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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新闻报道的原则与要求

时间:2023-04-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房地产新闻报道是和一个个楼盘打交道,免不了有些行业动态。一个楼盘从立项规划设计开始,到项目开工,再到交付、销售,至少要持续2~3年的时间,但老百姓在关注这些消息的同时,更需要记者作一些调查类报道,如媒体对于这个市场走向的看法,对于眼下市场一些不正常现象的披露,这才是房地产报道的重点。人们对居住的需求导致了房地产新闻报道成为他们获取商品房信息的重要途径。

第三节 房地产新闻报道的原则与要求

作为时刻监测房地产业发展变动的房地产报道,担负着两个重大的职能:一是还原新闻的本位,真实、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市场的变动,做国民经济的“风向标”;二是为相关部门制定、调整经济政策,为人民群众置业提供资讯参考。因此,房地产新闻报道对房地产市场全面的报道,对房地产资讯科学的分析,对受众准确了解市场、国家制定房地产政策起到良好的作用,从而直接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遵循一些原则。

一、记者要有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为了提高我国房地产新闻报道的整体水平,要求房地产新闻采编人员精通房地产等相关知识,最好成为专家型的资深记者。具体说来有以下素质要求:

(一)全局意识

我国房地产市场利益主体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地方政府、商业银行、中介组织、新闻媒体和住房消费者等,从这个格局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房地产开发商、商业银行、中介组织是通过房地产市场获取利润的,消费者则是得到房子,而地方政府是作为中间人提供好的市场环境,新闻媒体是保持社会公正的舆论监督者。(3)因此与其他领域的报道相比较,房地产新闻报道因其自身独特的属性而成为经济新闻报道中十分重要的领域:因其与居民的生活密切相关而被人们所关注,更因为房产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牵涉政府、房地产企业和购房者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换言之,今天的房地产对于当今中国人来说,不只是单一的消费行为,还存在一定数量的投资甚至投机行为。房地产领域出现的问题,原因不只存在于房地产本身,还存在于金融、股市、财税政策、城市化进程、财富分配等诸多方面。它既是经济问题,同时又是社会问题、政治问题。房地产行业矛盾的特殊性,决定了房地产报道不同于其他报道,需要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把握好经济利益和社会责任的关系,努力推动房地产市场和经济社会多方面的协调发展。

市场经济下的房地产经济活动已不再狭隘地局限于房地产本身,它已成为包含各种经济因素的综合性的社会活动,因此房地产新闻报道已不能采用纯粹经济的视角,而是要综合运用人文的、法律的和社会学的等多种视角加以阐述,需要具有一种大经济观,如此才能更好体现房地产报道为整个社会发展服务的意义。

(二)责任意识

房地产行业关系到国计民生,房地产市场的变动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国家宏观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1997—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起因就是泰国的房地产过度繁荣导致的金融坏账剧增,银行支付困难,从而银行和货币成为别人攻击的对象,攻击的结果是泰国经济倒退8年,这种教训我们必须吸取。因此,房地产新闻报道的记者要加强社会责任意识,具体体现在实际工作中,则应该做到:

1.认真研读经济政策,了解政策出台的背景

客观、理性分析房地产产业经济问题,这直接关系到市场的健康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信息最重要的作用在于为决策提供根据,只有正确的决策才能使信息接受者采取趋利避害的、理性的最佳选择,而决策的正确与否取决于信息获取的真实和完备程度。信息泛滥的现实需要从事房地产新闻报道的记者为受众及时提供有效的信息并加以正确的分析。所以,与随意猎奇起哄、误读政策的报道行为截然不同的是,房地产记者应该善于运用自己的独特眼光审视经济现象,不做企业的代言人,只有客观、理性地研究经济问题,不为现象迷惑,去伪存真,开掘经济新闻的深层意义,这样的报道才能有意义,才能出新。

2.树立社会责任感,拒绝利益诱惑,认真履行媒体监督职能

与其他领域相比,在人们称媒体成为“房地产开发商门客”的时代,房地产新闻报道的记者所受到的诱惑显然要多得多。一些媒体之所以被称为“房地产开发商门客”,主要因为在利益的驱动下,记者环境监测者功能的自我弱化与民众代言人意识的衰退。因此,房地产新闻报道要想重新获得社会民众的认同,树立起“权威性、专业性、公正性”的角色,除了要完善相关法规之外,记者应该增强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要认识到自己的报道对社会所带来的巨大影响,坚持媒体的使命。

房地产新闻报道是和一个个楼盘打交道,免不了有些行业动态。一个楼盘从立项规划设计开始,到项目开工,再到交付、销售,至少要持续2~3年的时间,但老百姓在关注这些消息的同时,更需要记者作一些调查类报道,如媒体对于这个市场走向的看法,对于眼下市场一些不正常现象的披露,这才是房地产报道的重点。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在楼价飙升的这几年里,见诸报端的总是某某楼盘开盘当日销售多少、排长队抢购等。有关建筑的品质、楼盘的设计质量、工程施工质量,以及建筑节能、新技术使用等涉及内在品质的问题,被一片热闹的表面景象所淹没。记者做这类报道时往往身兼二职,采访时是记者,采访结束后变成了广告员,所以房地产新闻报道中新闻与广告的混淆,也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记者的社会责任。

近几年来,无论是专家学者还是消费者,都在探讨影响房价上涨的各种因素,诸如宏观政策、供求关系、炒作投资等,但却忽略了另一种因素,即通过媒体的传播,影响受众的心理预期,从而达到间接作用于房价的效果。

3.深入采访,辩证思考,避免失真报道

新闻界有一句老话:七分采,三分写。对于房地产新闻报道而言,许多报道失之片面并不是记者没有能力,而是记者缺乏深入采访的勇气和意识,一些事件只要深入进去,现实中有众多的“鲜活”事实都可以为做好新闻报道增添亮色。比如,对来自开发商的说法,对于一些机构提供的资料,就可以放在更真实、更宏观的社会生活中加以全面、辩证地分析,避免缺乏分量甚至失真的报道。

二、坚持客观公正原则

根据新闻学原理,媒体报道新闻应该遵循客观、公正、全面的原则。人们对居住的需求导致了房地产新闻报道成为他们获取商品房信息的重要途径。因此,能否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市场动态,对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消费、营造稳定的社会生活具有重要的作用。

2003年10月后,由于中央政府看到了房地产过热的苗头已开始威胁整个宏观经济安全,因此出台政策治理房地产市场,但出台的政策却是压缩供给,地方政府的具体政策就是压缩土地供给,压缩对房地产企业的贷款,而没有在增加供给这一最重要的方面给予重视,结果2004年由于缺乏土地的供给以及现行政策对《土地法》执行不力,导致住房生产增量满足不了住房需求增量;由于通货膨胀使实际利率为负,推动了2004年下半年和2005年上半年的房地产价格暴涨,这种暴涨直接动摇了群众对中央政府治理房地产过热的信心,房屋短缺预期被强化,再加上房地产商们通过舆论的鼓吹,中介组织的推波助澜,某些地方政府的不作为或隐性默许,致使商品房抢购潮再次出现,甚至不顾经济实力的超前消费也大量出现,已充分暴露出严重的危机苗头,如果不能抑制这种苗头的发展,后果不堪设想。(4)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当一个政策出台后,一些地产大腕往往会站出来发表自己的观点,许多媒体并没有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而是利用媒体使这些观点得以迅速“放大”。如“新八条”实施后,许多地产商纷纷对当地媒体说:市场依然平稳,房价稳步上升。某些媒体也原话刊播。但问题是市场并非如此,实际情况是二手房开始大量抛售,一手房销售“按兵不动”。其实,要避免这种情况并不是难事,只要记者稍稍深入市场作一些调查,而不是仅仅只听地产商一面之词,其报道自然也就不会有此类片面之作了。

在目前的房地产报道中,存在着两种极端情况:一是个别媒体从2006年开始就不顾实际情况,始终鼓吹房价要涨,对房价上涨起到了“火上浇油”的作用,吹大了房地产市场的泡沫;二是个别媒体从2007年年末起,坚决“看空”房价,有不腰斩房价誓不罢休的气势,从而导致部分购房者改变购买预期,使本已低迷的房地产市场“雪上加霜”。(5)作为新闻媒体,在报道过程中必须树立起客观公正的社会形象,但是上述两种情况,显然是因为媒体缺少了本应该具备的社会责任,误导了受众,使之无法正确判断市场走势,对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一定的负面作用。

国内房地产市场买家、卖家、媒体之间角色错位、缠夹不清,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信息发布渠道不公开、不透明。这方面,不妨借鉴加拿大房地产市场的经验。加拿大人买房主要通过专业经纪人处置相关事宜,在媒体上发布广告是加拿大房地产经纪人的一种重要营销手段。但是大部分房地产经纪人一般不会向大众发布虚假广告,因为加拿大全国性和地区性的房地产协会制定了严格的职业规则,其中包括房产广告内容必须真实等,违背这些规则的经纪人将会被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加拿大房地产协会建立的“多重上市服务系统”对公众开放,关于房地产的信息非常透明、全面和完整,专业会员更是可以通过这个系统查询到房地产的各种背景信息,如某所房子以前的买入价、周边房源最近以来的成交价等。因此卖家与媒体很难沆瀣一气,扭曲和封锁信息。(6)

三、充分发挥引导和监督作用

成功的经济新闻报道必须体现出“公共价值”和“公众意识”,即能对经济活动、经济发展产生影响,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因此,我们在组织房地产新闻报道时,要有强烈的市场意识,必须以市场的眼光看待房地产经济现象,同时必须清楚本地区房地产发展的主旨、目标以及民生需求的主题,有针对性地展开报道,突出媒体的引导和服务功能,使房地产新闻报道推动我国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面对日趋开放的房地产市场,政府的相关职能应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即强化宏观调控,弱化微观管理。从总体上讲,国家应遵循“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创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规范房地产市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随着政府行为的日益宏观化,出台的一些宏观政策就需要新闻媒介的传达与监督。房地产报道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配合党和政府一定时期内房地产政策的贯彻与执行,对它们进行解释、宣传。从宏观层面上讲,国家经济政策的改变,每一次重大调整以及国民经济发展的快慢与好坏,都将对极度敏感的房地产业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房地产业的调整规范越来越受到政府的关注与重视,房地产新闻引导和监督作用也理所当然地成为重中之重。

2005年5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正式公布,要求自“2005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应全额征收营业税”。并明确规定了“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2005年6月9日,深圳市地税局发布330号文件,遵循国家税务总局指示,结合深圳本地情况,对二手房交易营业税征收制定了相关细则,并明确了免征营业税的范围。至此,旨在打击“投机性和投资性购房”的又一项地产新政开始在深圳实施。但由于微利、福利等安居房要在购买一定年限后才能“绿转红”进行交易,打击炒房的新政出台却没有把商品房和安居房进行区分,导致大量“老房”变“新房”,深圳二手安居房交易一度出现停滞。《南方都市报》刊发的《半辈子积蓄买套房成炒家?新政不应砍向百姓》(7)深度报道,从百姓的反应、深圳的二手安居房交易出现业主、中介机构、政府都不愿意看到的停滞状态等现状,对国家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新政未对安居房和商品房加以区别对待提出质疑,这样的报道显然有助于国家政策的调整和完善。

房地产行业关系到国计民生,市场的变动也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因此,能否正确报道、解释政府出台的行业政策直接关系到市场的健康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也是房地产新闻报道发挥其引导和监督作用的具体体现。但是,在日常的新闻报道中,曲解、误读政策的现象却频频出现。2008年12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六条”)后,某媒体发表题为《中央出台国六条,剑指北京上海》的报道,此标题一出,即把读者的视线引到北京、上海,把媒体所在城市的房地产置于整个政策之外,这种解读不能不说有所偏颇。更令人遗憾的是,一些媒体的报道中,诸如“(中央)打压房地产市场”、“(政策的)目的是降低房价”等用词一时大量充斥于房地产报道中。然而,中央出台“新八条”(包括其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目的并非如此,根据文件,“去年(2004年)以来,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两位数的市县,近期居住项目安排要以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为主……稳定市场预期”。可以看出,中央出台新政策的目的不是“打压房价”,而是把“房价的涨幅降下来”;不是“打倒一片”,而是整顿“涨幅超过两位数的市县”。

在2008年12月20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专门对房地产报道提出了要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鼓励住房合理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为基调,大力宣传中央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及其成效,着力稳定市场信心。对各种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同时,要加强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意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由此可见,当前的房地产报道必须强化媒体的社会责任,在客观、公正、准确的基础上,使报道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利于保护广大消费者的根本利益、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抓住核心和关键进行报道

抓住解决房地产问题的核心和关键进行报道,也是加强受众意识的体现。房地产业的核心就是要把主要精力放在解决广大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上;房地产业的关键就是要大比重地建设小户型、低造价的住房。据统计调查,我国城市居民中,中低收入者占80%以上。坚持以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为核心,是在住房问题上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行以人为本方针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是取得全局性胜利的基础。

首先,房地产新闻报道要发掘出房地产行业与读者的结合点,选取同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角度,提出和解决房地产市场中的热点难点,如房价居高不下、商品房定金、“霸王条款”、中介欺诈、小区物业管理等,并以此为新的报道角度和观点,这样的报道才会引起读者的共鸣和反响。

这几年关于房价的各种论战,就像鸡生蛋蛋生鸡的争论一样没有结果,但房价还是照样攀高。关于“地荒论”的论战,以及到底是地价拉升了房价,还是房价拉升了地价的争吵,不绝于耳。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媒体,作为一个有良知、有着强烈责任感的新闻记者,要敢于抨击问题,不应有意无意地迎合、粉饰这些论争,不打毫无意义的“口水仗”和“笔墨官司”,不要在没完没了的概念上兜圈子。

2006年5月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连续推出了记者陈芳的《谁在助推房价疯涨》等“房市N个为什么”的报道。与其他领域的报道不同的是,新华社关于房价成本清单的系列报道播发后,并未产生舆论一边倒的局面,赞成与反对之声越来越激烈,各类评论也日益显示出舆论争执的利益化。在莫衷一是的争论面前人们无所适从,为了更好地引导舆论,围绕老百姓、开发商和专家等关注并争议的问题,陈芳等接着发表了追踪报道《维护知情权还是侵犯商业秘密?——关于公布房价成本清单的再探讨》,围绕几个焦点话题进行深入探讨,如公开房价成本有无必要?公布成本清单是否会侵犯商业秘密?公布房价成本是否难以操作?公布房价成本能撼动高房价吗?既有权威部门、地方政府的意见,又有开发商、专家、老百姓声音,通过引用法律,进行合情合理的分析,使房价成本清单能否公开的结论不言自明,使人们对房价“清单”相关问题的认识渐渐明朗。如“房价成本的测算从技术层面解决并不难”、“房价成本需要多个部门联动,需要地方政府的有力支持”,等等。此后,各大媒体几乎每天都有关于房价成本清单公开的评论,通过这一系列的报道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声势。这组追踪报道发表后,舆论几乎不再有反对公开成本的评论,形成了公开房价成本是大势所趋的主流声音。很多网民评价:“新华社用法律、用事实和数据说话,说服力强”,“维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8)

其次,要使房地产报道不断创新,还应提倡记者到“消息灵通、反应灵敏”的职能部门去抓“活鱼”,从职能部门中抓新闻,反映房地产行业的形势,使读者从中可以窥见大局。请看例文:

房产调控为“经营城市”敲响警钟

新华网杭州7月13日电(“新华视点”记者方益波)目前全国很多城市正在大干快上的城市建设项目,资金都是来自卖地生财的“土地财政”。越来越严厉的调控政策不仅给“发热”的楼市吹来了阵阵寒风,而且给这种依靠土地和房产支撑起来的“经营城市”思路敲响了警钟。不少城市已经拉开架子撑起“大场面”的“新城区”建设之类大型项目,如同每一个老百姓关心的房价一样,正在经受政策严峻的考验。

从“半壁江山”到“准备过紧日子”

在过去的相当长时间内,包括杭州在内的不少城市地方财政收入对房地产及其相关产业的依赖度非常高。据杭州市地税部门预测,随着国家调控力度的加大,这个房地产业一度热闹火爆的城市2006年的房地产行业地税税收预计减收将达14.31亿元,下降达25.14%,“前景”堪忧。

西湖区是杭州近年来房地产开发较为集中的城区。在“调控”的声声警钟中,该区地方财政由早些年的好日子跌到如今的尴尬处境,“新旧两重天”尤其明显。作为西湖区的支柱产业,房地产占2004年全区地方财政收入的份额高达54%,构成“半壁江山”。

在2005年的统计中,西湖区地方财政收入总体增幅和营业税等主体税种增幅,和往年相比产生了较大回落。该区负责人承认,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受宏观调控影响,从2004年到2005年,房地产业地方财政收入增幅由55%降至9%,所占份额从54%降至46%;营业税增幅从30%降至2%以下,占地方财政收入份额从55%降至46%。

今年一季度的统计表明,西湖区房地产企业入库税收同比下降达45.1%。受此影响,西湖区的地方财政收入同比下降10.2%。

杭州全市的情况也不容乐观。一季度,近年房产开发量较大的滨江区、上城区房地产企业入库税收同比分别下降27.1%和16.2%。杭州市房地产企业入库税收为23.14亿元,下降13.2%,导致杭州市财政收入增幅出现较大回落。市财政负担压力增大,一季度全市财政支出增幅高于收入增幅9.5个百分点,市本级更高出19.6个百分点。

财政收入的减少令很多城区感到头疼,有的财政局长抱怨“区财政快成了吃饭财政了”,有的城区要求一年内暂停手提电脑、数码相机等电子用品的采购,部门预算总体保持零增长,“准备过紧日子”。

从“以小搏大”到“釜底抽薪”

最近一些年来,在很多地方流行一种“经营城市”的思路,其操作模式为,先由政府“做地”,推出一个概念,然后整理出一块土地拍卖,卖地所得再用于搞当地的建设。该区块经过建设后升值,带动地价上涨,政府又可以通过卖地获得更多的财政收入,由此形成“良性循环”。“不花政府一分钱,万丈高楼平地起”,这一直是不少城市领导津津乐道的“经营城市”之经验。

杭州近年的很多大型建设项目就是通过这种方式,实现了“以小搏大”。比如京杭大运河综合保护工程,计划总投资超过200亿元,但财政只投5亿元启动资金,其余都将通过市场手段来筹措。杭州的运河指挥部就是一个融资机构。具体做法就是围绕“运河申遗”加大对运河的保护和沿线文物遗迹的恢复,这些“做地”工作将使得运河边的土地大大升值,政府拍卖这些土地后,就能筹措资金再投入保护工程,由此形成保护和开发的“良性循环”。杭州市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这种“经营城市”的思路,将把运河打造成杭州的“塞纳河”。在过去,住在运河边是受罪,因为河水很臭,住家都不敢开窗,坐船有“闻到臭,到杭州”之说;在将来,“运河边的房子”就意味着财富和身份。

杭州目前由市投资控股公司为运河指挥部担保贷款5亿元,用于“做地”投入。该工程计划将运河边的“杭汽发”等企业厂房搬迁,出让地块,土地出让金全额返还运河指挥部,用于运河综合整治和保护开发。

这样的思路颇为巧妙,符合杭州近些年来在类似运作上达到“多赢”的思路轨迹。但是有关专家指出,归根结底,这些运作还是脱不出卖地生财的窠臼。土地毕竟是一种有限的资源,本届政府搞建设靠卖地,以后的历届政府,是否还能有足够的土地来撑起宏图伟业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份调查报告指出,在现行分税制下,增值税的75%上缴中央,25%留给地方,使得像浙江这样的经济发达地区,尽管财政收入大幅增长,但地方财政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重不高。相比之下,由城市扩张和土地占用带来的税收,包括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营业税和所得税及耕地占用税等则全部由地方享有。“摊大饼”式的城市扩张因此成为地方政府扩充税源的最有效途径。

在浙江不少地方,土地出让金已经成为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外收入的最主要来源。调查表明,2003年绍兴县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为19.2亿元,占预算外收入的69.3%;金华市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为20亿元,占预算外收入的58%;义乌市的土地出让收入金为15亿元,占预算外收入的60%。

要“城市化”,要搞建设,就需要钱,钱从哪里来?土地征用、房产建筑,这是地方政府可以掌控的巨大资源。这种制度上的原因正是卖地生财、“经营城市”的动力所在。

要从制度上提升“经营城市”的境界

有专家指出,这种依靠卖地生财的“经营城市”模式存在巨大的金融风险和政策风险。各地大规模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主要资金都是来自以土地为抵押品的贷款,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对金融的过度依赖加大了政府的财政风险。而且这些政府背景的贷款很容易受到宏观政策影响,发生大的波动。

从过去四五年的经验可以看出,在房地产市场被看好,地价稳步上涨的情况下,土地很容易受到企业的争抢而拉升价格。政府可以获得大笔的财政收入,城市建设所需的资金可以通过土地出让收入归还银行贷款。“卖地生财”的“经营城市”模式所隐含的问题在红火局面下是显示不出来的。但是在最近一二年的宏观调控下,这种模式的隐患已经出现。

有数据表明,浙江全省县以上政府财政债务已高达800亿元。在宏观调控缩紧土地和信贷阀门后,浙江不少城市的土地出让金收入急剧萎缩,有些地方已经出现经营性用地招拍挂低于底价,政府土地出让收入锐减的严峻局面。土地出让收入不足以归还贷款时,应由政府财政兜底,但这些地区的政府贷款已超过了地方财政收入。前些年已经摊开的城市“大饼”一下子缺少了后续供应的“面粉”,面临“煎糊”危机。不少在建的“新城区”等项目投资资金吃紧,已经成功运营了多年的所谓“经营城市”面临巨大的财政风险。

不少专家认为,从根本上解决土地财政的问题,使“经营城市”走出卖地生财的模式,一方面有赖于财政体制在事权与财权相一致原则上进一步深化改革,另一方面,必须从制度上打破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格局,改变地方政府作为建设用地的“地主”和土地经营者的角色。变“投资性政府”为“服务性政府”,地方政府不作为城市投资的主导者,而是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形成多元化的城市公共投资机制,才能真正提升城市“经营”的境界。(新华网2006年7月31日)

新闻传媒每时每刻都面临着两种判断:一是事实判断,二是价值判断。事实判断的结果是将新闻事件写清楚、写准确、写全面、写系统;而价值判断的结果则是对各种相关的资讯实现深度的分析、整合,并在此基础上提供意见、解释、见解和见识。如果说前一点是所有新闻人都具备的基本功的话,那么后一点则是优秀新闻人的特质所在。特别是在传播市场所提供的资讯量已经出现“过剩”的情况下,优秀新闻人的价值就在于为受众整合、梳理看似杂乱无章的资讯,为人们提供有序而冷静的观察与分析。

五、统计数据来源权威分析合理

数据是构成新闻事实的组成部分,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当下的房地产报道中,数据新闻占了大头。房地产数据目前有以下几个来源:各级政府的统计局;各级政府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如建委、土地局、房产局、公积金中心等;与房地产业有一定联系的政府部门,如银监会、央行、商务部、外汇局等;行业协会,如中房协、中城联盟、工商联等;各类研究机构,其中以商业机构居多,如易居房地产研究院、中房指数研究院、摩根士丹利等。房地产新闻报道要做到统计数据来源具有权威性,分析比较合理。

由于来源众多、统计方法不一,因此有些统计数据之间也经常“打架”。数据的混乱,不仅使老百姓无所适从,媒体公信力遭到质疑,而且也让政府决策者大为头疼。2006年,当房价在政府密集的宏观调控下和老百姓的抱怨声中越来越高,业界和学界都在争论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泡沫时,越来越多的人们吃惊地发现:由于缺乏科学和权威的统计数据,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正陷入一团“统计迷雾”,争议最大的莫过于住房空置率。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主任易宪容为代表的一派认为,中国的商品房空置率已达到26%,属于严重积压,必须采取强硬措施,否则将给国民经济带来严重后果;而以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董藩为代表的一派则认为,中国的商品房空置率不足1%,价格上涨正是供求关系的反应。

与空置率一样争论激烈的还有北京的房价。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2006年3月21日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指数,2006年1月和2月,北京新建商品住房同质楼盘销售价格分别比2005年同期增长了8.4%和7.3%。一天后,北京市建委和北京市统计局等部门联合向社会发布,2006年1~2月,北京市商品住宅预售交易价同比上涨17.3%。关于2005年北京房价的涨幅也有两组数据,北京市有关部门公布的数据是19.2%,而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是6.8%。同样的房价,不一样的数据,普通百姓该相信谁呢?国家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司巡视员汪小青说:应该相信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因为统计局是法定的统计数据发布单位,它的方案设计符合国际惯例和中国经济发展的轨迹。直接负责数据采集和统计工作的北京市城建研究中心信息处处长骆远骋则称:“与国家统计局的抽样调查不同,我们的方法是通过房地产交易管理网对每一套商品房的成交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结果是客观的。”(9)解决这一难题一方面需要呼吁政府相关各部门尽快协调统计的口径和方法,早日建立一个统一、标准、透明的房地产信息统计和披露制度;另一方面,还应警惕“人为因素”造成数据失真。

因此,媒体在报道不同来源和出处的数据时,要格外小心,加以甄别,首先要对目前林林总总的数据发布机构进行甄别,防止部分单位受利益驱动,发布与事实不符的观点和看法,误导受众,不能一拿到数据就用到稿件中;其次,尽量采用相对权威和客观的数据;最后,培养自己对数据的敏感性,将有关部门和机构的错误数据扼杀在摇篮里。

六、报道要力求有前瞻性

前瞻性是对既往初步做过或尚未做过的课题,作出预计性的研究,其结果有实际应用价值。经济新闻报道在推断经济发展趋势、预报经济活动的未来方面,具有事先反映的特点,它是经济工作的“马前卒”,它立足于现实,着眼于未来,侧重于预测预报经济信息,在经济工作中能起到高瞻远瞩的作用,给未来的经济工作提供指导。房地产新闻报道不仅要立足现在,报道现行的房地产经济政策,房地产经济现象,还要着眼未来,给政府决策和老百姓投资提供前瞻性的思路和建议。请看下面的例文:

国家统计局:房地产市场在调控中继续走热

国家统计局昨日公布的今年(2007年)5月份“国房景气指数”为103.32,比4月份上升0.67点,同比上升1.45点。这是“国房景气指数”自今年3月的101.22点,连续两个月同比环比双双上升。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房景气指数”是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的简称,由房地产开发投资、本年资金来源、土地开发面积、房屋施工面积、商品房空置面积和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6个分类指数构成。根据房地产开发统计快报数据,确定基期后,分别计算出6个分类指数,再加权计算出“国房景气指数”,是全国房地产开发综合发展水平的客观反映。

“国房景气指数”从2003年的高位一路下探至2005年底的低谷之后,在2006年逐步趋稳。今年一季度,“国房景气指数”逐月下跌,4月份开始止跌回升,从3月份的101.22上升到102.65,5月份继续回升,达到103.32。这说明了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持续向好。

统计显示,今年前5个月中国房地产市场呈现出投资增速高位上扬、房地产开发结构有所改善、房价上涨较快和外资进入房地产市场力度加大等四大特点。

今年1—5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继续快速增长,完成投资7214亿元,同比增长27.5%,超过去年全年的增速21.8%,也超过同期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的25.9%,房地产投资增速明显偏快。

从前5个月完成的房地产开发投资来看,商品住宅占近70%,增幅达到29.5%,完成投资5042亿元。其中,经济适用住房投资明显加快,完成208亿元,同比增长39.4%。经济适用住房投资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体现出房地产开发结构有所改善。

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5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4%,创下18个月来的新高。新建商品房价格同比涨幅也创出了6个月来的新高,达到6.6%。其中深圳、北京等城市的新房价格涨幅超过10%。虽然全国房价总体涨幅平稳,但一些热点城市房价依然偏高并且上涨较快。

中国政府从去年开始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并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客观来看,一些调控政策还需进一步细化和落实,有些调控效果还需要时间,导致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投资热潮持续发展,房价居高不下。

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外商直接投资房地产业审批和监管的通知》,要求各地商务和外汇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业的审批和监管。

中国银监会18日宣布,银监会决定对被企业挪用信贷资金的8家银行分支机构进行行政处罚,其中就有企业挪用短期贷款进入房地产市场。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将对擅自违规发放贷款的银行机构,以及违反规定挪用银行资金进入房地产的企业起到警示,有助于降温房地产投资热度。(新华社2007年6月20日)

房地产市场是个极特殊的市场,市场风云变幻莫测,暗流涌动。对房地产发展走势的预测报道也是一个重要分支。这篇预测报道通过对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房景气指数”等数据的分析,以及对中国宏观经济政策等背景材料的分析,做出“房地产市场在调控中继续走热”的预测。

【注释】

(1)刘励:《试论中国房地产报道》,南京师范大学2003年硕士论文。

(2)贾海:《2000年中国房地产业增速达19.5%》,《中国信息报》2001年4月16日。

(3)钟岩、马永莉、陈良:《为什么房地产政策会失灵》,《北方经济》2006年第6期。

(4)钟岩、马永莉、陈良:《为什么房地产政策会失灵》,《北方经济》2006年第6期。

(5)柳毓:《房地产报道中的媒体责任》,《记者摇蓝》2009年第2期。

(6)胡军华、刘烨:《房地产新闻的迷失》,《新闻记者》2006年第12期。

(7)《南方都市报》2005年7月1日。

(8)陈芳:《解读国家政策维护百姓利益》,《中国记者》2006年第8期。

(9)参见廖万育:《空置率26%还是不足1%?统计迷雾弥漫房地产》,《深圳商报》200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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