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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集团化

时间:2023-04-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也应该看到,入世的同时也带来了西方先进的电视产业集团的资本、技术与管理经验,这必将大大地激活中国电视产业,有利于扩大资本总量,提高技术贡献率,并推动中国发展和组建国际一流的电视产业集团。

第一节 电视集团化

自从国办[1999]82号文件发出以后,“有线无线合并”、“造航母”、“集团化”等新一轮改革口号,启动了电视走向新世纪的改革阶段。这一轮改革的显著特征是:合!组建集团!

读历史是为了明未来,向后看是为了朝前走。回首我国电视业的发展阶段,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始创阶段

1958年开始,北京电视台的开播标志着中国历史上有了电视台。此后,一直到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文化大革命的结束以前,完全是根据政府的意志,有计划地在中央、各个省创建电视台。这一时期的特征是完全的“工具”和“喉舌”。

■蓬勃发展阶段

文革结束后,各项事业恢复发展、方兴未艾,被压抑了十多年的生产力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爆发了出来,于是“四级办电视”的口号应运而生。一时间,中央、省、市、县纷纷办起电视台,有条件的马上办,没有条件的创造条件也要办。这对于中国这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国家来讲,不能不说是普及电视的好方法,但也隐藏着“散”与“滥”的危机。

■无序竞争与重复建设阶段

20世纪90年代初期,有线网络与卫星技术应用在电视上,出现了有线与无线、事业与企业、综合与专业的各种电视台,甚至有些村镇、厂矿、学校也办起了电视。“忽如一夜春风来,千台万台相继办”,全国一下子涌现出了几千个电视台,创造了一项世界纪录。带来的直接后果是,硬件重复建设,一个城市几个台,几十个电视台同时播放一个节目,广告收费相互压价,盗版偷播不断出现,甚至有些电视台(站)落到私人手里,播出一些危害社会、毒害青少年思想,为个人婚丧嫁娶助兴的节目,荧屏脏、乱、差现象严重,行业问题突出。

■整合阶段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中国加入WTO,新一轮电视改革启动。其显著特点是整合分散实体,无线电视、有线电视、教育电视三台合一,着重解决重复建设与无序竞争的内耗,组建电视集团,打造电视业的“航空母舰”。

这一轮的合,是整合与重组,即实现资源的重新配置、职能的重新划分、结构的重新调整、资产的重新组合,最大限度地调动从业人员的积极性,解放电视的生产力。以“理论创新、体制创新、科技创新”为动力,在转变内部经营机制上下功夫,在提高管理水平上下功夫,在扩大覆盖上下功夫,真正增强实力,提高竞争力。力争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在全国范围内以中国广播影视集团为龙头,培育出几个或十几个大型的电视集团,以面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现实,面对国外大型电视传媒集团的进入和国内报刊、网络等媒体内挤外压的严峻局面。应该讲,现阶段电视的战略目标是组建集团。

在组建电视集团做大做强的基础上,用较短的时间壮大实力,增强活力,提高竞争力,从而进一步采用资本重组这一运行方式,用跨越式、超常规的发展,实现跨媒体、跨行业、跨地区,乃至跨国别的经营。

集团化这项改革举措,对于解决目前电视事业体制落后、社会资源浪费严重的弊病,对于适应传媒的现代化发展,对于适应加入WTO后中国电视将遭遇到国外强势媒体的冲击与挑战,对于中国电视走出国门、登上世界舞台,无疑将是一条根本的也是惟一的出路。

境外媒体迫不及待地要进入中国,早已是不争的事实。跨国传媒内地业务布局的展开,在给我国传媒产业带来了一个更加开放和竞争的市场环境的同时,也将带来强力的冲击波。由于中国内地传媒产业拥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利润空间,许多外资都希望染指。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无疑将使国内市场国际化,使境外传媒集团进入国内市场变得更容易。为适应这种需要,我国对境外媒体将会采取逐步开放的政策。

2002年1月25日《国务院公报》发布的《中国加入WTO法律文件(中文版)》(简称《议定书》)中没有直接涉及开放电视市场的承诺,而是给出了与电视媒介业务有着紧密联系的相关行业的市场开放承诺,WTO通过它们的市场变化间接影响了电视媒介市场。相关电视媒介业务形式的承诺内容主要体现于WTO三大相关协定之一的《服务贸易总协定》中,涉及视听服务(包括录像、娱乐软件的分销服务、录音制品分销服务以及电影院服务)、广告服务与信息咨询服务、有条件地开放电信服务中的在线信息与数据的检索、电子数据交换、在线信息/数据处理服务。此外其他有关货物关税、交易活动权开放的内容,都与电视媒介的技术手段、经营内容和相关产品营销密切相关。从《货物贸易多边协定》的规定来看,电视使用的生产资料,如电视设备、配件等需要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保护的内容与电视产业的制作素材、传播内容和产品交易之间的关系都十分密切。

根据议定条款,中国电视市场在入世后并不会马上直接开放。政府对它进行了比较完善的缓冲保护,发展空间也将保持相对稳定,但是这些保护并不能让它摆脱一些间接的影响。从中国电视市场的现状来看,国内电视媒介已经感受到外国竞争对手的压力,并且事实上也存在着为国外电视媒介产品进军国内市场留下巨大的空间。而竞争的另一方面是跨国合作,国内电视产业经营的现状迫使许多经营者不断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无论是从资本还是从技术、内容供应等各方面都寄望于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电视将使我们屹立不倒或使我们沦落”,怀特的这句名言是就电视对现代世界的影响力而言的。在全球化背景下,讲到“我们”时,我们更应该,也更愿意理解成是以民族国家为单位而做的发言。因为电视产业的背后是民族族群的生存与发展。从战略选择上讲,处于弱势的中国电视产业,所需要的不应该只是保护,当然局部的或暂时的保护是必需的,但更需要的是在学习中成长、在竞争中壮大,发展比保护来得更重要。而从发展来讲,首先就是通过学习西方发达的电视产业管理经验,来提高我国电视业的管理水平,扩大自身的经营规模。WTO是把“双刃剑”,带来对电视市场空间的激烈争夺是必然的。但也应该看到,入世的同时也带来了西方先进的电视产业集团的资本、技术与管理经验,这必将大大地激活中国电视产业,有利于扩大资本总量,提高技术贡献率,并推动中国发展和组建国际一流的电视产业集团。原来的电视媒体缺乏产业经营理念和行为的格局将被打破,代之而起的是竞争以及竞争带来活力。

2001年12月6日,中国广播影视集团在北京成立。这对于中国电视界而言,是一起具有标志意义和里程碑意义的事件。中宣部副部长、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徐光春在讲话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广播影视已成为党和人民的重要喉舌,成为社会主义的重要思想文化阵地,成为现代化的有广泛影响的媒体,成为中国人民必需的精神文化食粮。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为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作出了贡献。全国电视覆盖率达93%,有线电视用户达9000户,全国广播影视系统年收入达430亿元人民币。

面对世界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综合竞争激烈的格局,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特别是面对小康社会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日益增长,电视业存在着难得的发展机遇,更存在着严峻的挑战。克服存在的“又松又散”的局面,突破以自产自销为主的小农经济模式,组建传媒的“联合舰队”、“航空母舰”成为形势所需。中国广播影视集团的成立正是适应了这一形势。在这个集团内,虽然论资排辈电视排在了最后,但在整个集团年111亿的收入中,仅中央电视台就占了60亿,比重为二分之一强,可见电视产业目前的实力不可小觑。

中国广播影视集团的成立,是适应国际国内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壮大实力、增强活力和参与竞争能力的举措。集团是以事业单位为主体,拥有广播、电视、电影、传输网络、互联网站、报刊出版、影视艺术、节目制作销售、科技开发、广告经营、物业管理等行业领域的大型国家级综合性传媒集团。其舆论引导能力大为增强,经济实力、知名度和影响力大为提高,将成为我国精神产品的重要生产基地和传播阵地,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

中国广播影视集团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电视改革与发展进入了新阶段。此前组建成立的湖南、上海、山东、北京等影视集团已经加快了内部各单位的机制体制改革,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科学整合、合理配置了广播影视资源,促进了所属的影视单位向集团化、规模化和集约化方向发展。

影视集团的挂牌成立只是实现集团化发展目标的第一步,进一步的工作是在确保宣传不受影响的基础上进行结构调整、重新整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最终是联合其他有影响的媒体,形成能与国外媒体竞争的大型国家级传媒集团。

所谓集团,在管理模式上应该是一个讲求高投入与产出的经营实体。深化电视改革,必须遵循以发展为主题,立足于专业化制作、集约化经营、集团化管理、规模化发展,致力于机制创新、规范行政、强化生产、盘活资产、优化资源、强化联合、形成规模。电视集团化力戒只是把分散的单位聚拢起来,多出一个领导层而已。电视业组建集团,是为了突破现有的模式,探索出一条既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猛发展,又能与国际接轨,符合社会主义根本制度的新的发展道路。电视集团化必须坚持政事、政企分离,宣传与经营分离,经营性国有资产与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分离,网络与台站分离,集团内部制作与编播分离的原则。集团化是一个体制创新、深化改革的过程,在实施中应当充分考虑到电视系统改革的特殊性、复杂性和渐进性的特点,还应清醒地认识到,在国内媒体改革、融合趋势日益加快的新形势下,时不我待,早改革,早发展,早受益,以求电视产业在改革中发展,在发展中繁荣,在繁荣中壮大。

当历史选择了中国,中国选择了市场经济,就注定了中国的电视改革在困惑和希望中,从一个难可为也要为的领域,走向柳暗花明的新境界。应当看到,与市场经济接轨,走出封闭运行与行业分割的局面,接受国际传媒竞争与挑战的既定政策,已经赋予了中国电视集团化体制改革以现实前提。

中国电视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要制定基于所有权、支配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离基础上的现代媒介制度。一个不容回避的话题,国有企业的今天就是媒体的明天,虽然目前全国还没有哪一家电视台因发不出工资而倒闭。在集团化过程中的几番小试牛刀之后,中国电视产业也有了自己坚定的改革目标:给予电视集团以壮大实力、增强活力并提高竞争力的机会与空间,政事分开。电视集团化的改革过程,就是有步骤、分阶段地将电视媒体经营单位转化为生产精神产品的自主经营的产业实体。

电视集团化是指以产权和业务关系为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体制,以优势媒体为龙头,以骨干专业频道为核心,在联合、兼并的基础上,可以跨媒体、跨行业、跨区域经营。从集团化起步,从整合生产资源入手,是振兴中国电视的治本之道,又将给中国电视带来巨大和深刻变化。要实现集团化的预期效果,应当充分认识到集团的组合应以资产为纽带,集团应当是利益共同体,内部实现高层次分工,并建立起科学、高效的民主决策机制。

在跟进伟大历史变革的过程中,已经起步的电视集团化以行政整合、市场取向、阶段推进、做大做强为前提,正在整个行业树立电视大产业的意识,进行体制搞活,实施战略驱动,从既定现实背景出发,以发展的眼光来审视电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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