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方位开展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
对外文化交流在狭义上是指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图书展览等对外文化活动。改革开放以来,对外文化交流得到不断扩大和加强,包括思想理论、文学、艺术、教育、体育、科学技术、卫生、新闻、出版、文物、宗教、青年、广播、影视、互联网、图书、博物馆、展览、时装、工艺美术、民间民俗艺术、伦理道德、生活方式等。此外,艺术院校、科研机构的国际学术交流项目,文化、教育、科研、体育界人员出国学习、演出、比赛、考察、讲学等都在对外文化交流范围之内。也就是说,对外文化交流的范围越来越大,已拓展到非常广阔的领域。
对外文化交流是中华文化“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涉外文化产业的重要方面,是我国文化领域对外开放、对外交往的主渠道和主要方式。对外文化交流,一般有官方和民间两个渠道。通过开展对外文化交流,一方面可以增进中国对世界的了解,以我为主,博采各国文化之长,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丰富和发展本民族文化,参与世界文化市场的竞争;另一方面可以扩大影响,树立中国的良好形象,帮助世界正确认识中国,向世界各国宣传中国人民的精神面貌和建设成就,传播中国的文化艺术、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
(一)对外文化交流的指导思想
我国新时期对外文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可以概括为以下要点,即:“一个坚持”“两个服从和服务”与“三项任务”。
“一个坚持”是:对外文化工作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这是对外文化工作的生命线。
“两个服从和服务”是:中国与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对外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外交大局,对内要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大局。
“三项任务”是:积极推动中国文化走向世界,目的是宣传国家形象,维护国家利益,弘扬中华文明;积极引进外国文化艺术精品,抵制西方腐朽文化渗透,目的是努力汲取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服务;积极贯彻国家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大力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宣传,目的是增进我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与友谊,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关系。
(二)对外文化交流的工作原则
1996年全国对外文化工作会议确定了新形势下对外文化工作的原则,即:“把握方向,服从大局,以我为主,择精取优,扩大影响,促进友谊。”
所谓服从大局,一是指服从外交工作大局。二是指服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大局。也就是说,在文化交流日益扩大的形势下,要注意严格把好引进和派出项目的内容质量关。
所谓以我为主,择精取优,一是指立足于国内建设,从国内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需要出发来进行派出、引进;二是指以宣传中国为主,以让世界人民能够真实地了解中国为主;三是指保证交流的档次和水平,无论派出或引进,都要努力选取能够代表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或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文化内涵、文化水平的经典之作和精品力作,加强鉴别,择精取代。
所谓扩大影响,促进友谊,就是指在对外文化交流中,一方面要大力宣传和传播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把中国人民创造的优秀文化介绍给世界各国人民,扩大中国的影响,增进世界各国人民对中国的了解;另一方面要积极吸收和引进外国优秀文化,借鉴世界各国各民族的优秀文化成果,促进中国同世界各国人民间的友好交流与合作。
(三)我国对外文化交流的成就[3]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对外文化交流取得了重大成就。目前,我国已同145个国家签订了政府间文化合作协定和近800个年度文化交流执行计划,与上千个文化组织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民间,文化交流的规模和范围空前扩大,广度和深度不断发展,内容和形式日益丰富,渠道和层次日趋多样。
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对外文化交流项目的年均总数与人次均超过改革开放前30年的总和。“中国文化美国行”“中阿合作论坛——阿拉伯艺术节”“中华文化非洲行”“秦始皇兵马俑展”“郑和下西洋展览”等大型文化“走出去”项目在海外产生了重大影响。民间的文化交流活动也十分活跃,如日本创价学会已经邀请37个中国艺术团赴日访演,足迹遍及日本47个都道府县,演出场次达1500场,300多万名日本观众观看了中国艺术家的精彩演出。我国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丰富多彩,形式多样,为加深中国与世界各国人民间的了解,促进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美国著名学者约瑟夫·奈认为,近年来,中国通过广泛传播独特的文化来提高吸引力和影响力,使中国软实力一直处于上升趋势。
我国对外文化交流的成就不仅表现在“走出去”方面,在“请进来”方面同样成就卓著。自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先后举办了“国际交响音乐年”“国际民族歌舞年”“国际美术年”等国际艺术主题年活动,集中引进20多个国家世界一流的高雅文化产品,在国内外引起了很大反响。进入新世纪,我们建立了持续的国际文化交流平台,举办了“相约北京”“北京国际音乐节”“亚洲艺术节”“上海国际艺术节”“上海国际电影节”“中国国际民间艺术节”“中国吴桥国际杂技节”“杭州国际动漫节”“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青海湖国际诗歌节”“新疆国际民间舞蹈节”等活动。其中,“相约北京”联欢活动自创办以来已举办9届,艺术节将“古老”与“创新”“中华”和“国际”相结合,内容丰富,风格新颖,逐渐成为可以与世界知名艺术节比肩的综合性节日。特别是“相约北京—2008”活动与奥运紧密配合,引进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10个国际艺术团体,近万名艺术家参与其中,观众规模超过300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国际文化交流活动,生动地诠释了“人文奥运”的丰富内涵。这些一系列积极引进优秀文化的“请进来”活动,适应了社会文化发展的需要,满足了我国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改革开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经过30年的努力,我们形成了一系列有影响的文化品牌,面向海外推出的“春节”“国庆”“中国走进课堂”“感知中国”等活动,已成为传播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在海内外产生了热烈而深远的影响,成为我们进入21世纪以来宣传中华文化的重要舞台。
(四)创新对外文化交流的渠道和形式
加强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就必须拓展对外文化交流和传播的渠道,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创新文化“走出去”的形式和手段,吸收借鉴世界各国优秀文化成果,提升我国文化产品的影响力和竞争力,积极推动中华文化面向世界、走向世界。
1.创新对外文化传播的形式
(1)利用春节、国庆日、建交日等重要节日、纪念日,组织举办高水平文化交流活动,增进世界对中国的了解。
(2)重视文化领域的多层次互访,加强友好城市间的文化交流,主动开展对外文化合作。
(3)继续做好中外互办文化年、在国外举办中国文化节、文化周、艺术周、电影周、电视周和文物展等工作。
(4)发挥我驻外机构宣传推介中国优秀文化产品的重要作用。
(5)积极参与相关国际规则的制定,增强我国在国际文化活动中的话语权,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
2.创新对外文化传播的渠道
(1)借助国外著名的电影节、电视节、艺术节、书展、博览会等平台,积极推介中国文化产品和服务。
(2)精心选择参与单位及文化产品,认真组织代表国家水平的参展、参演团队,展现我国整体文化实力和国家形象。
(3)积极参与或主办国际性书展、节展期间的文化论坛和主宾国活动等,提升我国的文化影响力。
(4)适应国外受众需求和接受习惯,不断扩大广播电视节目在境外的有效落地。拓展民间交流合作领域,鼓励人民团体、民间组织、民营企业和个人从事对外文化交流。
(5)扩大商业性展演、展映和文化产品销售。
(6)加强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国际交流,扩大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在世界的影响。
(7)建立健全中外学者交流机制,加强与外国有影响的哲学社会科学机构、国外知名汉学家、中国问题专家及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8)把文化“走出去”工作与外交、外贸、援外、科技、旅游、体育等工作结合起来,把展演、展映和产品销售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对外文化交流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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