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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版的发行工作

时间:2023-04-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毛泽东选集》第1版的发行工作新中国成立初期至“文革”前夕,《毛泽东选集》第1—4卷第1版发行工作可分为以下两个阶段。1951年9月5日至12日,新华书店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每卷的正式发行日期统一由总店报请《毛泽东选集》印刷出版发行工作委员会核准后公布。自此以后,总店对每一卷的发行工作均发出通知。

一、《毛泽东选集》(1—4卷)第1版的发行工作

新中国成立初期至“文革”前夕,《毛泽东选集》第1—4卷第1版发行工作可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1951—1963年)

在1951年2月23日举行的新华书店总店成立大会上,总店副总经理王益在讲话中提出:“我们特别感到光荣的,《毛泽东选集》将在年内出版,并决定由本店担负发行工作,我们必须在事先充分做好准备工作,使这册辉煌的巨著,完满地送到望眼欲穿的每一个读者的手中。”这是总店领导向全国新华书店职工发出的号召。

1951年4月17日,出版总署给人民出版社、新华印刷厂总管理处和新华书店总店发出《关于认真做好〈毛泽东选集〉的出版印刷发行工作的指示》。《指示》指出:“《毛泽东选集》的出版,是我国及国际文化生活中的一件非常重大的事情,是出版部门在1951年的首要工作。我人民出版社、新华印刷厂、新华书店全体同志,应当以最严肃、认真与积极负责的态度做好这件工作。”并明确了以下几个问题:

(1)具体分工。《毛泽东选集》经中共中央毛泽东选集出版委员会编选加注陆续发稿,交由人民出版社办理原稿校对与技术设计工作,新华印刷厂总管理处及华东、东北两地人民出版社及新华印刷厂区管理处负责分区印制工作,新华书店总店负责全国发行工作。

(2)出版时间。争取在1951年7月1日中国共产党成立30周年纪念日起至10月1日国庆日止的时期内在全国各地发行(指的是第1卷)。

(3)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毛泽东选集》出版印刷发行工作委员会(后改称《毛泽东选集》印刷出版发行工作委员会),由黄洛峰、沈静芷、祝志澄、糜文溶、徐仲文、唐泽霖、王益、史育才、仲秋元、华应申、梁涛然、赵晓恩、王仿子等13位同志组成,黄洛峰任主任委员;祝志澄、华应申、王益3位同志任副主任委员。东北与华东方面,组织分会;东北由李文任主任委员,华东由叶籁士任主任委员。

(4)制定计划。要求各有关单位分别制定周密的计划,明确规定工作日程,严格按计划办事;充分发挥全体同志的积极性,克服一切困难,以保证不发生错误,如期完成各自的任务。

1951年9月5日至12日,新华书店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出席委员10人,主任委员、新华书店总店总经理王璟因病缺席,由副总经理王益主持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毛泽东选集〉发行计划》,于9月19日经《毛泽东选集》印刷出版发行工作委员会批准后,总店立即将此计划发往总分店、分店贯彻执行。《〈毛泽东选集〉发行计划》包括10个部分:总的要求;发行数字及完成的限期;各区发行任务的分配;组织领导;一般发行办法;特价配售办法;发行日期;广告工作;统计、报告;发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还附有一般发行的购书证和特价配售两个样式。这是一个全面、周到的贯彻计划发行的办法。其主要内容是:

(1)发行数量。从1951年10月至1952年6月,发行《毛泽东选集》第1—4卷平装本100万部(即400万册)。各地书店的发行数由总店分配给各总分店,各总分店再分配给各支店。

(2)组织领导。各总分店和分店应成立“《毛泽东选集》发行小组”,以经理为小组长,亲自领导发行工作(包括推广工作)的布置,和检查其执行状况,并向上级店汇报。

(3)发行办法。分为两种,一般发行办法是:对有组织的读者进行登记,第1卷售给后,以后即照此数售给,不能增加或减少;门市零售,每人限购一部,售给第1卷时,发给第2、3、4卷的购书证,待各卷陆续出书后凭证在当地书店购书;以后读者如迁离本市,可将购书证寄来,按邮购办法售给(注:总店在1953年3月7日发出《关于〈毛泽东选集〉第1版第3卷发行工作的指示》中,又说“读者地址迁移,均可在迁到新址所在地新华书店凭证购买”)。特价配售办法是:特价配售给全国行政部门和军事部门的供给制(县团级以上)干部,配售价格按每部定价最低估计价4折计算,第1—4卷一次收款,如4卷出齐后,定价超过预收款,不再补收。

(4)发行日期。每卷的正式发行日期统一由总店报请《毛泽东选集》印刷出版发行工作委员会核准后公布。

(5)广告工作。强调必须有高度的严肃性。由总店、华东分店、东北总分店与当地人民出版社合组广告工作小组,领导、计划、督促广告工作的进行,定期检查,并由北京供给报刊广告文字说明与排式和招贴画。各总分店的广告计划和橱窗布置草图须经当地新闻出版局(处)及党委宣传部批准后执行,同时向发货地区的广告工作小组备案。

发行计划下达后,全国各地新华书店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宣传、预订等一系列工作。同时,各中央局都先后发出指示,强调《毛泽东选集》出版的重大意义,作出开展宣传和组织学习的具体安排。

1951年10月12日,《毛泽东选集》第1卷在各大城市新华书店开始发行,人们争相购买,盛况空前。读者很早就在各新华书店门前排起了很长的队伍,等候书店开门。北京、上海、天津等地新华书店第一批到书当天上午就全部售完。

就在《毛泽东选集》第1卷出版发行的当天,出版总署在北京召开了《毛泽东选集》出版庆祝会,参与《毛泽东选集》第1卷出版、印刷、发行的有关人员约200人参加了会议。署长胡愈之在庆祝会上讲话时说:“毛泽东著作的出版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重要事件,不但影响全中国,也不能不影响全世界。……今天完成了这个光荣任务,首先应归功于《毛泽东选集》出版委员会,但是出版总署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人民出版社、新华印刷厂、新华书店全体同志们在出版、印刷、发行方面,也作了很大的努力。”田家英代表出版委员会出席会议并讲话,介绍了《毛泽东选集》的编辑过程。

由于读者需要大大超过原计划发行数量100万部,新华书店总店于1951年11月20日又发出《关于修订“〈毛泽东选集〉发行计划”的通告》。《通告》称:“现因读者需要超过此数甚巨,经《毛泽东选集》印刷出版发行工作委员会决定……在明年6月底以前,4卷本的发行总数改为150万部。”

自此以后,总店对每一卷的发行工作均发出通知。如:1952年3月发出《关于〈毛泽东选集〉第2卷发行工作的指示》;1953年3月7日发出《关于〈毛泽东选集〉第1版第3卷发行工作的指示》;继文化部于1960年5月28日发出《关于〈毛泽东选集〉第4卷发行工作的通知》之后,总店于5月30日发出《关于〈毛泽东选集〉第4卷发行工作的补充通知》。这些通知均提出了具体办法和要求。

由于读者需要量大,至1960年上半年,《毛泽东选集》第1—3卷已多次重印,各卷的印制发行数量已达精装本9万册,平装本256.7万册,普及本294万册,总计559.7万册。因此,文化部于1960年5月28日发出的《关于〈毛泽东选集〉第4卷发行工作的通知》中提出:第4卷计划印精装本9万册,平装本200万册左右,普及本200万—300万册。《毛泽东选集》第4卷的计划印数与前3卷已供应的数字大体接近,但与读者实际需要量之间则有相当距离。要求各地书店在机关、部队、学校、团体、企业等内部通过组织向读者登记;对于执有各种预订凭证的读者,必须保证供应;对于以前没有预订过的读者的需要,各地应根据文化部出版局分配的数量(文化部出版局在收到各省、市、自治区报来的需要数量进行平衡后,分别下达各省分配数,并同时通知各发货部门分期分批发书)在各地区进行合理分配。

2.第二阶段(1964—1965年)

由于广大群众迫切要求学习毛主席著作,过去已印供的《毛泽东选集》远远不能满足读者需要,为此,文化部于1964年初又决定在上半年内重印《毛泽东选集》第1—4卷普及本250万部,下半年视情况再重印一二百万部。文化部于1964年2月3日至5日,召集北京、上海、辽宁等地的文化(出版)行政部门,有关出版社和印刷厂的负责同志开会,讨论安排了印制250万部的任务。由北京、上海、沈阳、长春、西安、汉口、重庆7地印制,其中北京印制65万部,上海印制120万部。会后,文化部于2月26日发出了《关于1964年重印〈毛泽东选集〉工作的通知》,并附发了《1964年上半年重印〈毛泽东选集〉普及本250万部的计划》,对印制任务和出书时间要求、版型供应、纸张供应、零件印制、油墨供应、质量要求等各个方面,都作了具体和细致的安排。《通知》还要求各租型印制单位将印制情况,每周向本省、市文化(出版)局(厅)作一次书面汇报,并抄报文化部出版局、人民出版社和新华书店总店。

接着,文化部于3月14日又发出《关于〈毛泽东选集〉发行工作的通知》,这个通知明确了《毛泽东选集》250万部的分配原则。具体规定:50万套拨给部队,200万套按照新华书店北京、上海发行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华书店商定的城乡普遍需要的图书分配比例,分配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各市、县的学习布置等情况进行分配;各地书店应以预订限额的50%—70%,通过机关、团体、工矿、企业、学校和农村人民公社(生产大队以上干部)征求预订。要求大部分门市部自4月10日起开始办理预订。

新华书店总店为了正确地贯彻执行文化部通知的精神,及时沟通情况,交流经验,做好《毛泽东选集》的发行工作,决定不定期地编印“《毛泽东选集》发行工作情况通报”,第1号通报于1964年3月24日印发。

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储运公司都成立了以经理为首的“《毛泽东选集》发行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思想动员,制定了发货工作计划。对《毛泽东选集》的发货,采取“定厂定点”的办法;对发货工作的效率,要求做到在任何情况下不压一张单子、一本书;对发货工作的质量,要求不错一个店、一本书。

新华书店上海发行所也成立了发行工作组领导全所的发行工作。提出了“四个不”,即:数量一本不差,卷次一本不错,店名一个不错,书籍一本不坏;并制定了“新华书店上海发行所《毛泽东选集》普及本发行工作责任制”,以保证高质量地发行好《毛泽东选集》。

4月10日开始,除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在《人民日报》上刊登了预订广告外,各地也在当地报纸上刊登了预订广告。全国新华书店于4月10日开始接受读者预订,读者预订十分踊跃,沈阳、长春、呼和浩特、西安、银川、乌鲁木齐、武汉、郑州、广州、南宁、南京等11个城市门市部公开预订部分,均于当天全部订完;北京(市区)、杭州、西宁三地门市部公开预订部分,除第4卷尚有少量余额外,其余各卷也在第一天全部订完。

当时各省店纷纷来人、来函电向总店反映,这次《毛泽东选集》预订限额分配数与当地读者需要相差过远,发行工作难以安排,要求增加限额分配数,或将机动数增拨给他们。总店也及时向文化部出版局反映了各地的要求。当时由于要大量印制《毛泽东著作选读》甲、乙种本而未能立即安排增印。

为了保证《毛泽东选集》发运工作的畅通,交通部、铁道部运输总局、邮电部邮政总局分别发出了关于做好毛主席著作运输工作的通知,新华书店总店于1964年4月29日向各地发出了《抄转交通部、铁道部运输总局、邮电部邮政总局关于做好毛主席著作运输工作的通知》。

1964年4月,中央决定出版《毛泽东著作选读》甲、乙种本,文化部于5月11—13日在郑州召开了出版印刷工作会议,全国各地提出需要甲种本(上、下册)879万部,乙种本630万册,共计2 122万部(册),由于印刷力量所限,会议决定年内全国共印制甲种本(上、下册)420万部,乙种本630万册,共1 050万部(册),仅为需要数的50%。由于印制《毛泽东著作选读》的任务重,因此,当年下半年未再安排印制《毛泽东选集》(1—4卷)。后于11月17日,文化部又发出《布置1965年度〈毛泽东选集〉和〈毛泽东著作选读〉的印制工作》的通知,决定于1965年内全国再印制《毛泽东选集》100万部。

自1951年至1965年,15年来共印制《毛泽东选集》第1—4卷1 146.7万部,毛泽东著作单行本65种,6.1亿册。1964年至1965年,共印制《毛泽东著作选读》甲、乙种本7 500万部(册)。

毛泽东对《毛泽东选集》的出版非常重视,他自始至终参与了《毛选》第1卷的编辑工作,参加选稿和确定篇目,对大部分文章进行精心修改和校订,并为一部分文章写了题解和注释。《毛泽东选集》第1卷出版发行后,各地群众踊跃购买,第一次印行即达106.6万册。随后,1952年4月、1953年4月、1960年9月,《毛泽东选集》第2、3、4卷相继出版发行。《毛泽东选集》先后被译成多种少数民族文字和几十种外文版本,在全国和世界广泛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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