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节目评审体系
节目考核是频道时段全额成本汇算制的基础。重庆电视台的节目评审体系把自办节目分为新闻宣传类节目、品牌类节目、经营类节目三种节目类型,不同节目按类别纳入评审范围。三类节目同时按质量评价、市场份额、技术质量、经济创收四个标准考核。
第一个指标是质量评价。质量评价标准对不同节目类型而言侧重点又有所不同。新闻宣传类节目主要就主题导向、时效性、信息量、摄像、播音等五方面进行考核,品牌类节目则主要考核主题导向、节目创意、艺术效果、摄像、主持等节目元素,经营性节目则重点评审其主题导向与品位两个方面。
对节目质量进行评价的是由台相关领导、知名的离退休专家组成的评议组,这些老专家对舆论导向、品位等节目质量要素把握得非常准确到位。
第二个指标是市场份额。之所以选择市场份额而不是收视率作为评价标准,是因为后者更能体现市场竞争态势,是个开放性指标。收视率变化不是很大,收视份额则经常会随着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有不同程度的波动。
对市场份额考核的前提是统一数据来源。过去重庆电视台、重庆有线电视台、重庆教育电视台和重庆公共频道各自采取不同数据公司的产品,合并后重庆电视台统一使用央视—索福瑞媒介研究公司的数据。重庆电视台对自办节目实行市场准入制,即某个节目要进入某个频道的某个时段,必须达到该时段的收视份额标准才可播出,其依据是2003年该时段的平均市场份额及其与前后档节目市场份额的配比。
上述考核市场份额的办法考虑了环境收视的影响,充分权衡了前后档节目对考核节目本身的影响。具体做法是:节目的目标份额与实现份额的比例为40%;节目的目标份额与前后档节目的实现份额的配比各为30%(前后档节目各取与本节目相邻的15分钟市场份额数据纳入考核)。
第三个指标是技术质量。除新闻中心的日播新闻节目实行播后技术质量评审外,其他节目一律实行播前技术质量审核。技术质量审核由重庆电视台总工办负责,实行倒扣分制,标准分为10分,所扣分数计入总分。
第四个指标是经济创收。对于新闻宣传类节目、品牌类节目,重庆电视台没有经济创收考核指标,栏目个人收入按重庆电视台有关稿酬制度分配。经营类节目首先由电视台核定创收基本目标,未达到目标按比例减分,达到目标不扣分,超过目标的部分按比例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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