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和谐社会电视新闻对突发事件报道的作用
论导向以引导社会舆论,帮助人们消除周围各种错误信息的干扰,提高应对能力。所以,电视新闻对突发事件报道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电视新闻从业人员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使电视新闻真正成为社会舆论的“风向标”,切忌追求轰动效应而无原则地炒作。电视媒介还可以与其他新闻媒介联合,相互配合,共同发挥好舆论引导作用。电视新闻还要努力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在突发事件报道中精心设置议程,用群众喜欢的形式报道那些能够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思想利益和情感意愿的舆论,尽量消除那些背离和谐社会建设的思想、违背广大人民群众思想利益和情感意愿的负面舆论,还要对一些负面舆论加以批驳,做到扶正祛邪、以正压邪,确保积极的、正确的舆论能够占据主导地位和优势,并最终发展壮大成为主流舆论,进而对社会和公众产生积极而有效的影响。2008年当“5·12”汶川大地震发生时,中央电视台首先以口播的形式向全国人民报道了这次重大灾难的来临,随即各大门户网站转载了来自权威媒介的相关事件报道。由此可见,电视媒介与网络媒介在应对突发事件时的角色身份:一个是第一时间发布,一个则是在第一时间转载。央视第一个赢得了主导权,发挥了权威电视媒介的作用,在地震发生后的一系列报道中起到很好的舆论引导作用,真真切切成为和谐社会构建中传播信息的“风向标”。
(二)报道开放,信息透明,当好和谐社会思想交流的“减压阀”。
电视新闻作为一种视听兼备的交流工具,能够帮助人们相互了解、相互沟通,促进人与人之间的相知、相融与相通,形成一种和谐的状态。一般来说,突发事件发生后,人们的情绪波动较大,公众对信息的需求极为迫切。而且各种新闻媒介(包括国外)蜂拥而至,争夺信息,展开了报道竞争大战。改革开放的中国已经融入了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大潮中,任何信息传播和新闻报道都不可能置身度外,自说自画,都应该以透明、开放的姿态面向世界。突发事件发生时,中国政府和中国新闻媒介都更应面向全世界,此时电视新闻媒介要发挥好电视传播的优势和其传播信息的权威性,起到主导作用,信息公开透明,做好疏导和化解工作,当好和谐社会思想交流的“减压阀”。首先要重视公众的知情权。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论述,党的“十三大”报告又指出:“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电视新闻力求在第一时间客观、冷静、准确地发布突发事件的真实信息,通过来自现场的画面和声音,带给公众真实、生动、具有说服力的信息,同时要真实报道党和国家领导人、各级党和政府的所作所为所想,还要报道社会各界群众的关心和支持(包括媒介),稳定公众情绪,消除误会,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其次,突发事件报道中,要按照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问题妥善处理的总要求,根据受众的不同需要,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报道,既传播准确、充足、可信的信息,又要用多种体裁、多种样式对事件进行深入全面的报道。要加强正面引导,缓解群众压力,做到冷热有度、把握适当,最大限度地缓解危机带来的紧张和恐慌情绪。
(三)报道客观真实,发挥好监督作用,当好和谐社会进步的“推进器”。
目前,我国处于转型期,各种关系错综复杂,虽然逐渐进入到法制社会,增加了许多法律法规,但有些方面法制还不够健全,或执法不严,在某些领域出现了一些问题,导致突发事件尤其是社会性突发事件的发生,如矿难事件、毒奶粉事件、化学药品泄漏等社会性灾难事件。电视新闻在报道突发事件时,要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利用声形并茂的特点,客观真实地展现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变化的全过程,通过对突发事件的检讨、反省、问责,让一些丑恶行径曝光于天下,采用软性的监督手段促使问题得到解决,成为促进社会进步的“推进器”。因此,突发事件发生后,电视新闻要发挥其影响力大、传播范围广、传播速度快、权威性强等优势,从党和政府重视、人民群众关心的结合点上,选择关系全局的、对改进工作、解决问题有指导意义的典型事例进行适时、适度、适量的监督,该表扬的要表扬,该肯定的要肯定,该批评的要批评,该曝光的要曝光,要爱憎分明,泾渭分明,针砭时弊,疾恶如仇,激浊扬清,切实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达到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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