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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在自己煽动起来的讨论影响下变成了党派的喉舌”(帕克)

时间:2023-04-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 政论模式的产生:“报纸在自己煽动起来的讨论影响下变成了党派的喉舌”(帕克)(一)报纸对于舆论的影响力1766年《印花税法案》的废除对于美国报纸具有双重意义:一是解除了束缚报纸发展的枷锁。报纸对舆论的影响力在《印花税法案》颁布之前就已初露端倪。然而,总督终于被惹恼了,他对曾格提出指控。

三 政论模式的产生:“报纸在自己煽动起来的讨论影响下变成了党派的喉舌”(帕克)

(一)报纸对于舆论的影响力

1766年《印花税法案》的废除对于美国报纸具有双重意义:一是解除了束缚报纸发展的枷锁。而这个沉重的经济包袱英国报业则背负了一个半世纪。18世纪初,英国议会通过法案,规定所有报刊征收印花税,使用的纸张征收纸张税,刊登的广告征收广告税,三者合称“知识税”。这项规定沿用了100多年,经过报界和社会各界的长期斗争,至19世纪中期才陆续取消。当然,这个意义对美国报纸而言较小,无论如何,独立战争取得胜利,这项制度是早晚要废除的。而更大的意义是报纸显示出了对舆论的影响力。

报纸对舆论的影响力在《印花税法案》颁布之前就已初露端倪。詹姆斯·富兰克林(James Franklin)在1721年8月开始在《新英格兰新闻报》(New England Courant)上利用天花预防接种问题抨击牧师马瑟父子,他在创刊号头版向支持预防接种的清教徒牧师们发动攻击。《新英格兰新闻报》的这些讨伐性的新闻报道和评论文章“既巧妙又有报复性,反抗英克里斯和科顿·马瑟的人们聚集在富兰克林的周围,为《新英格兰新闻报》撰写文章,吸引公众对这份新报纸的注意力;马瑟父子因察觉到公众舆论的潮流在强烈地反对他们而不堪忍受”(埃默里等,2004:36)。无独有偶,约翰·曾格(John Zenger)也利用他的《纽约周报》(New York Weekly Journal)批评总督科斯比,与支持政府的《纽约公报》展开论争。《纽约周报》在创刊号上对于当选维斯特切斯特(Westcheste)下院议员的前审判长舍利夫(Shrieff)的讽喻,令人忍俊不禁,讽喻假借一则寻找走失动物的广告:“有大猴一只,高约四尺,近日挣脱锁链,逃至乡下……,因有战马、手枪、佩刀,此狂猴居然以将军自居;此猴对着爪中的一纸嘀嘀咕咕……”(Mott,1962:32)。在12月3日,曾格的报纸刊登一则消息,攻击科斯比总督听任法国军舰侦察南部海湾的防御工事。在同一期上,一名愤怒的新泽西移民[他的写作风格酷似詹姆斯·亚历山大(James Alexander)]谴责殖民地官僚当局的无能。这样的内容颇受公众的欢迎,《新闻周报》需不断重印以满足读者之需。然而,总督终于被惹恼了,他对曾格提出指控。1735年8月4日,曾格被审之日,全城轰动,法庭挤满了曾格已赢得其“相当信任”的“平民”(Mott,1962:34)。布莱耶认为曾格的《纽约周报》是美国第一份为传达政治争论而创立的有着政治功能的报纸(Bleyer,1927:64)。1733年,商界的一个团体,主要是反政府的势力,询问曾格是否想办一份报纸,作为发表他们新闻和观点的工具(埃默里等,2004:45)。反政府势力包括首席法官列维斯·莫里斯(Lewis Morris)、纽约和新泽西两个殖民地的总测量员兼咨询会议成员詹姆斯·亚历山大以及以其著作《纽约殖民地史:自其建立至1762年》(History of the Colony of New York from its Foundation to 1762)闻名的威廉·史密斯(William Smith)。亚历山大似乎是报纸的主编,他在一封私人信函中说:“随信附上第一份周报,它以后将主要用于揭发他(总督科斯比)和哈里森先生(议会成员)在其他报纸上发表的谄媚之词,虽然总督宣称这一切与他无关,但其实他和哈里森先生却很赞同这些谄媚”(Bleyer,1927:63)。

1765年,《印花税法案》的实施是殖民地历史上的重要事件,在美国新闻史上亦复如是。殖民地凡报纸、历书、证书、商业票据、印刷品、小册子、广告、文凭、许可证、租约、遗嘱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均要带有税收印章,英国政府声称所有税收(由北美海关人员收取)均用于“捍卫和确保”殖民地的安全(Mott,1962:71)。《印花税法案》惹怒的是北美最具影响力的一群人:商人、律师、印刷商。就报纸而言,每份2页的报纸要纳税半便士,4页的报纸要1便士,而且每则广告要收2先令的税。对于印刷商来说最重要的纸张,竟有六七十种征税的等级和尺寸。《印花税法案》太过严苛以至于有些报纸竟被征税达50%之多。

由于对报纸经营有着直接影响,印刷商的反应很强烈。本·富兰克林说:“我认为它对印刷商的影响,比起任何人都要大。报纸的半张纸篇幅要交半便士的税,每一广告要交2先令的税,这将近拿走了收入的二分之一。而每本历书也要缴纳四便士的税”(转引自Schlesinger,1935:66)。《印花税法案》和《汤森税法》(Townshend Acts)[3]之所以使印刷商如此愤怒而有助于促发革命事件,其原因之一是它们把纸张也纳入征税的进口商品之列。即使抛开重大的原则问题,纸价昂贵本身就促使殖民地印刷商煽动美利坚人的愤怒情绪。对殖民地的印刷商来说,纸张进口极为需要,1769年一些关于抵制进口的革命决议中未列入价格较低的印报用纸,就说明了这一点。

经济上的直接受损,激起殖民地印刷商的反抗。报纸采取各种方式逃避印花税。有的报纸干脆停刊,有的则采取措施加以规避印花税,大多数报纸隐去印期数和出版人的姓名,有时甚至不用报名,这样从技术上说它们就不属于报纸了。《纽约公报与邮递员报》(New York Gazette and Post-Boy)的印刷商则刊载了一封自称其收到的匿名信,说如果该报“毫无理由地畏惧令人厌恶的《印花税法案》”,而将其“有益的报纸”休刊的话,其“住宅、人身与财产”将“立即受到威胁”(Mott,1962:72)。少数报纸没有加贴印花,刊登通告说报社连一个印花也没有买到。有些报纸则不予理睬,继续印刷报纸,尤以新英格兰地区的报纸为多;还有的报纸进行激烈的抗争,大量刊发各殖民地人民抗议“印花税法”的动态消息,以及各种批驳、声讨的文章,引发民众更加热烈的讨论和抗议。《宾夕法尼亚公报》还创造了墓碑式的版式,各栏改用粗黑线以示哀悼,并宣布暂时休刊,“以考虑有无办法逃避那强加于我们的锁链”,后来果真想出了办法,去掉报名,只写“值得注意的事”(Mott,1962:74-75)。爱国派报纸和保皇派报纸阵营第一次泾渭分明,因为后者反对不进口协议并进口纳税纸张(Mott,1962,75)。

对于报纸的煽动能力,政府和保皇派感触颇深。总督哈钦森将塞缪尔·亚当斯称作“本地最伟大的煽动者”,“在公共报纸上反对政府已经接近20年。起初能力不怎么强,但是长时间的实践使得他能力卓著,并具备狡诈地将其对进攻对象的偏见植入读者头脑中的高超能力,超过了任何我所认识的人”(Bleyer,1927:82)。亚当斯经常在爱国派报纸《波士顿公报》上著文立说,在这一时期该报有2000份的发行量。1770年,总督哀叹:“不幸的是,7/8的人们只读这份臭名昭著的报纸”(Bleyer,1927:82)。曾遭《波士顿公报》嘲笑的托利党人竟在波士顿的英国军队中分发书信说应将《公报》编辑埃德斯(Edes)和希尔(Gill)及其作者“问斩,毁坏他们的印刷所,消除他们的影响。他们要因为给我们造成的不幸而成为首批牺牲品”,埃德斯和希尔在信中被称作“煽动的信号兵”(Bleyer,1927:82、81)。1771年之后担任副总督的奥利弗(Oliver)在1769年的一封信中说:“如果没有办法熄灭这些火焰(就照所说的,将他们送往英国按叛国罪受审),他们就会继续通过《公报》的文章把毒素灌输到人们的头脑里”(Bleyer,1927:81)。

深受报纸煽动所害的保皇派当然也懂得利用报纸,《波士顿新闻信》和《波士顿纪事报》被作为保皇党的机关报。哈钦森在一封信中说:“我费尽心思终于找到了可以回应那些对人民造成不幸的报纸上文章的作家,并在卓普尔(当时《波士顿新闻信》的印刷商)的报纸上发表了两三篇文章,除此之外还有一家新的媒体,一位无所畏惧的年轻的印刷商,我希望能产生好的作用”(Bleyer,1927:86)。但是由于形势不利,所以保皇派利用报纸不十分成功,可谓费力不讨好。1781年,爱国派报纸《新泽西公报》(New Jersey Gazette)称:“众所周知,去年英国政府在欧洲和美国花费超过5000基尼雇人利用小册子和报纸来说谎。今年他们的花费可能会翻番,因为他们的情况更为不利;现在我们可能会看到这项从事谬误的工作的费用还会翻番。现在,这种报纸四处都是”(Bleyer,1927:93)。1774年,纽约的副总督考登(Colden)曾向英国政府报告,说英国用于宣传的小册子和言论“在该地受到抵制,因为当地出现了更多的报纸(小册子和报纸),而议会遭遇的反对措施也比所有其他殖民地的总和还多”(Bleyer,1927:94)。

殖民地的革命家们也都是宣传家,他们深知动员民众的重要性。昆西认为,仅仅是公正地思考还不够,在同仇敌忾的公众舆论强大得足以使献身事业的斗士变得不可战胜之前,公民还必须有同样的思想(埃默里等,2004:65)。如何使公众能有同样的思想,当然是要靠宣传鼓动了。塞缪尔·亚当斯在这方面目标更明确:首先,必须证明他们所倡导的路线是正确的;其次,必须宣传赢得胜利后所能带来的好处;第三,必须通过向大众灌输对敌人的仇恨来发动群众——只有群众才是真正的“突击部队”;第四,必须设法反击反对派所提出的任何合情合理的论点;最后,必须用白纸黑字把所有问题明明白白地写下来。只有这样,即使是那些普通如劳工的人,也能够明确了解斗争的目标(埃默里等,2004:63)。在革命派看来,无论是宣传革命路线的正确性、革命胜利的优越性,还是灌输对敌人的仇恨、反击敌人,这一切都要采取书面形式,在当时这是非小册子和报纸莫属了,而亚当斯的主要工具就是殖民地的报纸,他是当时最为多产的报纸政论作家,曾使用25个不同的笔名发表致编辑的来信或文章。

不过在反对印花税时期,宣传鼓动还是小册子和报纸并用的,甚至历书也被用来传播最新的政治消息、舆论和论争。1775年战争打响之时,11个殖民地共有37份报纸。除了7、8家报纸支持保皇派外,其余的都是爱国派报纸。报纸和国家在独立战争期间同患难,战争结束时,报纸也赢得了巨大的威信。南卡罗来那的爱国派人士、历史学家戴维·莱姆塞(David Ramsay)在独立革命爆发后不久即宣称报纸成为《印花税法案》的受害者实乃美洲自由革命之幸事(Ramsay,1789:61-62,转引自Schlesinger,1935:65)。一位反印花税运动的拥护者也认为报纸在政治宣传上的作用是“自报纸出现以来最伟大的作用”(Mott,1962:107)。报纸自身以及政治组织者和操控者都深深地体会到报纸对舆论的巨大影响力。自此,报纸就被看作是政治运动的利器,美洲的所有领导人都重视这一新生力量。终于,“报纸在自己煽动起来的讨论影响下变成了党派的喉舌”,“编辑不再仅仅是传播新闻的人和某些事件的忠实报导者,而成为一个政党的代言人,在政治上发挥作用”(Park,1923:280-281),他们积极参加党派的组织活动,经常列席党派会议或是作为会议的代表,有时还会主管助选部门(Nerone et al.,2003:441)。

这种威信当然也见诸于公众对报纸的重视,报纸已被视为日常必需品。在独立战争爆发之际,“报纸可能进入了近4万家庭;而且,每份报纸都会被传阅,它们在咖啡馆和酒馆被大声诵读,报纸上的文章被民众讨论和全部接纳”(Mott,1962:108)。报纸的“每一个字都被阅读,甚至是很小的‘夹条’和广告也不被放过”(埃默里等,2004:73)。报纸数量与发行量的快速增长也成为报纸影响力增强的有力证据。在1765年,波士顿报纸的平均销量为600份,殖民地可能大约有5%的白人家庭有一份周报。在独立战争爆发前的几年中,报纸发行量显著增加。最高数额为《里文顿公报》的3600份和《侦探报》的3500份。据称《康涅狄格先驱报》在1778年曾有8000份的发行量,这是让伦敦报纸也艳羡的数字(Mott,1962:104)。独立战争之后美国新闻业的发展主要在两个方面:(1)新报纸数量的增加。1783-1801年,新创办的报纸多达450家,但时祚短促的不在少数(Mott,1962:113)。1801-1833年是报纸的扩张期,报纸由19世纪初的200家增加到1200家左右。(2)出版周期的缩短。报纸从周报到半周报、再到每周出三期,最后到日报。

由于报纸数量的增多、页面的增大以及出版周期的缩短,使其取代小册子成为和内战时期相比进行政治讨论的最佳媒介。1793年在《女神报》(Minerva)的创刊号上,诺亚·韦伯斯特(Noah Webster)指出:“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即使是在英国,也没有像在美国这样,报纸如此普遍”,“因为便宜、出版周期短”,“也许在美国,它们是最有用的出版物”,“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超过了杂志和小册子”(Bleyer,1927:112)。塞缪尔·米勒牧师也对1785年前后美国报纸的兴盛作出了描绘(转引自布尔斯廷,1997:442):

这个社会中即使每天从事劳动的阶级,其中很大一部分人也都能随意经常接触报章杂志,得到有关每一个事件的正式消息,注意政治进程,讨论公共措施,并因此不断激发自己的求知欲和给自己提供不断取得知识的手段。可以确切地断言,同一国的人口相比较,像我国现在政治性报刊的数量之大,是前所未有的。从各方面考虑,这些政治性报刊如此便宜,传播如此广泛,又能如此容易看到,也是前所未有的。

匈牙利人山多尔·福尔考什(Sandor Farkas)在1831年访问美国,他认为正是印行报纸才使得美国能如此迅速地在全国范围提高启蒙水平,在其编纂的《北美游记》中记载有这样的内容(转引自托克维尔,1988:113):

在欧洲,人们认为美国能如此迅速地在全国范围提高启蒙水平是有魔法相助。在美国生效的这种魔法其实就是印行报纸。例如,公共马车定期运送报纸,在荒野地区有报纸投递令我惊喜交加。任何一个拓荒者都阅读报纸,无论他离文明多么遥远,也不管他多么贫穷。公共马车驶近荒野新近开辟的定居点时,便会吹响喇叭,接着,马车夫从座位下的箱子里取出报纸,扔到路边。这种景象一天到晚不断重复:向路边的定居点(有时不过是一座孤零零的小木屋)扔报纸。

(二)报纸在建国初期政治生活中发挥的作用

美国最初并无政党。1787年制宪会议召开前后,美国的政治派别发展演变为联邦党人与反联邦党人。联邦党人以约翰·亚当斯和汉密尔顿为领袖,支持者多为北方城市商业集团,主张加强中央政府的权力。反联邦党人以杰斐逊、塞缪尔·亚当斯、约翰·汉考克和帕特里克·亨利等人为领袖,得到南方的种植园主及边疆地区小农的支持,主张地方分权,限制国家政府的权力。虽然这两个政治派别在美国历史上首次冠以政党的称谓,但两派还都不是近代意义上的政党。因为两派都缺乏正式的组织和明确的政治纲领,而且在宪法批准和1788年联邦政府正式建立之后,两派的矛盾基本解决。

美国的政党产生于联邦政府建立之后。而值得注意的是,杰斐逊、汉密尔顿、华盛顿、麦迪逊等诸多开国元勋对于党派政治一直很反感。1787年这些人在起草《合众国宪法》时,没有预设政党在政府管理制度中的作用。实际上,他们通过三权分立,制约与平衡,联邦主义以及选举人团间接选举总统等各项宪法规定,力图将政党及政治派别排除在新生的共和国之外(毕比,2004:46)。汉密尔顿早在制宪会议时便对政党派别表示反感,他将州本身看成是政治派别的一种。在他看来,只有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才能阻挡派别的形成,防范其对权力的篡夺,维护社会稳定。基于此,汉密尔顿希望通过宪政机制限制党派的发生和发展。虽然他后来成为“联邦党人”的领军人物,但在他心目中,“联邦党人”并非一个党派,而是代表了拥护正确的宪政方针的爱国主义者。与汉密尔顿相比,杰斐逊对政党的厌恶有过之而无不及。他有一个著名的表述:如果不与党派在一起便不能升入天堂,那我宁可不去天堂(转引自莫里森等,1980:376)。杰斐逊相信公众利益高于一切,从而认为党派是对人民自由权利的侵犯。而并无党派背景的两任总统华盛顿在离职的告别演讲中更是告诫国人:“我已经提醒你们,在美国存在着党派分立的危险,并特别提到按地域差别来分立党派的危险。现在让我从更全面的角度,以最严肃的态度概略地告诫你们警惕党派思想的恶劣影响。不幸的是,这种思想与我们的本性是不可分割的。并扎根于人类脑海里最强烈的欲望之中。它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存在于所有政府机构里,尽管多少受到抑制、控制或约束。但那些常见的党派思想的形式,往往是最令人讨厌的,并且确实是政府最危险的敌人……”(艾捷尔,2000:367)。

然而,美国的政党还是在反对党派的精神氛围中诞生了。从第一届国会开始,围绕财政部长汉密尔顿的经济政策,在国会里形成了支持与反对的两个稳定的投票集团,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联邦党和民主共和党。两党起初是就汉密尔顿的财政政策发生争论,而后争论的内容从财政政策扩展到外交政策以及政权建设等各方面,最后发展到争夺总统职位。到华盛顿第二届政府时,两党的分歧加重,争斗更趋激烈,“不管所讨论的是外交还是内政,是战争还是和平,是航运还是商业,对立观点的磁力作用总是使他们像南、北极一样彼此分歧”(莫里森等,1980:389)。两党不仅在国会里辩论,而且在报纸上论战。汉密尔顿和杰斐逊作为两党领袖,都认识到报纸不再仅仅是印刷商的业务,有能力的编辑对于强有力地支持政党政策是至关重要的,报纸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完全依赖于讨论政治经济问题的自愿投稿了(Bleyer,1927:105)。这是办报观念的一个重大转变,报纸不再是纯粹的赢利工具,它还可以成为宣传工具,它可以仅为宣传的目的而存在。对公众舆论的影响力终于使得报纸在政党和政治制度中要有所作为了,这也成为报纸“新的存在理由”(Mott,1962:113)。政党报纸的目的不是为了赢利,它们基本都赔钱,贝奇8年办报累计亏损达14700美元(Mott,1962:128),芬诺的《美国公报》一开始就宣布不登广告,后来因为财政吃紧,他不得不请求汉密尔顿施以援手。

汉密尔顿对4份报纸进行过财政支持:《美国公报》、《箭猪公报》、《女神报》以及《纽约晚邮报》。在《晚邮报》创办之前,汉密尔顿提出组建一个广泛的联邦党人协会,在8年内每人每年捐款5元以备党派宣传之用。他也是该报社论的指导人,《晚邮报》编辑科尔曼曾经讲述过汉密尔顿是如何帮助他完成社论的:“只要有什么我想知道的信息,我就向他请教,有时会写一封短笺。他会指定一个时间,通常是在深夜。总是会有人向他详细报告有关的政治事件。我一见到他,他就开始详细阐述该问题,我就会开始速记;等他讲完了,我的文章也完成了”(Bleyer,1927:134)。全国各地的联邦党人主编会纷纷转载这些社论,从而显著地扩大了该党的影响。科尔曼曾经宣称要“自由平等地向所有的党派开放”,其目标是要避免“个人仇恨、低级的挖苦和编辑印刷商之间的口诛笔伐”(Bleyer,1927:134),但他是无法与整个时代的新闻氛围来抗衡的。他很快就发现这样同民主党编辑们作战太困难了,他也开始攻击对手:“杜恩(Duane)与齐泰姆(Cheetham)二君,被钱收买的扯谎者,你们颠倒黑白,而真理终将颠覆你们”(Mott,1962:184)。他还转载有人捏造的关于华盛顿总统私生活的丑闻,将其对手主编称为“邪恶的小人”和“黑心邪恶的诽谤者”(Mott,1962:185)。

杰斐逊与汉密尔顿利用报纸发动的激烈论争甚至引起了华盛顿总统的注意,总统曾经试图力促他们二人和解。但杰斐逊为自己辩解道:“我从未以自己或其他名义,直接或间接,撰写、口授,或促使别人写过任何一句感情用事的话,刊登在他的或任何其他报纸上,这些报纸既不标明我的名字,也不标明我的机关的名字”(转引自希纳尔,1987:243)。虽然,在法律上可能确实如此,但在事实上,杰斐逊远没有这么无辜。1791年5月15日,杰斐逊写信给托马斯·曼·伦道夫,对费城两家大报表示不满,并说:“我们一直在设法创办另一个周刊或半周刊,它不登广告,这样使它能发行各州,成为传播消息的真正媒介。我们一度曾希望劝说弗里诺在这儿办报,但未果,在此期间,贝奇的报纸有所改进,该报的主旨一向是共和主义的”(希纳尔,1987:237)。弗里诺(Freneau)最终来到费城,1791年8月16日他被任命为外文秘书。杰斐逊对弗里诺的报纸十分重视,除了由他的部门支付微薄的薪金外,他还应允该编辑可以“阅读我所有的关于外国情报的信件和所有的外国报纸;我部门中所有已发表的宣言和其他公告以及复制的法律”(坎宁安,1991:164)。杰斐逊和麦迪逊二人都积极地为弗里诺的报纸征求订户,特别是在弗吉尼亚,因为他们的目的之一就是希望看到出版的报纸能在全国发行。他曾写信告诉他的朋友们,这是美国所出版过的最好的报纸。然而,一张全国发行的报纸还不是杰斐逊们的唯一目标,他们还希望这张报纸能够“起到传达自由党思想主张的作用”,来抵消芬诺的《美国公报》的影响。杰斐逊认为《美国公报》是一张“纯粹的托利党的报纸,散布君主政体、贵族统治的理论,并排斥民众的势力,我们应当建立一个没有广告的周报或半周报,在全国传播辉格党的理论”(Bleyer,1927:109),他希望弗里诺“能划出一些地方任人去写反对贵族统治和君主政体原则的文章”(坎宁安,1991:164)。他还曾鼓励麦迪逊回应汉密尔顿:“汉密尔顿是个重要人物,以上帝的名义,拿起你的笔给予他必要的回应”(转引自Payne,1920:162)。

政党报纸在宣传两党的政策理论,扩大两党影响方面功不可没。创办于西部新出现的移民定居点的报纸,多是互相敌对的政党报纸,它们分别作为联邦党人和民主共和党人的代言人,而使得两大政党的势力范围扩展到全国。汉密尔顿和杰斐逊都深切地感受到政党报纸对其政党的意义。华盛顿总统曾暗示杰斐逊,他应设法约束一下弗里诺,或者解聘他的翻译职务。但杰斐逊认为弗里诺的报纸“极大地挽救了正向君主政体疾驰的我国宪法”,他认为,“总统没有体察到民主共和党的用意,也没能像他通常那样运用良好的判断力来看待这家自由报刊的努力和效果,也没看到虽然有些不好的东西通过这家报纸公布出去,但是所得的好处却远远超过不足之处”(转引自Payne,1920:166)。的确,正是弗里诺等民主共和党编辑通过报纸大力推介共和政体的理论,而使杰斐逊成为了公众心目中共和主义的捍卫者。

1793年4月22日华盛顿总统刚一发布《中立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Neutrality),共和派报纸立即大叫大嚷称“法兰西和自由都被出卖了”,声称总统发布《中立宣言》是违宪行为(弗莱克斯纳,1994:267)。汉密尔顿即于该年6月至7月在《美国公报》上用“帕西菲克斯”的署名发表了一系列文章捍卫《中立宣言》,论证总统颁布《中立宣言》的合宪性,同时揭露法国援助美国独立战争的利己动机。民主共和党领袖麦迪逊在8月至9月也以笔名发表文章,论证发布《中立宣言》的权力属于国会。当“杰伊条约”(Jay Treaty)遭到民主共和党人及民众反对时,为了使民众理解和接受条约,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从1795年7月开始,用“卡米勒斯”的笔名陆续在诺亚·韦伯斯特的《女神报》上发表了38篇文章,详细剖析条约中每一条款的利与弊,劝告民众理智地对待条约。可见,对这个新兴国家而言,政党报纸的意义绝不仅限于政党层面。建国伊始,美国面临着为其长治久安而选择一套合理的政治制度的历史课题,而人民的人身和财产权利的保障也要仰仗对诸多政治问题的正确解答。北美人飘洋过海为的是寻找自由和平等,此时的美国人对于政治问题是十分关注的,政党报纸在促使人们了解政府政策制定和国家制度选择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与20世纪上半叶占据历史研究主导地位的“进步学派”抑汉密尔顿而扬杰斐逊不同,近年来,美国越来越多的历史学家达成了这样的共识:汉密尔顿与杰斐逊都是建国时代的伟人,都对美国历史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虽然这两位伟人的立场尖锐对立,但结果却是“相反相成”,“优势互补”。路易斯·哈克即对二人作出了这样的评价:如果美国人相信政治民主化是不可缺少的,就得承认杰斐逊的不朽贡献;如果美国人相信稳定的政治制度和有尊严的政府是必要的,就得承认汉密尔顿的不朽贡献,“两个人的贡献都是巨大的”,“我们都是杰斐逊者,我们都是汉密尔顿者”(转引自司美丽,1999:前言,7)。当时报纸是二人传达其政治见解的主要手段,因此,报纸对这个新兴国家确立与稳定其政治制度而言确实是不可或缺的。美国建国初期政治纷争十分常见,先是革命派与保皇派,再是民主共和派与联邦党人,然后是杰克逊民主党与辉格派。在美国人的政治理念中,政治体制建立的基础是民意已成共识,而政治家们在长期的政治斗争中也早已经意识到争取舆论的支持至关重要,所以此时的报纸编辑们无法做到中立,必然要支持一方而反对另一方。在这个时候,媒介的首要职能不是提供新闻,而是政党的喉舌。报纸成为政党的喉舌为政论模式的存在提供了合法性,因为言论比新闻更易表达鲜明的观点和立场。

(三)报纸在美国政治体制中扮演的角色

1789年获得通过的《合众国宪法》确立了美国政体,即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分立制衡的原则。三权分立体制的精神实质是权力制衡,防止滥用权力。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这部著作中,系统阐述了“三权分立”思想。他提出,要保障公民的政治自由,就必须实行“三权分立”和“制衡”原则。他认为,“制约”和“均衡”是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孟德斯鸠,1961:154)。要防止滥用权力,孟德斯鸠认为,除了以权力约束权力外,还必须看到舆论可以作为一种权力形式而对权力机构实行约束。美国革命前的报刊杂志曾大量介绍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1788年麦迪逊在报纸上撰文称:“立法、行政和司法权置于同一个人手中,不论是一个人、少数人或许多人,不论是世袭的、自己任命的或选举的,均可公正地断定是虐政”,“为了对这个重要问题形成正确的看法,不妨研究一下维护自由所需要的三大权力部门各自分立的意义”,而“在这个问题上,常常要求教和引证的先知是著名的孟德斯鸠”(麦迪逊,1980:246)。美国宪法是由一批不信任权力的人制定的,所以他们着力限制正在创建的这个政府的权力,以免它草率行动或大权独揽,以免它危害个人的自由和权利(钱满素,2006:25)。1791年通过的《权利法案》的第一、第四、第五条款分别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申冤的权利(第一条)。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第四条)。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或财产。不给予公平赔偿,私有财产不得充作公用(第五条)。《权利法案》对于个人权力的凸显在某种程度上即是为了制约政府的权力。美国的独立是借助于对英国殖民当局的说理斗争和责骂攻击而取得的,而很多著名的美国人也参与了这一行动。所以当这些美国人要自己组织政府时,他们就倾向于承认对政府官员和公共事务的不受限制的批评的价值(赛伯特,1980:65)。美国人对于言论自由以及由此衍生出的人民与政府的关系问题的认知是逐渐明晰起来的。

1.“加图来信”对于美洲言论自由的影响

英国18世纪重要的思想家埃德蒙·柏克(Edmund Burke)曾对北美居民做出了这般描绘:“在美利坚人的这种性格中,热爱自由乃是一个突出的特征,它是他们全体的标志,使他们卓尔不群”;他们“认为自由是使他们感到最值得为之生活的唯一好处,一旦他们察觉任何用武力夺走或用诡计骗取的微小企图,他们就会变得忧心忡忡、桀骜不驯和难以驾驭。这种凶猛的自由精神,在英属殖民地居民中最为强烈,地球上其他任何人民均难出其右……”(转引自李剑鸣,2000:84)。

这也就不难理解“加图来信”在美洲为何如此受欢迎。由约翰·特伦查德(John Trenchard)和托马斯·戈登(Thomas Gorden)以笔名“加图”写作的138篇檄文于1720年到1723年发表于《伦敦新闻报》(London Journal)即后来的《不列颠新闻报》(British Journal)上,而后被集结成册,分4卷出版,由殖民地的书商引入美洲。特伦查德和戈登是宪政政府和个人权利的忠实拥护者,“加图来信”探讨了代议制政府、自由权利和言论自由等理论问题。他们将言论与思想自由置于崇高地位:“没有思想的自由,就没有所谓的智慧,就没有公众自由;言论自由,它是自由人的权利,其唯一界限是不可妨害和控制他人的自由”;而言论自由是自由得以实现的保障,是其他权利的基础:“言论自由乃自由之堡垒,这二者兴衰与共。因此,言论自由对于保障自由极为重要,每一热爱自由之人都应鼓励言论自由。而只有自由才能保障自由”,“自由政府的神圣权利、财产安全与言论自由是紧密联系的”。而“全体人民,亦即公众,是好坏的最佳批判者”,因此,政府作为公众事务和利益的唯一信托人,其态度就是“应当接受评论”,如若压制言论自由,必会妨害一国之自由(Cato’s Letters,1966:11,15,12)。

《加图来信》中某些来信在殖民地被几乎所有的报纸重印和引用,最著名的篇章是“言论自由:公众自由的应有之义”和“对于自由的反思”。富兰克林的《新英格兰新闻报》率先重印和引用《加图来信》,这是在马萨诸塞当局拘留了他的哥哥詹姆斯以后。约翰·曾格在被科斯比总督攻击时,其《纽约新闻周报》也重印了“加图来信”中的“关于自由的话语”和“对自由的反思”。1771年,在殖民地与英国的关系已然恶化之时,《马萨诸塞侦探报》(Massachusetts Spy)称:“最近‘加图来信’被很多文章所引用”(Levy,1966:11)。值得注意的是,《纽约新闻报》在重印“加图来信”之前,皆有一小段假托“加图”的话,大意是说投稿至该报,希望能发表。在刊出“对自由的反思”时,报纸更有一段话说:“自由成为最近在法庭上或民众间的话题,我希望您能在报纸上发表我对于这一问题的看法以飨读者”(Cato’s Letter,1966:14)。

“加图来信”之所以在殖民地受到如此欢迎是因为它阐述的理论契合殖民地发展的需要。当时,殖民地争取自由的最大冲突存在于殖民地人与英国当权者之间。“加图来信”中对于政府与言论自由关系的阐述直接为殖民地人提供了批评政府的合法依据(Levy,1966,24),而那些假托“加图”投稿的话更是为了增强这些言论解决殖民地问题的合法性。“加图来信”进入美洲以来,它就服务于美洲人争取自由的事业。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那些阅读殖民地报纸、图书和政治小册子的人都会承认“加图来信”比洛克的《政府论》(Civil Government)更流行,更常被引用,因为它被作为殖民地时期政治观念的权威来源(Levy,1966:xxiii)。更有甚者,还有人将这样的来信假托“加图”之名,詹姆斯·亚历山大即是其中的代表。1734年,曾格以“煽动闹事”罪被捕时,这家报纸名为转载的“加图来信”实则是亚历山大的原创,第一篇托名“加图”的文章出现于报纸的第二和第三期,可见,这份报纸很快就以言论自由为自己的行为辩护。列维认为,出自亚历山大之手的这些文章是在1798年《煽动法》实施之前美洲发表的最好的自由言论,其文章在美洲第一次提出批评政府不应受到法律制裁,其中若干文章与官方印刷商威廉姆·布莱福特的《纽约公报》就反对煽动中伤而展开辩论。而亚历山大实乃发展美洲出版自由理论的第一人(Levy,1966:26)。

布莱耶明确指出殖民地的自由理念与“加图来信”之间的承继关系,他认为“加图来信”明晰了某些政治理念,而这些理念最终在《独立宣言》中得到表达(Bleyer,1927:23)。实际上,不只是《独立宣言》,美国建国过程中的若干重要文献都与“加图来信”中对自由的阐述遥相呼应,这主要体现于两个方面:一是言论自由的崇高地位;二是由此衍生出的人民与政府的关系问题。

殖民地草拟宪法之先导,有关天赋人权问题最著名的纲领性文件,1776年通过的《弗吉尼亚权力法案》(Virginia Declaration of Rights)作为宪法框架的一部分,率先列举了一批公民权利,其中第二条、第三条对于人民与政府关系的阐述与“加图来信”十分接近,而第十二条将言论自由视为对自由的保障也与“加图来信”论调一致(弗吉尼亚权力法案,2000:21-23):

一、所有人都是生来同样自由与独立的,并享有某些天赋人权;

二、所有的权力都属于人民,因而也来自人民;长官是他们的受托人与仆人,无论何时都应服从他们。

三、政府是为了、或者应当是为了人民、国家或社会的共同利益、保证和安全而设立的;

……

十二、出版自由乃自由的重要保障之一,绝不能加以限制;只有专制政体才会限制这种自由。

1776年通过的《独立宣言》进一步明晰了个人权利以及个人与政府的关系,直接指出政府存在的合法性基础即是民意(独立宣言,2000:26):

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利,是经过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性时,人民便有权利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其赖以奠基的原则,其组织权力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可能获得他们的安全和幸福。

2.从曾格案到取缔《印花税法案》:对于言论自由与自由关系的认识

亚历山大被新任首席法官詹姆斯·德兰西(James DeLancey)剥夺了为曾格的辩护权后,他的一位老朋友、费城著名律师同时也是宾夕法尼亚州议会议长的安德鲁·汉密尔顿(Andrew Hamilton)出任曾格的辩护人。汉密尔顿的辩护是一场对言论自由的宣讲会。他一开始就直接宣称控诉权属于天赋人权:“我不能认为剥夺人们发表控诉(如果这一控诉没有违背我的原则)的权利是正当行为,我认为发表控诉是每一位生来自由的人享有的权利,只要这一控诉基于事实”,紧接着他说:“我承认(为我的当事人),他不但印刷而且发表了那两篇文章——正如起诉书中所陈述的那样”(Hamilton,1966:44)。

汉密尔顿在辩护中提出一个重要观点,即事实不构成诽谤:“我希望问题并不仅仅是由于我们印刷或发表了一两篇文章就构成诽谤;在宣布我的当事人是一个诽谤者之前,你还得再做一些工作,你须得证明那些言论本身是诽谤性的,也就是说虚假的、恶意的和煽动性的,否则我们就是无罪的”(Hamilton,1966:45)。就这一观点,他与检察官和首席法官展开激烈交锋。检察官认为在这类诽谤诉讼中事实是不能被提出来作为辩护的,“它已构成诽谤,尽管它可能是事实”(Attorney,1966:46)。实际上,他有相当充分的先例支持他的观点,他援引了1704年霍特(Holt)法官的判例,其逻辑是:公众对于执掌权力的人们进行谴责,或是批评,会激起整个社会的不安,从而严重破坏社会安宁。首席法官德兰西也征引了之前的判例:“事实远不能为诽谤提供合法性,由于它可以产生很坏的影响,所以越是事实,就越是诽谤”(Ch.Just.,1966:48)。而汉密尔顿则反驳道,这些判例是星法院时期的判例,他认为这些做法早已随着星法院的消亡而消亡了。接着,汉密尔顿亦列举了了若干先例,他通过援引英国《大宪章》,追溯星法院之被取缔,成功地向陪审团证明,他当事人所享有的言论自由的权利早已存在,他是依据法律和理性做出这样的陈述。汉密尔顿在辩护中不仅将言论自由视为天赋人权,更提出言论自由可以用来对抗不法权力(Mott,1962:36):

权力有如滔滔河水,在其保持平静之时是美丽而有益的,然而当其泛滥两岸时,水势迅疾淹没了所到之处,酿成巨灾。如果这是权力的本性,我们应各尽义务,像智者一样密切注意支持自由,以应对不法权力。

……陪审团的先生所面对的问题,既非小事,亦非私事;也并不仅仅是那位可怜的印刷商或仅仅是纽约的事,绝对不是。其后果会影响到所有生活在英国政府之下的美洲自由人。它是最重要的事,它是自由的事……,是通过说出和写出真相来揭露与反抗专制权力的自由。

汉密尔顿的辩护将言论自由视为天赋人权,并将其作为反抗专制权力的有力武器,从而指明了言论自由存在的神圣合法性。曾格案对于殖民地报刊思想自由具有重要的启示和鼓舞作用。一位不知姓名的人在给曾格的信中说(罗西特,转引自李剑鸣,2002:477):“新闻自由乃是我们所有其他自由——不论是公民的还是宗教的自由——的基础;一旦新闻自由被公开的暴力或任何臭名昭著的肮脏伎俩所剥夺,我们马上就会变得跟全欧洲任何一国人民那样悲惨和愚昧,成为可耻的奴隶。”日后,在遭遇煽动诽谤案时,作为政治策略,人们也会提起曾格案。比如在1770年的纽约,亚历山大·麦克道戈尔(Alexander McDougall)被指控诽谤之时;在1799年的波士顿,反对《煽动法案》(Sedition Act)之时。自从1735年以后,再未出现过殖民地法庭以煽动性诽谤罪判一位印刷商的案例:曾有些印刷商被他们所在殖民地的立法机关或总督的咨询会议认为犯了蔑视法庭罪,但是英王政府并未进行过—次类似的审判。

1764—1775年间出现了一场席卷美洲的政治辩论,其直接导因是英国在1763年后推出的“新殖民地政策”。在殖民地,卷入辩论的人不但是本地议会议员、律师、商人、牧师等精英人物,也包括许多生平难以稽考的普通人。在辩论中,殖民地人士制定决议,向英国递交请愿书,发表许多小册子、文章、通信和布道词,以表述自己的意见。这场辩论可以说是美国革命前政治辩论的第一次高潮,它引发了对于殖民地人关注的重要问题如殖民地的代表权、议会主权、殖民地的权利和地位等问题的广泛讨论(李剑鸣,2000:74)。在这次辩论中,殖民地人的自由被视为“新殖民政策”的最大受害者。《印花税法案》引发的争论是这次辩论的高潮之一。

尽管经济损失是印刷商参与反抗的巨大动力,但是他们反对《印花税法案》的理由却是言论自由受到了侵犯。《新罕布什尔公报》(New Hampshire Gazette)的编辑在自己的报纸上控诉:“我必将死亡,或者比死亡更糟,因被征以印花税而失去了我的自由”。而威廉·布莱福德也称自己的报纸“死于印花税”,要与“言论自由告别”。印刷商本杰明·麦考姆(Benjamin Mecom)更是在其报纸《康涅狄格公报》(Connecticut Gazette)的首页上宣称“那些放弃根本的自由,为了暂时的安全而苟且的人既不配得到自由亦不配得到安全”(转引自Schlesinger,1935:74、75、71)。伯纳德总督曾企图起诉态度强硬的《波士顿公报》(Boston Gazette),但大陪审团拒绝起诉,并答复:“出版自由是人民的伟大保障:因此保卫与维护自由,乃是民权保护者应尽之义务”(Mott,1962:75)。其实,整个美洲对于《印花税法案》的控诉都是基于殖民地的自由受到了侵害。向北美殖民地征收的印花税是由英国议会通过的,而英国议会中并没有殖民地的代表,这就背离了《五月花号公约》中最根本的原则。弗吉尼亚下议院于1765年5月通过了一系列决议,谴责英国“纳税但无代表权”的条文构成了对殖民地自由的威胁。马萨诸塞于6月8日召开议会,邀请各殖民地代表前往参加,就选派代表参加1765年10月在纽约召开的所谓印花税法案代表大会一事进行磋商。在来自9个殖民地的27位代表一番论战之后,代表大会采纳了一系列决议。声明:“宪法从未规定在殖民地人民头上课税,也不允许以宪法的名义这样做,他们的税由殖民地各立法机关征收”,《印花税法》“很显然有破坏殖民地人民权利与自由的倾向”(美国新闻署,2003:103)。为了证明英国政策对北美居民早已享有的权利构成侵害,许多政论文章都编织了一个北美居民长期以来普遍享有自由的神话。殖民地被美化为一个自由和幸福不断增进的地方,“从来没有任何国家的经历比这更幸运”;北美居民长期享有自由的赐福,因为“公民政府的目的在美洲得到很好的满足,公正的治理得到普遍实行,我们是由我们自己制定、经英王同意的法律所统治的”(转引自李剑鸣,2000:83)。这样一来,英国近期种种“新殖民政策”均被视为对殖民地人伟大自由传统的侵害。

这群在外人眼中“为自由发了疯”的美洲人甚至会通过为自由举行葬礼的方式来反抗《印花税法案》。这种葬礼往往经过精心设计:当棺木被运送到墓地时,棺木中死去的人会突然神奇复活,然后参加葬礼的众人会兴高采烈地冲向酒店,庆祝自由的复活(方纳,2003:37)。“自由的复活”这富于想象力的一幕,形象地反映出此时美国人对于自由的看法:自由早已不再是英国自由的原则,而已成为抽象的天赋人权。一个人享有自由不是因为他是英国的臣民,而只是因为他是一个人。美洲人生而自由,英国的政策就是企图摧毁美国人的自由。这一理念赋予了美洲独立以合法性,即独立是为了争取和捍卫作为人的更高生存条件的自由和权利。革命的参与者埃德蒙·伦道夫曾说,美国革命乃是一场“没有直接压迫”的革命,革命实际上是“理性的结果”(转引自李剑鸣,2000:84)。那么这“理性”的内容到底是什么?约翰·亚当斯在晚年曾意味深长地指出:独立战争打响以前北美居民在原则、观点和思想感情方面的剧烈变化,才是真正的美国革命(转引自李剑鸣,2000:84),而这就是促成独立革命的“理性”。

这种剧烈变化其实质是经过革命前的诸多辩论,自由已成为美洲民众的常识,独立实乃美洲人实践其自由的需要。托马斯·潘恩(Thomas Paine)后来指出,他写作《常识》是为了帮助人们“争取自由”(方纳,2003:40)。《常识》出版不到三个月,即发行12万册,总销售量50万册。当时200万北美居民中几乎每一个成年男子都读过或听别人谈这本小册子……当时在许多乡村茅舍,如有幸拥有一本藏书,那自然是《圣经》,可是如果拥有第二本,那就是《常识》(朱学勤,1987)。《常识》更像一个预言:美国最终会将自由化为一个人人铭记在心的“常识”。早在汉密尔顿为曾格辩护之时,他就提出曾格一案绝不仅仅是其个人之事,它事关所有殖民地之自由人。在革命年代以及建国初期,美国关于公共事务的辩论得以迅速发展和扩大,成千上万的普通人提笔写作政治小册子和报刊文章,并组成各式各样的政治组织。亚当斯作为独立革命辩论的亲历者后来回忆说,不仅仅历史上有记载的知名人士关注自由,即便是最下层的人民,甚至北美每一个角落的农民和他们的家庭主妇,都比以往更加注意自己的自由和权利,都在争论政治问题和积极地确认自己的自由权利,更加喜欢刨根问底,更加坚定地加以捍卫(转引自高天琼,2003:59-60)。

在美洲人的心目中,自由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存在于日常生活中的一系列现实权利,实现自由就是争取这些权利的斗争:拥有宗教自由、拥有财产权、拥有选举权。因此,它事关每个美洲人的生存,每个美洲人都关心如何通过法律和公共政策将自由化为一种制度。美国革命靠的就是普通民兵,他们扛着自己的枪,花着自己的钱去革命,为的就是维护自己的财产和自由(钱满素,2006:19)。

正是基于此,约翰·亚当斯才说:“独立战争开始以前,革命已经成功,革命早已深入人心”(美国新闻署,2004:97)。

托克维尔对美国人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印象尤深,他发现与某些国家是以一种厌恶的态度来对待法律授予他们的政治权利的居民们不同,如果叫美国人只忙于私事,他们的生存就失去一半乐趣,他们将会在日常生活中感到无限空虚,觉得有难以忍受的痛苦(托克维尔,1988:278):

参与社会的管理并讨论管理的问题,是美国人的最大事情,而正可以说是他们所知道的唯一乐趣。从这里你可以看到美国人生活习惯的细节。甚至女人,也经常参加集会以倾听政治辩论来消解家务的烦恼。对于妇女来说,辩论俱乐部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是娱乐场所了。……

在美国争取独立的过程中,自由虽已成为民众常识,但是对新闻自由理念的探索还在继续,言论自由与政府的关系以及报刊在政府和公众间的作用依然需要得到进一步明晰。就曾格案而言,汉密尔顿的辩论固然是曾格被无罪释放的重要原因,但是曾格案获胜的原因是多方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此次审判的控方是英国当权者,而决定权在陪审团手中,陪审团是由纽约市长和城里的年长者组成,他们认为应当保护出版自由而拒绝干涉报纸。此时,殖民地的自主意识正在萌动之中,殖民地的立法机构为了扩大自己的权利,就将“出版自由”作为反对英国总督的武器。独立前,殖民地议会和英国议会一样,将言论自由视为特殊的“法律权利”而坚持他们应该享有这一权利,但是他们反对将这一权利延伸至普通公民(Tedford,1985:32)。1754年,马萨诸塞立法机构还宣布那些发布“针对议会的进程和某些令人敬重的议员的不实诽谤的小册子”要被焚烧,作者理应被逮捕;弗吉尼亚州议会惩治了10人,因为他们在“煽动性的报纸”上签名;在北卡罗来纳,殖民地自治机构投票认为《公报》(Gazette)的一篇文章是“虚假、恶意和诽谤的”,将作者投入了监狱。

3.杰斐逊的新闻自由思想

虽然在独立革命和美国建国初期政治生活中,言论自由被作为重要的思想舆论武器,但这主要是为了反对英国当权者。不过这还是有助于确立一条原则:人民有权批评政府及其官员,而这成为新闻自由的基础。杰斐逊所代表的民主共和党人在与联邦党人的论争中不断重申这一原则,使之最终以制度的形式得以确立。

杰斐逊将新闻自由视为人类理性得以实践的基础,“没有一种试验比我们现在正在进行的更有兴趣了,而我们相信最终会证明,人是受理性和真理支配的。因此我们的第一个目标是给人打开所有通向真理的道路。迄今为止,找到的最好的办法是新闻自由”(转引自赛伯特,1980:55)。他针对反对派报纸的谎话、诽谤和狂言,表达了自己维护自由报刊的决心:“……我们正在进行这样的实验,看一看不借助强制,光凭自由讨论,是否不足以宣传和保护真理,是否不足以使政府在行动和观点方面保持纯洁和正直……我将保护它们撒谎和诽谤的权利”(埃默里等,2004:100)。杰斐逊受法国自由主义的影响,进一步发展与完善了借助舆论制约权力的理论。他将民意视作政府存在的基础,报纸通过提供给民众形成意见的信息并作为民意通向政府的桥梁而具有了重要意义。1787年,在给朋友埃德沃德·卡灵顿(Edward Carrington)的一封信中,他提出(Jefferson,1966:333):

我相信人民的正确意识将永远被看作是最精锐的军队。他们也许一时会被引入歧途,但是很快就将自我纠正过来。人民是其统治者唯一的监督者;甚至他们的错误也有助于促使统治者恪守他们制度的真正原则。过于严厉地惩罚这些错误,将会压制公共自由的唯一保障。预防此类对人民的不合常理的干预的办法,就是通过公共报纸的渠道,向人民提供关于他们自己事务的全部信息,并且力争使这些报纸渗透到全体人民群众中间。民意是我国政府赖以存在的基础,所以我们首要的目标就是要保持这种权利;若由我来决定我们是要一个没有报纸的政府,还是没有政府的报纸,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但我的意图是每个人都应得到并能阅读这些报纸。

杰斐逊的观点十分明确,言论自由是公共自由的唯一保障,而公共报纸的存在又是言论自由的保障,因此就政府和报纸的关系而言,他显然认为公共报纸是政府存在的前提和基础。

1798年,联邦党人控制下的国会通过了《煽动法》,这显然是试图约束反联邦党人在新闻界的代言人(转引自埃默里等,2004:92):

凡书写、印刷、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发表……任何捏造的、诽谤的和恶意的文字……攻击合众国政府,或国会两院中任何一院,或在职总统,或在合众国善良的人民中间煽动反对他们的情绪……或抵制、反对与蔑视此类法律者……,惩以2000美元以内罚金并处两年以内监禁。

反联邦党人对于《煽动法》展开全力批驳,这将言论和出版自由推向了有关美国自由讨论的中心(方纳,2003,79)。他们当中甚至出现了新自由主义一派,提倡绝对的政治表达的自由,他们认为政府是由普选产生的,而只有拥有自由、知情并能做出理智选择的选民,民主选举才能得以维系。他们的理论为个人和反对党的言论自由提供了合法性,自由主义报刊理念也得到极大彰显。1805年,杰斐逊任总统期间,国会通过了一项法案,允许由陪审团来裁定诽谤罪是否成立,并允许将“怀有善良动机和正义目的”(Levy,1966:lxxix)的事实作为抗辩依据,而这一标准最终在美国被普遍接受。

1974年11月2日,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斯图亚特(Potter Stewart)在耶鲁法学院150周年纪念大会的演讲中提出“第四等级”理论[4](the fourth estate theory),他认为,根据宪法规定,“新闻自由条款包括了对新闻机构的保障”,而“出版业是唯一在宪法中获得明确保障的行业”(转引自吴飞,2005)。“第四等级”一词最早由埃德蒙·柏克提出,他对于当时报纸对于民意的影响力颇有感触:“议会中现在存在着三个等级,但是在记者席中却坐着比其他三个等级更重要的第四等级。……不论谁,只要他能向全国人民发言,他就成为一种力量,成为政府的一个部门,他在制定法律和其他权威行为中具有不可剥夺的力量。不论他身处哪个等级,只要他拥有能让别人听他说话的渠道,就是最重要的”(Burke,转引自Burrowes,2003:20)。大约两百年后,Stewart大法官为何又再次提出“第四等级”呢?这与他体认到新闻媒体在当时的美国社会中所担任的角色有关,他观察到新闻媒体在越战期间所作的调查性报道以及与美国政府行政部门相抗衡的角色功能,开始受到美国人民的注意。而新闻媒体对“水门”事件锲而不舍地追踪调查及报道,致使尼克松总统下台,更使人们深切地认识到新闻媒体在监督政府功能方面所能发挥的效果。然而,同时他也注意到,虽然人们欢迎新闻媒体监督政府官员不法的行为,但人们也对新闻媒体在发挥这一功能时,所行使的权力是否合法正当感到疑惑。有鉴于此,Stewart大法官提出“第四等级”理论,说明新闻媒体担任监督政府的功能,正是美国宪法“新闻自由”所设之目的。他认为宪法所以保障新闻自由的目的就在保障一个有组织的新闻传播媒体,使其能成为政府三权之外的一种权力,以监督政府,防止政府滥权,发挥制度性的功能。

Stewart大法官为了说明其观点,将历年联邦最高法院有关新闻媒体主张新闻自由的案件予以扼要分析,并总结认为联邦最高法院在解释宪法所保障的新闻自由时,是将之视为一种制度性组织的条款(a structural provision)(林子仪,1993:77)。Stewart大法官的立论主要基于他对联邦法院新闻自由案例的分析和对制宪者意图的揣度,不免会引起争议(林子仪,1993:76)。但是,他的看法还是得到了某些同行和学者的回应,这为其言论提供了理论依据。

在美国人的心目中,报纸为什么可以担当起监督政府的角色?因为自由主义思想家有一套逻辑推演,他们认为言论自由是公民与生俱来且不可剥夺的权力,而自由的报刊一方面可以起到告知公民的作用,保证其言论自由,一方面又可以作为公民言论自由的载体。这样,报纸就获得了代表民意的功能和权力,这也是报纸享有新闻自由的合法依据。而林子仪先生认为Stewsrt大法官提出“第四等级”理论最重要的理由,也是他想藉由制宪者原意及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先例所表达的真正理由,是他认为新闻媒体在现代民主社会中,事实上所担负的监督政府的角色及功能是相当重要的。因此,Stewsrt大法官认为将新闻自由视为一种制度性组织的条款,以更好地监督政府,将最好地诠释宪法为何要保障新闻自由(林子仪,1993:77)。

布尔斯廷说过,美洲人不是作为现代自由主义的先驱被称颂的,因为信仰自由的现代理论是由英国开始发展起来的(布尔斯廷,1996:21),但是,美洲人却凭借其讲究实用,勇于实验的态度而最终将自由的理念缔造为制度。他们重视给予自由以法律保护。13个殖民地宣布脱离英国后,纷纷制定宪法,并在宪法前面冠以“权利宣言”。借助宪法来争取和维护权利,成为此后美国社会政治斗争的一个基本特色。不过在此时,拥有此种权力的报纸更具抽象含义,随着报刊的发展以及认识的深入,人们开始认为报纸需要有独立的地位,当然这是后话了。

由于具有理论和体制的支持,政党报纸在美国享有其他国家所没有的新闻自由。此时的英国报纸依旧在税收的重负之下,欧洲大陆的报纸也受政治军事形势的限制。而这一时期美国的新闻业却享有对广泛的论争题材进行评论的巨大自由。“杰伊条约”在批准之前就被报纸广泛评论,这在其他国家是绝无仅有的。美国参议院在1794年通过一项决议,将走廊开放给新闻界旁听,众议院此时已经非正式地向新闻界开放。1814年的一项国会法案规定,所有联邦法律必须在每个州或准州的2家(后增加到3家)报纸上公布。

(四)政论模式的衰微

至此,关于政党报纸可以总结如下:这是美洲新闻事业新的特色。就传播者的身份而言,发生了重要变化。此前,差不多所有的办报人都是印刷商,但政党报纸却因“有能力的编辑”(Mott,1962:113)而具有了更多的个性化色彩。虽然,政党领袖操控和影响了报纸,但大部分的报纸内容还是由编辑自己负责的。这些编辑的立场如此鲜明而使得读者熟悉他们的姓名就如同熟悉他们的报名。甚至这样的编辑会轻视“仅靠单纯机械的方式来办报”(Mott,1962:113),因为之前的印刷商和出版商办报通常只是在报纸条目中进行筛选,然后印刷和派送,很少有创见。芬诺经常自认为是一位“编辑”而不是印刷商或出版人,他曾担任波士顿一所中学的教师,其文化修养得到联邦党人领袖的认同(Bleyer,1927:106)。而科贝特在《箭猪公报》创刊号上的明确宣称更是昂扬着积极主动的进取精神:“我绝不公正无偏,那些是无用的,并且毫无意义。新闻提供者使用公正无偏是因为他不想和他发现的新闻产生关系,这比党派性更糟;而对于某些有助于塑造报纸的文章,他不作判断,既不承认也不反对,完全是个可怜的被动的工具,不是个编辑。在我看来,要极力支持一个有序和良好的政府,例如我们现在的政府,反对所有对其的反对。在这里妄称公正,无疑像是在美德与邪恶、善与恶、快乐与不幸之间的较量中妄称公正一样荒谬。可能会有编辑以一种超然的客观来看待这种较量,他唯一关心的就是哪一方更强。我并非如此,我的报纸也不会成为我所赞同的事业的破坏者。我希望我的报纸能够团结对政府友善的人”(Bleyer,1927:155)。可见,尽管后世的新闻史家对于政党报纸颇有鄙薄之意,但当时的报纸编辑却以成为政党代言人为荣,因为相较印刷商而言,他们自觉更能影响社会。奈伦和巴恩赫斯特即称虽然托克维尔将美国的政党报纸看作是对“思想力量的滥用”,但政党报纸编辑们却引以为豪(Nerone et al.,2003:437)。美国自建国到内战结束,是政治风云奇谲变幻的时期,政党报纸作为美国政党体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而成为美洲新闻事业新的权威,报纸扮演了新的角色,具有了新的功能。美国报纸一开始是印刷商的副业,是其谋生的手段;现在,它们是政党的喉舌,赢利不再是政党报纸的目的。就此时报纸的传播内容而言,政治言论高于一切,新闻和事实均服从于言论,在这期间,新闻就不可避免地带有色彩和被扭曲。不过,就新闻内容而言,依然是以外国新闻为主,虽然美国取得了独立,但其文化上的独立则要经历更漫长的历程,现在它依然依赖英国文化上的垂范并需要获得英国政治和思想方面的新闻。

然而,正如人们不久就认识到自由是有权限的,政党报纸的狂放和恣意也不能毫无边际地蔓延。人们对报纸歪曲事实、侮辱谩骂、人身攻击深感厌恶。汉密尔顿认为弗里诺的《国民公报》是“邪恶的煽动”(Bleyer,1927:125),杰斐逊也认为“我国报纸造假无度,已经比波拿巴所发明的锁链更有效地破坏了新闻界的作用”(埃默里等,2004:100)。而并无党派背景的华盛顿曾指责弗里诺和贝奇的报纸都太不体面了(Bleyer,1927:124-125)。1796年,华盛顿决意退出公共生活,原因之一就是“长期被一群无耻的报人在报纸上攻击”(Bley-er,1927:125)。两周之后,他致信杰斐逊:“我现在也不相信,这简直不可能,……对它们(其政府的行为)的最粗俗和最有害的歪曲……这些夸张和不体面的字眼甚至很少加诸于一个臭名昭著的犯人和一个普通的小偷”(Bleyer,1927:125)。到了18世纪末,甚至报纸编辑对政党报纸也颇有微词。韦伯斯特在1800年曾说:“我……断言……有这样使我们国家蒙羞的放肆的媒体,没有一个政府能够长治久安”(Bleyer,1927:125)。子承父业,担任《美国公报》编辑的约翰·沃德·芬诺(John Ward Fenno)也说:“美国报纸使国家陷入长期的动乱之中”(Bleyer,1927:126)。对于国家政治制度起过重要作用的政党报纸竟遭如此批评,政党报纸实已呈现衰落之气。麦迪逊总统在其就任后几年(1828年)的一封信中建议一份报纸要刊登两个党派的意见——然而,在当时他也认为这只是“理想”而不是现实(Mott,1962:175)。

同时,某些商业性报纸也开始发出新的声音。纽约的商业报纸《信使晨报》(Morning Courier)在1828年宣称:“……商业支持是最好、最安全和最稳定的,和其他支持相比较少受到偏见、心血来潮和狂妄的影响,商人始终愿意将其信心和支持给予那些热情、勤奋和警觉的报纸”(Bleyer,1927:148)。《商业新闻报》(Journal of Commerce)也做广告称该报“主要致力于为商人和制造商服务,也包括政界和文化界的任何对商业感兴趣的人”(Bleyer,1927:148)。1833年,《商人新闻报》(Mercantile Journal)在创刊号上称:“我们认为社会需要一份报纸,它在政治上没有党派性,只是致力于大众道德和提供完全不偏不倚的信息”(Bleyer,1927:148)。

作为美国报业发展主要动力之一的商业性在政党报纸时期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广告一直是美国报纸的重要内容。报纸希望能为商人提供最新抵埠的船舶和进口货物的信息,这些原先都需要在大的咖啡馆里获知。而用日报来提供这样的信息,对商人们来说更有效率。但是,在这个政治氛围浓郁的时期,政治影响着报纸兴衰。商业日报也都具有强烈的党派色彩。对于报人来说,政治独立乃是这个时代的陌生之物。革命期间曾是保皇党的本杰明·唐尼(Benjamin Towne)1783年于费城创办了美国第一份日报《宾夕法尼亚晚邮报》(Pennsylvanian Evening Post),但广告经营一直十分惨淡,而具有爱国派背景的《宾夕法尼亚邮船和每日广告商报》(Pennsylvanian Packet and Advertiser)一开始就十分成功。美国报纸的广告数量的增多是18世纪最后20年里报纸的重要特点(Mott,1962:157)。商业性报纸以16栏中的10栏或12栏来刊登广告(后来是20栏中的16栏),为各类报纸之冠;政治性、商业性兼有的报纸也并不逊色,如纽约的《看守人报》(Argus)和费城的《女神报》通常用1/2或更大的篇幅刊登广告。此时,大多数日报仍以第一版刊登广告,有时只留下一栏刊登阅读材料。到了19世纪的前30年,报纸以大量篇幅刊登广告,商业性报纸通常为4/5,有时乃至9/10的版面,而政治性报纸亦有3/4的版面用于刊登广告。托克维尔对19世纪30年代的美国报纸有这样的观感:“在法国,报刊上登载商业广告的版面非常有限,甚至商业新闻也不怎么多。一份报纸的版面大部分讨论政治问题。在美国,你看一份大报时,立刻看到有3/4版面全是广告,其余的部分经常是政治新闻或短小的趣闻轶事”(托克维尔,1988:207)。

虽则报纸意欲摆脱政党控制已露端倪,但莫特仍旧将1833-1860年称作“政党报纸后期”(Mott,1962),哈德森也将这一时期称作美国报刊的“转型期”(Hudson,1873,转引自黄旦,1999:23)。因为此时的美国,“政治性报纸在许多方面仍然处于统治地位”(Schudson,1978:48)。不过,到了19世纪中叶,美国政治体制已经成型,两党制度业已确立,“新的职业政治家不再重建以派系为基础的旧党,而是创立拥有广泛基础和采用民主化方式运作的新党”(Schudson,1978:48)。美国社会政治条件的变化使得美国的政党报纸逐渐失去了意义。美国政府在1860年成立印刷局,政府不再赞助报纸,布坎南总统在任期即将结束时也决定不再拿华盛顿的某家报纸作为个人与党的机器,林肯总统最终决定停办华盛顿的政府机关报。林肯认为,在这样一个从松散的联邦向集中的联邦的过渡时期,必须团结一切力量,在新闻政策上要打破传统的政府对报纸的半官方控制,转向依靠政府的吸引力去管理报纸,要让政府面向新闻界,使以党派为基础的新闻组织向更广泛的新闻传播过渡(明迪奇,1993,转引自单波,1994:43)。而政论模式亦随着政党报纸的消亡而逐渐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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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这4份报纸是《波士顿公共事件》、早期的《波士顿新闻信》(由邮政局长编辑,其离任后继续编辑该报)、早期的《波士顿公报》(由邮政局长编辑)和波士顿的《讲述周报》(Weekly Rehearsal,由一位律师编辑)。

[2]关于美国早期报人的办报实践及其办报思想,请参见黄旦:《美国早期报人及其办报思想》,《新闻大学》,2000年第1期。

[3]1767年,英国政府又在美洲殖民地实施《汤森税法》主要对茶、纸张、酒、玻璃、铅等征收进口税,这使本来平息下来的美洲和英国之间的争论再次活跃起来,美洲商人们再次签署“不进口”协议,人民只用自己的产品,殖民地人穿上了手工纺织的粗布衣服,并用其他饮品代替茶叶。他们使用自制的纸张,房屋也宁可不粉刷。波士顿群众对实行新法令的反应尤为激烈,当英国海关人员征收税款时,市民们对其百般骚扰,使其受尽奚落。英政府只好将两个军团派往北美保护海关人员。

[4]林子仪在其《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一书中,将其译为“第四权”理念,而本书认为从字面意义看,译为“第四等级”似乎更为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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