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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还是产业

时间:2023-04-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事业还是产业_中国数字电视报告三、博弈之三:事业还是产业第三个博弈,数字电视到底是产业还是事业?网络双向改造规模达3000亿元人民币,数字化设备达6000亿的市场规模,节目源的市场规模可达2.4万亿人民币。因此,政府推动、政策引导在中国数字电视产业发展中必不可少。在中国数字电视的发展过程中,依靠一两种力量推动这个产业前进是很难的,同样,利用新技术企图建立大一统的垄断王国也是不现实的。

三、博弈之三:事业还是产业

第三个博弈,数字电视到底是产业还是事业?

数字电视具有巨大的产业规模,这勿庸置疑。以基本收费30元/户/月计算,全国3亿家庭用户一年的基本收费额即可达1080亿元人民币。机顶盒以1000元一台计算,3亿台机顶盒的市场规模可达3000亿元人民币。网络双向改造规模达3000亿元人民币,数字化设备达6000亿的市场规模,节目源的市场规模可达2.4万亿人民币。

但数字电视又不仅仅是产业,它同时也是国家信息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让全体人民都过渡到数字电视,以信息化带动数字化,这本身就具有了一定的事业性质,已经不是一个行业、一个部门所能够承担的责任。因此,政府推动、政策引导在中国数字电视产业发展中必不可少。

所以说,数字电视是产业化运作,然而,启动阶段不可避免地会有“市场失败”的现象,使单纯的产业力量在旧有体制重围之中被拖延或者弱化。政府的主导力量不可小看,政府力量与产业力量在博弈过程中如果能取得妥协和平衡,数字电视就会有飞跃的发展;如果双方尖锐的冲突不能化解,那将是中国数字电视的一场悲剧。

2004年的博弈结果已经初见端倪。在中国数字电视的发展过程中,依靠一两种力量推动这个产业前进是很难的,同样,利用新技术企图建立大一统的垄断王国也是不现实的。2004年的博弈结果告诉我们,数字电视产业的发展有赖于多种力量的组合、多种模式的实验,有赖于政府与民间的共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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