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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政府对外国记者的管理

时间:2023-04-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节 国民党政府对外国记者的管理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国民党政府西迁重庆,并于同年11月定重庆为战时首都。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加强对外国记者的管理,成为国民党当局战时新闻管制的当务之急。国宣处是国民党战时国际宣传政策的执行和管理机构。1939年3月9日,国民党中宣部规定:检查外国新闻电讯事宜,即日起由国宣处负责办理。

第三节 国民党政府对外国记者的管理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国民党政府西迁重庆,并于同年11月定重庆为战时首都。许多外国记者,随着战争形势的发展,从北平、天津到上海、南京、武汉,最后抵达重庆。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外国记者大批来华采访报道,其中以美国记者为多,有的还兼任外国报刊发电者。此时的重庆,外国记者云集,成为采访亚洲陆地战场新闻的惟一来源。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加强对外国记者的管理,成为国民党当局战时新闻管制的当务之急。概括说来,国民党政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4)

一、设立国际宣传管理机构

1937年9月8日,国民党军委会增设第五部,准备进行国际宣传。11月6日,“军委会”宣传部内增设了国际宣传处(以下简称国宣处),全面接管第五部的工作。国宣处是国民党战时国际宣传政策的执行和管理机构。1937年11月,国宣处西迁武汉,建立了总部及七个国外支部。总部设四科(英文编撰、外事、对敌、总务)一会(对敌宣传研究委员会)一室(新闻摄影室),1938年11月中旬移驻重庆。驻重庆时期,国宣处总部添设了电播室、国际广播电台传音科、中国海外通讯社和成都编辑委员会。

外事科是国宣处开展对外宣传的重要管理及协调部门,主要工作为招待来华的国际团体及名流,联络各国驻华使馆人员、外侨及外国新闻记者和作家,与国际新闻机构保持联系,举办新闻发布会,协助和陪同记者采访,承担外文电讯检查工作。

1939年初,国宣处为方便各国记者采访、联络,在巴中校园内新建二层办公楼房一幢。重庆“5·3”、“5·4”大轰炸后,驻渝外国记者几乎全部居住于此。国宣处每月在此举行一次记者联欢会,每周星期五在此举行新闻发布会,使巴中校园成为战时陪都新闻中心。据国宣处统计,1939年1月至1941年4月,共举行外国记者新闻会议250次;1940年共举办外国记者新闻会议54次,介绍外国记者会见国民党党政官员312人次。1942年初,蒋介石下令停开政府新闻会议。1943年5月21日,外国记者多人向国民党中宣部长张道藩提出四点要求:①重开政府发言人的新闻会议;②放宽新闻检查标准;③军事发言人应备详细地图;④(当日)战讯提前在下午6时发布。6月1日,蒋介石批准《召开外国记者新闻会议办法》,规定新闻会议自1943年6月8日起,每周二下午举行,由国民党中宣部、外交部和军令部各派一人主持。

二、严格管制涉外新闻电讯

抗战时期负责新闻电讯检查的机关有国民党中宣部国际宣传处、战时新闻检察局、军委会特检处、军统局邮检处等。国宣处负责对外新闻电讯检查;战时新闻检查局负责国内新闻电讯检查;军委会特检处负责军事电讯检查;军统局邮检处负责邮寄稿件检查。有关新闻电讯检查的重大政策,由国民党中央宣传委员会、国际宣传委员会决定。

国民党政府对在华外国记者的活动及其发往国外的电讯极为敏感,迁渝期间更以国家安全、军事机密等为由,增加各种措施限制、约束外国记者的发稿。

1938年12月31日,国宣处通知海关关务署,外国记者所摄新闻照片,须经国宣处审查并发给证书,海关方可放行。1939年3月9日,国民党中宣部规定:检查外国新闻电讯事宜,即日起由国宣处负责办理。国宣处还定期编辑《西方记者电讯摘录报告》分送各有关部门参考。同年10月9日,国民党中宣部国宣处专门拟定《战时各国驻华通讯社或新闻记者收发新闻稿件限制及检查办法(草案)》,报送国防最高会议讨论后执行。1939年6月30日,战时新闻检查局密电国宣处:外国记者所发电讯中,凡涉及法籍军事顾问、外国传教士援华、中国空军及空军活动、中外经济关系等内容者,一概检扣。1940年1月2日,国民党中央宣传委员会第37次会议决定,国宣处将所检扣的发往国外的电讯底稿抄送战时新闻检查局,检查局也将国内检扣的新闻底稿抄送国宣处。国宣处同意自21日起执行。3月1日,国际宣传委员会讨论决定,各国驻华通讯社,从昆明向国外发出外文新闻稿内容,应以在重庆所发给者为限,且不得发中文稿。9月8日,蒋介石发布手令,禁止发表关于讨论物价的新闻。10月28日,蒋介石密电王世杰,有关国内请愿加薪一类新闻应绝对检扣。1941年5月1日,蒋介石发布手令,有关中国交通事业和建设的情况,非经批准不得发表。1942年2月5日,国民党中宣部决定,外国记者的电稿不能以是否在国内报刊刊载过为标准,凡国内报纸违检刊出,或虽经检查但“在国家利益上不宜发布的各种消息”应一律检扣。1942年8月,国民党中宣部拟定罗斯福私人代表威尔基访华的招待及统一管制宣传办法。规定中外记者所发电讯不得超出宣传的指示范围;外国记者的电报应严格检查;外国记者未经邀请,不得直接访问威尔基。1942年10月17日,国宣处通知外国记者:一切使用国民党中央国际广播电台向国内广播的新闻稿,必须在广播前24小时送检;若广播不利于中国的消息,得酌情给予永久或暂时停播的处分。1943年5月8日,国宣处与军委会特检处商定《控制国际新闻电报和邮寄稿件检查联系办法》四条,对外国记者拍发电报及邮寄稿件作了严格规定:①国际新闻来电可以放行,但需抄送国宣处,作为去电检扣的参考;②国际新闻去电,经国宣处检查盖戳后方可放行;③外国记者的电讯,一律经重庆转发;④邮寄国际新闻稿件,需经国宣处检查盖戳方可放行。1944年1月5日,国民党中宣部决定即日起,各国驻华使馆新闻处及路透社、塔斯社每日所发新闻稿,均须送检。

在这种严格的新闻电讯检查制度下,外国记者拍发的电讯被逐字逐条检查、删扣。据国宣处统计:1939年1~11月检查电讯3,764件,删扣了10,906字;1940年1~3月检查放行425,520字,删扣4,384字;1944年1~6月检查893,451字,删扣9,492字。新闻检查机关常常罗织种种借口,检扣对政府及官员不利的电讯。对涉及中共方面的电讯,检扣尤其严厉。1942年5月20日,国民党18集团军驻渝办事处招待英美记者,介绍中共抗日军事活动,并披露国民党军围剿中共游击队材料。外国记者为此所发电讯全部被扣留。1944年2月,《纽约时报》记者爱金生拍发了八路军驻渝办事处电台被封及国民党军队向北调动等情况,国宣处认为此电对当局极为不利,借口电讯涉及军事范围而检扣。

三、颁发外籍记者注册证

国民党政府迁驻重庆后,国民党外交部曾与交通部商定:凡外国记者向国民党交通部请领新闻电报凭照,须先向国民党外交部情报司注册,并领有证书方可发给。国民党外交部制定了《外交部颁发外籍新闻记者注册证规则》及《外籍新闻记者请领注册证事项表》,对外国记者请求登记及填发注册证的程序作了详细规定。《注册规则》共九条,规定“外国记者来华采访,须向外交部情报司请领注册证;记者不得违反中国出版法令,不得进行恶意宣传,若有违犯,取消注册证。注册证有效期为两年,领有注册证者可直接向交通部请领新闻电报凭照等”。(5)

1941年2月,美国记者斯诺在美国发表了皖南事变真相,国民党当局大为恼火,国民党外交部情报司下令取消其记者注册证,斯诺被迫离华。1941年9月12日,国民党外交部情报司宣布:波兰籍记者雷茨“行动可疑”,自即日起取消雷茨的在华采访资格。1944年,在蒋介石与史迪威的矛盾及国共关系等一系列问题上,国民党政府与外国记者的立场尖锐对立。在1944年2月16日的新闻会议上,外国记者集中询问当局封锁陕甘宁边区、禁运物资、可否赴延安采访、18集团军是否为“国军”等问题,国宣处认为,外国记者“显系受共党利用”。2月17日,吴铁城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对中共宣传对策,会议决定以政府发言人名义发表声明,说明英美舆论对国共问题“有所误会”,并叙述共产党“不法行动”经过等。5月17日,中外记者参观团由重庆起程赴延安采访。9月23日,蒋介石下令,今后一律禁止外国记者赴延安,并在《双十文告》中严厉训斥外国记者。驻渝外国记者对此十分愤怒。在10~11月的新闻会议上,外国记者不断追问禁止记者赴延安采访及检扣电讯的理由,国民党政府发言人无言以对。1944年全年,外国记者拍发的批评性电讯共332件,10~12月间就有170件,占51%。为制止外国记者对国民党当局的挑战,1945年1月,国民党中宣部、国宣处官员就颁发外籍记者执照办法提出建议:①外国记者来华申请执照前,应签署愿遵守中国检查章程及其他法令的文件;②执照应规定有效期限;③对离华后发表不利于中国消息的记者,执照作废;④外国记者向(中国)所属使领馆申请签证时,应对其思想背景做调查。

四、颁发随军记者证,限制外国记者的采访活动

抗战时期的随军记者证件为一次性使用,并规定采访区域及时间。初期并无颁发程序,1938年以后,外籍记者请领随军记者证须先向国民党国宣处申请,由国宣处向军委会办公厅推荐发给。1939年4月3日,国宣处拟定《战地通讯网计划》,提出外国记者赴战区采访须由国宣处派员陪同。1942年后,驻渝外国记者人数大增,请领发放证件的工作增加。1943年2月26日,国民党军委会办公厅规定:今后外国记者申请随军记者证,需提前1~2周联系。3月26日,国民党国宣处建议,国民党军委会外事局与美中缅印战区司令部商定美军飞机搭载外国记者办法,限制外国记者活动,还建议国民党军令部致电各战区负责长官监视外国记者活动。4月20日,国民党军委会办公厅及驻华美军总部商定《外国记者赴战区采访请领随军记者证明书办法》,赴各战区采访的外国记者必须领有随军记者证,有效期为六个月;美军飞机不得搭载无证记者。1943年3月,美国记者白修德未经许可,径往河南灾区采访,洛阳电报局将未经送检的电讯直接发往国外,披露了河南灾情,并报道了地方当局在赈济中的贪污腐化现象。4月26日,蒋介石下令以后驻渝外国记者外出采访,应有翻译及引导人员陪同。国宣处建议将此规定补充到《外国记者赴战区采访请领随军记者证明书办法》中。6月27日,蒋介石再次下达手令:外国记者赴各地采访,必须经国民党军委会批准,最后决定权在蒋本人。据此,国民党中宣部、国宣处于1944年10月拟定了《管理随军记者办法纲要》和《中外记者战区采访管理办法》,对随军记者请领证件、采访办法、拍发电讯、送检等做了详细规定和若干限制。

五、严格管理新闻会议及记者采访

1938年,国民党国宣处规定,外国记者在会见有关官员之前,应提交问题单或询问内容单,同时,由国民党国宣处向有关官员介绍该记者的背景及政治倾向。1942年2月8日,国民党18集团军驻渝办事处召开英美记者招待会,介绍中共方面情况,蒋介石电令国民党中宣部、外交部、军令部各部部长,要求拟具取缔办法,杜绝“官员私见外国人”、“泄露机密”,特别是接见外国记者,“尤宜严格手续”。5月下旬,国民党三部拟定颁布了《限制政府官吏交接外国官员暨记者办法》《对于新闻发布之统制办法》《外员及外籍记者谒见我主官办法》等法令。1943年4月3日,国民党中宣部、外交部规定,外国记者在新闻会议上的提问,必须于会议前24小时提出,开会不得临时提问。4月30日,蒋介石指令国宣处,外国记者需以书面形式向新闻会议提问。

应该说,上述措施对外国新闻记者实施了严格的管理,也构成了国民党政府战时新闻控制政策的一个重要内容。

1.如何评价南京政权的战时新闻管制?

2.国民党政府对外国记者的管理采取了哪些措施?

【注释】

(1)《中国新闻传播史》,方汉奇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1~12页。

(2)《宋代的新闻管制》,陈玉申,http://www.war-sky.com/cgi-bin/topic.cgi?forum=26&topic=67&show=

(3)《毁灭的种子——国民政府时期意识管制分析》,江沛、纪亚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年3月,第168页。

(4)本节内容摘编自四川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由于国民党政府对驻渝外国记者的管理具有代表性,本网站有关这一专题的研究资料也较为详尽,编者仅略作整理。http://www.scfao.gov.cn/wsz/090104.htm

(5)刘哲民:《近现代出版新闻法规汇编》,学林出版社,1992年,第5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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