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众媒介提升政府开放型公共形象与有效舆论监督机制的形成
党的十六大突出的理论贡献之一,是揭示了政治文明在当代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一起被列为社会主义文明建设三个方面的重要内容。从理论的意义上来说,先进的政治文明,必须依托完善的现代民主政治制度,而与这一制度相配套就必须有特定的政治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舆论监督机制的政治意义及深化措施便由此提出。
在现代政治中,监督一般分为法律监督、政党监督、行政监督和人民监督四种,人民监督又可细分为社会群众监督、群众团体监督和舆论监督等。舆论监督是指公众了解情况之后,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和传播媒介,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利,表达舆论,影响公共决策的一种社会现象。在我们国家,舆论监督主要是指公众利用新闻传媒或新闻从业人员通过新闻传媒对政府、政党的行政行为与公务员的个人品质所进行的监督与批评。舆论监督的对象是一切权利,其重点是权利组织和决策人物。对于前者的监督,包括决策过程的监督和决策效果的监督;对于后者的监督,包括对决策人物行政和个人品质的监督。可见,现代社会的舆论监督的范围要比一般的新闻批评广泛得多,意义也重要得多。我国法律赋予公民有参与讨论、建议、评价决策的权利;赋予公民对错误决策和公务员的不良行为有公开揭露和批评的权利。因此,法律保障公民享有知情权、参与权、批评权(言论权)。在社会全方位的监督下,政府公开执法,民众积极参政,依法享有各种权利,努力履行自己的义务与职责,这样,就为政治文明建设奠定了基础。所以,一个地区民众的政治参与程度与这个地区的舆论监督是呈密切的正相关的。
(一)舆论监督是贵州省新闻媒介要长期坚持的新闻工作传统
1.实行舆论监督是共产党一贯的新闻方针和光荣传统
实行舆论监督是中外传媒的共性。社会主义大众传媒与资本主义大众传媒有许多不同,但在坚持真实报道、坚持批评揭露的传媒品质和传媒功能方面,有相似之处。因为,真实报道是传媒立身之本,批评揭露是作为大众传媒的主要功能之一。当然,因为两种不同制度传媒的价值观念和运行机制不同,所以仍有许多重要的区别。就舆论监督而言,资产阶级新闻传媒以“社会第四权”自居,扬言与立法、司法与行政三权分立,以站在纳税人一边、揭露权力的黑暗为其最大功能;而社会主义新闻传媒则把自己的职能建构在党的利益与人民的利益一致的理念上,认为党领导下的亿万人民群众的事业成绩总是主要的,缺点与错误总是次要的,因此提出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新闻方针。社会主义新闻传媒坚持贯彻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并不反对必要的、适度的批评揭露。传媒实施舆论监督这一重要功能始终得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执政的无产阶级政党的高度重视。
马克思在谈到报刊的使命时指出:“报刊按其使命来说,是社会的捍卫者,是针对当权者的孜孜不倦的揭露者,是无处不在的耳目,是热情维护自己的人民精神的千呼万应的喉舌。”[1]
毛泽东同志十分重视舆论监督,经他改定的1950年4月19日发表的《中共中央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决定》开头那段话,现在读来仍让人激动不已:“吸引人民群众在报纸刊物上公开地批评我们工作中的缺点与错误,并教育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在报纸刊物上作关于这些缺点和错误的自我批评,在今天是更加突出地重要起来了。因为今天大陆上的战争已经结束,我们的党已经领导着全国的政权,我们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很容易危害广大人民的利益,而由于政权领导者的地位,领导者威信的提高,就容易产生骄傲情绪,在党内党外拒绝批评,压制批评。由于这些新的情况的产生,如果我们对于我们党的人民政府及所有经济机关和群众团体的错误,不能公开地、及时地在全党和广大人民中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我们就要被严重的官僚主义所毒害,不能完成新中国的建设任务。由于这样的原因,中共中央特决定:在一切公开的场合,在人民群众中,特别在报纸刊物上展开对于我们工作中的一切错误和缺点的批评与自我批评。”[2]
邓小平同志强调党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他说:“党要受监督,党员要受监督,人大强调了这个问题。”“我们党是执政的党,威信很高。我们大量的干部居于领导地位。在中国来说,谁有资格犯大错误?就是中国共产党。犯了错误影响也最大。因此,我们党应该特别警惕。宪法上规定了党的领导,党要领导得好,就要不断地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就要受监督,就要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如果我们不受监督,不注意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会脱离群众,犯大错误。”[3]
江泽民同志高度重视舆论导向的正确性,同时又和党的第一、第二代领导核心一样,同样重视舆论监督的必要性。他说:“对于党和政府工作中的缺点、错误的批评,只要是善意的、有益于改进工作的,我们都应该热忱欢迎。重要的批评报道,要同有关的主管单位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批评报道发表以后,还要报道处理的结果,这也有利于提高报纸的威信。”[4]在党的十六大会议上,江泽民同志在政治报告中又多次强调民主监督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总之,重视舆论监督,是党的一贯的新闻工作的方针与传统,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必须更加坚定、更加有效地将这个传统继承与发扬光大。
2.贵州省新闻媒介开展舆论监督提升了贵州省人民政府开放型的公共形象
“大众传媒具有巡视环境的作用,但它并非是无所不收眼底的雷达系统,而是以其所在社会的权力机构为基础的选择观察系统。比如新闻价值判断标准之一是所谓的‘重要程度’或‘影响力’,通常,这两个概念所表达的其实就是权力。在媒体上的‘能见度’是一个社会学的概念,反映了促进或阻碍社会群体内部传播(或交流)的社会安排这种能见度的高低,源自个体或群体的社会地位之差异,反映的是社会阶层之划分。”[5]社会底层往往是“隐形群体”,常落在新闻媒体的视野之外。“社会能见度”是一种资源,它能带来政治和经济的回报。这是当今学者们的共识。
但“社会能见度”是否就能直接获得在民众中的公共形象?这就与大众媒体的传播理念或传播策略有关。从贵州省大众传媒在贵州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几件大事的传播来看,有很多值得总结的好的经验。
其一,将涉及农村民众公共领域的大事置于“舆论监督”的报道范畴。比如,通过电子媒介传播在贵州省农村应该家喻户晓的事:十六大会议信息传播;防治“非典”信息传播;“三农”问题传播;乡村民主选举事实传播;农业税减免政策信息和减免事实传播,等等。这几件大事都是乡村民众公共领域的问题,都涉及到贵州省政府的“公共形象”问题。按新闻传统的运作方式,大众媒介只报道政府部门的决策信息及实施结果信息,那“社会能见度”资源几乎全为政府权力人物所拥有。而现实情况是,大众媒介将这几件大事置于公众的舆论监督之下,《贵州日报》、《贵阳日报》安排了体现“公众舆论”的专版,贵州电视台、贵阳电视台、贵州人民广播电台、贵阳人民广播电台安排了专题节目,采用了全程跟踪、信息透明的多角度传播方式,虽然这类节目在贵州农村的交流互动面不大,但所呈现出来的“社会能见度”资源既照顾到政府相关人员,又照顾到农村社会低层的一般民众,同时,又能较充分地显现领导阶层与一般农民阶层对同一问题信息交流互动的场面,传播效果较好。
其二,“公共领域“的舆论监督传播,有序地引导了贵州省民众的政治参与。本课题组调查资料显示:调查对象对这几项大事的知晓率达到92%,支持率达到98%,参与程度为很显著,农村民众通过媒介对这几件事的舆论监督传播,从而对省人民政府公共形象评价的平均值为“良好”。贵州在“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中正经历着由农村城镇化和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显著转变。一个区域的发展,公众参与度的高低是关键,其间,大众媒介的传播沟通就显得很重要。大众媒介传播能引起政府和农村民众对乡村向城镇发展信息的积极关注,双方再通过大众传媒进行交流沟通,政府既开放又具有亲和力的公共形象就会有效地带动贵州农村区域民众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农村区域就能形成良好的传播环境和政府执政管理环境,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人文关怀”也能得到好的体现,农村区域民众奔小康的目标就能顺利实现。可以说,大众媒介对农村区域“公共领域”的舆论监督是引导广大农民进行有序的政治参与的良好渠道。
(二)贵州省大众媒介传播提供乡村民众有序政治参与的公共空间更加完善
1.肩负起“社会守望者暠的职责
市场经济与计划体制最大的不同点就在于,将每个人社会发展的选择权交还给个人,换言之,每个人生存发展的质量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选择与判断,以及基于这种选择、判断的社会操作。而这种选择判断的优化一定是建立在对社会的发展与变化,对社会公共事物的管理与政策操作充分“知情”的基础上的。情况不明,信息缺位,民众就很难作出保障其利益最大化的选择与决策。因此,大众媒介对人民利益的维护与保障,最根本的就是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的充分实现。尊重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的基本含义,就是要使新闻媒介肩负起“社会守望者”的社会职责。遇到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和具有普遍兴趣的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即使是所谓负面事件,也应该在第一时间让人民群众及时地“知情”、客观地“知情”和充分地“知情”。这对我国大众媒介来说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价值取向由过去的“官本位”向“以民为本”的转变,同时也意味着现行的新闻信息传播管理控制规则的转型,意味着大众媒介提供给人民群众参与交流的公共空间更加广阔。
贵州省大众媒介在全国媒介传播大环境不断改善的情况下,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在原有的民众参与性较强的节目或版面的基础上,又针对性地创办了新的栏目和节目,对农村民众有序地参政议政提供了更广阔的公共空间。
要肩负起“社会守望者”的责任,贵州省大众媒介(特别是电子传播媒介)为农村区域民众不断开拓形成的公共空间就应该具有以下特点:
其一,传播资源的分配有利于贵州省农村社会各阶层的平衡;
其二,节目与版面的内容更利于农村社会各阶层民众的参与;
其三,节目与版面形式在不断改进中应更贴近农村社会现实中的民众生活,形式与内容也较丰富;
其四,要通过电子媒介传播的节目(从内容到形式)搭建农村民众参政议政的信息传播网络平台,为优化贵州省农村区域的传播环境、引导农村民众有序参政议政提供良好的公共空间。
2.制度创新、党政权力的支持是贵州省大众媒介深入而有序地开展舆论监督的关键
坚持舆论监督,更重要的是坚持从贵州省情出发,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其重点是加强制度建设、实现舆论监督的权利与空间。
在这方面,贵州省党政权力对媒介舆论监督的支持有以下较成功的经验:
其一,省、市党政权力机构主动将农村公共事务行政立法的有关信息交给大众媒介公开发布,积极有效地引导农村广大民众进行政治参与,实施舆论监督。
其二,省、市级党政权力机构主动将每年要对农村实施的公共事务信息通过大众媒介对民众公开发布,并将此类问题的实施过程主动置于舆论监督范畴之内,从而有效地引导了广大农村民众的政治参与。
其三,贵州省委宣传部和新闻出版局对大众媒体的舆论信息传播经常进行多方指导与协调,实施了节目和版面阅评制度,从而较有效地保证和削减了舆论信息传播过程的“噪音”干扰。
其四,贵州省大众媒介自身在制度、规范和程序上总结经验,扬长避短,力求舆论监督的方向更为准确,力量更为适度,水平不断有新的提高。
由于贵州省党政权利机构对大众媒介传播开拓民众政治参与公共空间的实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与支持,就对优化贵州省的媒介传播环境起到了关键的作用;进而,更有力地推进了贵州省农村社会的民主化进程,为贵州省农村的政治文明建设和小康社会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党的十六大为广大民众政治参与和深入开展舆论监督开辟了新的天地,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高度审视、总结到规划,舆论监督的制度创新仍是一个长期坚持不懈的目标。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