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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剑阁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

时间:2023-04-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对剑阁乡镇文化站实行的是“行政隶属乡镇政府领导,业务上接受主管部门指导”的管理模式。二是县文化局难以调配使用乡镇文化站人员,造成文化站人员不能流动,缺乏活力。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建议由县文化局对乡镇文化站实行垂直管理,将乡镇文化站业务、人事、工资等关系交由县文化局管理,实行定编、定岗、定员。

三、湖北剑阁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

(一)基本情况

1.基础建设情况

20世纪80年代以来,剑阁乡镇文化站从无到有并不断发展壮大,农村文化以乡镇文化站为龙头,带动了民间文化的繁荣,如川剧、皮影、花灯、唢呐、傩戏等在农村十分活跃。到1995年,全县36个乡镇建起了“四有”文化站,其中碗泉、张王文化站创国家先进站,创省一级站1个、省二级站14个、市达标站22个,剑阁县创建为全国文化先进县。到1996年全县建成“万村书库”206个,达49%。到目前,全县57个乡镇有文化阵地4300平方米。

2.人员素质状况

全县57个乡镇,有专职文化工作人员50人。其中,男性31人、女性19人,35岁以下23人、36至45岁21人、46至55岁5人、56岁以上1人,本科学历1人、大专学历20人、中专高中以下学历29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1人、初级专业技术职称35人、高级工1人、中级工4人、初级工9人。

3.活动开展情况

乡镇文化站开展文化活动的内容主要是配合乡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举办科技推广、宣传教育和各类知识培训,利用重大节日,开展文艺演出活动。

(二)综合文化站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历史、自然、经济等多方面条件的限制,农村文化建设仍然是文化建设中的薄弱环节,特别是乡镇文化站建设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1.乡镇文化站管理体制不顺,缺乏活力

农村文化建设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体制性障碍。乡镇机构改革之后,现行文化站的人、财、物都由乡镇直接管理,县文化局缺乏调控手段。目前,对剑阁乡镇文化站实行的是“行政隶属乡镇政府领导,业务上接受主管部门指导”的管理模式。县文化局虽然具有对乡镇文化站工作的业务指导功能,但由于体制原因,很多方面不能过问,也不便过问,使乡镇文化站处于“一方不愿管,一方管不了”的两不管境地。这种体制,一是产生了文化专职工作人员不专的问题。一些文化站工作人员常年承担行政工作任务,难有精力组织文化活动。二是县文化局难以调配使用乡镇文化站人员,造成文化站人员不能流动,缺乏活力。三是乡镇政府对文化站投入少,管理不力。有的乡镇因财政紧张,出现文化站被出租、被挤占、被挪作他用、被拍卖的现象。

2.乡镇文化站设施落后,阵地萎缩

近年来,乡镇文化站出现了下滑的趋势。全县57个乡镇,有53个乡镇无文化活动阵地,只有1个人、1张桌子、1间办公室,有的甚至还没有1间办公室而是与乡镇其他事业人员共用。文化站文化设施面积由20世纪90年代末的4300平方米减少到了2000平方米左右。有阵地的乡镇文化站,阵地萎缩、辐射功能差,缺乏设施器材和图书资料,加之管理不善,沦为“空壳文化站”。

3.乡镇文化站队伍素质偏低,人才匮乏

很多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大多是20世纪80年代初从事文化工作的,专业知识趋于老化,知识面偏窄,思想观念较为陈旧。近年来,调进或分配的新增人员大多不是专业人员,文化站工作人员难以评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些乡镇文化站人员年龄结构老化,学历层次低,能力有限,文艺创作人才更是青黄不接,后继乏人。

4.文化设施资金投入不足,缺乏后劲

由于受财力限制及认识不到位等因素的影响,乡镇文化站普遍不被重视,文化经费投入不足,处于“吃不饱、饿不死”的境地。国务院有关文件明确要求,“各级政府每年对文化事业拨款的增长幅度要高于当年财政预算增长幅度的1~2个百分点”。省、市、县也先后出台了相应的文化经济政策,但县、乡两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均未达到要求。中央财政按农村人口人均0.50元标准转移支付的农村文化事业经费,以“撒胡椒面”的形式分散在各乡镇,绝大多数没有用于农村文化建设和文化工作,乡镇文化站基本没有工作经费和活动经费。

5.文化活动形式单调,内容陈旧

文化活动方式过于简单,内容缺乏创新,往往仅限于逢年过节办几次卡拉OK演出或举办一些广场文化活动,而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形式没有被充分挖掘和利用。一些封建落后的观念在广大农村时有抬头,邪教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等仍有市场。

6.文化站人员工资待遇很低,人心不稳

现有的50名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目前仍然执行的是2003年的工资基数,人均只有500多元的工资,政策性补贴基本没有。在中心工作上,乡镇党委、政府把文化站人员作为乡镇干部对待,但在待遇方面却区分行政与事业身份。而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绝大多数属于“半边户”,仅靠个人的工资收入“养家糊口”是很困难的。加之目前干部使用存在“身份”限制。这样就在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中形成了一种“弃之可惜、干之无盼”的两难状况,人心十分不稳定。

(三)进一步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的几点建议

乡镇文化站是最基层的文化事业单位,是党和政府联系农村,活跃农民群众生活的重要阵地和纽带;是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载体;是基层委从2003年起继人民群众文化娱乐的主要场所。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

农村基层文化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乡镇文化站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级党委、政府都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采取切实措施,大力推进我县乡镇文化站建设进程。

2.调整和理顺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体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主要责任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文化局是政府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文化站是基层全民事业单位。建议由县文化局对乡镇文化站实行垂直管理,将乡镇文化站业务、人事、工资等关系交由县文化局管理,实行定编、定岗、定员。按照1992年文化部颁发的文化站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县乡镇文化站实际,建议每个乡镇文化站核定编制数为两人,即站长1名,业务人员1名。对于业务量较大的文化站可核定编制3人。对于目前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的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可给予优惠政策让其提前退休,充实一批真正有文化的年轻同志到乡镇文化站。

3.抓住机遇,认真组织实施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

“十一五”期间,国家将拿出专项资金支持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国贫”县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国家补助资金20万元,“省贫”县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国家补助资金16万元。我县属于“省贫”县。今年已将我县下寺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纳入了全省试点,先行一步,2008年规划了8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还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也将在2008年开始全面启动,国家将配套相应的设施和设备。这是搞好我县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文化事业的大好时期,我们一定要紧紧抓住,希望县委、县政府落实好相应的配套政策。

4.进一步加大对乡镇综合文化站的投入力度

县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各级政府每年对文化事业拨款的增长幅度要高于当年财政预算增长幅度的1~2个百分点”的规定要求,加大对乡镇文化站的投入。建议将中央财政按农村人口人均0.50元标准转移支付的农村文化事业费由县集中统筹使用,由县财政局建立专户,县文化局统筹规划,资金随项目拨付到乡镇,充分发挥农村文化事业费的有效作用。

5.丰富农村文化活动内容,创新农村文化活动方式

文化活动内容决定着文化活动对群众的吸引程度,直接影响着文化活动的成效。农村文化要由“小文化”发展成“大文化”。县文化部门要加强对乡镇文化站人员的思想、业务培训,促使乡镇文化站人员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技能,不断探索创新乡镇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道路。乡镇综合文化站要始终坚持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确立品牌意识,打造自己的文化品牌,在工作中不断提高文化站的地位和作用。要面向广大农民群众、利用方便农民参与的文化设施和场所,开展农民喜爱的文化娱乐活动,活动既要考虑老年人文化活动的特点,又要照顾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的需要。采取固定设施和流动设施、阵地服务和流动服务相结合。在固定文化设施很难发挥作用的地方,可以建立流动文化服务点,让群众定期在文化服务点享受文化生活。把文化活动同农民的思想教育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文化艺术在思想教育中的作用。通过举办科普知识讲座、开展群众乐于参加的文艺体育活动、编发科技资料等形式,使农民群众自我娱乐、自我教育。发挥农民参与群众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充分利用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优势,引导和带领周围群众继承传统,弘扬先进文化,彰显本地特色。有条件的乡镇可组建农民艺术协会和民间社会组织,最大限度地把农村文化阵地办成广大农民求知的课堂、求美的窗口、求艺的乐园、求富的良友。要切实改变过去文化活动满足于唱唱跳跳、敲敲打打的一般化、大呼隆,内容陈旧,形式单调的状况。要善于抓住科技进步给文化发展提供的机遇和条件,立足于基层,着眼于群众参与,注重在群文活动的内容、形式、手段、方法上创新。

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是为了农民的文化生活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更好地满足农民朋友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我们认为,要把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文化部门要积极主动争取同级党委、政府对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视与支持,认真探索管理农村文化建设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把农村文化建设纳入当地政府经济建设同步考核的内容之一,县乡(镇)政府要发挥引导、规范和服务职能,切实保证文化投入,要进一步加快农村文化体制改革步伐,加强基层文化产业链的连接与延伸。实践证明,各级政府只要真正重视基层农村文化建设,切实履行宏观规划、管理和服务职能,及时提供公共文化产品,精心培育文化市场,就一定能够有效地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事业的健康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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