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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时代”的全面到来

时间:2023-04-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节 “股份公司时代”的全面到来经过20世纪一二十年代的企业化经营时期,民营报业出现了相对繁荣的局面,报业基础不断稳固。1929年,福开森无意经营《新闻报》,将股权转让给华人,经过股权风波后,《新闻报》改组为华商股份公司,重新在中国注册,重估资本120万元。

第二节 “股份公司时代”的全面到来

经过20世纪一二十年代的企业化经营时期,民营报业出现了相对繁荣的局面,报业基础不断稳固。随着报业日益发达,经营企业化,出产商品化,公司制招股举债,“众擎易举,永久继续”,被当时业界公认为“经营报业之最理想化体制”(51)。之后伴随《公司法》的颁行,至20世纪30年代公司制在民营报业中越来越普及,《申报》《新闻报》和《大公报》等民营大报纷纷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逐步规范,公司化经营亦呈现出新的气象。有必要说明的是,《新闻报》于1929年便改组为华人股份公司,而《申报》则到1937年才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前则一直属于史氏的独资企业(1934年史量才遇难后,其子史咏赓继任其父职位)。这些民营大报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当时报界举足轻重,其改制标志着20世纪30年代民营报业公司制已真正发展成熟,且步入公司制普及的时期。

一、公司制普及原因:新《公司法》的助推效应

民国以来,随着民营报业企业化经营规模的扩大,报业发展出现了复杂化、专业化的趋势,传统的报业制度越来越无法适应报业经济发展的新需要,至30年代民营报业出现了改组公司注册社团法人的潮流。

(一)新《公司法》催生的公司热潮

1929年12月26日,近代中国的第三部公司法——南京国民政府制订的《公司法》颁布,1931年7月1日起施行。这部《公司法》针对1914年《公司法》实践以来出现的各种问题,多次吸取了经济界和学术界的意见和建议,经过立法院和中央政治会议上的多次修改,与晚清和北洋政府时期相比,内容更加完善,权威性也大大增强了。最后由立法院全案通过,国民政府以命令发布。该《公司法》为新的历史条件下近代企业发展提供了一个更为完善的法律环境,自此中国公司制度进入了一个相对平稳的发展阶段。

在民营报界,则出现了改组公司的热潮。赵君豪曾指出当时报业的发展趋向:“最近二三年来之小型报纸,其组织大多效法于公司性质,亦可见其优势之所在也。”(52)1928年,雷明远创办的《益世报》在刘浚卿主持下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以吸纳新股、重振报社。1929年,福开森无意经营《新闻报》,将股权转让给华人,经过股权风波后,《新闻报》改组为华商股份公司,重新在中国注册,重估资本120万元。改组后的《新闻报》股份共2000股,其中史量才持1000股,占总股份的50%,其他股份由银行界人士钱新之、吴蕴斋、叶琢堂、秦润卿等承购。设立新董事会,史方董事吴蕴斋、钱新之,原董事何联第、朱子衡,中间董事叶琢堂、秦润卿,推选吴蕴斋为董事长,徐采垂为史方监察人。馆务由原总理主持。由此,《新闻报》从原来的私人公司一跃成为更具现代意义的股份公司。除了《新闻报》的改组外,1937年,《新民报》《申报》和《大公报》等民营大报也都纷纷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另外,像成舍我的《立报》、张竹平的“四社”等等,均采取公司制形式。重庆时期的几家大报如《国民公报》(后改名《西南日报》)、《新民报》《时事新报》《益世报》《世界日报》等皆为股份公司。

(二)报业经济发展的内在逻辑

从报业经济发展的内在逻辑看,公司制普及是报业组织发展到一定规模和实力后的必然趋势。民国新闻界对此有着较清晰的认识,认为报业初创时期,各种技术设备因陋就简,报纸销数有限,范围狭窄,报馆无须承担太大的经济风险。因此无论是独资制还是合伙制,尚可应付环境。(53)公司制的出现和普及究其原因在于,“现代报馆的固定资本大,没有一笔雄厚的资本不能在大都会中办报;而筹划资金最便利的方法,莫过于有限公司(Joint-Stock Company)的组织。所以独资创办报纸,在欧美已不多见”(54)。概言之,公司制易于筹集资金的优势,适应现代报馆对大资本量的要求,因为大规模报业经营,必须具备土地、建筑物及优秀高速度印刷机等固定资产与雇用几百几千劳动力所需的莫大资本,而独资和合伙经营的方式显然无法适应大规模报业经营的需求,因而“晚近报业日就发达,由预约生产,而入于大量生产之途。经营企业化,出产商品化,已非少数资本者所能尝试,于是公司组织最为相宜”(55)。当时报界对股份公司制大加推崇者不在少数,对其优点有着多方面的深入论述,比如认为“股份公司优点之一是信用巩固。由一般社会广募股份,所以有缴付资本的能力,又以不置重个人的信用及努力,而事业较有永续性”(56)。“招股举债,事事公开,建基础于社会大众,分利润于多数股东,众擎易举,永久继续,此经营报业之最理想化体制也”(57)。这种观点在当时报界几乎成为主流共识,对于渐具规模且急需莫大资本的民营报纸来说,无疑成为改组公司的理论依据和寻求更大发展空间的原动力。1937年邵力子在《十年来的中国新闻事业》一文中就谈道:“从前一般办报的人,具有目的而欲为事业打定一个巩固的基础者很少。现在一般从事新闻事业的战士,非特在事业上为不断的竞争,而且一部分具有这样一个念头——怎样使他的事业基础建立起来?现在国内各大报都纷纷地在改进它本身的组织,如过去为私人经营者,目前却都变更其组织为公司性质;如过去租赁社址的,现在都纷纷地自建社屋……”(58)可见,随着报业经营规模和积累的扩大,寻求“事业基础”的巩固成为为数不少的民营报业转型为公司组织的内在驱动力。

(三)新制度经济学视角的观照

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来看这一时期民营报业公司制的突飞猛进,或可获得更为深入的观照。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影响制度需求的因素主要有:“(1)产品和要素的相对价格。相对价格的变化改变了人们之间的激励结构,同时也改变了相互之间讨价还价的相对能力,从而导致重新缔约的努力。(2)宪法秩序。即一个社会的基础性的制度规则,它能深刻影响创立新的制度安排的预期成本和利益。(3)技术的变化。因为技术变迁首先使产出具有规模报酬递增的特征,其次技术本身还具有内在的制度效应。(4)市场规模。市场规模的扩大能稀释交易的固定成本,降低某些制度安排的运作成本;同时会使一些与规模经济相适应的制度安排得以创立。”(59)依此来看20世纪30年代的民营报业,经过民国初期的企业化经营获得了一定的积累性发展,新的制度需求相对比较充分。

首先,社会对报纸性质和功能的认识发生了变化,报纸的营利性、大众性和作为重要的社会事业的观念得以确立。比如,吴定九在《新闻事业经营法》一书中多次论述到报纸的商品性,“新闻纸既视为一种商品,则欲求商品之畅销,必先求其品质之精良;欲求品质之精良,则全恃材料之精选与制造之得法”(60)。又如,“现代报业的特质,一言以蔽之:报纸商品化,报馆托拉斯化,管理科学化,其最终目的在利润的取得”(61)。有论者指出,报业观念的改变实际上是报纸的相对价格发生了变化,这也是报业公司化经营的动力要素。(62)其次,《公司法》的逐步完善给企业发展创造了较好的法治环境,作为一种新的制度设计,公司制的优越性逐渐深入人心并得以在社会上普及,且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和影响愈来愈突出,这给民营报业的发展带来较强的示范效应,由此会影响民营报业采用公司制的预期成本和收益。再次,新制度经济学家V.W.拉坦在《诱致性制度变迁理论》一文中认为:“导致技术变迁的新知识的产生是制度发展过程的结果,技术变迁反过来又代表了一个对制度变迁需求的有力来源。”(63)也就是说,技术变迁与制度变迁之间构成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的关系,制度变迁能促进技术进步;反之,技术变迁同样会推动制度变迁。民国以来印刷术和通讯传播技术的飞速发展及其在报业中的运用,不仅促进了报业生产的规模化和产业化,而且其“溢出效应”还会影响报业制度变迁的行为主体——报业所有者和经营者,进而对报业制度变迁发挥强有力的影响。最后,随着技术设备的更新换代,国民教育水平的提升,以及社会观念的革新,民营报纸的大众化趋势不可逆转,广告和发行量均呈现出突飞猛进的势头,民营报业遂走上了规模化的发展道路,由此促使报业自身寻求更适合规模经济发展的制度形式——公司制。因此,20世纪30年代以来民营报纸纷纷采用公司制渐成普及之势,不仅一些民营大报率先实行公司化经营,连那些新创办的、根基尚未稳固的中小型报纸也纷纷尝试采用公司制。

当然,民营报业的制度变迁同样遵循一般企业的制度变迁规律。尽管民营报业公司制实践与当时其他行业相比尚有一定差距,但其发展普及速度不可否认。并且还应看到,相比其发展阶段及其水平,民营报业在新制度安排方面表现出显著的超前性,比如晚清时期股份制在报业中的运用、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报业托拉斯的萌芽等等。虽然这些制度创新受多种因素制约,终究未能得到健康发展甚至横遭摧折,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些努力确乎成为当时民营报业发展的显著推动力。

二、公司化经营概貌:规范化、产业化、封闭性

20世纪30年代以来,公司制在民营报业中的普及对报业发展带来多方面的促进,主要体现在降低报业的经济和政治风险,改善报业的治理结构和制度管理,民营报业经营由此步入渐趋规范的、专业的发展轨道。但同时由于公司制度的内在缺陷,加之环境的制约和时局的影响,这一时期民营报业的公司化经营亦存在诸多局限和缺憾,比如报业治理结构和制度管理尚不完善,资本的开放性不足,报业经营受制于政治压力因而远未实现真正的独立性。

(一)组织管理更趋规范化

民国初期一些民营报纸采用了公司制的组织形式,有些已由无限责任公司转变为有限责任公司,而且还出现了股份有限公司。至20世纪20年代,股份制在一些民营大报基本得到确立,并有所改进。股份制在报业经营中的采用,其积极意义显然被当时报人所认识,相比之前的公司组织形式,股份制无疑能体现出公司和雇员之间的“利益共同体”关系,因而能让雇员对报馆产生较强的认同感。但同时也应看到,股份制在当时报业中所发挥的功能还比较初级、有限,如前所述,许多报馆套上股份制的名义,大多是解决办报资金不足的问题,因而热衷于改革或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以期达到招股集资的目的。至于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股权激励制度等则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善。比如,尽管《新闻报》是股份公司,但实际上福开森握有65%的股权,牢牢把握着报纸大权,其他董事并没有多少话事权。《新闻报》改组公司的主要原因就是由于缺乏资金,但福开森并没有就此扩大招股,“而是拉拢商界银行界的头面人物入股担任董事,入股数量不多,从而保证福开森的控制权,同时可以通过这些董事向银行借贷,在汪汉溪的主持下,走出一条借—还—借—还的生财之道。公司监察人并非选举产生,而是由营业部中一名被雇佣的职员兼任,开股东会时也不一定要他出席,只是在财务报告表上签一个名字,就算履行了监察的职务”(64)。由此可见,尽管《新闻报》是股份公司,但其公司制度并不健全,类似于这一时期国内兴起的家族公司。当然,与后者不同的是,福开森虽然掌握着报纸的大政方针,但并未干涉报馆的经营管理事务,而是将经营权放手交给汪氏父子。表面看来,这种关系似乎遵循了股份公司制的运营规则即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体现了公司制的委托—代理机制,但其实质依然不过是传统的老板与掌柜之间的关系,因为这种关系完全建立在福开森与汪汉溪之间的私谊上。可见在组织形式上,许多民营报馆的股份制建构并不完善,普遍没有设立监察会,股东和报馆大多仅止于金钱关系。

20世纪30年代随着公司制在民营报业中的普及,公司制给民营报业带来多方面的促进。首先降低了报业的经济风险和政治风险。随着报业规模的扩大,办报成本也不断上升,原来的独资和合伙办报越来越无法应付庞大的报业资金支出,这种情形下不得不求助于社会闲散资本。比如张竹平所办的“四社”,均是与他人合股的结果,其本人的股份均不到三分之一。而公司制所具有的招股融资功能,为近代报业的发展提供了更有力的资本支持,尤其公司制的有限责任特征也降低了办报的经济风险,即便报纸销路不畅或倒闭,报纸创办者也不至于倾家荡产。从政治方面看,公司制使报纸的所有权分散,更具社会化色彩,增强了报社的独立性,对于政治压力也有了更多的抵抗和疏通的渠道。比如,陈铭德创办的《新民报》前期依附四川刘峙,后来则以董事为政治保护伞。当然,公司化对民营报业更大的促进体现在完善报业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方面。其中,关于这一时期民营报业的组织管理变革详见本书第三章。

(二)人才培养和管理专业化

近代新闻教育发端于民国初年,勃兴于20世纪20年代的北京、上海等地,尤其是上海各大学,如圣约翰大学、南方大学、复旦大学等纷纷设立了报学系或新闻系,大规模聘请国内外著名学者授课,如戈公振在南方大学开设《中国报学史》课程,美国《密勒氏评论报》主笔毕德生在圣约翰大学报学系授课。1931年10月21日,中国新闻学研究会发表的宣言中提及:“新闻教育方面,虽然我们也可以提出三数个设有新闻学专科的大学;但那有些是完全忽略了中国的文化进程与中国的社会背景,而只是愚盲地追从黄金的美国,接受那无补于中国的实需的纯资本主义化的报业教育。”(65)此种观点发表于日本占领东三省后一月零三天,难免有扼腕于“全中国罹于天灾人祸的最大的劫难”之民族主义情绪,因而将当时的新闻教育斥为“为帝国主义者制造听命于他而来侵略中国文化、毒害中国社会的狗类”,以及对“封建、宗法”的承袭,今日来看此语未免偏激。客观而论,至30年代上海地区的新闻教育规模日益扩大和正规化,为新闻界培养了许多人才,尤其给正值壮大的民营报纸输送了一大批训练有素的新闻编辑、记者以及经营管理人才。

20世纪30年代后一些民营大报的经营业绩和科学管理即得益于新闻教育的发展,比如成舍我就创造性地走出了一条“以报养学,以学强报”的新闻人才培养之道。1933年2月,成舍我开始创办北平新闻专科学校,并自任校长。第一年开设了初级职业班,招生40名,学制2年,以培养“德智兼修,手脑并用”的新闻人才为办学方针,注重新闻学理、业务管理和政治法律等社会科学专案之教育,学习与实习并重,使学生将来成为既是能用脑的新闻记者,又是能用手的排字工人的全面发展的人才。1933年到1935年间,新闻专科学校又相继开设了报业管理夜班、报社经营管理高级班和无线电特班。学生结业后全部到《世界日报》或《民生报》工作。这些学校是成舍我处于事业鼎盛时期根据需要而开办的,企图以最短的时间,训练一批报业管理人员,强化他的“科学管理”,同时一批批训练有素的学生成了他的新闻事业重要的“人才库”。(66)除了重视新闻人才的专业培养外,民营报纸在人事管理上也逐渐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制度。

(三)民营报纸产业初具规模

20世纪20年代,以《申报》和《新闻报》为代表的民营大报逐步超越前期经营管理的初级阶段,走向了资本主义的企业化经营管理阶段。民营报纸纷纷引进先进的印刷设备与技术,加强广告和发行经营业务,健全报纸各项管理制度,到30年代前后经营业务达到了鼎盛时期,发行量多达数万甚至达到15万余份,广告量亦扶摇直上,达到历史最高峰。

进入20世纪30年代,民营报业物质技术条件的进一步改善为广告和发行业务的增长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1927年前后,中国除少数在商业都市发行的大报外,多不自备印刷机,所以要创办一种报纸,也很容易,仅租几间房子作为社址,即可成立,而印刷部分则可以完全委托其他印刷所代印,即使是有的报馆具备一二架平印机,也不过粗具规模而已。可到了30年代,除上海《申报》《新闻报》《时报》以及天津《大公报》《益世报》采用轮转机外,其他如《中央日报》《武汉日报》《东南日报》《世界日报》《晨报》《神州日报》《新民报》《朝报》《立报》《辛报》《福建民报》等,或中途改为轮转机,或创立时即采用轮转机。随着设备的改进,表现在报纸版面上也愈趋精密而富有变化,并渐趋经济化:字体多由新5号为主体,一改过去由4号字体排新闻的状况,各报的分栏也由过去6栏、8栏,大都划分为12栏。广告也迅速增加,不但较以前十分讲究图案与文字,而且各大报普遍设立了分类广告。(67)史量才独资经营《申报》后,继续加大力度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进编辑业务,增加地方版和报纸之外的刊物出版,使该报的知名度和经营业绩显著提高,发行量节节攀升。史量才接收之前,《申报》发行量未超过7000份,到1917年升至20000份,1920年超过30000份,1935年据该报自己宣布的数字:全国各地(除东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热河失陷外)销数总共达15.59万份,是1912年的27倍多。其中江浙沪一带是核心发行区,上海56050份,江苏34950份,浙江14300份,同时远销至云南、甘肃、西藏等偏远地区,国外亦有320份。(68)1926年,由吴鼎昌、胡政之、张季鸾三人合作接办天津《大公报》,胡政之任总经理兼副总编辑。当时报馆职工不过70人,发行量仅2000多份。到1927年8月,《大公报》开始扭亏为盈,这一年发行量的最高纪录为1.2万份,广告收入增加到每月3200元。1928年,新记公司用报社一年的盈余购入美国产轮转机1台,大大提前了出报时间,报纸发行量一举超过2万份,广告收入达每月6000元。1930年,报社继续投入大量资金改进印刷,出报时间更加提前。1931年5月,总发行数已增至5万份。1933年,《大公报》又购进德国大型高速轮转机1台,成为当时中国北方设备水平最高的报纸。

这一时期,一些民营大报除了经营报纸,还从事其他行业,比如《申报》除出版众多的刊物外,还致力于社会文化事业,兼顾出版、教育、图书馆等。《申报》于1932年12月1日创立了申报流通图书馆并对外开放;1933年3月成立申报业余补习学校,为职业青年提供进修培训等职业教育,1933年1月设立申报新闻函授学校,招收学生达800余人;出版《申报丛书》介绍日、苏、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经济、政治、思潮等,还出版《申报年鉴》(涵盖上海地区)记录上海地区历史。至20世纪30年代,民营报业已形成规模不菲的新兴产业。史量才1912年接手《申报》,1927年收买《时事新报》,1929年收购《新闻报》股权,拥有三报的绝对股权,同时兼任上海中南银行常董,集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于一身,俨然成了中国的“报业大王”。新记《大公报》采取健全财务制度、改进印刷技术等措施,广告和发行量均增长很快,很快也积聚起巨大资产。“1926年至1936年10年间,新记《大公报》已从以5万元起家的小本企业,一跃成为总资产超过50万元的报业巨头。1936年上海版创刊时,职工人数增加到700人,是当初的10倍,月支出10万元,全国分销机关达1300多处,发行量超过10万份,成为具有全国影响的大报”(69)。1937年,新记《大公报》正式成立了大公报社股份有限公司,并制定了详细严密的公司章程。此举标志着《大公报》已由私人合伙公司转化为正规的股份公司。

(四)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尚未完善

由于时局的动荡和环境的制约,民营报业的公司化经营尚存在着诸多缺憾和不足。学者沈松华通过对民国报业制度变迁的深度考察,认为这时期民营报业的公司化经营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资本运营的封闭性、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的不完善等方面。(70)

首先,资本运营相对封闭,缺乏公共性。比如《申报》《新闻报》和新记《大公报》等民营大报都是发起成立的,公司股份掌握在少数发起人及其关联人手中,极少向社会募集。股票并未上市流通,转让限制较多。个中缘由,举其要者有两点:一是民营报纸在保障言论独立性方面有着特别诉求,因而对吸纳外股多有疑虑。比如《大公报》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之后,只对内部员工赠股,而不接受外来新股投资。当然胡政之在香港办港版《大公报》时接受了王宽诚2万美元入股,但也是出于资金困窘不得已而为之。张季鸾曾说:“大公报的唯一好处,就在股本小,性质简单。没有干预言论的股东,也不受社外任何势力的支配。因此言论独立,良心泰然。”(71)这其中自然痛感于近代报业发展中的一些沉痛教训,比如英敛之主持《大公报》,因常常深受法国教会股东的制约,致几欲放弃。股权集中即权力集中,可以使办报方针牢牢掌握在主持人手里。二是公司制度设计本身存在着“先天不足”的内在缺陷,反映到报业经营中极易造成股东权和编辑独立权的矛盾。“惟此种制度,新闻的编辑及经营方针往往为大股东所支配,而大股东间势力的抗争,易使公司经营趋于不安”。(72)在观念落后和制度不健全的条件下,容易导致报纸主政者倾向于采取集权式的管理决策方式。在公司治理结构极度不完善时期,特别是晚清准公司时期,股东与报馆的关系呈现出两极状态。一方面由于股东大会基本被虚置,股东无权参与公司决策,因此无法对报馆的经营状况提问或建言。另一方面,一些大股东却可以随时干预报馆经营,横加干涉办报方针和经营事项。尤其在政论类报纸中,此类情形常常发生。兼之高压政治环境的制约,使得报纸经营谨小慎微,生存尤为艰难。如中国最早的报纸之一《汇报》的宣传报道虽然措辞谨慎,但还是遭到了官方的非议,不少股东因此要求退股,只出两个半月,报纸便宣布改组,没过几天,“上宪谕将汇报禁止”。(73)此种情形下,报纸的独立性很难不受到侵扰甚至剥夺,原有的办报方针也难以得到切实实施。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创新在给创新行为主体带来预期收益的同时也会支出相应的成本,当然只有当创新收益大于成本时,制度创新实践才得以产生。因此,近代民营报业采用公司制极可能要以危及甚至牺牲言论自由为代价,对于办报者来说这无疑是极大的成本,从而有时会造成创新的动力不足。幸而报纸的运营规律不同于一般性企业,往往投资报业的人并不谙熟报业经营规律,因而通常情况下对经营者会给予尊重以及一定的自主权。

其次,治理结构不完善,又极易受政治影响而导致混乱。这一时期世界企业董事会权力普遍不张,中国报业公司的董事会组织弱化更为突出,除了《大公报》等少数报纸较为完备外,多数报纸的董事会流于“橡皮图章”的状态,公司管理中存在着浓厚的传统集权化倾向。潘公弼在谈论当时的报馆组织时说:“报馆有许多董事,组织董事会总揽一切。但党部所办理之党报,与普通合股所组成之报馆,董事会的职权,就不是一样。党报的董事会,完全超越在报馆内一切职员之上,是最高的一个机关,报纸所刊登的一切态度,须受董事会的支配;股东合组办理之报馆的董事会,其任务不过系代表股东保持或发展股东之利权,赋有监督权而已。除每年预算外,对于报馆的营业方针、编辑方针等等,他们是不能过问的。”(74)可见与(国民党)党报董事会相比,一般民营报纸的董事会权力明显偏弱,要么董事会成员纯属挂名之需,要么仅“赋有监督权而已”,因而对报馆经营管理缺乏参与意识与热情。除了报业组织自身的治理结构不完善外,高压政治环境和战争也导致当时民营报业管理不善甚至混乱,无法进行常态的报业经营活动。比如《新民报》之所以改组股份有限公司,既是经营规模扩大的需要,更是逃避国民党政治压迫的无奈之举,试图通过改组公司以降低风险。陈铭德、邓季惺回忆说:“我们把个人的事业变成公司组织,是经过一番思想斗争的。在当时形势下,既要找些人来挡风挡雨,掩护这个事业;又要合作的人不过分干涉《新民报》的内政(包括人事、财务和版面),好让我们还有点‘自由’。几经酝酿,这个公司于一九三七年七月一日宣布集资五万元依法成立,同天在报纸上发表了董事长、董事和监察人名单。”国民党各派各系,除了原有的几个股东代表外,其他都是赠股,因此并不干预报政。如董事长萧同兹,“从未对报社发过任何指示,干预过任何行政”(75)。尽管这样组建起来的董事会在实际运作中起到了“政治保护伞”的作用,但从制度创新的角度看,类似这样形同虚设的董事会缺乏制度层面的意义,更遑论促进报业的发展了。抗战时期的《大公报》几经辗转,胡政之、张季莺二人自理一片,事实上形成了两个体系,之后张季鸾去世,重庆版相对稳定时成立了董监会联合办事处,两个体系才重新统一起来。1937年《申报》改组为股份公司后,不久上海沦陷,“孤岛”时期又被日伪劫持,实际上已经失去发展机会,股份公司制沦为虚置。

此外,20世纪30年代以来时局动荡,民生多艰且民族危机日益深重,这样的“乱世”一方面客观上给民营报业的发展提供了相对自由的空间,但另一方面也给报业经营带来诸多掣肘。由于缺乏和平稳定的环境,民营报业难以开展独立自主的经营活动,持续推进报纸内部的制度建设。不仅如此,报人还时有被捕、被害之虞,报馆也因之被迫停刊、破产乃至倒闭,安全感尚且难顾,报业经济更是无从谈起。而报业经济的弱小状态使民营报业的发展缺乏稳定的经济基础,只得求助于政治津贴的资助赖以谋生,此种情形下,报纸极易被复杂的政治权利斗争所裹挟,从而丧失民营报纸的独立品格,成为仰人鼻息的附属物而为人所不齿。如重庆陪都时期的《西南日报》,名义上是民营性质的报纸,实质是“三青团”的喉舌。战后又恢复为民营公司,不久名义社长、重庆“三青团”干事长陈介生强行插手报社,逼走了工商金融界的投资,报社很快难以维持。(76)可见,制度建设是报业稳定的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时制度建设本身更需要一个长期的、相对稳定的环境,而这“双重需要”在抗战时期及其前十年的历史环境中是无法实现的,由此注定了民营报业制度建设之路的崎岖多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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