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络公司的收入状况
网络公司的收入状况决定了其用以发展数字电视的实力,调研结果显示:
1.收入来源较为单一,有线电视收视费占主导地位
就调查数据来看,网络公司的主要收入均来自有线电视收视费。接受本次调查的试点有线电视网平均有线基本维护费为13.4元/月,最多为17元/月,最少为10元/月,各级别差异不大。
接受本次调查的网络公司的收入来源较为单一。其中基本收视费/维护费在各项收入中所占比例最高的为94%,最低的也有46%。其中省级网络公司尤为突出,在参与调查的5个省级网络公司中,除了最高比例之外,还有3个为80%。相比较而言,地市网络公司的收入比例稍微平均一些,有线收视费收入一般集中在80%以下。
这表明:
●省级有线网络对收视费的依赖更大,可见其生存压力相对较小;
●地市有线网络的市场灵活性高于省级网络,这直接反映在地市级广电对开展数字电视的积极性上。
2.现有资源利用不充分,需要找到释放市场潜力的出口
各地试点有线电视网除了视频节目传输外,还广泛开展其他业务形式。其中“有线互联网接入”开通比例最高为95%,其次为“线路出租(如交通、急救等)业务”(75%);此外,“会议电视”业务开通比例也达到40%。
此外,其他存在于各地有线电视网的业务形式还有EPG、多画面浏览导航服务、股票信息、NVOD、数字立体声广播、游戏、视频点播、股票行情等。
可以看见,大部分试点的增值业务都集中在互联网接入和线路出租等方面,极少涉及自身的信息提供服务,或者虽有涉及,但不盈利,这显然不符合目前网络发展的境况。由于目前条件下无法更多地利用有线网资源,网络公司举步维艰,急需寻找一个合适的出口释放自有资源的市场能量。
表4-7 试点网络公司2003年收入及其来源
表4-8 试点网络公司开展业务类型
(注:本题为多选题,故累计百分比大于100%,n=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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