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7 熟悉发稿环节
任务内容
以某部书稿为例,填写一份发稿单。
【任务知识链接】
发稿是将经过加工整理和整体设计的书稿转化成印刷符号的一个中间环节,既关系到前段编辑工作的成果,又关系到后续工作的质量。因此,对发稿工作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不能简单地作为一种例行手续。
1.7.1 发稿要求
发稿要求做到“齐、清、定”,这是人民出版社调研组在《出版工作》1978年第6期发表的一篇调查报告中提出来的。报告是经过深入调查研究上海、北京等地的出版工作的问题和经验后写成的。针对长期以来存在的出版周期长的问题,报告提出加快出书的六条具体建议,第一条就是“发稿尽可能做到齐、清、定”。这个要求后来被写进《出版社工作暂行条例》。国外有些出版社对发排的书稿也要求“齐、清、定”,英文叫complete,clearandfinal,也有叫complete,clearandself-explanatory,即“齐、清、明”。“明”是指不释自明。这些要求可以说是编辑工作共同规律的反映。
“齐”指书的各部分(文稿和图稿、正文和辅文及封面设计)齐全,缺稿要设法在发稿前补齐。此外还要检查书稿有无缺页,文中有无原先留下、忘记填补材料的空白。
“清”即书稿纸规格统一,语言文字规范,笔画端正,外文和公式、图表中字母符号的文种、大小写、正斜体、上下角标等清晰可辨,字体字号、照片图表位置及其他版式要求批注明确,改动处勾画清楚,改动过多处应重新誊抄。
“定”指书稿从内容到形式都已改定,无遗留问题,发稿后一般不再作新的改动。要做到定稿才可发稿是不容易的,必须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在发稿之前尽力把加工整理工作做到家,不允许把本来可在发稿前进行的工作(如核对引文、统一译名等)留待看校样时再做。
1.7.2 发稿前的复查
经过加工整理的书稿,责任编辑还要按照“齐、清、定”要求进行检查,看有无疏忽遗漏之处,经复审复核后,送作者核阅,并向作者说明加工整理情况及原因。作者复核后,责任编辑要检查退回的书稿,看作者有无改动和改动是否适当。
全稿加工后采用两种方法进行复查:
1)普查
联系上下文看自己的改动连贯不连贯,有无笔误,有无损害作者原意,有无顾此失彼的毛病,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是否都有必要,有无漏改。
2)单项检查
一段时间集中检查一个项目。如集中检查引文,看有没有未核对的,注码和引文末尾的句号的位置对不对,引文出处的格式是否统一等;或集中检查标题、图表、译名或其他项目,这是保证统一的最有效的办法。翻译外国书籍要求把原著表示强调的斜体字、黑体字、宽距字在译稿相应的地方标明,译者常常漏标,在加工后,单就这个项目把原著从头到尾同译稿核对一遍,这样就不致遗漏。
在加工过程中通过电话或面谈,与作者商定的修改办法要随时做成书面记录。因为加工时间长,要穿插处理的书稿多,过后容易忘记。有了记录,自己不在时别人也便于处理。
1.7.3 加工报告和发稿单
发稿时,必须由责任编辑撰写加工报告,填写发稿单,连同书稿档案送编辑室主任、总编辑审批。领导对书稿进行必要的检查,看是否达到发稿要求,如发现有什么疏漏,应具体指导和帮助编辑把工作做好。
加工报告应简要地说明加工的经过(如果不止一人参加,说明各人的分工),包括重大问题的处理是否同著译者或有关部门商量过并得到认可,书稿加工后是否退著(译)者看过,有无遗留问题,加工后的书稿质量如何,是否达到“齐、清、定”的要求。如有需要请示领导的问题,可在报告中提出。
发稿时,全面填写出版事项和书稿印制要求。发稿单的项目如书名、作者(编、著、译者)、开本、字体字号等,要逐项填写清楚,注意与书稿内容及整体设计要求一致,有特殊要求的要具体标明,分别由责任编辑和复审、终审者签字。
下面是出版社发稿单样张,供参考。
发稿单样张
(本单随稿)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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