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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与新闻传媒发展

时间:2023-04-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构建和谐社会与新闻传媒发展_中国媒体发展研究报告构建和谐社会与新闻传媒发展[1]罗以澄詹绪武促进社会和谐,是转型期中国社会整合的重要支点,是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和整合的系统工程,也是制度创新、体制变革的动态过程。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推动对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推动社会思维和社会观念的转变,新闻传媒是推动和谐社会的精神“动力源”。2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新闻传媒的运用能力,都是中国共产党要加强的执政能力。

构建和谐社会与新闻传媒发展[1]

罗以澄詹绪武

促进社会和谐,是转型期中国社会整合的重要支点,是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和整合的系统工程,也是制度创新、体制变革的动态过程。作为基础性社会资源,具有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发展等基本功能。“处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前沿,对社会精神生活和人们思想意识有着重大影响”[2]的新闻传媒,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责任是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并在这一历史进程中实现全面、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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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首先是即时追求,社会稳定、社会安全和社会正常运转是其最大的需要。同时,更是一项长期战略,是联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动态涵盖系统;“是社会资源兼容共生、社会结构合理匀称、社会规范先进有序、社会运筹灵活得当的社会”。[3]基本内涵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好、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一般来说,大规模的社会变革总会涉及两个相关的过程:一个是体制的变革,也就是一套有关社会生活规则的改变;一个是社会力量构成的变化[4],包括社会利益和社会资源的流动、分配与整合。构建和谐社会就是在变化的社会力量多重博弈、社会规则多元整合的过程中,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为基本框架,对社会进行结构性调整、重组。核心是以人为本,即以社会核心价值体系认同为基础,以珍视个人的价值和尊严、协调各阶层利益、提高公众的整体素质为前提,进行系统的制度安排和体制变革;保障各种社会力量富有弹性的利益博弈,实现个体—群体—社会的融通和协调,“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5]

新闻传媒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作用。

第一,新闻传媒的理性、和谐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容。在社会媒介化条件下,作为重要的社会资源,又是整合社会资源基础性工具的新闻传媒,是社会构成的主要网络,是社会的“神经”和“血管”,是现代社会通畅运转的必要条件。新闻传媒的和谐发展不仅是社会和谐的系统构成部分,而且是社会和谐的动力机制条件。新闻传媒的和谐发展和承担好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使命是互动共进的。

第二,新闻传媒是社会和谐的必备条件——社会沟通的主要渠道。新闻传媒既是公共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公共领域的一种内在机制;它既是公共事务和公共政策的信息平台,又是人们对公共事务批评和评价的舆论平台。[6]构建和谐社会,需要面对且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其中最迫切的是协调好各阶层的利益关系。基础性条件之一就是要有通畅的各阶层利益表达的渠道;而能够在作为公众议题的、保障民众表达权并在宏观意义上构成政府与民众无阻碍交流的有效、便捷通道,是新闻传媒。

同时,一个机制健全、运转通畅的社会,通常是新闻信息自由流通、社会透明度高,信息不对称现象较少、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成员认同程度提高的社会。[7]民众知情权的有效保障,是社会整合、协调的基本前提;而具有这方面功能的社会资源,首推新闻传媒。以新媒介技术构筑的新媒介空间,更进一步加强了这一趋势。

第三,新闻传媒是建构和谐舆论场的基础条件。衡量社会和谐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公平和正义,主要体现在利益的协调和均衡上。毋庸置疑,构建和谐社会是需要付出和谐成本的,物质基础的雄厚程度及支付“和谐成本”的能力,决定着构建和谐社会的广度、深度、力度和进度,影响着社会和谐的程度。[8]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资源支持是有限的,构建和谐社会理应更多地倚赖于社会认同、社会调适、心理调适等社会资源的整合与协调。和谐文化与和谐的舆论场的形成是重要的保障条件。主要是:①引导社会动用必要的物质资源来调节各阶层的利益,特别是呼吁社会加强对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的关注和保护,新闻传媒是和谐社会的“舆论推进器”。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推动对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推动社会思维和社会观念的转变,新闻传媒是推动和谐社会的精神“动力源”。③对社会各阶层的心理进行疏导和调适,新闻传媒是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减压阀”。④为提升公共理性和公共信心提供舆论支持。新闻传媒对社会现实的真实、理性反映,有助于建立社会共识以及个体、群体与社会的理性认同,实现对社会的有效调控。

第四,新闻传媒是和谐社会的前沿守望者。构建和谐社会面对的问题,就是还存在大量社会不和谐因素。新闻传媒作为社会的守望者,主要的功能是对社会不和谐问题的监测和预警,这对社会健康、有序运行极为重要。主要是:①新闻传媒的预警功能。经济和社会转型期的社会关系往往充满张力。现代化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中往往也潜伏着诸多不安定因素。“作为传递信息的工具,媒体就是人类所利用的重要的社会雷达……通过媒体监测自然、社会环境中的不和谐因素,建立积极有效的社会预警机制,能够有效地促进社会对问题的及时解决和处理,有利于社会的协调稳定”。[9]新闻传媒的触角深入到社会的各个方位,对各种影响社会发展的问题保持高度敏感,对可能出现的重大社会问题和冲突能够快速做出反应,是监测风险的重要社会装置。②舆情搜集和反馈功能。新闻传媒与社会舆论最接近,可以不间断地保持与民间信息渠道的交流互动,对社会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给予关注,并及时反馈这些信息,推动决策者与公众有效的信息互动。③新闻舆论监督功能。舆论监督是新闻传媒干预社会的最直接方式,也是新闻传媒社会影响力的主要立足点之一。在和谐社会的建构中,新闻传媒决不是和稀泥的角色,必须直面社会问题,通过新闻舆论的约束力,对社会问题、社会不公正现象进行监督和制约,促进问题解决和社会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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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新闻传媒的运用能力,都是中国共产党要加强的执政能力。正如硬币的两面,新闻传媒具有促进社会和谐的正面功能;但如果运用不当,其负面作用也会给社会带来冲击和震荡。

经过30年的改革发展,中国新闻业不仅从极端的政治工具化的泥沼里走出来,告别了在新闻传媒中无所不在的斗争哲学,重构了以发展为核心的时代思维,而且走出了数千年来在战争(冲突)体系下确立的社会制度路径[10],进入了服务于社会发展认同和社会内部“和平共处”的时代。新闻传媒的民主化、社会化功能不断扩展。但是,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新闻传媒的运用,尤其是在新闻报道上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不和谐现象。

首先,从直接作用社会的角度讲,新闻报道的不和谐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1)虚假新闻泛滥

一是捕风捉影,凭空捏造事实。一些新闻传媒及从业者,为了“抓住受众眼球”而无所不用其极,“想当然”、“猜测性”新闻泛滥,“制造型”新闻盛行。“纸馅包子”、“茶水发炎”、“华南虎照”、“藏羚羊照片”等造假事件,丑化中国形象和传媒形象,伤害了人民的信任,损害了社会和谐。

二是偏听偏信,传递失实信息。为了追求所谓“轰动性”,不惜损害新闻的真实性,导致新闻采访不深入;或为了煽情而炮制“单面”报道,“耸人听闻的报道”,误导或欺骗公众。如一段时间里,一些新闻传媒对一些地方大量的问题视而不见,而对所谓“政绩工程”连篇累牍地宣传报道,对所谓的“政绩”中危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避而不谈,对群众生存和生活中的基本问题缺乏体察、理解和关怀。

(2)片面报道盛行

失语是最典型的表现。重要的、涉及民生的社会信息不能从正式的传媒渠道表达,真实信息被遮蔽,变成流言和谣言。“卷入社会离轨放大过程中的谣言,更具有权威性,因此也会带来更严重的后果”。[11]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没有位置和声音,他们生活的最紧要问题,在传媒上实质性处于缺席和失语状况,或被“戏说”和“妖魔化”,导致弱势群体的形象被扭曲,新闻报道的社会守望功能被弱化和萎缩,社会减压功能不畅,诱发了不和谐、不安定因素。

炒作和报道失衡,也是一个突出病症。一些新闻传媒在报道方向和内容取舍上,偏重于城市,忽略了农村;偏重于宏大的“要闻”,忽略了社会大众日常生活的“要闻”;偏重于“眼球的吸引”,忽略了心灵的“纯化”。还有的传媒热衷煽情化展示社会异常的、负面现象;而有些则热衷于“正面宣传”,负面问题正面报,最终导致形成公众对正面报道反面读的思维定势。凡此种种,都会对民众产生误导,消解了人们对社会真实的正确判断力。

(3)低俗化报道走俏

一些新闻传媒情绪化严重,对社会某一局部的问题高度放大,人为地夸张和扩大社会阶层之间的对立和冲突;与此相关,新闻报道的“贱民化”倾向也非常严重,一些新闻传媒充满“傲慢与偏见”,一些新闻报道剥夺了一般公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权利和尊严,把少数人的问题和缺陷予以变形性的扩张,以偏概全,把民众的贫穷和困窘简单归因于他们天生的劣质和罪恶。反映民众之间的冲突和紧张的东西多了,“反映普通百姓特别是弱势群体的生活、愿望、感情要求和呼声的东西却少了”。一些媒体“为了钱,什么都可以干”,用大量的“星、腥、性”内容来招徕受众,低俗化、恶俗化新闻蔓延。不仅污化了社会空气,麻醉了人的身心,遮蔽了新闻传播的“社会能见度”,还会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

其次,从新闻传媒运作机制看,新闻报道的不和谐来自传媒运作不当、运营失调等深层次问题。

(1)新闻传媒运作中的公众缺位

一是公众在新闻传媒中的主体缺位。一些传媒以人民的利益名义,隐瞒和遮蔽对公众至关重要的新闻信息。公众对新闻传媒的权利窄化为一维,新闻商品的消费者,公众的身份被受众身份置换,极端逐利的“商业逻辑”抽干了公众的权利内涵。这就导致了很多怪现象,可以有偿新闻,也可以有偿不闻。新闻报道变成了金钱以及与金钱相关的社会联系。在一些伪平民化报道中,公众是新闻传媒中的“边缘人”或“单面人”,表面的浮华和琐屑所遮蔽人民生活的真正内涵;许许多多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新闻却很可能被漏报了。[12]

二是公众对新闻传媒的监督缺位。公众对新闻传媒有着无可争辩的管理和监督的权力。但是,当前没有成熟的制度保障公众对传媒进行管理和监督。这主要表现在:缺乏代表公众利益的社会团体制衡新闻传媒运作;缺乏公众与新闻传媒平等对话和参与媒体的运用的基本平台;协助公众提升使用大众传媒能力的传媒素养教育缺失;对新闻传媒运作过程的监督形同虚设,公民没有决定新闻传媒怎样有效代表他们利益的权利。导致了新闻传媒与公众的疏离,一些新闻传媒滥用公众赋予的权利愚弄公众,新闻价值观发生畸变,产生新闻传媒公信力危机。

(2)新闻传媒自身运营的扭曲

一是新闻传媒在社会重要领域的缺位。由于对于经济成本的计算,风险成本的规避,新闻传媒的去社会化现象盛行。或对事关公众根本利益和社会紧要问题的信息有意淡化,在社会的边缘上靠煽情生存,或者死抱着过去那套僵硬的新闻运作模式确保生存,“其突出的表现是报喜不报忧”[13],新闻运作衙门化、表面化,远离基层,远离社会的深层。新闻舆论监督功能落实不到位,甚至存在倒退和萎缩的现象。

二是新闻传媒“权力”越位与滥用。由于对经济利益的追逐,对权力资源的滥用,新闻传媒利用媒介权力寻租现象严重。一些主流传媒的从业者以政府所赋予的权力,作为获得私人好处和小团体利益的工具。把舆论监督和新闻报道作为创收甚至敲诈勒索的工具。兰成长式的“黑名单”、“红名单”新闻盛行,导致大量的假新闻,“形象新闻”出笼。极端地糟蹋、败坏了人民所赋予的新闻权利。

三是新闻传媒内部管理的僵化与混乱。转型中的新闻传媒运作的体制创新相对滞后,新闻传媒运作存在许多盲区和漏洞。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腐败和不平等现象在大众传媒的运作机制中也表现出来。[14]新旧体制的转换迟滞,新闻传媒内部管理机制断裂、破碎。如重要的人力资源管理“双轨制”,导致新闻从业者中“职业贵族”、“职业打工者”的人为悬隔。这会使从业者不能在平等的起点上发挥自身的创造力,加剧内部的冲突和对立,销蚀从业者的责任感和职业尊严。从深层次讲,这种机制通过新闻传媒的运作活动放大到社会,导致对从业者对社会公正的麻木和漠视。与此相关,新闻传媒无序聘用和部门包干,众多大大小小的部门都可以随意招聘新闻打工者,有的甚至聘到了5级以下,导致了对新闻传媒从业者的入口混乱,人员素质缺乏把关标准,加之人事关系松散,缺乏有效的制约。少数聘用记者又怀着强烈的短期寻租目的,必然导致他们在社会活动中的混乱和无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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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摒弃那种新闻报道“一言兴邦、一言丧邦”的僵化思维,但要认识到新闻报道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较大的制约作用。新闻报道必须按新闻传播规律办事,保障新闻信息全面、均衡流通,尽责地守望社会;用事实说话,并对信息以智性的解读,增强新闻报道的亲和力、吸引力、渗透力和感染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理性的舆论动力。

其一,必须遵循新闻规律,真实、全面、公正、及时地报道新闻。真实性原则是新闻事业的安身立命之本。新闻传媒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底线要求是,真实的报道新闻信息。一是对社会变动的重要事实不遮蔽、不伪饰、不遗漏、不夸大、不炒作,尽责地为公众了解社会现实变动的提供“瞭望镜”。二是及时、准确、客观地报道社会变动的事实信息,并尽可能从表层信息的呈现进入到事实的深层信息的反映,作为人们把握社会变动的“搜索器”。三是在总体真实条件下保障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全面、公正、均衡地报道事实,尽可能呈现产生新闻事实的子系统在社会系统中的真实位置,给人们了解社会现实的正确“地图”。

其二,加强新闻舆论监督。一是在信息公开的前提下,渐进地全面开展。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充满生机和活力,能在无数艰难曲折中不断取得各项事业的胜利和成功,一个基本的秘诀就是能够正视、承认自身的弊端和问题,而且能够依靠自己的力量克服缺点、根除弊端。完善全方位的舆论监督体系,健全新闻舆论监督机制,是信息公开、克服弊端、促进社会和谐的主要保障条件。当前,新闻传媒的纵向舆论监督需要扩大和深化,横向舆论监督要发展加强,但必须有序渐进地进行,一方面要从重点领域、重点议题突破,增加舆论监督的效用;另一方面要从最紧迫的、与群众利益最相关的领域着手,务求治标也治本,推进问题的解决。二是在法治框架下开展。被监督的权力要得到有效监督,监督的权力必须依法实施。健全舆论监督机制要以民主法治为根本。“一是赋予媒介的监督权,要有切实的保障机制,通过制度、规范和法律的制定来促进和保障舆论监督;二是通过机制的设立使舆论监督尽可能发挥积极作用,而避免出现负面影响。”[15]

其三,提升新闻报道的理性、人文性。新闻报道首先要肩负的是社会责任,必须以推动公众同政府的沟通交流、对人的终极关怀的建设性态度介入社会。决不能凭感性冲动,追求不负责任的煽情效果;应为民众提供理性的社会“认知模板”,协助构筑和谐社会的“规范模板”。这就需要辩证地审视社会问题,把握好新闻报道的“度”,既要让这些社会不能容忍的、破坏社会健康、和谐的东西曝光,又要有一定的把握度和报道弹性,给社会以公共信心。比如,揭露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而不是制造“精神恐慌”。比如,对保护弱势群体的呼吁,应该立足于现实,立足于协助政府和社会解决问题,同时也有责任提醒公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来妥善处理利益矛盾。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新闻报道要作出理性的判断,客观地报道和解释,在呼吁社会关注的同时,理顺社会情绪,不能盲目地一边倒。提供娱乐信息服务不能走极端,不能让恶俗文化伤害社会的肌体,不能迷失了新闻传播的文化价值和人文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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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社会中,所有的政治行为都是对沟通能力的这种或那种方式的反应。[16]关键是怎样通过有效的体制条件,进行有效沟通。处理好新闻传媒、公众、政府的关系,推动新闻传媒的良性运转,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立点。

首先,完善政府与新闻传媒有效互动的机制。

一是提高党政官员的媒介素养。通过信息公开,实现政府与媒体的沟通,并借新闻传媒实现政府与公众的沟通,已经成为现代政府的重要议程。政府对新闻传媒的运用主要是建立与新闻传媒的良性公共关系上,前提是透明的政府及政府行为。政府必须使自己的执政思维从信息控制转向谋求通过各种手段实现体现自己意图的信息强势,执政能力的重点必须从控制信息流动方向和范围转向保持自己意愿的信息强势。[17]深入了解传媒运用同一般宣传不同,但又是与宣传可以配合的有机系统。柔性运用传媒而不是僵化把持传媒,遵循新闻传播的规律性,发挥政府传播攻关的主动性,是提高政府官员媒介素养的主要突破点。政府官员需要以平视、平等的态度了解媒介,分析媒介,接触多种媒介,参与网络媒介空间建构;同时,要坚持“三贴近”,使政府议题对社会舆论感应敏锐、有效互动,具有感召力和亲和力。

二是健全政府公关传播的机制。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提升政府传播理性的必要条件,新闻发言人最大的价值和意义是对新闻源的主动开放,寻求对信息把握的主动,即政府公关。这是按照新闻传播规律进行舆论导向的重要途径,更是公众通过传媒和政府分享信息、同政府双向交流、对政府监督的重要方式。最好的公关是说实话。当你不说实话的时候,即使你有很高的公关技巧,能蒙人于一时,但最终还是要受到时代、舆论和历史的惩罚。[18]“华南虎照事件”已经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必须以说实话为底线依据,健全完善以新闻发布制度为核心的政府公关传播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政府对新闻传媒运用的现代转型。

三是提升政府用自身行为主动定义新闻的能力。政府的行为方式对新闻信息传播具有很强的铺垫和框架作用。政府成为新闻的第一定义者是至关重要的。这就要利用政府的政策资源和行政行为过程中丰富的信息资源,设计活动来保持与媒体的积极关系,满足现代媒体的报道要求。[19]善于“用行动制造新闻、用政策制造新闻和必要的、以真实为基础的新闻议程策划”。以此为基础,善于运用执政行为中的关节点,呈现具体的行为情境,呈现具有媒体亲和力的事件,以吸引媒体把关人的注意力[20],形成“媒介事件”效应,从而获得政府对政治、社会问题定义和解决方法报道的主动。

其次,提升公众对新闻传媒的运用能力。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公开、透明、理性的公共信息空间。这首先需要对信息的社会均衡配置,公众对新闻传媒的运用权力的均衡分配。前提是保障公众的权利在传播领域的实现。现实立点就是公众可以直接影响媒介内容的权利,即对新闻传媒的接近和使用权。

一是大力扩张公众接近使用传媒的机会和能力。公益性媒体要体现其公共性和共享性。同时推行和加强公众媒介素养教育,面向基层,注重社区传播,扶持和发展社区公用媒体。给“弱势群体”、边缘群体提供多途径接触传媒的条件,促进信息的均衡扩散和分配。

二是保障新闻传播内容中公众的平等地位。弱势群体和边缘人物不善利用制度作保护伞,他们更需要制度上的特别救济。[21]需要大力发展与弱势群体对应的媒体或媒体内容,在保障公众权利前提下为受众服务。把新闻报道的主要焦点集中在公众社会中紧要问题,关注民生,表达民意,展示公众的和谐生存智慧,保护公众对新闻传媒内容问责的权利。

三是扩大和保障公众参与新闻传播的权利。拓宽对新闻传媒报道进行理性批评的制度化渠道,建立公众监督新闻传媒的有效机制。公众性社团和非盈利中介机构的监督与制衡是一种有效方式:通过组织起来的社会力量以专门的民众意见调查、传播社会效果调查等方式对越轨传媒施加压力,并建立独立的机构,如新闻评议会等对新闻传媒的表现予以记录、公布和问责,运用网络舆论力量约束传媒行为,保障新闻传媒对公众负责。

同时要扩展“民生新闻”的内涵与外延,推动“公共新闻”发展。公共新闻主要是大众传媒以组织者、行动者的身份参与社区事务,倾听市民心声,寻找共同关心的问题并发起讨论,以各种方法吸引公众广泛参与。争取对社会各界产生较大程度的影响,以实现某个良好愿望或解决某个社会问题的媒体行为。[22]虽然我国国情不同,但新闻传媒直接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取向,新闻报道的人本化、亲民化,对公民的平等接纳,新闻传播的内容取自民间,致力于提高公众在获取信息基础上的行动能力,关注公众之间对话和交流的质量,帮助公众积极地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等[23]是相似的,展示是新闻传媒促进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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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媒业是否发达、是否健康,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构建和谐社会与新闻传媒健康、和谐发展应该是同步的过程。

我国新闻传媒有着明显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点。这主要表现为传媒结构和布局的不平衡。首先是传媒布局的不平衡。特别是农村和城市之间、沿海和内地之间、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之间、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之间媒介占有量的极大差距。“正如物质财富上存在富裕与贫困的差异一样,在信息占有上的情形如出一辙,因经济窘迫而疲于奔命的人往往也是信息匮乏的人”。[24]弱势群体和欠发达地区相对信息占有匮乏,在媒体中缺少自己的声音,缺少利益表达的渠道,这会导致利益的矛盾纠结、社会文化的断裂。

同样,中国的新闻改革和媒介产业化也进入了瓶颈期,新闻传媒的结构也极不平衡:承担着较强的社会责任的主流媒体(党和政府的机关报等),有日益被边缘化的趋势;一些大众性媒体所传播的信息,“大多是简单化、个人化和去语境化的……所展示的是刻板的形象,而非人类的复杂性。”[25]加之媚俗化、煽情化的侵蚀,淡漠了对民生主要问题的关注;一些有潜力和活力的专业化、分众化媒体,则把注意力投向高端人群。这种局面削弱了社会沟通和公共理性;也造成了新闻传媒的结构性过剩和结构性短缺并存,传而不通、流而不畅的问题突出,社会各阶层交流和互动场域相对缺失。

从传媒体制和运行机制上看,也有较多的初级阶段特征。虽然新闻传媒体制改革构想有一定突破,如近年来根据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分野,确立了新闻传媒公益性事业单位和经营性企业单位两种不同的体制分类,并提出不同的运作要求。但在运作中却混淆不清,机关报也在大抓广告,把赚钱作为第一要求,而一些市场性的新闻传媒,却拥有大量的“类行政资源”,成为一些权力部门的赚钱机器;一些传媒在没有生成新闻传媒市场运作机制的时候,又把一些优秀的传统迷失了,传媒的社会责任承担和公益运作机制相对缺失,新的更具有适应性的体制远未成熟。

这些问题反映到表层,就是极端的新闻消费主义对新闻传媒发展的危害。新闻消费主义“突出新闻的消费性,以商业化功能涵盖新闻传媒的所有功能”[26],注重“眼球经济”,认为“利润增长”高于一切;一些传媒在“新闻市场化”、“新闻平民化”幌子下,热衷追逐、满足受众感官需求,消解了新闻传媒的社会责任。

新闻传媒回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实现自身的和谐发展,首要的问题是强化新闻的核心价值观。一是要警惕和防范极端的新闻消费主义。传媒经济的发展是重要的,但不能消解了媒介生存的原初依据和终极目的,把新闻传媒作为“利润机器”,不能用商业逻辑取代了社会责任。二是要反思和清理各种滞后观念,告别僵化的新闻传媒运用思维。既要充分认识到,在社会高度开放和流动、受众选择多元、媒介的全球化和市场化高度渗透的新媒介环境之下,把对新闻传媒的单边、单向控制作为万应灵药,只能窒息新闻传媒,只会窒息社会活力,而且这种“人治”方式与“依法治国”方略极端不相称,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和和谐社会构建所必须改革的东西;三是要有深化新闻传媒改革的决心,清醒把握社会深刻转型、新技术急速扩张给新闻传媒发展带来的挑战与机遇,对那种表面对社会责任有着自觉,但是“双腿”行进在现在,而“脑子”停留在过去的新闻传媒经营和运作观念要彻底清理;对那种企望、等待政策和机遇“馅饼”,在改革上无所作为的思维方式要坚决抛弃;以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核心,以新闻传播的良性效果为依归,大力推进新闻传媒的改革创新。

其次,营造和谐的传媒生态环境。要坚持用时代要求审视新闻宣传工作,按照新闻传播规律办事[27],从多方面营造新闻传媒的良性发展环境。一方面政府和社会要为新闻传媒提供良好的生存、发展的空间,推行信息公开、保障言论自由、加大政策扶持,推进制度创新;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系统、科学、有效的传媒规制机制。在法治轨道上建构新闻传媒的运作与发展体制条件。保障新闻传媒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事,以法律为依托维护新闻传媒发展;对传媒的调控和监管也要以法律为依归,特别要杜绝对新闻传媒调控管理的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随意性,树立依法规制和运用新闻传媒的观念。这不但是维护新闻传媒和谐发展的保障,也是社会健康和谐发展的前提。

再次,推进新闻传媒体制和机制创新。构建和谐社会,不仅是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变革过程,也是新闻传媒体制和机制的转型与创新机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新闻传媒发展大致经历了两次转型:第一次是从以政治服务为中心转型到以经济建设服务为中心,那次转型为我国新闻传媒的健康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构建和谐社会则是第二次转型的开端,这次转型是进化到为社会系统的和谐运转服务的轨道上来,是更深刻、更全面的转型过程。传媒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不仅仅是即时的任务,而且是长期战略;要认识到这是传媒履行社会责任的根本要求,是新闻传媒发展和自我提升的良好机遇。

一是要有健全、系统、科学的新闻传媒制度安排。严格地划分公益性新闻传媒与经营性新闻传媒的界限。大力发展面对和代表公众利益的公共传媒,通过政策扶持、强化内部改革等措施,借鉴公共新闻传媒的运作机制和方法,通过政府提供运营资金的渠道的方式,引入社会化监管的机制,让公益性新闻传媒不介入广告和经营市场或有限介入限定的领域,打造一批强大的公益性主流媒体。对商业化和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经营性媒体,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保障其履行社会责任,建构服务社会和谐的发展机制;在依法管理的前提下,放手发展,让它们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形成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新闻媒体,提升国家的“软实力”。

二是创造性地调整新闻传媒的结构和布局。把握媒介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提升社会公共理性和社会公共信心的基本导向,进行传媒结构调整。针对我国媒介发展地区不平衡的现状,对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地区的新闻传媒,采取适当的扶持和政策倾斜;要适应社会多元化、社会阶层分化和受众分化的趋势,适应市场化走向,实现新闻传媒对社会的全面覆盖,特别要发展针对弱势群体的新闻传媒,均衡地保证公众信息占有量的相对公平,尤其要建立信息公开的有效运作方式,对大众知情权和表达权的实现提供有效的满足条件,保证政府、社区、群体、个人的有效交流、理解和沟通,推进全社会的共识和认同的形成。

【作者简介】

罗以澄,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媒体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席;

詹绪武,复旦大学新闻传播学博士后,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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