
体育评论的选题从时间方面来说可以分为阶段性选题和即时性选题。
所谓阶段性选题,是指在一段时间内记者根据所获得的某一项目的各种新闻事实,经过比较、分析和判断之后,进行选题,予以评论。
因为体育运动所表现出来的技术进步和缺陷,尽管通过单一的比赛场次也能够体现和暴露一些,但这只是个别情况,不一定具有普遍意义。而在一段时间内通过对各个队和不同队员的全面观察和了解所获得的各种事实则具有普遍意义,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问题。
比如说某一种运动技术的运用,如果只是个别队员运用,且在比赛中没有取得什么突出成绩,这说明不了问题。如果一名运动员的确是靠运用新技术提高了运动水平和成绩或者一些运动员都在运用这种技术,这就代表了一种运动技术的进步。
那么,体育评论如果是对某项运动技术的发展趋势或运动特点来进行评论的话,就需要进行一段时间的观察和了解,而通过一场比赛是不能说明这些问题的。所以类似这种评论内容的选题属于阶段性选题。
所谓即时性选题就是对某一场比赛进行评论的选题。一些重要的比赛,赛后除了进行消息报道以外,同时配合体育评论报道,这样能够使体育新闻报道体现全方位的特点,增加报道的力度,产生一种具有立体效应的报道效果。
这种即时性的选题,一般来说只是注重比赛中所表现出来的优点或者缺点,以及这些优点或缺点所带来的得失与利弊。根据这些事实选题进行评论。
体育评论的选题是记者对某个体育比赛项目或某些体育事实的各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的结果。对体育事件进行评论,必须要熟悉该项目的运动规律和比赛要求,否则的话,就看不懂比赛,或者搞不清楚比赛细节的技战术问题,评论也就无从谈起了。
不仅如此,对体育运动或者说对该运动项目的发展概况以及技战术的发展趋势都应该有一个大致的了解,这样在进行评论选题时才能够做到心中有数。我们知道,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竞技体育的技战术进步越来越快,使得体育比赛更加激烈,更具有观赏性。因此,对体育事件的评论只有紧跟体育的变化才能作出正确的评论。否则体育评论就变成了“马后炮”,就失去了评论的意义。
二、体育评论的立论
立论就是提出自己的见解,作出评论的结论。
对体育事件的评论,在选题之后就要考虑立论的问题,也就是说要评它的什么?把评论的主题定位在什么程度合适?这就是立论所要确定的问题。
评论的立论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关系到一篇评论的成败,关系到一篇评论质量的高低,因此,在考虑立论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这样几个问题。
第一,实事求是,切合实际。
体育比赛是一件实实在在的事情,它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的。尤其是对于一些大型体育比赛或重要的比赛场次,电台、电视台都要进行现场直播,这样一来亲眼目睹比赛实况的人就不计其数。每个人观看比赛都会有自己的见解,都会发现不同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媒体的评论自然就会成为很多人关注的焦点。人们关注媒体的评论,一是由于媒体本身的权威性;二是以此为参照,检验一下自己的欣赏水平,看看英雄所见是否略同。因此,在评论的立论时一定要实事求是、切合实际。
所谓实事求是,就是立论的观点要准确,评价要恰如其分。因为体育比赛过程是靠双方队员的每一个技战术动作完成的,比赛的胜负、优劣、正确与错误都是通过队员的技战术表现表达出来的。所以确定立论一定要根据比赛中的事实等客观情况来决定。
所谓切合实际,就是立论的观点要符合实际情况,不能随意确定立论的标准。比方说,对于青少年比赛情况的评论,在确定立论时就要根据青少年的运动水平和运动标准来进行,而不能运用对待成年运动员的标准和眼光进行立论和评论。
第二,视角独特,切中要害。
体育评论在新闻报道中具有重要作用这是无可置疑的,那么它的重要作用是如何实现的?并不是每一篇评论都能达到它预期的效果,评论要实现影响和左右他人的目的,首先必须能够吸引人,令人信服。
这就要求记者在立论时要具有独特的视角,选择与众不同的评论切入点。这句话说起来容易,也许谁都会说,但是却很难做到。为什么?因为评论的选题、立论以及写作真的不是学出来的,它需要不断的实践,需要生活的阅历和天长日久的点滴积累。但是,我们要知道这一点。
新华社记者于力在1995年辽宁足球队被淘汰出甲A 12强后,写了一篇关于辽宁队降级的反思的新闻述评,题目是“中国足球旧时代的终结”。在报道的评论部分,记者没有从辽宁队输球的主观因素即技战术方面的内部原因进行评论,而是分析了辽宁队走向失败的客观因素即影响辽足发展的外部原因,指出辽足输在了体制、人才和经济实力薄弱等方面。
这篇述评报道以后,反响很大,很多人认为这是一篇很有分量、很有说服力的报道。这篇报道之所以受到好评,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记者在报道辽足失败这一新闻事件时选择了独特的切入点,并且击中要害。
一般来说,体育比赛的胜负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是队员的技战术水平、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等原因,但是,在一定条件下,外部因素同样可以影响和阻碍事物的发展。所以,记者在报道这一事件时选择的是对外因条件进行评论。
第三,观点新颖,不落俗套。
体育事件和社会生活中的其他一些事件相比有些不同之处,就比赛本身而言它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就是在同一规则、同一比赛要求下循环往复地进行。在这种情况下,要发现比赛的问题,提出有价值的评论观点,需要记者对所要评论的比赛有相当水平的认知和理解。
其实,尽管比赛具有周期性的特点,但是,每一场比赛都有自己独特的一面和独特的特点,否则,竞技体育的魅力又从何说起呢?
从另一方面来说,同一场比赛会有众多的媒体同时进行采访和报道。那么,如何使得自己的报道能够胜出一筹,吸引更多的人关心瞩目,这就需要媒体报道能够体现自己的特色。就体育评论来说,立论新颖是一个首先不可忽略的问题。
一般来说,人们对于新鲜的东西、新颖的东西总是会格外关注,这就是心理学所说的好奇现象。阅读过程也是这样。人们对于新颖的标题、新鲜的内容,总是喜欢领略一番,这是一种很自然的心理活动过程。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体育评论的立论当然应该追求新颖性。如果评论的观点总是重复自己过去的老一套,或者是跟着别人的观点走,没有自己的见解,那就是落入俗套,就不会有很多人喜欢。
但是,我们要求评论的立论新颖是以比赛事实为基础的,如果脱离了这一点那就是猎奇,就违背了以事实为根本的新闻报道原则,所提出的立论也不会有多少意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