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编排的管理与实施
一、编排的管理程序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编排是一门规划管理的学问。大家知道,一座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规划管理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一座城市,绝不是哪一任市长想建成什么样就建成什么样,也不是城市中的哪一个单位想在什么地方建一座什么样的大楼,就可以在什么地方建一座什么大楼的。在今天,一座城市的建设既要考虑到现代化的需要,又要考虑到历史的形成原因,传统的风貌特点,自然地理环境条件,市民生活、工作、交通、居住、用电、用水、用气、排水、防洪、绿化、通讯、学习等各个方面的需要、可能及制约。如果没有合理的规划管理的思考,没有科学的规划管理的设计,那么,一座城市的建设必将是混乱不堪,缺乏整体的和谐。
同理,如果电视节目的构成及播出均没有科学合理的规划管理与设计,那么,也必将是由随便什么节目任意拼凑而成的大杂烩,用这样的大杂烩来端给电视受众,是不可能使尽可能多的电视受众津津有味品尝的。正因为如此,随着电视事业的发展,电视传播水平的提高,电视传者对整个电视传播内容与方式的规划管理也愈加重视,而这种重视,最突出的就是体现在不断严格和完善编排的管理程序。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整个电视节目的制作和播出有科学的规划管理,并得到真正的落实。例如,在日本NHK,对编成就是制定了严格的管理程序及一系列保证措施的。节目编成的程序一般如下:
●决定节目编成的基本方针;
●决定年度的编成方针;
●制定电视节目播出时刻表;
●决定每月的编成计划;
●决定每月预定播出节目的提案;
●决定每月预定播出节目的编成;
●播出节目的发表。
此外,因时因事而定的特别节目或临时节目,其编成则按特别的程序实施。
为确保编成每一程序的正常进行,专门设立了如下的机构:电视广播节目委员会;电视广播节目联络会议;电视广播节目时刻表制定小委员会;电视广播节目提案会议;电视广播节目确定会议。
二、编排的实施原则
日本NHK对编成各程序的具体实施所确立的一系列原则,对我们来说,颇有启发意义,列举如下:
(1)对节目编成方针的决定。
作为基本原则来讲,节目的编成,必须首先由电视台的经营委员会、理事会审议来决定节目编成的基本方针。为此,专门聘请若干编成部外的有关专家学者组成电视广播节目审议会,作为经营委员会及理事会会长的咨询机构。这样,以确保经过审议后,能决定出科学的、既尊重舆论调查结果又充分反映各方面意见的、具有自身特色的编成的基本方针。
基本方针决定后,再以此为基础,确定每一年度的具体的编成方针。在NHK,是以每年4月到翌年3月作为一个事业年度来进行经营管理的。
年度的编成方针是由电视广播节目委员会审议,编成局局长以下的局长会议(相当于我国的总编室主任以下的部主任会议)决定,经理事会及经营委员会批准后正式决定。在此过程中,节目审议会的意见、舆论调查的结果、观众来信、节目监视员的批评等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年度的编成方针一般应于前年度的12月或本年度的1月间决定。
在年度编成方针的基础上,电视广播节目委员会再决定季度的方针、每月的计划,以及定时节目的框架和内容。如果因突发事件需变更定时节目的框架,编成特别节目的时候,也须经过电视广播节目委员会的审议。
电视广播节目委员会决定的各事项,要在电视广播节目联络会议上传达,以至渗透到各部、科室的每一基层、岗位。
电视广播节目委员会可以说是在有关节目编成及实施的电视广播部门中实际上的最高决定机构。通常情况下,节目委员会审议的结果,都是编成局长(即总编室主任)在与新闻、文艺、教育、评论等各部、室主任协议基础上决定的,所以,除开特殊的场合,都是一经决定后,就予以实施而不再变更了。担任节目委员会委员长的,通常是编成局长。其他各部、室(包括技术、行政、外事研究所等各方面)主任作为委员。委员会每周召开一次,由编成局的整理科作为事务机构提出提案事项。在会议上决定的事项,通过《电视广播节目委员会报》,传播给电视台内各有关部门以及上级台主管部门。
电视广播节目联络会议也是每周召开一次,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由编成局长或整理科长提出报告,同时商定、协调各部门的有关工作。然后将会议结果及时传达给各部门及下属各地方台。
(2)对电视广播节目时刻表的制定。
在节目的编成中,需处理定时节目与因特殊情况而定的特别节目两种节目。
定时节目是以每周为单位确定大的格局,使节目按一定的格局运行,表示这种节目运行格局的东西就是时刻表。时刻表根据年度的编成方针,一年修订一次或两次,以便确定对节目的废止、新设、改订,以及播出时刻的变更等。也有不待节目时刻表改订就废止或新设某些节目的情况。
节目时刻表制定的程序和原则,通常是根据年度的编成方针、参考节目审议会的意见、舆论调查的结果、视听者的适合视听时间和不同时间的合适视听对象、群众来信、节目监视员的批评和各种数据,以及新闻、文艺、教育等各部门的提案,由编成局(总编室)整理科制定初步方案,然后经节目委员会审议、总编室主任以下的各部主任会议确定,再经理事会、经营委员会批准后执行。节目时刻表的决定,通常应在节目改定的实施日期前一个半月或两个月前作出。
再有,在制定初步方案的时候,应召开节目时刻表制定小委员会会议,让各节目部门反映意见。总编室、新闻部、文艺部、教育部、解说评论室等各部、室负责人作为委员应出席会议。必要时,其他部门的负责人也应到会。
(3)对节目的提案。
一旦由节目时刻表确定了节目的大框架格局,以及节目的种别、所要的时间、播出的时刻后,节目委员会则应更进一步决定每月的节目编成计划,以此为基础,节目具体负责的部、科着手规划节目的具体内容,即:节目的主题、表现形式、演出人员、作者等等,并按节目的类别逐一记载到节目提案单上。完成的每下月的节目提案单须于每月20日前提交给整理科。地方台的提案则须于每月10日前经地方科提交给整理科和主管部、科。
整理科汇总了每月的提案后,即召开提案会议,对每个节目的内容进行审议。若是根据长期计划实施的节目,则必须预先得到节目委员会的批准。
在提案会议上,须对各具体的节目是否遵循体现了每月的编成计划,计划或演出者等是否重复等进行检查和调整。提案会议的结果经整理后,作出每月预定节目表分送给有关各部室及地方各台。然后,各方面才以此为基础开始节目的具体制作活动。
提案会议应有各节目负责科的科长参加,由总编室主任或整理科长主持会议。
另外,根据每月预定节目表,一个月的节目内容虽然可以明确了,但是,由于电视广播为了适应变动着的社会,有些节目是无法预先确定的。还有,由于演员等情况,有些节目后来也需要变更。因此,还建立有“确定会议”制度。确定会议每周召开一次,对从下周开始的两周间的节目内容进行检查,对每月预定节目表制定之后出现的变更、订正或未定的追加的提案等进行审议调整,同时对全部的节目内容进行再确认。确定会议在必要时还可随时召开。
(4)对节目的发表。
负责节目的部、科于节目实施播出一周前(地方台于10天前)将节目的实施内容(播出时日、节目名、主题、演出人员、作者等)记载入“节目通知单”提交到整理科。若节目通知单已提交后,尚出现需变更、订正、追加内容的情况,则应立即将其记载入节目通知单并通知整理科。
整理科根据节目通知单于节目实施播出4天前做成节目表,发送到各有关部科及各地方台,同时利用报纸、期刊等媒介向社会发表。在节目表已发送后出现需变更、订正的情况或有新的决定的时候,整理科还须立即制出追加订正表发送各有关方面。
上述NHK的做法,当然也未必尽适合我国的情况,但是,其严密的编成工作管理程序,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尤其是在编成的基本方针的决定,年度编成方针的决定,每月编成计划的决定,每月预定播出节目的提案制定等问题上的思维,若抓得好,十分有利于调动和发挥电视台决策层、领导层的主观能动性和智慧,主动地、创造性地规划管理好电视传播事业,提高电视传播的水平。而电视广播节目委员会、电视广播节目审议会、节目表制定小委员会、提案会议、确定会议等机构的设立,是很有利于对严密、完善、落实编成的管理程序起积极的组织保证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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