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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陷阱与风险规避

时间:2023-04-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五节 新闻陷阱与风险规避一、小心“地雷”我们先用一个例子说明新闻陷阱的存在。巴金在1985年元旦前夕,曾对中国新闻社记者谈到自己的一次新闻报道失实的事,并对此表示终生抱憾。报道发表后,广州市政府立即派人到上海与开明书店交涉,要求立即更正失实报道,以正视听。这位通讯员感到这新风尚是好新闻。

第五节 新闻陷阱与风险规避

一、小心“地雷”

我们先用一个例子说明新闻陷阱的存在。

我国著名作家巴金早年也为报纸采写过新闻稿。巴金在1985年元旦前夕,曾对中国新闻社记者谈到自己的一次新闻报道失实的事,并对此表示终生抱憾。事情是这样:1924年,巴金到广州旅行,住了一段时间后就返回上海,并把自己在广州的见闻写成了一篇《广州一月日记》的报道,署名“马琴”,发表在开明书店出版的《中学生》杂志上。其中,巴金用到了这样一个从别人那里听来的材料:当时广州的海珠桥,是从一家外国公司那里买来的旧货。报道发表后,广州市政府立即派人到上海与开明书店交涉,要求立即更正失实报道,以正视听。原来大桥的确是买来的,但并不是旧货。后来开明书店花了两万元大洋平息这一风波,并且在报纸上公开做了道歉。巴金每每想起这件事,就说:“这件事教训了我,使我从此懂得了写新闻报道不同于搞文学创作。”

这个例子起码说明两个问题:第一,新闻陷阱是存在的;第二,新闻职业是有风险的。

所谓陷阱,应该这样理解。首先,新闻的基本原则是6个字:真实、客观、公正。那么陷阱就是由于种种原因导致我们自己的新闻作品违背了这6个字的基本原则,造成对媒体公信力的损害和对新闻当事人精神等方面的损害,还有对受众的损害,当然其中也有“自残”。过错是要追责的,我们必须为我们的过错承担应有的责任。

二、有哪些新闻陷阱会“陷”你

新闻陷阱有很多,如我的误听,他人的误导,重赏的诱惑,意气用事等,都可能是陷阱。一般来说,我们不会明知陷阱而主动掉落陷阱,应该是误入;少数是明知陷阱,但我们以为能跨过去,结果掉落陷阱。

(一)道听途说,上当受骗

新闻发生和发现所依赖的“中介条件”,即认识结果的信息发生源(某人某机构)是否公正客观,会影响通讯员的报道。新闻界所以经常提倡记者到现场采访,其主要原因就在这里。

从巴金的“教训”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一个反映新闻报道普遍规律的重要原则:从他人的见闻中所获得的“物质变动结果”,对于只是听到这种变动的记者或通讯员来说,仍然属于对他人“认识结果”的发现。面对这种仅仅依靠“信息中介”发现的新闻,记者能不能报道?当然不能一概说不能报,也不能一概说能报,但是,一定要在报道前首先做好以下三件之一的准备:一是分析信息中介的可靠性、权威性和客观性,如果显然是毫无根据的“马路消息”,当然不能报道;二是设法亲眼目睹变动物像,如果证实不可靠也不能报道;三是在前两者无法判断和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如果要报道必须在报道中注明新闻来源,采用记者或者通讯员尚不能确认其客观程度的报道方法,提供给受众去分析是否客观——香港凤凰卫视在第三种选项上做得更周到,常常在报道后要加一句:“不过,这一说法(或这个消息)还没有得到有关方面证实”——虽然已成为该媒体报道新闻的模式化语言,但是很管用,它恰恰表明,凤凰台在传播他人的“认识结果”时,注意尊重客观报道的传播规律。这种做法值得学习。

(二)自以为是,不愿深入,过于相信自己

例如,扬州有一家报纸曾报道过一条轰动一时的消息:《博士开餐馆》。这条新闻说的是一位留学德国的博士戴某回国后,在扬州开了一间小餐馆,其言下之意无非是大材小用了。这则消息见报后,引得不少市民争相到该餐馆用餐,一睹博士风采。后经调查发现,这位“洋博士”原来大学本科都没有念过,他的所谓留学经历查无对证。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样一条假新闻呢?从记者的思维方法上看,我们似乎可以归咎于“目击者”陷阱。

据最初采写这篇报道的记者说,她当时决定发这样一条新闻,主要是因为她所在的报纸两年前曾刊登过一篇由戴某所写的文章,而且当时那篇文章曾引起扬州人的一场讨论。现在戴某回来了,她决定作一下回访。根据戴某提供的硕士学位证书和他在法兰克福待过的经历,她相信了戴某所提供的“在读博士”的说法,觉得在读博士开餐馆也是新闻点,所以就有了那篇报道。

这位记者显然是过于相信了自己的“目击”。她亲自读过戴某的文章,亲眼见过戴某的硕士学位证书,又亲耳听过戴某的留学故事,于是便断定戴某的自述千真万确了。现在的问题是,她的“信源”与这条新闻有明显的利益牵涉,因此她不能只听一面之词。后来澄清这条假新闻的记者杨青春便成功地避免了这一“目击者”陷阱。他根据戴某提供的求学经历,首先向扬州大学档案馆核实,结果发现戴某根本没有上过这所大学的本科,而是在这里的培训班上过课;然后,杨青春又分别向南京大学俄语研究所和中国驻白俄罗斯大使馆咨询,结果发现戴某的硕士学位纯属假冒;最后,杨青春又托同学了解戴某所提供的德国某大学的有关专业和导师,结果证明戴某的“在读博士”经历纯属虚构。

湖北省某地一位通讯员开办了一家照相馆。有一天,一对古稀老人到店里拍结婚照。这位通讯员感到这新风尚是好新闻。征得他们的同意,写了一篇《爹爹婆婆照结婚照》的新闻报道,配上结婚照。新闻见报,官司缠身。原来两位老人拍完结婚照后,去拿结婚证,在办证时,为到谁家安家发生矛盾,不欢而散,而报纸上的新闻让两位老人“吃不消”,不约而同找上门“讨说法”。这一事例提醒我们:不可轻信自己的“目击”,也不可轻信当事人或其他信源的一面之词。有时,眼见未必为实。

(三)先入之见,过于主观

记者或通讯员如果在采访之前就有了对某个问题的结论,于是带着既有的观念去寻找相应的新闻来证实自己的看法,这样他就面临掉进“先入之见”陷阱的危险。

“先入之见”陷阱的危险性正在于它使记者的注意力仅仅集中到有利于自己的“先入之见”的相关事实上,忽略或轻视与这种既有观念相矛盾的事实。假如一个记者事先便完全接受了这样一种观点或“上级指示”,相信大规模建设经济开发区是发展本地经济的最有效途径。于是,他带着求证这一观点的目的去采访,自然不难找到某某县市或某某乡镇的成功经验,如吸引了数以百万计的外资,或创造了数以千万计的产值或税收,还有高楼林立的现代化城市图片,等等。然而,这只是开发区建设的一个方面。同样真实的另一面是,开发区侵吞了大片良田,许多所谓开发区实际上“开”而不“发”,圈占的土地弃置荒芜,周围的农民流离失所,当地环境还有可能因此大大恶化,等等。遗憾的是,这后一个方面完全被记者忽略了或者不愿意正视,原因很简单:记者的目光被他自己的“先入之见”完全遮蔽了。

另一个生动的例子是被评为2002年“世界杯十大假新闻”之一的“万乔普‘服兴奋剂’”的报道。6月4日,中国足球队世界杯首战0∶2负于哥斯达黎加队。当晚,一则“爆炸性消息”在中国记者中间迅速传开:“哥斯达黎加队主力中锋万乔普赛后被查出服用兴奋剂!中哥比赛的结果极可能被更改为中国队获胜……”然而,好景不长。国际足联负责韩日世界杯赛兴奋剂检查的官员6月5日便公开辟谣:“自世界杯足球赛开赛以来,还没有发现一例兴奋剂检查呈阳性者。”正当中国记者们对比赛结果感到大失所望或不愿相信的时候,有关对方运动员服用兴奋剂的谣言,正好满足了他们的求证期待。于是在尚未对这一消息进行多方核实之前,他们便迫不及待地推出了。

(四)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以小见大、窥一斑而见全豹等我们用得很多的套路往往陷阱重重。有一次,一个地方的宣传委员说他们那里有个村计划生育工作做得不错,请报社的记者去采访。那个村也真不错,在石家庄打工的妇女坐飞机回来参加孕检;村妇联主任年轻,工作有魄力。见报不久后才知道,这个镇竟然是该市计划生育“进笼子”单位(挨批评要求整改的后进单位)。

(五)公器私用,漠视公众监督

老想出些花样压倒对手,老想利用新闻作道具为自己赚取什么,就容易把持不住。按照新闻规律办事不会有错,杂念太多就会方寸大乱,新闻竞争的高低在于比谁心无旁骛。特别是互联网时代,话语权在分化,公众监督通过网络民意的舆论场成为重要的制衡力量,任何违背常理、违反常识的“公器私用”都会造成信任危机。

(六)不加引导,随意报道

这主要是商业陷阱。据报道,前不久有家商场搞了一个“你敢睡我就奖”的促销活动,活动要求男女顾客双方表演入“洞房”全过程,除三拜、喝交杯酒、互相亲吻之外,还要相拥入睡,并要将中间夹着的气球夹破至少五个,最后谁表演逼真、谁在床上睡的时间长、谁夹破的气球多,谁就获得冠军。这一新闻引起了广泛的议论。实际上,这只是商家吸引眼球的一个较普遍的例子而已。近年来,一些商家策划了许多千奇百怪的新闻事件,如让顾客在大庭广众之下试穿内衣走动、让模特当街洗澡,还有闹得沸沸扬扬的什么“行为艺术家”以裸女为画的艺术作品等。遗憾的是,一些媒体对此都不加引导地做了报道,从而自觉不自觉地跌入商家制造的“新闻陷阱”,无形中使商家获得了相当的知名度,让受众以为媒体是在有意无意提倡这种状态或方式,其负面效应可想而知。

(七)市场竞争,波及新闻

市场竞争激烈,一个企业想坑害另一个企业,往往借助新闻加以伤害。有人给通讯员打来电话,说这里的某厂生产某种产品,是非法的。结果,不知就里的通讯员采访后,写出报道,人家那边出面说话了,产品证照齐全,符合国家生产要求,要求你通讯员和相关媒体共同道歉并赔偿损失。这就是人为设置的陷阱。

三、如何规避风险

面对种种新闻陷阱,如何防范风险便成为通讯员们时常要考虑的事。陷阱各种各样,我有一定之规,把握住一定之规,就可以安全越过陷阱。

严守新闻法规和道德。只要我们按照新闻法规办事,遵守新闻道德,我们心中就会有一根准绳,而不至于掉进一些心怀叵测之徒设置的政治、经济陷阱之中。新闻法规与道德,本书前面讲过,请再看看。

坚守新闻基本原则:真实、客观、公正。坚守新闻基本原则,尽可能耳闻目睹,亲历亲为,不要过于相信别人,不要过于相信自己,不要盲目自信。

总之,在实际新闻报道中,无论是记者还是通讯员,都应在脑子里多根“弦”,时时绷紧,考虑到方方面面的因素和后果,报道尽量做到完整、真实、清晰、明确等,从而将新闻风险降为零。

思考题

1.如何锻炼发现新闻的能力?

2.什么是新闻陷阱?为什么说任何陷阱都是自己为自己挖的?

3.如何防范新闻风险?

【注释】

[1]紫石竹话:《典型的异化》,http://blog.sina.com.cn/shosho,201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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