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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冲突“的“斡旋者”与“文化屏障”的关系

时间:2023-04-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 文化冲突“的“斡旋者”与“文化屏障”的关系一旦群体内的分类被建构,人们就将淡化存在于他们群体内的不同并且将存在于他们和群体外成员之间的差异放大。(Brislin,R.,1981,第81页)Once categories of in-group members are formed,people minimize difference

一 文化冲突“的“斡旋者”与“文化屏障”的关系

一旦群体内的分类被建构,人们就将淡化存在于他们群体内的不同并且将存在于他们和群体外成员之间的差异放大。(Brislin,R.,1981,第81页)

Once categories of in-group members are formed,people minimize differences within their group and maximize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mselves and out-groupsmembers.

对于接收、理解、再加工来自异域的媒体传播声像文化产品,筛选、聚焦、再现本土文化以形成对外播放的媒体传播声像产品的“英语节目主持人”来说,笔者此处提出的“文化屏障”是针对“节目驾驭者”及“节目受众”两方面而言的。

首先,对于“节目驾驭者”而言。

作为节目驾驭者的“英语节目主持人”也是其自身本土文化的产物,即:“本土文化熔铸体”。尽管因为职业的特点和要求,这一从业集体掌握了非母语的英语作为职业工具,也因为节目内容的专业化要求而对异域文化的某一领域建立了专家水平的认知结构,但是,这一从业集体相对于异域文化的本土公民而言仍是“外来人”(本土人意识里的“他们”),在此,笔者将这一类型的从业集体人员定义为“重组文化融汇体”。

正是因为这样的现实,“英语节目主持人”的价值观体系还是以本土文化价值观为主的,更何况,这一从业集体的成员大多时间还是在其本土内生活、工作的。更重要的是,这一从业集体的首要工作任务是将本土文化产品转化为令异域文化接受、理解和欣赏的媒体传播声像产品。当然,与此同时,还要将来自异域文化的媒体传播声像产品介绍给本土的受众。

所以,这一从业集体在此过程中就面临着本土价值观与外来价值观的间接碰撞问题。尤其是通过释译异域文化媒体传播声像产品的过程是一个“雾里看花”的过程,更容易由于异域文化对要向外播放的产品经过了加工后的效果而形成强烈的“价值观之间比较”的冲突。

因此,笔者在此前特意提到“英语节目主持人”这一群体绝对有必要以“自我流放”的心态经历身体力行的异域文化中的生活。当然,显然表明,让每一位从业人员都经历这样的生活历练还是不现实的。那么,作为节目驾驭者的“英语节目主持人”到底如何才能成功破除“文化冲突”中“文化屏障”而行使的“斡旋者”职能呢?

最重要的一点,也是根据笔者的个人实践经验的总结,那就是:完全允许在自身形成的“价值观之间比较”的心态存在,而后充分认识“本土文化”节目所涉与“异域文化”间形成的差异的根由,并将“本土文化熔铸体”作为一种“客观存在”进行审视,将这一“客观存在”作为“无需更改”的原则立于自身的日常生活与工作之中。这一原则将永远激励一位成熟的“英语节目主持人”持续、稳定地把这一职业视为连接世界的“纽带”般的“桥梁”,并清醒地意识到:每一文化都是人为的产物,在释译“异域文化”时,一是带着“为什么”的理解心态去面对,二是确信作为自身“本土文化”的产物,就一定带着由属于这一文化形成的“视角”来释译“异域文化产品”的必然定式,这是无可厚非的客观存在。也正是这样,才有可能使得“受众”接受和理解已经被他们熟悉的“本土文化符号”表现的“异域文化产品”。

具有了这样的心态,“英语节目主持人”自身可能形成的、存在于“本土文化”与“异域文化”间的屏障就会消失、抑或不会形成阻碍顺利进行工作的、不可逾越的“屏障”。

其次,对于节目“受众”而言。

此处涉及的节目“受众”,主要是处于“节目驾驭者”自身“本土文化”氛围内的“受众”。这一“受众”群体相对于“汉语节目”的“受众”而言,最起码是前者已经掌握了或是基本掌握了英语语言能力,要么就是希望通过英语节目而进一步提高这一能力,或者是希望了解“异域文化”的一群人。这样一群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受众”,对“异域文化”的认识也是有一定见解的。这样,就为驾驭节目的“英语节目主持人”奠定了一个较高的释译起点。

但是,对于“节目受众”而言,如果对“异域文化”的介绍形成一种“广而告之”的效果的话,就会形成一种误导。使得“受众”产生那一被诠释的文化高于任何其他文化,由此也会带着不平衡的心态来审视自身的“本土文化”,这样的诠释效果,可以说是不正常的。而要做到基本客观地介绍“异域文化”的基本途径,就是以正负面平衡的方式来释译“异域文化”的真实存在。当然,并不是绝对的以“非黑即白”的方式进行,因为这样的“平衡”是另一种“曲解”。就如耶尔瓦德(Hjarvard,2001,第77页)强调的:“对于一个故事而言总是多于两个方面。”这样,“英语节目主持人”就会在释译“异域文化”、解释“本土文化”时以再现“现实真实”的方式、从人性的最基本特质切入来介绍“故事”。

也正是如此处理,使得“英语节目主持人”的释译“异域文化”与介绍“本土文化”的原则可归属于当今“媒体传播全球化”形势下的“国际心文传播”原理。通过这一释译与解释原则,相互不熟悉的文化个体也可通过接收的节目再现现实方式而反射人们熟知的人性本质,从而激发“受众”将自己置于所接收到的节目当中的人物处境之中,从而尽量消除“文化屏障”而达成“文化沟通”与“理解”的目的。

以上,笔者从“节目驾驭者”及“节目受众”两个方面探讨了了如何通过对异域媒体传播文化产品的释译、对“本土文化”的介绍而使得“英语节目主持人”有效地行使作为“文化冲突”的“斡旋者”尽量清除“文化屏障”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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