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饱受非议的中国证监会
在相当于部委办一级的官方机构中,中国证监会是媒体出镜频率最高、非议也最多的一个机构。从1992年10月中国证监会成立之日起,已历任五任主席,不管是学者出身还是官员出身,不管接受的是中国传统教育还是有着“海归”背景,除了现任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外,任期均未超过三年(尚就任于2002年12月,到笔者撰写此书时正好满三年),几乎每一任证监会主席都尝够了“坐在火山口”的滋味。
中国证监会之所以饱受非议,最重要的原因是,它身兼审批者和监管者的双重身份:上市公司发股上市是证监会批出来的,一级市场卖了假货很难脱得了干系;设立证券公司、基金公司都要经过它的审核,出了问题也会说它审批不当;交易所的总经理是它任命的,二级市场交易异常(如指数大涨或大跌),有关部门理所当然地得找证监会;甚至连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其执业资格也是证监会批出来的,出了问题也会说证监会把关不严。总之,证券市场发行交易的所有产品几乎都经过证监会的手,进入证券市场所有的“通行证”,都是证监会签发的,可它却还要对之一一进行监管。既要制定规则又要执行规则,必然会带着很多的人治色彩,常常是根据股指涨跌的需要,监管严一阵,松一阵。
另一方面,证监会又缺乏必要的监管手段,在2006年1月新《证券法》实施后,才根据新法赋予的权力,发布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查封实施办法》,给证监会以准司法权,规定其“有权冻结、查封涉案当事人的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或者重要证据”。在此之前,纵然查实内幕交易、操纵股价,证监会也只能拿着数亿元的罚单,眼睁睁地看着当事人逃之夭夭。亿安科技被查处了,罚单开出了8.98亿元的天价,但是当事人罗成却跑了;中科创业崩盘了,庄家吕梁跳出来向媒体详述坐庄内幕,却又失踪了;银广夏被曝光,股价跌剩一个零头,负责审计的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被勒令撤销,股民索赔打赢了官司却要不到钱。在所有这一切“法律放纵”面前,证监会饱受非议,也不难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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