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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传播的第一时点概念

时间:2023-04-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信息传播的第一时点概念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财富,在财经报道领域,这已不是一句口号,而成为一条规则、一条纪律。与“第一时间”作法定披露相对应的,是媒体报道的“第一时点概念”。重大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证监会和交易所,是遵守一个原则,即内幕信息不得提前泄露。

三、信息传播的第一时点概念

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财富,在财经报道领域,这已不是一句口号,而成为一条规则、一条纪律。特别是证券市场,由于证券交易每时每刻都在进行,而股价高低的重要依据就是信息,谁先得到信息(哪怕早几分钟)谁就能赚大钱,或规避重大风险,因而《证券法》明确规定,凡一切影响股价变动的重大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告。所谓“第一时间”,通常是“三个交易日内”。

与“第一时间”作法定披露相对应的,是媒体报道的“第一时点概念”。所谓“第一时点”,既是强调快(你慢了一步,这个信息就没有意义了),又是指重大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获得者(通常是证监会和交易所)获得后才能公布。信息的广泛传播和有效控制,构成了证券新闻“第一时点概念”的两面:一方面,任何信息源和媒介都要争取把信息尽快公之于众;另一方面,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切影响价格变动的重大信息,均应由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发布,如擅自发表,信息源和媒介都要受到处罚。

重大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证监会和交易所,是遵守一个原则,即内幕信息不得提前泄露。由于工作关系,财经媒体从业人员有时也能在第一时间获得者之前,率先获得信息,即便如此也决不能提前披露。早期深圳股市曾发生过一个“苏三山事件”。1993年11月,一个自称北海某置业公司的机构向许多报刊发传真,称其已购得苏三山5%的股票,并说已同时电告证监会、交易所和苏三山公司,海南出版的某证券报未作任何核实在次日头版头条予以全文发表,造成苏三山股票从开盘8.30元猛涨至收盘11.40元。后经查实,所谓“收购苏三山”竟是个大骗局,是某违法分子动用公款买股后高位套牢,故意编造出收购的假新闻借以“拔高出货”,由于报纸报道,很多股民信以为真纷纷跟进,真相大白后股价跳水惨遭损失。“苏三山事件”害死了一家媒体(停业整顿加上其他原因,该证券报早已停办),也教育了监管部门,此后所有重大信息均需由交易所统一发布,因为只有交易所才能辨明真伪、并采取相应的停牌措施。与此同时,相关的重大信息均需在下午三点交易所收市后或节假日发布,包括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诸如利率、汇率、税率的变动,相关财经政策、法规的更改等一应如此,一些重大改革如股权分置改革还选择在“五一”长假闭市时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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