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用人制度改革以完善“三级员工制”为重点, 追求建立能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
为合理配置和充分开发现有的人力资源,激活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河南电视台以深化广播影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为契机,以改革员工分配制度为切入点,大胆探索人事制度改革的新路子,2004年5月,在全台台聘员工以上人员中推行“三级员工制”,打破重学历、重职称的平均分配的做法,将个人收入与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紧密挂钩,不仅极大地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热情,级别能升能降,也在台聘员工中形成了竞争氛围,同时,全台的人员成本也有所降低。
可以说,实行“三级员工制”是河南电视台用人制度的一项重大突破。尽管“三级员工制”本身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但总体上还是利大于弊,基本上实现了河南电视台人事改革的预期目标。
同时,按照台长办公会的要求,制定了局聘职工“三级员工制”方案,台长办公会深入研究了定级标准、条件。结合员工对台聘“三级员工制”的意见和建议,在方案中增加了晋升上一级员工的条件,如累计三年年度考核优秀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优秀者,或获得国家级、省级重要奖项者,无论学历高低,都可晋级,真正体现学历但不唯学历,重能力、重业绩的用人准则。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条件、统一比例的原则,台聘职工的“三级员工制”也将做相应的修改,从2005年1月1日起,局聘“三级员工制”和新修订的台聘“三级员工制”一起实行。
此外,台长办公会还拟定要完善出台对局聘、台聘职工的考核淘汰办法,每年按局聘、台聘职工总人数3%-5%的淘汰率,淘汰那些工作不在状态、工作能力低下、工作效率不高的职工,打破长期以来人员能进不能出的惯例,加快人员流动,以确保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而且,被淘汰人员其他部门一律不得再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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