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 民国时期电影对出版业“可共享投入”的利用
1.利用出版业的创意资源
民国时期的国产电影在资本、技术设备等方面与外国影片存在巨大差距,因此,国产影片要争得一席之地,就必须依靠“讲故事”来吸引中下层市民观众,即以曲折的情节设置和动人的情感诉求来满足中国观众的审美期待和观赏心理。而已经出版的通俗文学作品,尤其是畅销的作品,因为受过市场的检验,所以将它们改编成电影可以节省市场营销成本、减少市场风险。据统计,到1949年,根据20世纪中国文学作品改编拍成的电影有近百部,其中大部分是在中国电影在30年代走向成熟期以后拍摄的。现代文学史上,最多与电影联系在一起的恐怕要数“鸳鸯蝴蝶派”作家和他们的作品。[18]
通过对出版业的创意资源——文学作品的改编,国产电影找到了正确的市场定位。通过文学作品的改编,国产电影的叙事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从而有效地改变了中国电影创作叙事单薄、幼稚、粗糙乃至低劣的原有状况。[19]这不仅确立了20世纪20年代海派电影的基本叙事模式,而且成为一个世纪以来整个中国电影创作所不断继承的重要传统。[20]从商业的角度看,国产电影通过“曲折的情节设置和动人的情感诉求”,才能真正面向大众,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并确立自己的市场定位,形成民族电影的产业景观。
文学作品的改编,还有助于确立电影的基本类型,从而有利于电影市场的细分。比如,“武侠圣手”顾明道之于武侠神怪片,“通俗盟主”包天笑之于社会伦理片,“滑稽大师”徐卓呆之于喜剧片,“哀情巨子”周瘦鹃之于哀情片、古装片等。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武侠小说《江湖奇侠传》改编而成的《火烧红莲寺》引发了一股长达3年的武侠神怪片热潮。在《火烧红莲寺》带领下,近40家影片公司都参与制作武侠神怪片,1928年至1931年间上映的武侠神怪片总数达到227部。[21]
2.利用出版业的发行宣传资源
由于近代印刷媒体的优势,因此,电影的宣传推广有赖于印刷媒体。这类媒体除了报纸的电影广告版外,发行较多的是各种电影特刊,这是电影公司创办,主要为了宣传其影片的特刊。比如明星影片公司所办的《晨星》、《明星特刊》、《明星月报》、《明星半月刊》等杂志,主要内容是介绍新影片,包括剧照、演职员介绍、影片本事、编导者感言、插图等方面。其中的影片本事是电影编剧将已经完成的影片用纯净、高雅优美的文言写成而刊载于影院说明书或影片公司特刊上的“故事”。这种做法可看成是影片公司的商业策略,其目的是以阅读来带动观看。“写”电影曾经风行一时——不仅“写”国产片,也“写”好莱坞影片和其他外国片。这种新型的文学作品后来还突破了影院说明书和影片公司特刊的既商业化又非正规的内部发行范围,为一些正式出版和公开发行的报刊所接纳,比如《二度梅》、《尘海奇侠》、《就是我》的“本事”就曾分别以“电影小说”和“影戏小说”的称谓载于《电影月报》,《马振华》、《九花娘》的“本事”分别在《新银星》、《快乐周刊》刊登。[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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