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版社承担社会责任是健康转企的需要
当前的出版体制改革从根本上改变出版单位的性质,出版社已逐步转向现代出版企业,在出版社逐步成为市场主体的情况下,强化出版社的社会责任,有效处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将成为与体制改革相伴而生的一个系统工程。出版社承担社会责任是健康转企的需要。
(一)我国出版体制改革回顾与述评
1. 我国出版体制改革回顾
从新中国成立到20世纪80年代前,我国出版社都是不以赢利为目的的纯事业单位。1978年我国吹响了改革开放的号角,改革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改革是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和基本途径;改革是为了摒弃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的某些方面和环节,创建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新的生产关系;改革也是为了摒弃不适应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的某些方面和环节,创建适应经济基础的新的上层建筑,从而推动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使社会主义制度逐步走向完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我国将在2020年基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要求经济领域的各行业包括出版业必须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出版业的改革从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探索,90年代初试办民营发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时承诺开放书报刊分销服务市场,为此也提出了新华书店转为企业的改革要求。然而,过去出版业的改革都是适应性的改革,并没有触动计划经济体制,制约出版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然突出,例如: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出版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了出版社对政府的依赖,影响了出版发行单位的生机和活力,制约了出版事业和出版产业的发展;政府职能的越位和缺位导致政事不分、事企不分、管办不分,既造成政府不堪重负,又使新闻出版单位的积极性得不到充分发挥;对公益性出版事业和经营性出版产业缺乏分类管理和指导,造成出版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出版市场体系不健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规范的市场秩序尚未建立起来;等等。与同时期国民经济中其他行业的改革相比,出版领域改革相对滞后,出版业在整个国有经济部门的制度转型和结构调整中明显落后,大多数出版社仍然停留在“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模式上。
“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二元结构的双轨体制对出版社的上级主办单位而言,一方面可以使主办单位将出版社视为其行政性的下级单位来运作,另一方面又可规避对出版社发展的持续投入责任,并在出版社盈利时要求其向主办单位上交部分收益;对出版社而言,一方面可以使其因其事业单位属性面对市场竞争而无生存之忧,另一方面又可因其企业化经营而在市场竞争中逐利。但这种二元结构的双轨体制,是具有内在属性的不确定性特征的过渡性体制形式,其体制本质上是一种所有者财产与企业财产不分,所有者直接经营财产的所有制形式,难以厘清主办单位与出版社之间的法律与经济关系,充分表现出各个出版社运用市场方式(企业性)进行运作和不得不寄生于计划经济(事业性)的矛盾境地。
党的十六大正式提出了文化体制改革的目标,十六大报告提出:要“根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抓紧制定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十六届三中全会又将其具体化,明确把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纳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整体部署。2006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必须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高度,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注入强大动力。《意见》强调,文化体制改革的原则要求是: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确保国家文化安全;坚持勇于实践、大胆创新,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坚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文化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是: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富有效率的文化生产和服务的微观运行机制、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要形成完善的文化创新体系,形成以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文化开放格局。至此,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成为了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要的战略决策。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的意见》(2009)的下发,明确了出版社转制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和目标任务,宣告我国出版行业步入了转轨时期。
以下用大事记的形式简要回顾我国出版体制改革的进展情况:
2003年7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办发[2003]21号文件,启动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所确定的35个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中,新闻出版单位就有21家。
2004年3月25日,国务院正式授权成立中国出版集团公司,标志着原事业性质的中国出版集团完成了转制试点工作。
2005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发[2005]1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工作。
2007年12月21日,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前身为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实现编辑业务和经营业务,并以IPO方式整体上市,成为中央文化体制改革试点确定的国内第一家上市出版企业。
2008年10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办发[2008]114号文件,进一步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积极稳妥地促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
2008年11月18日,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借壳方式实现出版业务整体上市。
2008年12月底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成为国内出版业第一家实现资产、销售双“百亿”的企业。
2009年3月30日,新闻出版总署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2009年4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中办发[2009]16号文件,提出中央各部门各单位经营性出版社要在2010年年底完成转制改革任务。
2009年5月21日,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标志着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工作正式启动。
2009年6月1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新闻出版总署、北京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转制后参加北京市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50号),妥善解决了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转制后接续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问题。
2010年1月18日,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成功上市。
2010年9月底,学习出版社、红旗出版社、西苑出版社、金城出版社、线装书局、印刷工业出版社率先完成转企任务,成为第一批全面完成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任务的出版社。
2010年10月28日,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功上市,成为国内第一家整体上市的出版传媒产业集团。
2010年12月18日,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
2010年12月底,中央各部门各单位148家经营性出版社,除1家停办退出,13家原本没有核定过独立事业编制外,余下134家均核销了事业编制。全面完成了中央确定的转制任务,整个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转制已进入扫尾工作。
当前,全国581家图书出版社中,除少数出版单位保留事业性质外,全国所有经营性出版社基本完成转企任务。
2. 我国出版体制改革简评
我国出版体制改革缘于出版生态环境的变化。出版生态环境之外部环境的变化主要表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使出版业的经济基础发生了变化,原有的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达成的平衡被打破,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成为一项重要的战略决策,这些外环境的变化决定了出版体制改革是既定要求,是“要我改”,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行业改革,出版业是体制改革的对象。产业内不完全市场竞争加剧导致结构失衡和市场无序;潜在进入者威胁增加;以新技术为基础迅速发展的新兴产物改变着出版业原来的价值链,替代品大量出现;供方、买方的关系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这些出版生态环境之内部环境的变化决定了出版体制改革在本质上是“我要改”,是出版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对过去改革的扬弃,出版业是体制改革的主体。出版社的转企改制不是为改革而进行的改革,而是因出版社的发展而发动,因出版社的更大发展而进行的。
从我国出版体制改革的实践来看,我们把出版业的体制改革分为两个方面:第一个是转制,是指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新闻出版业的事业体制迈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一部分经营性的事业单位要转制为企业。简单来说,就是事业单位转为企业。第二个是,已经转为企业体制的新闻出版单位,由单一的国有发行企业转变为股份制多元化企业体制。简单来说,就是由单一的国有制转变为股份制。
我们把出版业的体制改革内容归纳为五个主要方面:第一是宏观管理体制改革。宏观管理体制变为了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自主运营的宏观体制。第二是微观体制改革。微观体制改革分两个方面:事业性质的由国家主导、政府投资、搞活机制、搞好服务。它的改革重点在于搞活内部机制,主要是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的改革,并跟市场接轨。经营性的新闻出版单位进行企业转制,搞活机制,面向市场,加快发展;由事业单位转变成为企业,进行产权制度的改革、公司化的改造,有条件的还实行了股份制、上市融资,通过市场渠道吸收资金,做大做强。第三是市场体制改革。出版市场对内对外开放,鼓励各种资本共同投资发展,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健康繁荣”构建市场体系。第四是产业发展。制定了产业发展的规划,加速推进新闻出版产业的形成。第五是政府改革。实行政企分开,管办分离。
当前的出版体制改革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诸如:实行了公益性出版与经营性出版的分开,事业体制与企业体制分开;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出版社在转制中跨地区、跨行业、跨媒体联合、兼并、重组的步伐明显加快,上市融资也取得重要进展。我国图书出版品种与总量已居世界第一,电子出版总量已居世界第二,印刷复制业居世界第三,网络学术出版居世界第二。新闻出版业的总产出已突破1万亿元大关,我国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出版大国。
(二)强化出版社的社会责任是健康转企的需要
转企改制后,追求赢利的企业属性是否会降低出版物社会效益的问题引发广泛关注。强化出版社的社会责任是健康转企的需要。
转制之前的出版社,具有事业单位的身份,有国家政策的保护,不用担心倒闭或破产,从业人员也能享受到国家相关政策的好处。但转制后,出版单位除要继续出版优秀的出版物外,还要对出版单位的发展,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发展、养老安置等有更多的考虑。同时,还要特别重视开展出版业的公益活动,重视出版企业对社会产生的积极影响。也就是说,出版社从事业单位转变为企业后,社会责任不是减弱了,反而是加强了。出版社转变成企业后,有些人片面强调出版的企业特性,认为应以经济效益的好坏作为衡量出版单位的标准。这恰好与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背道而驰。
当前,我国出版社基本完成了转企改制。之所以说“基本完成”,是因为从我们的调研中,许多出版社的转企改制只完成了第一阶段,即只是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了清产核资和工商注册、更换了新社名,如“×××出版社有限公司”。至于事业编制人员的核销与转换的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与完善、配套的运行机制创新、企业发展战略等等还在进行中。这涉及各方面利益调整以及人员安置、社会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构建与发展战略的确定等重点难点问题。“革命尚未成功”,改革的路子还很长。在出版社下一阶段的转企改制中,强化出版社的社会责任是健康转企的需要,有利于避免出版社错误地认为转企改制后就是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应该把社会效益放在优先的位置。转企改制中,人员安置问题最重要、最关键、最敏感。职工是出版社的重要人力资源和宝贵财富,关系到出版社能否持续发展。人员安置难点问题是解决好职工的身份转换和社会保障养老问题,这是转企中员工最担心的问题,如果能妥善解决,其他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出版社只有加强社会责任意识,才能在改制实践中,正确处理好劳动人事关系,保证转企改制圆满完成。
履行社会责任也是出版社推行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的要求。出版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出版社的发展,通过理顺政企关系和进行公司制改造,建立出版社的现代企业制度。企业的社会责任强调在追求营利性目标的同时,还应该最大限度地增强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把企业办成真正的、能够承担经济、社会责任的企业。传统公司经营中所指的“管理”往往注重的是企业内部结构的调整,其结构遵循“董事会中心主义”,即公司除重大事项的决策由股东大会作出之外,主要的经营决策来自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大会成立,作为全体股东的代表,其行使经营决策权必然要为股东谋取利益。而现代公司经营理念告诉我们:由于公司的经营行为影响到了众多利益关系人乃至整个社会的利益,其经营决策绝非单纯是少数几个董事乃至股东的事情,因为少数人的决策往往不够全面,较难作出符合利益关系人整体利益的科学决策。决策主体的单一化与行为后果的社会化极不相称的矛盾就要求我们现代企业更多地强调“治理”,即更加注重从内部和外部共同对公司结构进行调整,健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制,让投资者、债权人、职工、消费者、社区等更多地参与到公司治理中来,充分体现他们的意愿。只有民主参与,才有科学的决策,才能响应市场的需求。
转企改制为出版社今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通过转企改制,出版社对改革的认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和深化,大家的关注度已逐步从对自身身份的担忧转变到思考出版社的发展上来。转企改制后,企业活力增加了,自主权大了。但我们不能因为出版社转企改制就忽视其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认为出版企业更应该追求经济效益,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转企改制使出版社成为了市场的真正主体,要接受市场的检验。出于生存的需要,一些经营管理不规范、责任意识不强的出版社偏重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难免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因此,随着出版社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出版社逐步成为市场主体的情况下,强化出版社的社会责任,有效处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将成为与体制改革相伴而生的一个系统工程。在转轨时期,只有强化出版企业的社会责任,才能处理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健康、长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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