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节目制作商
在“超级女声”的利益分配中,湖南卫视作为“超级女声”的节目制作与播出平台无疑是第一赢家。冠名赞助收入、广告收入、手机短信收入构成了湖南卫视的三大主要收入来源。
第一,冠名赞助收入。该项收入采取竞标的方式运作。据相关报道,湖南卫视最初对冠名权的标价仅为300万元。某乳业集团最终以大约2000万元的费用获得“超级女声”的冠名权,其中包括作为独家赞助商的费用和在湖南卫视投放硬性广告的费用。
第二,广告收入。从湖南卫视公布的2005年“超级女声”的广告价格表看,每15秒高达7.5万元,年度总决赛的报价更高达每15秒11.25万元。但据称实际净价仅为每15秒广告价格2万元左右,总决赛广告为每15秒4.5万元。一场总决选比赛长达3个小时,中间至少插播6次广告,每次至少4分钟,一晚的广告收益保守估计有200万元左右,前6场总决选大约共1200万元广告收入。而总决赛的插播广告时间大约30分钟,按每15秒4.5万元的净价计算,则当晚的插播广告收入高达540万元(不包括节目前后的广告)。因此,7场总决选的广告收入至少1740万元。加上之前五大赛区共39场比赛的贴片广告,2005年“超级女声”的广告收入估计可达到3000万元。去掉广告代理的费用(约40%),湖南卫视至少赢得1800万元。
第三,短信收入。“超级女声”的短信收入主要由两部分构成:短信投票和向观众发送有关超级女声等节目资讯的短信增值服务。据天娱传媒负责人说,湖南卫视大约能从每场比赛的短信收入中分得100万元左右。而总决选期间短信投票量激增,每场总决选比赛的短信收入至少200万元,7场比赛就是1400万元,加上预赛期间的收入,总计有3000万元左右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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