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危机与媒体报道的基本要求

危机与媒体报道的基本要求

时间:2023-04-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节 危机与媒体报道的基本要求既然现代危机具有全球性,既然全世界的媒体都在关注危机事件,我们对于危机事件的报道就应该更多地考虑全球的“共识”,而不是仅仅考虑自己的“中国特色”。危机事件具有自身特殊的特点,情况瞬息万变,受到社会和公众的高度关注而且具有高度的危险性,因此媒体的报道必须与此相适应。

第二节 危机与媒体报道的基本要求

既然现代危机具有全球性,既然全世界的媒体都在关注危机事件,我们对于危机事件的报道就应该更多地考虑全球的“共识”,而不是仅仅考虑自己的“中国特色”。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和国际社会的联系也日益密切,签署了越来越多的国际公约,遵循国际性的危机报道原则,就成为我们的必然选择。媒体的危机报道除了遵循相关的报道规定之外,还具有自己特殊的规律和要求。我国处于改革开放时期,媒体的危机报道也应该与时俱进,在积极继承和发扬党报的优良传统之外,应该放眼世界,主动吸取世界各国危机报道的经验和成果。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维护祖国统一的前提下,我们应该鼓励记者积极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要求他们进行独立的思考和艰苦的工作,提高他们进行危机报道的能力和水平。

危机事件具有自身特殊的特点,情况瞬息万变,受到社会和公众的高度关注而且具有高度的危险性,因此媒体的报道必须与此相适应。危机报道的基本要求可以概括为: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3)坚持危机报道的3T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诚如前文提到,中国媒体危机报道的阻力很大,长期的新闻实践中形成的各种“潜规则”也不利于危机事件的报道,文化观念也排斥危机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报道危机就显得非常重要。

坚持实事求是如实报道新闻是媒体工作人员的一种基本职业道德要求,这个原则也得到了我国大多数新闻工作者的认同(9)。但是中国长期以来的危机报道却严重背离了这样的原则,在危机面前保持沉默,统一口径或者避重就轻甚至撒谎的情况普遍存在。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中国新闻体制的缺陷造成的,另一方面也与中国新闻从业人员职业理念的缺失有关。在中国媒体自身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需要重新倡导报人的社会责任和职业操守,重提实事求是的传统。

实事求是的精神在报人身上可以用毛泽东的“五不怕”来概括,也可以理解为现代版的“从容不迫”。1957年毛泽东对于即将去《人民日报》担任总编的吴冷西讲了“五不怕”精神。这“五不怕”就是:一不怕撤职,二不怕开除党籍,三不怕老婆离婚,四不怕坐牢,五不怕杀头。有了这“五不怕”的准备,就敢于实事求是,敢于坚持真理了(10)。《南方周末》原主编左方把报人的最高境界概括为“从容不迫”。从容是办报的最高境界。它意味着吃透党的政策和现实的社会情况,同时有敏锐的触觉和政治判断力。从容不迫意味着宠辱不惊,既不因为你的报道符合某种外在的利益和需要而欣喜,也不因为它似乎触犯了这些而觉得怎么样,其实这些才反而可能是最有价值的,可以留给历史的(11)

为了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媒体在危机报道中应该做到以下三点:1)坚持真实性原则;2)坚持深入报道“危机事件”本身;3)继承并发扬调查研究的传统。

1.坚持真实性原则

危机报道中坚持实事求是,首先要坚持新闻真实性。媒体产品是特殊的精神产品,它代表着时代的公理和良知,而坚持媒体报道的真实性是媒体存在的根本和基本要求。真实性是新闻媒体的生命,它的重要意义可以概括为:1)坚持真实,才有助于党和人民正确认识客观世界,更好地改造客观世界。2)只有坚持真实,才能坚持真理,我们的宣传报道才会有力量,人民才会跟着共产党走。3)只有坚持真实,才能切实加强党和人民的联系,才能使人民和党心连心。4)只有坚持真实,才能使我们的新闻事业取信于民,赢得人民的尊敬和信任(12)

媒体报道的真实性原则在涉及敌我矛盾的冲突中往往会成为牺牲品,历次的战争宣传便是有力的证据。在战争情境下,媒体的报道服从“兵不厌诈”的逻辑,尽管这种报道方式经不起历史的检验,但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也往往能够发挥巨大的作用,从而成为媒体可以牺牲“真实性”的特例。但是如果把战争宣传的经验和战争报道的处理方式推广到和平时期的危机报道,则可能取得适得其反的效果,在一个多元民主的现代社会里尤其如此。

(1)关于战争宣传

关于战争,人类有着漫长而惨痛的回忆。自有文明史以来就发生过大大小小的战争约计1.5万多场,约40多亿人因此丧生。在战争宣传中,搞假信息和不实报道几乎成为必不可少的战争催化剂和兴奋剂。首先,战争一般由政府主导,媒体被控制,受众无法知道真相,不实报道可以大行其道;其次,不实报道在战争时期往往被认为是用来保护自己迷惑对手的“合理方式”,所谓“兵不厌诈”;最后,即使战后不实报道被揭穿,可是已经事过境迁,相关当事人被追究责任的可能性很小,从心理上讲公众也似乎容易原谅战争时期的谎言。我们可以从“娜依丽的哭诉”中充分感受谎言的特殊威力。

1990年海湾战争爆发几个月前,美国付费电视网HBO(Home Box Office)公司制作了一个名叫“来自巴格达的实况转播”的周末新闻节目,在其中一期节目中,HBO播放了一个关于科威特娜依丽护士的新闻节目。节目中,15岁的娜依丽护士在美国国会的人权委员会的一次秘密会议上,向美国人权委员会官员“哭诉”。娜依丽说:“当伊拉克士兵入侵科威特城时,我作为一个志愿者加入了一家名叫‘阿尔·阿丹’的医院,做了一名战时护士。后来我看到一群荷枪实弹的伊拉克士兵闯进这家医院,冲进育婴室,打开保育箱,将里面的312个早产婴儿取出来,然后扔在冰凉的地板上,任由这些可怜的小生命悲惨死去。”据娜依丽讲,伊拉克士兵残暴无比,当时的情形惨不忍睹。“娜依丽的哭诉”被当时的美国的新闻媒体反复报道,在美国国会的辩论中也作为一种战争事实多次被引用,对美国的民意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当时的美国民众和世界上许多富有正义感的人们,没有人怀疑新闻镜头下的“客观真实”。事后的调查显示,“娜依丽的哭诉”是十足的假新闻报道,节目中向记者哭诉的“娜依丽护士”竟然是科威特驻美大使的女儿。

(2)和平时期媒体的危机报道

但是谎言总有被拆穿的一天,如果说战争时期的谎言事后被拆穿已经事过境迁的话,和平时期媒体危机报道撒谎的代价要大得多,这种行为不仅会大大损害媒体的公信力,而且会损害政府的形象,因为危机时刻媒体往往会被公众看成政府的代言人。

案例2-1:危机报道中撒谎的代价——俄罗斯别斯兰人质事件

2004年9月1日,30多名武装分子袭击了俄罗斯北奥塞梯别斯兰市的一所学校,1 000多名师生被扣押为人质。在付出300多人死亡、700多人受伤的惨重代价之后,俄罗斯人质危机终于收场,而它所引发的反思和检讨却刚刚开始,反思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媒体在危机期间的相关报道。

联邦政府在人质危机爆发之初声言校内只有354人,俄国的主要媒体也都按照这个口径报道。可是9月2日被释放的26名人质中的一位女教师说,被劫持的人质数量超过1 000人,而不是当时官方统计的354人。对于这个重大消息,俄塔社和国际文传电讯社这两大通讯社当天均未报道,官方之所以蓄意隐瞒是为了把这一事件的严重性“最小化”。9月3日解救行动中证实的实际人质数量猛增到1 100多人,后来联邦政府才承认被绑架人质多达1 200多人,这种迟到的承认引起了很大质疑。而在9月3日的解救行动中,俄塔社的早期报道称“目前至少有7名被车臣武装分子扣押的俄罗斯人质死亡,大约310名人质受伤”,这与当时实际死亡的人数大相径庭。而 在俄塔社报道有7人死亡的同时,美联社发出“据说,体育馆中发现上百具尸体的消息”,而后来事实证明美联社的报道是真实的。

政府和媒体在这次人质事件中的闪烁其词使得政府和媒体的信誉都受到了伤害,俄媒体后来公布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只有7%的俄罗斯人相信媒体人质危机报道的真实性。在莫斯科,认为俄媒体对人质事件报道是真实的人数比例,也由两年前剧院人质事件后的41%下降到14%。

2.深入报道“危机事件”本身

20世纪80年代初以前(包括“文革”时期)的灾害报道,一个明显的特点是在报道中,总是站在“人”如何与灾害作斗争的角度来充分肯定人的精神和力量,而灾害本身往往被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上海复旦大学王中教授概括当时我国关于灾害报道的观念是:“灾害不是新闻,抗灾救灾才是新闻。”(13)

在危机报道中肯定人的精神和力量并没有错,但是如果离开对灾害本身的报道,或者让灾害成为歌功颂德的一个引子,那么这种报道模式虽然表面上看来可以鼓舞人心,但是由于各种危机的损害及造成的相关问题被掩盖,因而使得危机时刻的受害者尤其是其中的弱势群体的利益无法保证。危机报道中坚持实事求是,就必须纠正这种报道模式,深入危机事件现场,深入群众,深入社会,如实报道危机本身及其造成的危害。

通过解读新华社1962年1月5日通稿《洪水淹倒庄稼淹不倒人民的干劲 福建抗灾成绩巨大重灾区减轻损失轻灾区收成较好广西人民战胜多种灾害减轻晚稻损失》中关于福建抗灾的部分,我们可以充分感受这类报道的特点。

洪水淹倒庄稼淹不倒人民的干劲福建抗灾成绩巨大

重灾区减轻损失轻灾区收成较好

广西人民战胜多种灾害减轻晚稻损失

福建省农村人民公社在1961年克服严重自然灾害所带来的重重困难,取得了重灾区减轻损失,轻灾区和非灾区收成较好的巨大成绩。

过去几年,福建省曾接连遭受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1961年又遇到几十年来少见的台风、暴雨、海潮的猛烈袭击。9、10月间,正当秋收粮食作物生长的关键时期,4次强台风和暴雨接踵而来。全省65个县(市)中,有54个县(市)受灾,其中受重灾的有24个县(市),受灾面积占秋收粮食作物总面积的65%,严重地影响到粮食生产。

自然灾害发生后,中共福建省委和省人民委员会的领导同志分别率领工作组,深入沿海的福安、闽侯、晋江、龙溪等专区的重灾地区,领导抗灾斗争和恢复生产工作。国家还适时拨出2 200多万元救济费,3 700多吨化肥,以及大批种子、水泥、钢材、木材、黄麻等物资,支援受灾地区抗灾和灾后恢复发展生产。

受灾地区的人民公社社员以“庄稼倒了干劲不倒”的英雄气概,一面对受灾作物加工加肥和补种改种,一面利用福建气候温和、许多地区全年可种庄稼等有利条件,开荒扩种、套种了甘薯等杂粮作物30多万亩。福建主要产粮区之一的闽南龙溪专区,晚季粮食作物有一半遭到了台风、洪水和大潮的袭击,受灾面积比1960年大一倍左右,有些庄稼接连受淹5次。 但是全区各人民公社社员顽强地进行扶苗、洗苗、保苗和改种扩种,仅开荒扩种套种的早熟甘薯、杂粮等粮食作物就有6.6万多亩。社员们还利用自留地、零星地开荒扩种了一部分粮食作物。经过多方面的恢复和发展生产,结果,1961年全区的粮食总产量仍然接近1960年的水平。

当沿海地区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时,出产商品粮较多的南平专区,在“一处受灾四方支援”的口号下,广大人民公社社员更加积极管好中稻、晚稻等主要粮食作物,同时充分利用山区条件,开荒扩种和套种了一批甘薯、秋豆等杂粮作物。全区中稻、晚稻绝大部分收成较好,扩种的各种杂粮作物也得到了好收成。闽西革命老根据地的龙岩专区,210多万亩秋粮作物收成也好,平均亩产比1960年增长5%以上。

上面的这则消息,对福建省曾接连遭受的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只是在第二段作了简单的交待,接下来笔锋一转,浓墨重彩写的是:中共福建省委和省人民委员会的领导同志领导抗灾斗争和恢复生产工作,灾区人民的生产自救及灾区人民的相互支援。

我们应特别注意的是,这则消息这么采写,并不是某些记者、编辑偶然的随意之作,而是这个阶段灾害报道的一种模式。在这阶段,所有灾害报道都是按照这个模式制作出来的。1961年,是我国3年自然灾害最困难的时期。翻开当时的报纸,关于具体灾情的报道基本没有,多是反映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抗灾救灾,自力更生,发展生产。我们不妨对1961年1至3月《人民日报》关于灾害报道的标题作一粗略浏览:《灾区的困难就是自己的困难(引题) 天津地区非灾区厉行节约支援灾区(主题) 兄弟般的关怀鼓舞了灾区人民生产度荒信心(副题)》(1961.1.4);《灾区力争夏季好收成(引题) 丘聂生产队发愤图强管好越冬作物,丰台沟生产队妥善安排生活准备春耕(主题)》(1961.1.13);《内蒙古部分牧区赶运饲料开辟水源管好牧场(引题) 抗暴风大雪 保牲畜安全(主题)》(1961.2.6);《江洲公社贯彻政策和运用社有经济力量发展生产(引题) 战胜连年涝灾 实现粮食自给(主题)》(1961.2.16);《面向困难坚持斗争 及早下手安排生活 贯彻政策大办副业干部带头生产自救(引题) 高辛庄队战胜灾害迎春耕(主题)》(1961.3.4)(14)

随着时代的发展,随着“泛政治化”的思维方式逐步淡出历史舞台,媒体的灾害报道获得了一定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的灾害报道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一是客观地反映灾情;二是时新性得到增强;三是灾害报道再不是由新华社一家统一发稿,任何新闻媒体随时都可以就灾情采写、编发新闻(15)

但是就总体情况来看,媒体在危机发生时受到多方面的限制,对于危机事件本身无法进行深入的报道,各级政府瞒报、缓报、谎报现象屡见不鲜,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发挥危机时刻党报的主渠道作用,为了充分发挥党的媒体的舆论监督和舆论引导功能,就应该转变观念和体制,积极开展危机报道,正视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面对危机,正确的态度应该是不回避,不退缩,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报道危机,把真相告诉人民并唤起社会注意,探究问题根源并团结各种社会力量共同消除危机的影响。对于危机事件中政府官员的渎职行为和行政不作为,也应该进行充分的报道,以提高政府官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3.继承并发扬调查研究的传统

调查研究是我们党一项基本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中央提出把2002年作为“转变作风年、调查研究年”。作为党的新闻工作者,在危机报道的过程中尤其要重视调查研究,这既是由危机本身的特点决定的,也是特定条件下坚持真理的需要。

众所周知,危机时刻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危机发展方向的不确定性。由于危机情境变动迅速,危机信息很不完备,媒体报道作为一个过程,就必须追踪危机的发展经过,在追踪的过程中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反映危机,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的参考信息。1998年长江发生全流域水灾,媒体在如实报道灾情的同时,通过调查研究得出“天灾乃是人祸”的结论:上游乱砍滥伐,造成水土流失;中游围湖造田,使江水无处囤积;下游河道不.,致使洪水顶托。由此唤醒人们的环保意识,引发了一场全流域乃至全国的保护环境的活动,体现了调查研究的巨大威力。

媒体实事求是报道的前提,是相关企业、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能够实事求是地提供信息。在相关当事人和单位隐瞒实情的情况下,媒体从业人员应该敢于坚持真理,敢于冲破信息封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进行深入调查,努力让真相公之于众。通过中央电视台1996年创办的节目《新闻调查》的发展历程,我们不难看出“调查”对于坚持真理的重要性。

中央电视台1996年创办的《新闻调查》栏目,通过多年的探索最终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节目表现形式:电视调查文体。一个标准的电视调查文体具备以下几个要素:第一,调查意识,问题意识。对于《新闻调查》的记者来说,所有要进行调查的人物和事件都有问题,质疑是他们的生存方式。第二,调查样式。《新闻调查》报道的不是一个事件,而是他们对这个事件进行调查的过程,这是调查文体的一个核心。《新闻调查》记录和展示的,是他们如何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进入事实本身,一步步获取真相,而不是报道一个事物单纯的发生、发展的过程。第三,调查手段。《新闻调查》的调查通过记者来完成。记者既是调查主体,同时也是一个节目的结构元素,他是调查行为的实施者、调查过程的表现者,所以,调查记者就理所当然地成为这个栏目的外化标志和品牌形象。第四,调查的路径。记者的调查路径是围绕悬念展开的,每一次调查行为都是通过悬念的提出、悬念的求证、悬念的解决来完成的。悬念的开始是调查的开始,悬念的结束也是调查的结束(16)

结合国情,《新闻调查》提出了“探寻事实真相”的口号。探寻事实真相,不但包括所谓的内幕调查,同时也包括对复杂问题的深层探究。在《新闻调查》看来,所谓真相就是正在或一直被遮蔽的事实:有的真相被权力遮蔽,有的被利益遮蔽,有的被道德观念和偏见遮蔽,有的被我们狭窄的生活圈子和集体无意识遮蔽。在《新闻调查》2003年8月11日播出的节目《农民连续自杀调查》中,节目一开始就开门见山地指出“2003年7月,位于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境内的涌泉村,在五天之内,连续发生了三起农民自杀事件。那么为什么在一个村庄里,短短几天之间会出现连续的自杀?是什么原因使得生命如此脆弱?不久前,《新闻调查》记者前往陕西展开调查”,随后节目通过大量的访谈揭示了三位农民李立文(后被抢救)、李祥、陈音富的死亡过程,同时揭露了执行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基层政府官员(主要是乡政府官员)的种种粗暴行政行为(如乱罚款,乱审讯),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前基层政权中存在的普遍问题。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以人为本,不仅是我们的立党执政原则,同时也是我们党的哲学世界观。“在哲学观上,坚持唯物主义立场是正确的,但是唯物主义有两种,一种是自然主义的唯物主义,另一种是人本主义的唯物主义,马克思在哲学观上坚持的是人本主义的唯物主义,而不是自然主义的唯物主义,这种区别是由哲学本身的性质决定的。哲学起源于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关怀,因此哲学在本质上是一种人类学,哲学就是关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一种理性沉思;哲学的智慧,就是关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高智慧,它的起点和终点都是人类的生活世界。”(17)

以人为本,就是承认人的存在是目的,就要肯定人性的价值、意义和人的主体性。危机报道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要求媒体在危机发生时以维护人民的利益、安全和生命作为首要的出发点,并在此基础上倾注人文关怀。以人为本是当今世界普遍接受的处理危机的一个共同原则。“9·11”事件之后,世贸大厦重建方案被提上议事日程,最终选出的设计方案就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据悉,在世贸大厦坍塌的地方将建成纪念馆,方案中,围绕水池的石栏上将刻有“9·11”袭击中丧生的2 752人的名字以及在1993年世贸中心爆炸事件中丧生的6个人的姓名。

“以人为本”在当前的学术界和管理界似乎成为一个不言自明的普遍规则,但是要避免它成为陈词滥调就必须全面理解它的含义。在危机报道中重提“以人为本”,关键是要强调这里的“人”到底是指哪些人:这里的“人”是指广大的人民群众,在危机事件中首先指那些受到危机直接或间接“侵害”的人,而不是那些只考虑自己政绩和前途的官员,更不是那些唯利是图、不顾工人死活的黑心老板。

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形势,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面对国内频频发生的多种自然灾害,新一届政府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公共政策选择的价值基点,在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危机管理、出口退税及深化外贸体制改革、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废止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以及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一系列政策中,都把“以民为本”作为政策过程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标志着中国公共政策选择,尤其是政策过程,加快了民主化、科学化的进程(18)。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以人为本的思想给我们党和政府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媒体的危机报道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媒体的危机报道在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时应该做到:1)关注危机事件中的受害者;2)树立人的生命至上的观念;3)注重感情和理性的平衡。

1.关注危机事件中的受害者

前文提到,在以往中国媒体的报道中,曾经出现“灾害不是新闻,抗灾救灾才是新闻”的报道模式,这种报道模式在各种类型的危机事件的报道中都有所体现。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危机事件的受害者往往变成无足轻重的统计数字被一笔带过。“文革”时期《人民日报》关于1976年河北唐山大地震的报道可谓是这种模式的一个典型。1976年7月28日中国唐山发生强烈地震后,第二天的《人民日报》只发了两篇报道《河北省唐山、丰南一带发生强烈地震后(引题) 伟大领袖毛主席、党中央极为关怀,中共中央向灾区人民发出慰问电(主题)》及《河北省唐山、丰南一带发生强烈地震(主题) 灾区人民在毛主席革命路线指引下 发扬人定胜天的革命精神抗震救灾(副题)》。在《河北省唐山、丰南一带发生强烈地震(主题) 灾区人民在毛主席革命路线指引下 发扬人定胜天的革命精神抗震救灾(副题)》这则消息中,24万多人的生命被“震中地区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失”一句话轻轻带过(19)

我国河北省冀东地区的唐山—丰南一带,7月28日3时42分发生了强烈地震。天津、北京市也有较强震感。据我国地震台网测定,这次地震为7.5级,震中在北纬39.4度,东经118.1度。震中地区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失。

伟大领袖毛主席和党中央、国务院对地震灾区人民群众十分关怀。地震发生后,中共河北省委,天津、北京市委和震区各级党组织,已经采取紧急措施,领导群众迅即投入防震抗灾斗争。中共河北省委领导同志已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赶到灾区指挥防震救灾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有关省、市卫生系统,已组织大批医疗队赶赴现场。大量医药、食品、食物、建筑材料等救灾物资正源源运往灾区。国家地震局和河北省地震局已组织专业人员赶赴现场,监视灾情。灾区人民群众已在当地党组织领导下,迅速组织起来,团结一致,展开抗灾斗争。他们决心在毛主席的革命路线指导下,在反击右倾翻案风斗争取得伟大胜利的大好形势下,发扬人定胜天的大无畏革命精神,团结起来,奋发图强,夺取这场抗灾斗争的胜利。

如果说危机报道中淡化或者不关注受害者还是一个新闻观念问题的话,那么在危机事件中站在违法官员或者企业主的立场上报道则是一个立场问题。“立场就是节操,你站在公众的立场,从公众的利益出发,你就是一位合格的记者,你站在当权者的立场,对当权者的非法行为视而不见,你就是堕落的记者。”(20)在危机事件中,最需要关注的是弱势群体的声音,因为强势社会群体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发出自己的声音并且保护自己的利益,而弱势群体则是无助和沉默的大多数。在这里,危机报道“以谁为本”的问题显得尤为突出,以“海城豆奶事件”为例,我们可以理解危机报道中“以人为本”的真正含义。

案例2-2:危机报道“以谁为本”——辽宁海城豆奶事件

2003年3月19日,辽宁省海城市部分小学生及教师饮用豆奶引发食物中毒,造成近3 000名小学生中毒、1人死亡。可是针对这起严重的集体中毒事件,当地政府的态度是不断推卸责任,隐瞒实际情况。对老百姓实行信息封锁。没有人正式出面告诉百姓发生了什么和政府在做什么。直到家长们作出堵塞道路等过激举动后的4月4日下午,政府才以信访办的名义,第一次与上千名家长对话。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先是宣称豆奶没有质量问题,后来又莫名其妙地宣布在豆奶事件中死亡的女生李洋“死于一氧化碳中毒”。当地政府没有按规定上报国家卫生部(卫生部直到4月8日才从媒体上得知此事件),反而对带孩子进京看病的家长发出“后果自负”的警告。海城往北京方向去的火车票停售,一些学校还安排老师“家访”,看“家里有没有人去北京”。而当2003年11月11日海城地方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居然不通知学生家长。

此事件因为许多学生家长带孩子到北京看病而引起北京媒体注意并曝光,但是北京媒体和辽宁地方媒体的不同表现耐人寻味。北京媒体旗帜鲜明地站在了学生和家长的立场上,而海城媒体却完全站在地方的立场上。海城市的电视台在事发第二天即称“学生一个都不少地上学去了”,辽宁当地的众多媒体涉及豆奶中毒事件的报道,不但少得可怜,而且内容和形式也很枯燥、单调,几乎每天都在重复着一个声音:省、鞍山市领导陆续到医院看望受治学生;鞍山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并召开专题办公会;海城市建立了事件“包保责任制”,近千名机关干部已经深入到学生家长中走访慰问并征询意见,帮助受治学生搞好医疗衔接。除了这种零星的“说明会”似的消息之外,地方媒体上既没有此事件的深入报道,更没有见到一篇评论(21)

2.树立人的生命至上的观念

危机报道以人为本,还需要坚持人的生命是最重要的这样一个理念。就中国的危机报道而言,长期以来我们在危机报道中却过多宣扬了保护国家财产以及经济发展的重要性,甚至形成了“事故出英雄”的报道模式,这种思想迄今为止仍然具有很大的市场。“在我们传统的文化中,生命不是最重要的,从‘杀身成仁’到‘士为知己者死’和‘士可杀不可辱’;从‘要奋斗就会有牺牲,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到广泛地宣传‘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历史上许多视死如归的人固然令人钦佩,但那是极少数,绝大多数平民百姓对死亡的恐惧是正常的,也应当得到尊重。如果一个社会中的人普遍都不怕死(如经常发生自杀性爆炸的某些国家——编者),这个社会是可怕的、不正常的。在法治社会里,人的生命权是最基本的人权,首要的人权,是社会追求的基本价值。不重视人的生命权,将导致生命意义的工具化和对生命价值的贬低。”(22)

树立人的生命至上的观念,需要走出传统的误区,在报道中应该首先重视人的生命价值,应该倾注人文关怀,在人质危机中尤其应该以关注危机受害者的安危为媒体报道的首要诉求。

(1)传统的误区

媒体危机报道在对待人的生命方面的传统误区,一个重要的表现是过分强调国家财产和象征精神而忽视人的生命的价值。在《人民日报》的一篇报道《惊心动魄的206小时——山东曲阜单家村煤矿井下堵水抢险纪实》的报道中,矿井发生透水事故,为了保住整个矿井,明知有很大的风险但还是决定在井下290米处打拦水墙,最终那些拦水成功的人被当作英雄加以宣传,整篇文章给人的感觉是矿井比什么都重要(23)

而2002年3月13日《中国儿童画报》第1版《一枚硬币》(作者:孟庆喜)一文写道:一个小学生冒着生命危险从车轮下抢出了一枚一毛钱硬币,因为他不愿让车轮压过上面的国徽,于是赢得了警察的敬礼和路人钦佩的目光。在这里,竟然鼓励儿童冒着生命危险去抢出一毛钱硬币,避免所谓的国徽的“象征符号”被车轮压过,可谓荒唐透顶。其实,我们完全可以用其他的事例和方式对儿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试想一下,如果我们的媒体能够报道当年朝鲜战争中中国志愿军被俘人员在战俘营中的战斗历程,告诉现代的中国青年人当时志愿军被俘人员身上被烙下了“青天白日旗”、“美国国徽”等“象征符号”,而这些符号也没能阻止志愿军战俘坚决回到祖国的步伐。这种对历史的深度挖掘和展现所能产生的效果要好得多。

2002年3月,媒体分别报道了北京、浙江温岭、广东东莞以及河北省高碑店市白沟镇发生的苯中毒事件,国家有关部门随后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对制鞋、箱包等行业违法使用苯及其化合物进行专项整治。但是苯中毒事件在白沟以及中国其他地方其实早就发生过,长期不被重视的原因就是对经济效益的片面追求和对人的生命的漠视。一位记者回忆,他在1999年就报道过河北省白沟镇发生苯中毒事件。当时,9名河南打工妹因此中毒瘫痪。但当时的白沟镇领导表示,不能因此损害了白沟经济发展的形象,白沟“箱包之都”的美名不能因此蒙上阴影,因此对此事进行了低调处理(24)。而重庆开县井喷事故调查显示,导致井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有关人员卸掉了钻具组合上的回压阀,但是这是一种为节约成本而采取的普遍措施,而导致事故扩大的原因是没有及时放喷点火,没有及时放喷点火的原因又是害怕整个井发生爆炸造成财产巨大损失(25)

(2)“生命至上”成为新时期的要求

从上面的案例中我们不难看出长期以来在中国的危机事件中对于人的生命重视不够,这种态度也反映在中国媒体的危机报道中。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于人的生命的尊重成为文明社会的基本价值标准,媒体的危机报道也应该坚持“生命至上”的理念。在2003年的SARS危机中胡锦涛与温家宝多次强调:经济上的损失是可以弥补的,而人的生命则只有一次,在经济利益与人的生命之间首先选择关注人的生命,是新的时代的基本要求,也是媒体危机报道的要求。“人的一切权利,包括劳动权和休息权,均以生命权作为前提。生命的神圣性应当是全社会的共识,所有人都应当尊重生命、敬畏生命。请自我检查一下我们的报道,有没有对生命的轻视倾向,有没有对死亡的麻木?不论使用多么革命的语言、多么富于情感的语言来描写死亡,在和平时期,任何东西都没有任何理由凌驾于人的生命之上。”(26)

透过2004年安徽阜阳劣质奶粉案件,我们可以充分感受到中央政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决心。近年来大量伪劣婴儿奶粉由外地流入安徽省阜阳农村市场,造成上百名婴儿患上重度营养不良综合征成为“大头娃娃”。据阜阳市政府核查,自2003年5月份以来,有171名婴儿因食用劣质奶粉出现营养不良综合征,其中因并发症死亡13人,仍在住院治疗的儿童有两名。劣质奶粉案件曝光后,国家领导高度重视,由监察部牵头、质检总局等部门参加的劣质奶粉案件督查组,对阜阳劣质婴儿奶粉事件涉及的11个省(区、市)劣质奶粉案件查处工作进行了督查。共查处劣质奶粉生产企业49家、黑窝点1家、不合格奶粉生产企业3家,其中阜阳劣质婴儿奶粉事件涉案企业12家。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对有关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97名责任人员作出了处理。

媒体的报道也在发生悄然的变化,在有些报道中,死者不再是抽象的数字,而变成了一个个具体的名字。2004年6月10日凌晨1时许(北京时间4时30分左右),20多名不明身份的武装分子躲过德国维和部队的检查,乘两辆汽车冲向阿富汗昆都士省省会昆都士市以南36公里的盖劳盖尔工地——我中铁十四局集团公司承包的昆都士公路项目沥青拌和站。袭击者闯进工地,向两顶帐篷中被枪声惊醒的中方人员疯狂扫射。15名中国工人中弹,其中10人当场死亡,在5名伤员中,1人不久也停止了呼吸。随后媒体的报道都提到死亡者的名单:“目前初步认定,遇难者皆为江西省上饶市人,10人的身份已核实,他们是:项伟厚、夏学新、蒋家树、程光仁、刘树美、张年春、陈忠富、徐启太、俞善国、周温武。另一名遇难者的姓名仍在核实中。”

(3)尊重危机中的遇难人员

坚持生命至上的原则,媒体还必须尊重危机事件中的死者,而不能利用死者炒作牟利。广州2004年夏天有30余人因酷暑死亡,某媒体竟戏说为“广州酷毙三十余人”;南京一行人死于车祸,当地一家媒体的标题竟然是《骑车人“中头彩”惨死》。这些报道对于受害者都极端不尊重,也体现了媒体从业人员对于生命的漠视和缺乏敬畏。2004年9月6日晚,央视4套《今日关注》栏目在关于俄罗斯北奥塞梯别斯兰市人质危机的报道中,滚动播出有奖短信竞猜信息,猜测人质危机死亡人数:“俄罗斯人质危机目前共造成多少人死亡?选项:A.402人;B.338人;C.322人;D.302人。”无独有偶,在央视短信竞猜风波之前,已有类似不良行为在上海媒体发生。当时,中国工人在阿富汗遭遇恐怖袭击,11名同胞遇难,4人受伤。国内媒体纷纷在报道中对阿富汗的恐怖组织表示了强烈谴责和愤慨。但是,上海东方电视台却在节目播出中打出滚动字幕搞有奖短信:“竞猜中国工人遇害的袭击者”,选项是: A.基地组织;B.东突分子;C.当地势力。应该说,手机短信、有奖竞猜与电视的结合是一种新型的电视盈利模式,但是上述媒体把遇难人质作为竞猜游戏的主角是不道德的。人的生命至上,对于危机事件中死亡的无辜生命应该给予更多的哀悼和尊重。2004年9月14日,中央电视台对以俄罗斯人质事件为背景,借人质危机死亡人数进行有奖竞猜的相关责任人做出惩处,在宣传例会上通报批评《今日关注》,两名制片人被免职,值班编辑被开除。

(4)人质危机中的选择

在2004年7月7日的长春人质危机中,在歹徒要求人质开车离去时,受到警方的拒绝,原因诚如当时长春警方与人质家属的对话所云:“如果警方放走歹徒后,人质还是被杀害了,这个责任谁来负,后果谁来承担?”如果说警方因害怕承担责任而不顾人质生命违背了“生命至上”原则的话,在整个案件持续的近3个小时里,数千围观看客也应受到谴责:他们对歹徒造成的心理压力也是歹徒精神失控的一个重要原因(后来查明歹徒有精神病史)。在人质危机这种特定的危机中,媒体危机报道有时会危及人质的生命,这时坚持人的生命至上的原则显得尤为重要。震惊台湾社会的白晓燕撕票案,可以看作是这方面报道的反面典型。而日本媒体在2004年本国公民在伊拉克被绑架事件的报道,则算是相关报道的正面典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强调新闻人员的敬业精神,有的往往出于“争夺眼球”的目的,其根本目的仅仅是为了提高收视率、阅读率、收听率、点击率,而不是关注人的生命。

案例2-3:人质危机中媒体的作用——白晓燕事件和日本在伊拉克的人质危机

1999年4月14日,台湾著名艺人白冰冰的女儿白晓燕遭绑架,案发后第二天,当地两家日报《大成报》与《中华日报》为争抢独家,竟先行把消息曝光。此后,台湾媒体不顾当事人的苦苦哀求,近百家新闻媒体集中人力、资源,日以继夜地密集追踪报道这起绑架撕票案。白家的门口挤满了采访车和记者,白家的电话被记者窃听,白冰冰每一次“赴约”去付赎金时都有媒体的记者跟踪,4月18日,力霸友联U2卫星电视台(前身为东森新闻台)更是租用直升机,在空中现场追踪白冰冰交赎款的过程。媒体的报道实际上等于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最终导致绑匪残忍地杀害了人质。

与中国台湾媒体上述行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日本媒体在2004年伊拉克人质危机中的表现。2004年4月,日本有5名人质被伊拉克武装劫持,日本媒体与政府表现了高度的一致。报纸、电视台对日本人质事件大报特报,政府也尽全力营救。但在救出人质之前,媒体从不涉及政府如何策划,采取什么样的秘密营救行动,完全是政府发言人提供的有关内容,更没有对政府的行动说三道四,对人质本身不顾政府劝告硬去危险的伊拉克也没有提出批评,这一切都是为了不给政府营救人质造成干扰。人质救出之后,媒体开始采访参与营救的有关人士,进行营救行动大揭秘(27)。媒体的全力配合为日本政府的营救活动营造了很好的舆论环境,人质后来被成功营救,而日本媒体关于营救内幕的报道及相关讨论都是在人质获救之后才展开的。

中国台湾媒体与日本媒体在这两件人质危机中的表现差异如此巨大,具有深刻的认识论根源,对于媒体的社会责任和新闻自由的关系,对于媒体的“眼球经济”和人的生命价值的取舍都迥然不同。危机报道以人为本,就必须坚持人的生命至上的观念,在人质危机报道中摒弃耸人听闻的报道手法,以对人质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报道。

3.注重感情和理性的平衡

危机事件往往涉及巨大的损失和人员伤亡,从而形成对人的情感和认知的巨大冲击。而记者作为危机时刻社会的“守门人”和“瞭望者”,不仅需要具有满腔的热情,而且需要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要对危机事件进行理性的思考,维持感情和理性的平衡,要求记者既要坚持独立思考,又要坚持事实第一的新闻价值标准,摒弃过多的个人感情和个人情绪。记者此时既要坚持正义,敢于揭露事实真相,又不能以“无冕之王”自居,随心所欲地开展批评报道。作为社会的记录者,职业的力量并不等于个人的人格力量,记者要以平等的姿态出现在采访场合。好的危机报道虽动情而不煽情。人都是有感情的,记者也不能例外。如果记者只有感情而不进行理性思考,报道就可能失之偏颇。

仔细观察现今新闻报道,可以看出,情感偏差一般有着如下表现:1)对事实认知错误,情感投入偏差,放大了情绪负面效应;2)不当利益导致缺乏公正表达;3)报道规模上过度强化了情感偏差;4)非常状态下的情感失常。为了避免情感偏差,就必须解决情感定位的问题。记者在报道中,情感的定位标准是什么呢?一是基于价值标准基础上的是非定位。如“对与错”。它可以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等较为硬性的指标。要求采编人员能正确理解相关内容,有法度思考,做到情在法中。二是基于道德判断基础上的善恶定位。它与采编人员的自身修养有着密切的关系,做到情在理中。如对现实生活中某些理应批驳的丑恶现象,却“感情错位”地予以同情或赞美,即定位标准出现问题(28)

(1)正确对待危机中的弱势群体

危机报道中,正确处理感情和理性的关系,首先必须正确对待危机中的弱势群体,在报道中体现对他们的尊重。危机事件中的受害者经常被忽略的根本原因在于他们往往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因此尽管他们在危机中受到的损害最大,在危机发生后自救能力也最差,但是由于社会地位的低下而被媒体遗忘。“台湾传播学者黄葳威教授认为,弱势群体系指社会中在生活上比其他社群拥有较少的控制力和主宰力,这群成员处于其他社群所支配的社会,其接受教育、追求成功、财富与个人幸福的机会,远比其他社群有限(Schaefer;1984)。因而,相对于主流群体(dominant group)或强势群体(majority group)而言,弱势群体往往扮演附属的角色。弱势群体通常具备以下特质(Harris;1964):1)感受到强势群体的偏见、歧视、隔离等形式的不平等;2)在生理上或文化上不同于强势群体;3)每一个人无法自愿选择成为弱势群体;4)由于意识到自己的附属地位,这种认知导致强烈的族群孤立,因为当一个群体长期被歧视,其成员对此群体的归属感逐渐形成,且日益强烈,而对于主流社会日渐疏离甚至仇视。”(29)

我们以前报道往往称在拆迁纠纷中不愿意搬迁的居民为“钉子户”,称进城找工作的农村流动人口为“打工仔”、“打工妹”,这些都是对弱势群体的不尊重,还涉嫌侵权。在危机报道中这种对于弱势群体居高临下的态度,是有人文精神的新闻从业人员应该杜绝的。在我们的危机报道里,不仅要关注受害者,而且要尊重受害者。媒体的危机报道不仅应该尊重危机事件中的受难者,还应该关心受难者亲属当时的特殊感受,并且在报道和采访中体现这种尊重。以艾滋病人为例,为了体现对于这个特殊群体的尊重,媒体的报道应该做到以下三点:一是不炒作。现在媒体竞争激烈,导致一些报刊热衷炒作,吸引眼球,提高卖点。比如,有的媒体把“艾滋女”这样的称呼做到标题中,这个称呼显然不尊重当事人。为什么不用“艾滋病患者”这个更准确的称谓呢?个中奥妙不难发现。二是不猎奇。一些媒体的宣传显然利用了部分公众对艾滋病的猎奇心理。尽管可能由于当事人的意愿而用马赛克遮住了照片上当事人的眼睛,但这样的遮盖,和媒体批评监督报道中用马赛克遮盖未成年人的眼睛不同。后者是法律条文规定如此,遮盖是出于对当事人的真正关心和尊重;前者是媒体不得不遮,而效果是欲遮还露,尽量满足一部分公众对艾滋病及其患者的猎奇心理。部分公众的猎奇心理满足了,宣传效果却适得其反。三是不跟风。媒体对这一事件所显露的超乎寻常的热情,让我们有必要问一句:关于艾滋病,为什么报道,报道什么,怎样报道,持何种态度等,我们的媒体考虑好了没有?那年世界艾滋病日的主题词是“相互关爱,共享生命”,其含义是反羞辱、反歧视,善待艾滋病人。难道我们的媒体不应该持这样的基本态度和立场去宣传吗?如此,才不至于盲目跟风(30)

(2)正确对待强势集团

危机报道中,正确处理感情和理性的关系,还必须正确对待社会的强势群体,即官员和利益集团。在利益的作用下,情感表明了一定的立场,传达着一定的观念。从心理学上讲,需要的一般本质是主体对外界的依赖性。现代社会是物质社会,各种诱惑或需要几乎无处不在。采编人员若受不当利益的驱使,就会丧失理智公正思考的前提。2002年6月,新华社山西分社4名记者在繁峙县金矿爆炸事故采访活动中,收受当地有关负责人及非法矿主送的现金和金元宝,严重违背了新闻职业道德,损害了新华社的声誉,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新华通讯社以山西繁峙矿难中记者违纪案件为警示,随后向社会作出承诺:坚持报实情、讲真话,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公正性;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坚决抵制有偿新闻、虚假报道,恪守新闻职业道德。

对于危机事件中发生的官员和利益集团的腐败应该立场鲜明,进行彻底的揭露。如国家投资上亿元的江西九江防洪墙工程,曾被一些人誉为“样板工程”,“固若金汤”,在1998年长江发生特大洪水面前,备受人们的关注。就是这一与人民生命密切相关的建筑工程,却在当年8月7日13时发生了溃口,使抗洪军民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为什么“固若金汤”的防洪墙“样板工程”发生了溃口?一些善于寻根刨底的新闻记者深入调查,在防洪墙溃口处发现,那段号称钢筋混凝土的挡水墙中竟然没有钢筋,而且水泥标号明显偏低,掺沙过多。更不可思议的是,此项工程竟包给私人施工,存在着明显的质量问题。面对这种地地道道的“豆腐渣工程”、滋生“蛀虫”的工程,报道从记者的动情点、人民的关注点切入,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

(3)正确对待肇事者和违法犯罪分子

正确处理感性和理性的关系,危机报道还应该正确对待相关的肇事者和违法犯罪分子。对于这些人员的批评和揭露是必要的,但是应避免情感的过度渲染造成社会的负面影响,避免用“媒体审判”代替“法律审判”。我国传统的犯罪案件报道,本来有“声讨、公审、枪毙”的模式,忽视司法独立,实行舆论审判的积习较深厚。例如在报道蒋艳萍经济犯罪案件时,还没有庭审调查,报道中就说起诉书“言之凿凿”;审理过程中,又把律师和蒋的申辩斥责为“强行狡辩”、“百般抵赖”。再如2001年公审张君特大持枪抢劫杀人团伙案的报道中,《重庆满街声讨魔头》一文把张君作为“早就该枪毙”的罪犯来报道,在法律判决之前称如“不杀,天理、国法不容”,同时还宣传“张君该千刀万剐”,并且用在小标题上。报道中甚至有“亲手杀了张君”、“用张君人头祭奠亡灵”等说法。所有这一切都没有法理依据,有的甚至与相关的法律精神和法律程序严重违背,这样的报道显然是不合适的。

三、坚持危机报道的“3T”原则

信息不对称理论认为,由于市场中买方和卖方对于信息的了解是不对称的,市场上便有可能出现次品驱逐优质品的现象。当一个市场缺乏足够的信息,或者信息质量有问题,就不可能带来有效的市场行为,而会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信息不对称理论本来是用来解释市场经济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的,但是这个理论对于危机报道的启发也是不言自明的。当危机爆发的时候,公众和政府对于危机信息的掌握是不对称的。相关的政府部门掌握着主要的危机信息,公众对于危机的了解是表层和零星的,而大众传媒是公众获得全面危机信息的主要渠道。如果政府的信息不能通过大众媒体迅速向公众传达,那么一方面公众会寻求非主流的渠道获得相关的信息,另一方面政府因为没有能够及时提供足够的信息将会承担道德风险,政府的信誉将会受到损害。

为了解决危机发生时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现代社会必须依靠大众传播媒介迅速发布危机的各种信息。英国危机公关专家里杰斯特提出的危机处理的“3T”原则,同样适用于危机报道。3T原则即:1)Tell your own tale(以我为主提供情况);2)Tell it fast(尽快提供情况);3)Tell it all(提供全部情况)(31)

1.以我为主提供情况

第一个“T”强调以我为主,由于危机事件往往是社会公众的关注点,人们急切想了解有关危机的情况,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官方隐而不报,如果官方权威媒体无法满足公众的需求,就会丧失信息发布的主动权。2003年5月1日至5月24日,南京市舆情调查中心针对SARS事件在北京、上海、广州、重庆、南京五大城市所做的舆情调查表明:有超过40%的被调查居民并不是从官方媒体,而是通过其他途径最先知道SARS有关信息的;2003年2月12日《羊城晚报》报道某调查公司的调查发现,市民有关“SARS”的消息八成是从手机短信和网上获得的,这与SARS爆发初期官方媒体的沉默不无关系。

以我为主提供情况是现代社会媒体危机报道的必然要求,诚如前文所言,现在很多危机事件已经跨越了地方甚至国家的界限,而信息传播的全球化、信息传播途径的多样化、大众媒体的市场化和媒体竞争的白热化,所有这一切使得现代很多危机事件总会被关注和传播。在这样的情形下,危机发生时我们首先应该也必须发出自己的声音,否则其他各种非正式的传播媒介就会填补这个空白。长此以往,受众更可能产生逆反心理,即发生危机时先选择非正式的渠道而不是官方渠道和主流媒体来获得危机信息。

2.第一时间提供情况

对于新闻时效性的要求是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从“月月新”到“日日新”是新闻发展史上一个巨大的进步。在现代社会,由于报道的技术手段日益发达,尤其是互联网的兴起,人们对于危机报道的要求是“时时新”。人们希望第一时间知道现场的消息,第一时间知道事件的发展,第一时间知道事件的结果。先入为主,先声夺人,尽快提供情况是现代媒体报道的基本要求,也是危机事件本身的特性对媒体报道提出的要求。由于危机事件本身就意味着事件的发展处于一个临界点,因此事态的发展往往会非常迅速,这就要求媒体必须尽快提供事实真相。

第一时间报道重大危机事件也是现代媒体竞争的必然要求,在那些可以预见的重大危机事件中,世界各国的传媒都在与时间赛跑,竞争趋向于白热化,时间差别已经以秒来计算。2003年12月20日早晨美国向巴格达发射导弹,标志着第二次海湾战争拉开序幕。新华社驻巴格达的伊拉克籍报道员贾迈勒,通过海事卫星电话以最快速度发出伊拉克遇袭消息,新华社中东总分社据此于北京时间10时33分50秒(巴格达时间凌晨5时33分50秒)发出战争快讯,快于法新社、路透社、美联社和CNN等世界知名媒体。路透社到10时34分才报道巴格达有爆炸声,美联社和法新社分别在10时35分及10时41分披露有关消息。虽然新华社仅仅领先路透社10秒钟发布信息,但是这10秒钟在现代传媒竞争中就会具有重大的象征意义。贾迈勒因全球首播开战消息而获得新华社最高奖项——“社长总编辑奖”,奖金为1000美元,相当于当时伊拉克普通公务员5年工资的总和。贾迈勒也因其高度的责任感和新闻从业素质被誉为伊拉克战争快讯报道全球第一人。

美国的传播学者在对相互冲突信息的不同呈现顺序的研究中发现,当受众面对两种冲突的信息时,两种信息的不同呈现顺序会影响受众对信息的接受。即当先呈现信息A,紧接着呈现信息B,且在信息呈现后延迟一段时间再测试态度的改变,受众就会倾向于接受信息A,这就是所谓“首因效应”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危机事件刚刚爆发的时候,往往是人们对信息的需求最大的时候,如果这时主流大众媒体上没有声音,那么各式流言通过各种非正式传播渠道就会大行其道,而当流言先于主流媒体的声音进入公众的认知领域之后,那以后再纠正就是一件事倍功半的工作了。危机发生时迟迟不提供情况在现代社会是危险的,因为相关的情况会被体制之外的媒体和人际传播以夸大或扭曲的方式传播出去,不仅导致谣言和流言横飞,还会损害主流媒体的影响力,而且会导致社会恐慌,天津艾滋病人扎针事件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案例2-4:危机报道必须迅速——2002年天津艾滋病人扎针事件

2002年初的天津,整个城市弥散着一种令人不安的气氛。这个900多万人口的特大城市,数百名警员分布全城,人们大都选择呆在家里,街道上当时显得分外冷清。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一个传闻:据说一批河南的艾滋病人来到天津,在商场、超市、路边等公共场所,用装有含艾滋病毒血液的注射器乱扎市民,报复社会。传闻从2001年底就出现,后来传播的范围越来越广,元旦前后形成了全城不安的局面。

面对传闻,公安机关、卫生部门等有关部门当时均表示:“还不到透露此事的时候”,天津的电视台和主要报纸对于此事也避而不谈。在真假难辨的传闻面前,人们选择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谨慎态度,尽可能地减少了外出活动的机会。公安机关在1月7日就抓住了犯罪嫌疑人安某某,但是直到1月17日,天津警方抓获了另外4名用针扎人的犯罪嫌疑人后,天津市公安局才公布了该案件的一些初步情况,这是官方就此事的第一次表态。当天晚上,天津电视台播放了公安机关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的消息,并请两位权威专家解释:艾滋病病毒离开人体一分钟后因血液凝固就会死亡,除非病毒携带者现场抽血后立即大量注射给他人,否则,用扎针的方式很难传播艾滋病病毒。

官方的消息和电视台的报道在时效性上显然远远不能满足危机时刻人们需求信息的需要。在官方和媒体的沉默中,关于艾滋病人扎针的许多虚假信息大行其道,信息在多级的人际传播中被扭曲、夸大,最终造成了空前的恐慌。天津的这个事件充分说明,危机时刻社会恐慌的根源在于信息不透明及信息的不确定性,由于危机时刻情况发展迅速,最明智的方式是以最快的速度通过权威的大众媒体向社会通报危机信息。

3.提供全部情况

提供全部情况是危机报道的另外一个基本要求,也是我们在面临危机时最难做到的。危机本身就意味着事情的发展还具有不确定性,危机时期的信息本身也具有一定的模糊度,同时很难保证收集到全面的信息,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能提供全部的情况?危机管理的经验告诉我们,应该向社会提供全面的情况,把那些不确定性也告诉公众,因为面对危机我们应该做“最坏”而不是“最好”的打算。“即使危机没有你想象的那么严重,你也不会因过于谨慎而受到批评,而只会因此而获得人们的称赞和同情;反过来说,如果你的措施不得力以致难以应付危机,你则会被斥责为不负责任,缺乏敏感,笨头笨脑,只知道挣钱而利令智昏。”(32)

媒体在接到危机警报后通常会有两种错误的做法,一是等待更多的信息来确定警报的准确性,一是凭自己的感觉和经验来判断警报的真伪,因为媒体等待更多的信息需要承担道德风险,而凭自己的感觉和经验来判断又可能造成报道失实,因此最明智的做法就是把不确定性也告诉公众和相关部门。2004年发生在西班牙足球场的“虚假炸弹”事件充分证明了上述观点,提供全部情况是特定危机时刻的特定要求,此时“不确定性”本身也成为新闻事实的一部分。

案例2-5:危机中把不确定性也告诉公众:2004年西班牙足球场的“虚假炸弹”

北京时间12月13日,在西班牙甲级联赛第15轮比赛中,皇家马德里在主场伯纳乌球场迎战皇家社会队。皇马与皇家社会的比赛进行到第88分钟时,负责球场安保的部门接到西班牙有关当局的消息,称有人打电话到《加拉日报》,已经在伯纳乌球场内安置了炸弹,且炸弹将在当地时间晚上21点(北京时间12月13日凌晨4点)整爆炸。《加拉日报》接到的电话已确定为自称属于“埃塔”组织的人所打,该报立即上报给了巴斯克地区的警察部门,赛事组织方立即让主裁判中断了比赛。

比赛暂停后,双方球员立即返回到了更衣室。球迷开始通过草坪有秩序地撤离伯纳乌球场。当地时间21点15分,在警察部门检查了更衣室及其临近设施,没有发现问题后,球员们回到了更衣室内。而警察在彻底搜查了伯纳乌球场后也没有发现任何炸弹。

尽管这次所谓的“爆炸”是虚惊一场,但是事后没有人抱怨《加拉日报》谎报军情,也没有人批评作出中断比赛决定的赛事组织。

【注释】

(1)参见单波:《20世纪中国新闻学与传播学·应用新闻学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陈卫平:《采编经验谈:重大公共安全报道的机制与操作》,载《中国记者》2004年第9期。

(3)曹林:《百姓拿什么来拥戴舆论监督?》,人民网,2003年9月4日。

(4)李希光:《畸变的媒体》,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1—14页。

(5)高山:《程序化决策 个性化操作——枙中国青年报枛公共安全与危机处理报道模式与经验》,载《中国记者》2004年第9期。

(6)李良荣:《新闻学概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00页。

(7)章敬平:《拐点——决定未来中国的12个月》,新世界出版社2004年版,第253页。

(8)同上书,第253—254页。

(9)参见喻国明:《我国新闻工作者职业意识与职业道德抽样调查总体报告》,中国新闻研究中心。

(10)吴冷西:《忆毛主席》,见http://www.gongnong.org。

(11)洪兵:《报人的最高境界是从容不迫——枙南方周末枛原主编左方访谈录》,载《新闻记者》2003年第8期。

(12)李良荣:《新闻学概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08—210页。

(13)参见《王中文集》,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4)孙发友:《从“人本位”到“事本位”——我国灾害报道观念变化分析》,载《现代传播》2001年第2期。

(15)同上。

(16)参见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简介。

(17)孙承叔:《立党执政 以民为本——关于“非典”的哲学思考》,见燕爽主编:《SARS与社会的现代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18)《中国公共政策分析》(2004年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页。

(19)《河北省唐山、丰南一带发生强烈地震》,见《人民日报》,1976年7月29日。

(20)束学山:《记者的节日与记者的节操》,搜狐,2003年11月8日。

(21)见人民网专题:辽宁海城学生豆奶中毒事件,http://www.people.com.cn/GB/kejiao/230/10567/。

(22)陈力丹:《非典报道与生命权意识》,载《新闻记者》2003年第6期。

(23)见《人民日报》,1994年4月22日第9版。

(24)见人民网专题:紧急追查“苯中毒”事件,http://www.people.com.cn/GB/shehui/212/7792/。

(25)见重庆井喷事故调查:《4次点火机会被指挥人员否决》,搜狐新闻,2004年2月6日,原载中国《新闻周刊》。

(26)陈力丹:《非典报道与生命权意识》,载《新闻记者》2003年第6期。

(27)何德功:《日本媒体突发事件报道的原则》,载《中国记者》2004年第10期。

(28)王再承:《新闻报道中的情感偏差》,载《新闻战线》2003年第6期。

(29)戴元光、陆琼琼:《弱势群体在中国电视中的“弱势”》,载《中国传媒报告》2003年第3期。

(30)刘成有:《艾滋病不该成为卖点》,人民网人民时评,2002年12月3日。

(31)薛澜等:《危机管理——转型期中国面临的挑战》,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71页。

(32)〔英〕迈克尔·里杰斯特:《危机公关》,复旦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5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