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闻舆论监督
新闻舆论监督即新闻批评,是新闻传播媒介重要的社会功能。随着新闻宣传事业的发展,这一功能越来越受到各国朝野特别是新闻界的重视。在西方自由主义国家,人们甚至极端地把新闻媒介看成是独立于司法、立法、行政之外的“第四权力”,把新闻宣传人员视为社会上的“第四等级”。在其实际的社会政治生活中,新闻宣传媒介确实扮演了比较重要的角色,成为自由主义社会政治运作过程中不可忽视的因素。在社会主义国家,新闻宣传媒介的舆论监督功能也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从俄国的列宁、斯大林,到中国的毛泽东,无不把新闻批评视为清除腐败,纯洁、健全党的组织,改善社会风气的重要手段。邓小平作为中国共产党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和他的前辈一样,也十分重视新闻媒介的监督批评功能。所不同者,在于邓小平不仅重视新闻批评,而且把新闻批评的性质定位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基本方法。即“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新的团结”[45]。这在马克思主义新闻思想史上,可以说是一个新的贡献。
在新闻批评方面,邓小平的过人之处,还表现为他正视了新闻批评的必要性,即为什么需要新闻宣传媒介扮演监督者的角色。如果没有这个角色,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邓小平从三个方面解答了这个问题。首先,党和政府不接受监督,就容易犯错误,就会脱离群众。1957年,邓小平在《共产党要接受监督》中说:“我们的党是执政的党,威信很高。我们大量的干部居于领导地位。在中国来说,谁有资格犯大错误?就是中国共产党。犯了错误影响也大。宪法上规定了党的领导,党要领导得好,就要不断地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就要接受监督,就要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如果我们不接受监督,不注意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脱离群众,犯大错误。”
其次,群众了解情况,干部就不敢乱来了。我们的干部是人们的勤务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决不能以权谋私或损公肥私。长期以来,由于暗箱操作,情况不公开,人们对于干部的决策过程和施政行为不甚了了,使得有些干部私心膨胀,为所欲为。对此,邓小平赞同毛泽东的观点,“唱对台戏比单干好”,进而主张把政策、路线交给群众,将干部的行为置于群众的眼皮下,“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大家都学习了,了解了,就不容许干部乱干了,对整个领导有好处”[46]。
再次,实行并且扩大新闻舆论监督,不会妨碍党的领导。邓小平认为,实行新闻批评乃是发扬民主的一种方式。这种民主的实现丝毫不会削弱或妨碍党和政府的集中领导。他反问道,我们的军队是最讲集中的,可我们过去打仗也靠部队的民主生活,这对我们的统一指挥有什么妨碍呢?对领导管理有什么妨碍呢?只有通过民主实现上下团结,事情就会好办得多。“实际上群众参与的事情,即使遇到困难,即使有的搞错了,他们也能忍受,很少埋怨;相反,实行命令主义,搞对了群众也不满意。”[47]由此可见,实行新闻批评不但不会妨碍党和政府的领导,而且还会在事实上强化党的集中统一。
基于以上认识,邓小平把新闻批评看成是实行党和国家民主生活的重要形式。他要求在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中,要不间断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内不论什么人,不论职务高低,都要能接受批评和进行自我批评。”[48]没有任何人能够置身事外。新闻批评既然如此重要,那么怎样才能使它在社会生活中发挥建设性的作用?新闻批评的展开应遵循什么样的原则,应该如何展开?对此,邓小平也进行了独特的分析。具体而言,邓小平关于新闻批评的原则和方法的论述,主要表现为如下几点。
通过新闻宣传媒介进行的批评,应该是建设性的批评。新闻宣传媒介及其从业人员,对于党的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当然有权进行批评。“但是这种批评应该是建设性的批评。”[49]所谓建设性,主要有三层含义。一是新闻批评的出发点应该是为了解决问题,应该为了帮助党和政府改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而不是为了泄私愤,更不能为了哗众取宠,图一时之畅快,而不顾后果。从此出发,新闻宣传媒介的批评才能发挥建设性的作用,取得积极的效果。二是批评者应该提出积极的改正意见,提出可以操作的实施办法。发现问题并且在新闻媒介上进行批评,是非常容易的。但这还远远不够。如果能就发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将会有助于问题的解决。三是新闻媒介所进行的批评,其形式、范围,“要合乎党的原则,遵守党的决定”[50]。否则,如果人人自行其是,随心所欲,不遵守党的原则和决议,就会破坏党的统一,削弱党的战斗力。
新闻批评必须采取民主的、说理的态度,不能以偏概全,强词夺理,打棍子,搞运动。邓小平告诫新闻宣传工作者,在新闻批评方面,也要防止“左”的错误。“过去那种简单片面、粗暴过火的所谓批判,以及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处理方法,决不能重复。”凡参加讨论和批评的人,“首先要对讨论和批评的问题研究清楚,绝不能以偏概全,草木皆兵,不能以势压人,强词夺理”[51]。鉴于历史的经验教训,他不赞同把党内不同的意见,动辄提高到路线的高度,视之为路线错误。主张按照问题的实质,进行客观理性的分析,是什么就是什么。在另一个场合,邓小平又提醒新闻宣传人员,“批评的方法要讲究,分寸要适当,不要搞围攻、搞运动”。“批评要采取民主的说理的态度,这是必要的,但是决不能把批评看成打棍子,这个问题一定要弄清楚,这关系到培养下一代人的问题。”[52]
新闻批评必须摆事实,讲道理,实事求是。新闻批评的主要对象,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不正之风或腐败现象。对这种现象进行批评、揭露,事关党的建设,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其作用、影响之大,非其他形式的宣传所能及。所以应该充分地肯定新闻批评的积极作用。但是,在进行批评时,我们还“应当注意不要把个别的现象当作普遍的现象,不要把局部的东西夸大为整体。决不是所有党员或多数党员都有不正之风,决不是所有领导干部或多数领导干部都搞特殊化”[53]。如果我们不适当地夸大了这些负面的东西,乃至于视个别为普遍,视局部为整体,就会在群众中产生不合实际的印象,似乎整个社会一片黑暗,没有希望。这是应该尽力加以避免的。
新闻批评要通过好坏对比,抓典型,向积极的方向引导。新闻批评的目的不是批评、揭露,而是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是催人奋进而不是使人泄气。要做到这一点,新闻宣传媒介必须讲究批评的方法。邓小平说:“报纸搞批评,要抓住典型,有头有尾,向积极方面诱导,有时还要有意识地作好坏对比。这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才有力量,才说明是为了改进工作,而不是消极的。”[54]其中抓典型,乃是当代中国新闻宣传的主要策略。通过对负面的典型的批评揭露,以儆效尤,被证明是十分有效的。至于向积极方向引导,避免新闻批评的消极影响,如揭露批评贪污腐化的赃官,向吏治清明的方向引导,使更多的官员严于律己,恪尽职守,奉公守法,为民造福。这些方法,在新闻宣传实践中屡试不爽,直到现在,仍然值得我们借鉴。
新闻批评是否正确,什么内容才能纳入批评监督的范围?其判断的标准何在?邓小平在不同的时期的理解是颇不相同的。在战争年代,一切以是否有利于战争的胜利为考量。20世纪70年代末期邓小平再度复出后,主张应该以“对实现四个现代化是有利还是有害”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标准。“文艺工作者,要同教育工作者、理论工作者、新闻工作者、政治工作者以及其他有关同志相互合作,在意识形态领域中,同各种妨碍四个现代化的思想习惯进行长期的、有效的斗争。”[55]新闻批评自然也应该以此为依据。在1992年著名的南方谈话中,邓小平又提出了三个“有利于”的理论,即“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这虽然是就姓“社”姓“资”而言的,但对于新闻宣传工作特别是新闻舆论监督亦具有特别的指导意义。
总之,邓小平关于新闻舆论监督的论述,在重视新闻批评的作用、影响及其基本原则诸方面,与其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大体相同。但在其他方面也表现出了自己的特点,如邓小平把新闻批评定位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方法,从全新的视角解读新闻舆论监督的必要性等,言前人之未言,颇有新意,在一定的程度上拓展了新闻批评的空间,可以说是对马克思主义新闻批评思想的新贡献。另一方面,邓小平在新闻批评的具体策略、方法方面却着墨不多,与毛泽东风格迥异。这固然与邓小平重宏观、重大局的思维特色有一定的关联,但是在事实上与毛泽东关于新闻批评的思想相辅相成,浑然一体,为当代中国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行为奠定了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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