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传播自由的制约
传播自由并不等于毫无限制,任何国家也不可能达到绝对的传播自由,而是要受到多方面的制约。
1.他人正当权益的制约
任何人的传播自由,都不应妨碍他人的各种自由,不得侵犯他人的正当权益。在人民的国家和社会中,国家、社会的利益与他人的正当权益直接相关,任何人的自由传播又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例如不得在传播中泄露国家机密,不得造谣惑众、制造社会混乱。
2.人类传播能力的制约
印刷技术、电子技术都给人类的传播自由带来突破,但还受到个人能力的限制。因特网给传播自由创造了极好的条件,但对于不会使用电脑的人,作用就小得多了。
3.物质条件的制约
你没有电视台,就不能自由地到电视台去传播。即使人人都有钱办一个电视台,还有社会资源的限制,如电视频道资源、物资设备的限制,维持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来源的限制。过去只有那些有钱和有权的人才有传播自由,形成信息传布、接受和意见表达的不平等,机会和权利的不平等。
4.社会环境的制约
包括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意识形态、文化传统的制约,其中有些制约正是上述三个方面的制约在不同社会的反映,还有许多制约则是对传播自由的阻挠和扼杀。
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人民能享有比资本主义国家人民更多的自由。社会主义社会要让人民掌握生产资料,包括实现传播自由的物质条件。我们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改进和丰富人民掌握生产资料的方式,包括掌握传播自由实现条件的方式。同时,我们要不断改进对传播的管理和调控,保证传播自由的适当、适度。社会主义国家中,每个公民在享用传播自由的同时,也应自觉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大众传媒机构更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注释】
[1]谢鹏程:《公民的基本权利》,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63页。
[2]转引自张隆栋、傅显明编著:《外国新闻事业史简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1~12页;郑超然、程曼丽、王泰玄著:《外国新闻传播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6页。
[3]转引自张隆栋、傅显明编著:《外国新闻事业史简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0~21页。
[4]郑超然等:《外国新闻传播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9页;孙旭培:《当代中国新闻改革》,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89页。
[5]张国良主编:《新闻媒介与社会》,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49页。
[6]参见展江译:《美国新闻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0页。
[7]《马克思恩格斯论美国内战》,第256页;转引自张隆栋、傅显明编著:《外国新闻事业史简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8~29页。
[8]李明水:《世界新闻传播发展史》,大华晚报社1985年版,第312页;转引自陈力丹:《世界新闻传播史》,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69页。
[9]王邦佐等:《新政治学概要》,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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