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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产业所有制结构

时间:2023-04-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广播电视产业所有制结构广播电视产业是一种经济实体,它同其他经济实体一样,也存在着归谁所有的问题。根据这种分析,现阶段的我国广播电视产业所有制结构模式应该是以国有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为主体,积极扶持民营广播电视产业实体和股份制广播电视产业实体。

一、广播电视产业所有制结构

广播电视产业是一种经济实体,它同其他经济实体一样,也存在着归谁所有的问题。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广播电视事业(当时不承认广播电视产业)是属于国家所有,由全国各级政府代表国家实施对广播电视的管理。现在,随着我国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渐成熟,广播电视产业也存在着一个转制的问题。既然转制,就存在着广播电视产业的资产归谁所有的问题。从社会整体来分析,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社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和某种所有制内部的所有、占有、支配、使用之间的关系。任何一种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都是由一定的生产力状况决定的,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必然有什么样的所有制关系。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我国的生产力状况,决定了目前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的新特点以及正确处理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的原则。同这种宏观的所有制关系相适应,作为现代社会经济——知识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广播电视产业部门的所有制结构必须同其相联系,否则,就会影响广播电视产业的发展,对社会整体的发展和对广播电视产业自身的发展都是不利的。

(一)广播电视生产力的多层次性

我国地大物博,同全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程度相联系,各个地区的广播电视生产力状况是不可能都完全一样的。有些地区的广播电视经济发展快一些,有些地区广播电视经济发展慢一些,这是一种十分正常的现象,就是在同一个地区内,广播电视经济的发展程度也会有差异。这种差异虽然受多种因素的制约,但是最根本的是社会生产力和广播电视自身的生产力发达程度。高水平的决策者一定会根据生产力水平的状况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各种经济形式,如果不这样,随心所欲的,不顾广播电视生产力的发展程度,片面追求主观主义的、理想主义的经济形式,认为广播电视产业的规模越大,国家控制的力度越高,就越能促进广播电视的发展,这样必然会影响广播电视产业的发展。现行的“广播电视集团”就犯了这种错误。

社会实践证明,经济越落后的地区和国家,其生产社会化的层次就越多。比如我国,既有高度社会化的生产和经营,又有中等社会化程度的生产和经营,这样就必然要求有国家所有制、不同规模的集体所有制和民营所有制,以及其他经济形式与之相适应,这就是说一个国家究竟采取什么样的经济形式是由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决定的,是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性质的规律要求的。这种多层次、多元化的社会生产力对包括广播电视产业在内的所有经济部门都产生着影响,因此,在国家还存在的情况下,社会经济部门的发展,一定要研究自己所处区域的社会生产力状况,具体到广播电视经济部门,不仅要注意宏观经济发达程度对广播电视经济的影响,而且还要注意广播电视产业生产力发展状况,在这样的基础上,决定我国各个地区的广播电视产业的所有制结构。比如我国西部经济不发达地区同我国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相比较,广播电视产业所有制结构就不能采取一种形式,一定要有区别;否则,就不利于广播电视产业的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我国的社会生产力水平已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但是,从总体上分析和同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生产力水平还是比较落后的。生产力是人们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所谓生产力水平较高,就是指操纵生产工具的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较高,生产工具较先进。否则,就表明社会生产力水平不高或较低。我国的社会生产力水平还不够高,就是从劳动者的素质和生产工具的状况来说的。目前,我国的劳动生产力是属于多层次、交叉型的生产力。所谓多层次,是从全国范围内的生产力水平来说。我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在经济文化发达的地区,不仅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生产工具,而且拥有掌握世界上最先进的科学技术的科学家,以及其他劳动者。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地区,比如在我国西部地区,不仅生产工具相当落后,而且劳动者的素质也很差,文盲还占着相当的多数。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相当广大的地区处在中间状态,这些地区既有较先进的生产工具和具有一定科学技术水平的劳动者,同时也保留着一些落后的生产工具,劳动者中间还有一些人认字很少或者是文盲。所谓交叉型,是指在同一个地区或部门内部,先进的生产力水平与落后的生产力状况并存的局面。比如经济文化比较发达的地区,从总的方面来看,占主导地位的生产部门和生产环节的生产力水平就可能很高,而那些辅助部门和生产环节的生产力水平就可能很低,即使占主导地位的生产部门和生产环节的劳动者的素质也会高低悬殊很大,我们把这种状况称为交叉型的生产力。这种多层次、交叉型的生产力要求多种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与其相适应,要求我们的经济社会活动与其相适应。

广播电视产业尽管属于信息产业,是一种高技术产业,但是在我国这种宏观经济条件下,它同样存在着地区间、同一地区的行业间的差异性,那种宏观上的多层次的生产力水平必然对广播电视产业部门起着重要的决定性的影响作用,其经营与管理者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一客观现实,实行正确的决策,千万不能再犯违背生产力发展的常识性错误。根据这种分析,现阶段的我国广播电视产业所有制结构模式应该是以国有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为主体,积极扶持民营广播电视产业实体和股份制广播电视产业实体。

(二)国有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的主体地位

关于广播电视行业的经济性,虽然理论界早已提出,但是,它在社会上真正形成共识还仅仅是近几年的事情,广播电视产业能否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直到现在也尚未形成共识。另外,广播电视产业作为媒介产业,本身就具有突出的宣传功能,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从来都没有放弃过对广播电视产业的控制,只要国家还存在,谁都不要梦想让广播电视产业脱离国家的控制。这样,在我国这种多层次、交叉型的社会生产力条件下,广播电视产业的所有制结构模式要受制于三个方面的力量:一是多层次、交叉型的生产力的制约,这是一种根本性的、决定性的制约关系;二是受市场经济的制约,这是一种宏观性的、规律性的制约关系;三是国家政权力量的制约,这是一种政治性、利益性的制约。这三种制约关系对广播电视经济共同作用的结果,形成了两种相互依存、共同发展、共同处于主体地位的广播电视事业和广播电视产业。

决定广播电视事业和广播电视产业的主体地位是由以下条件决定的:

(1)广播电视的性质决定了它的主体地位。广播电视具有二重性,即经济属性和政治属性。前者是基础,后者是保证。所谓基础是从信息产业的角度表明广播电视在未来经济社会中的主体地位;所谓保证是从宣传的角度表明广播电视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正因为广播电视的二重性质,经济属性决定了国家以及广播电视产业实体在整体广播电视产业体系中的主体地位;政治属性决定了国家级广播电视事业体系中的主体地位。

(2)拥有雄厚物质力量决定了它的主体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广播电视产业是诸多媒介产业中发展最快,也是具有实力和发展潜力的媒介产业实体,特别是已开展多种经营的广播电视产业实体的经验已充分证明未来媒介产业的主体是电子媒介,而电子媒介产业中起主体地位的将是广播电视产业。不过,未来的广播电视产业已不是现在状况的广播电视产业,而是在新观念、新技术条件下形成的一种新型的广播电视媒介产业体系。

(3)国有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决定和影响着其他广播电视产业的发展方向和服务方向。广播电视产业实现转制以后,由于制播分营制的实现,在现行的广播电视行业中将出现两种状况:一是以现在的电台、电视台播出部门为中心,组成以节目播出为中心任务的广播电视台(也可以称为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公司);二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部门,除新闻节目外,其他节目将逐步走向市场,由社会上的节目制作公司制作各类广播电视节目。这种制播分营制的实施,在广播电视产业系统出现了两种服务体系:一是由广播电视节目播出部门所承担的直接为受众服务的体系;二是由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部门所承担的直接为广播电视台提供节目服务和通过广播电视台对节目的播出而对受众所实现的间接服务体系。这些不同的服务体系所实现的服务方向是一致的,这种一致性都是由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的主体地位决定的,并受其所有制的制约和影响,其他广播电视产业所有制形式只能是占主体地位的国有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的补充形式。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尽管广播电视产业的所有制结构是多样的,但是,由于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的主体地位决定了我国媒介产业的性质只能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媒介产业,这个方向是绝对不能改变的,而且也是不可能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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