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产业的基本概念
1.信息、情报、软件、内容
(1)信息或情报
对于内容产业来讲,首先需要在此确定内容的概念,“内容”是一个古老的词汇,内容概念的应用极为广泛,“内容”一词的内涵具有长远的影响,同“内容”这个概念内涵最为接近的概念就是“信息”。广义的“信息”的概念强调一种客观存在,信息是一种显示存在的反映,也是组成情报的基本单元。在英语“信息”information概念中,同样包含了信息、情报、通告、资料、起诉等含义,也是一个含义非常广泛的概念,其中情报的含义就是“信息”概念非常重要的定义。
日本学者有类似的研究,其使用的概念就是“情报”,(3)在日本学者的研究中,关于大众传媒产业的变化研究,就明确提出了“情报革命”的概念,探讨了“情报”和信息的区别。其中情报的概念类似于内容的概念,专门强调其应用属性,也就是针对特定的信息需求而组合的信息,我们称为“情报”。本书讨论的“内容”概念,同日本学者研究的情报理论有着理论上的渊源。日本学者今井贤一在其《情报化的社会》研究中提出:“内容对于不同的对象有着不同的含义,对于计算机工程师而言,内容意味着‘0’和‘1’;对于文学工作者而言,内容意味着故事主题、情节和感人的文字修辞;对于艺术家而言,内容意味着创造力和表现力;对于遗传学家而言,内容意味着染色体和DNA。”
今井贤一提出了“情报A”(形式的情报)和“情报B”(意义的情报)两种分类。(4)形式的情报,主要是一种说明信息,是对信息的真实准确的反映;有意义的情报主要是针对用户需求的一系列有意义的符号的排列组合。关于情报的定义,也可以非常有效地作为内容分类的重要标志。
(2)软件
同“内容”概念最为接近的信息产业概念是计算机词汇中的“软件”。“软件”这个概念本身含义广泛,但随着信息产业的发展逐渐发展而成为具有特定含义的一个概念。最初的软件内涵是包括了内容在内的,是信息产业的发展分化,逐渐将软件定义成一个具有信息产业特色的、内涵独特的概念,并出现了“软件产品”和“软件产业”的概念。
对“软件”,普遍性的解释是:软件是相对于计算机硬件相互依存的一部分,包含着程序、数据以及相关文档的完整集合。广义的定义将“计算机软件”和“IT软件”定义为:“以机器可以读取的、通过归类为‘IT产品’的自动数据处理机进行处理并向用户提供交互服务的所有指令、数据、声音或图像,包括源代码和目标码表达的任何形式。”(5)
软件同内容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软件指电脑操作系统、实用程序、应用程序;内容则指各种形式的信息,包括文本、数据、音讯和影像。
两者相同之处在于:内容和软件都大大受益于市场规模和有效的初始开发费用;软件和内容对于版权和知识产权保护都非常关心。
两者不同之处在于:软件从来就是高度集中的,许多软件是人人可以使用的,而内容主要是分散的,大多数内容信息是特定设计的;软件一般需要用户培训而且产品不断升级,内容的生产和销售不需要用户锁定和后续活动。
(3)内容
“内容”概念本身也有非常广泛的含义,大致包括四个方面:
◆内容和目录
◆含量,即蕴含物品
◆容纳之物
◆满意
“内容”概念的主要意义在于容纳之物。
快速发展的计算机和互联网络形成了强大的信息处理工具,因此“内容”一词在计算机专业术语中,含有针对技术平台上承载的信息的概念,但是这种信息的确切定义一直没有,因此,内容成为各种类型信息的概括。
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原先针对各种媒体的文章、节目等称谓已经不符合“网络”这个媒体,我们经常谈及的概念就是“多媒体”,是融合了多种传媒的特性。多媒体技术处理的信息,单纯用文本、超文本、视频、音频等概念很难界定清楚,就计算机行业而言,所有的这些信息都可以转换为“0”和”1”,数字化技术为内容产业的内容概念提供了技术基础。
内容,是为了满足特定需求的信息组合,其形式有文本、图片、音频和视频。内容包含有一系列的经过分类组合的信息,“而且对于每个应用者来说都是特定的和独一无二的”。(6)
2.内容产品
内容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但是,如果内容不能够进行交易,内容产业所依托的经济基础也就不存在。所以,内容产业中,基础的构成单元是“内容产品”,也就是能够通过交换产生价值的内容。
内容产品,是信息元素按照逻辑结合在一起,具有应用功能的信息产品。
“产品是用来满足人们需求的东西”(7),内容产品概念包含如下的要素:
应用 消费者的使用价值成为内容产品的一个重要内涵,我们通常用内容作为对信息量、价值量的一个简单评价。例如我们评价一本书,所采用的概念就是“内容丰富”或者是“内容空洞”。我们经常用“内容”一词指代内容产品中信息的使用价值,有使用价值就称为“有内容”;缺乏价值就称为“缺乏内容”。
创造力 将内容要素按照一定的逻辑进行组合,这个过程就是一个创作的过程。这里讨论的内容属于“有意义的情报”,这种有意义的情报最为核心的东西就是创造力。原创作为内容产品的核心价值,创造力是将内容和信息区分的一个重要标准,也是内容产品实现商业价值的关键。
知识产权 内容产品通常是一种非工业化的产品,是一种无形的产品,内容能够进行交易的“实体”就是知识产权,各种形式授权交易是内容产品进行交换的保证。
(1)功能分类
内容产业向消费者提供了大量内容产品,这些内容产品是由多种内容元素组织形成,从内容元素的功能来看,主要包括四种功能:
资讯 这个基础就是人类社会传播的需要,每个人愿意了解的资讯形式是多样化的,大众传媒的存在基础就在于此。但是,每个人需要的资讯水平却是不一样的,首先就是“地球村”重大事件,其次是特殊的专业资讯,层次最高的是综合资讯,或专家资讯。为了这些需求,消费者愿意支付不同的价格。
教育 学习是人类的本能,每个人愿意学习的需求是不一样的。不同的年龄、不同的性别、不同的工作、不同的生活,需要学习的类型非常复杂。特别是年龄差异和专业差异,成为学习的两个重要问题。过去这些需求是由不同的教育机构提供的,人际教育也非常关键。书籍主要是通过不同的出版社提供的,而互联网络能够提供大规模具有针对性的教育内容。
娱乐 内容具备情节化的、题目化的娱乐功能。娱乐的主体就是“体验”,通过不同的体验得到不同的感受,最终实现娱乐的功能。
艺术 艺术主要是个人审美的一种表现,包括音乐、文学、图片、造型,艺术本身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造成了专业的区别。
(2)消费形态分类
内容产品通常包含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独立的内容产品元素,内容产品的元素主要包括四个方面:文字、声音、图片和图像。有时候,这些元素本身就构成了一个内容产品,但大多数时候,这些元素是作为内容产品的素材来使用的,包括文学创作如小说、漫画;声音创作如歌曲、乐曲;图片作品如绘画作品、摄影图片、设计图片;图像作品如节目、影片等。
第二种是内容作品的逻辑关系。内容作品是一种信息的逻辑关系,版权的核心就是这种书面化的信息逻辑关系。内容逻辑关系体现了一种重要的思想,这就是“创意”。内容产品的核心价值就是创造性,这种创造的逻辑关系能够满足消费者不断变化的需求。内容产品中信息的逻辑关系,是决定内容产品价值的关键,有些逻辑关系也是某种特定类型的内容产品。
第三种是内容产品的集成。内容产品有时候需要进行集成,形成一个统一的系统,通过各种类型的内容产品集合完成销售。在这种情况下,内容产品根据其关联性和消费者的市场状况进行集成和组合,其不同格局的搭配就形成了一个集成产品,这种集成产品也是内容产品的形式之一。
(3)交易规模分类
内容产品存在着不同的交易规模,交易规模是内容产品分类的标志。第一种,规模有限的现场产品,成本最高,包括音乐类的演唱会、电影的电影院和体育的比赛现场。
第二种,有一定规模的内容产品,主要是出版物和电子产品。通常是对一个获得授权的产品的大规模复制,具有较大的发行数量。大规模复制或者接收成为这种模式的特征。
第三种,更大规模的数字产品。通常,数字产品主要根据一个产品的使用频率来计算:一种是一个产品为很多的人所使用;另一种是一个产品为一群人多次大量地使用,这就造成了以频率或者量来计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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