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从几则失实报道谈新闻的真实性
一提起新闻的真实性问题,新闻界常有不少同志这样说:这是新闻常识问题,谁不知道呀!
殊不知,正是这样的“常识”问题,在我们新闻界长期没有很好地解决,失实报道屡见不鲜。读者并不陌生的几则报道:《他没沾临漳半点光》(载《人民日报》)、《司令员李国忠三过妻子儿女关》(载《解放军报》)和新华社关于长沙发现“天外来客”的报道,就是典型的例子。这些失实的报道,从反面给我们有些轻视新闻真实性理论的同志敲了警钟。
新闻必须真实,这是无产阶级新闻学开宗明义的基本原则。新闻报道必须真实地反映客观存在的事实,这是新闻本源的要求。因为“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这个概念就指明了新闻的本质是真实,事实是新闻的本质要素;事实是第一性的,新闻是第二性的。我们党的思想路线,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之上的,主张一切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确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因此,作为党的新闻工作者,就要责无旁贷地贯彻党的思想路线,确立老老实实的工作态度,在新闻报道中从实际出发,“按照事实去描写事实”,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我们这个伟大的时代。
我们说从客观实际出发,如实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能否理解为“有事必报”、“有闻必录”呢?不是的。这就涉及新闻真实性的含义问题。所谓真实性的含义,不外乎包含以下几方面的要求:1)新闻报道的事实必须是客观存在的,而不是主观臆想的;是社会生活中新近发生的事实,而不是记者任意杜撰的。(2)新闻事实是真实可信的,具备新闻要素“五个W和一个H”。(3)新闻不仅要求事实真实,而且力求从事物的整体和联系上做到客观全面,符合实际,既反映主流,也不忽视支流;既反映整体,也不忽视局部;既报喜,也报忧;既报得,也报失。(4)对于重大事件的报道,力求现象真实与本质真实。然而,《人民日报》、《解放军报》、新华社这组失实的报道则恰恰缺乏真实性含义所包含的要求。这组失实报道的共同特征,是所报道的事实与客观事实极不一致。1983年10 月25日《人民日报》第五版刊登的《他没沾临漳半点光》这篇通讯,把包庇犯罪的儿子的临漳县委书记蔡成功宣扬成“自觉维护党性原则,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的典型,事实与报道两者不是相去十万八千里吗?1984年1月《解放军报》刊登的《司令员李国忠三过妻子儿女关》一稿,把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军分区司令员李国忠之子、犯有诈骗罪的李红龙,作为优秀青年进行宣传,结果使读者对“报道见报之日,罪犯李红龙其人已经是阶下之囚”的怪事迷惑不解,造成极坏的影响。由于以上这两篇报道中的事实不是客观存在的,而是记者或通讯员杜撰出来的,因而就更谈不上什么客观、全面,现象真实与本质真实了。至于新华社1984年发的关于“长沙上空落下一块五斤重冰团”的报道的失实,也是记者没有弄清客观事实所致。记者还没有等有关部门对冰团加以鉴定,就想当然地写上“从上空落下”的字样,匆匆发稿,结果把人为地扔进学校院子里的工业生产用冰当成“天外来客”加以报道,一时成为笑谈。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不真实的新闻是没有生命力的,而且影响到新闻事业的声誉。我们党从创办新闻事业那天起,就重视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原则。早在1943年,我们党在延安整风运动中就批判了唯心主义的新闻观点,重申了事实是第一性的唯物主义的新闻观。1947年,党又领导了《晋绥日报》的“反客里空”运动,从而维护了新闻真实性原则。新中国成立后,新闻战线又经历了唯物论和唯心论、真实性与假大空的几个回合的斗争。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更使党的新闻工作者认识到维护新闻真实性原则的重要性,使党的实事求是的优良作风逐渐得到恢复和发扬。为什么时至今天,失实的顽症在我们新闻战线又有所抬头呢?究其原因,笔者认为大抵有以下几点:
第一,一些同志把新闻与宣传混为一谈,认为只要达到宣传目的,可以不择手段。据悉,以前昆明军区某干事为宣传军分区司令员李国忠,就不顾事实。
第二,记者没有深入调查研究,被假象所迷惑,结果把采访对象不真实的行为看成了新闻的主要事实。《他没沾临漳半点光》和《司令员三过妻子儿女关》就属此类。
第三,记者凭主观臆想,缺乏科学态度。新华社关于“天外来客”的报道失实就是这个原因造成的。
第四,记者、通讯员自身思想不端正,不是采取对党、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而是“见报第一”,追求见报得彩。此类情况,在基层的通讯员中更为突出。《司令员李国忠三过妻子儿女关》之所以严重失实,主要是这方面的因素造成的。
第五,我们的领导干部中还有类似苏联剧本《前线》中的那位将军的人物,他们惯于虚假浮夸之风,热衷于记者、通讯员为其做表面文章,以“保持禄位”。
第六,“放行”环节把关不严,编辑工作不细致。如,河北临漳那篇失实报道就属此类。据悉,这篇报道是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记者和临漳县委宣传部的同志合写的。稿子写好后,他们寄给人民日报》编辑部一位编辑,这位同志未经核实,就交五版一个编辑阅编(按规定,表扬县级领导干部,必须经地厅级以上单位审查,如果坚持按程序审稿,也可避免报道失实)。毛泽东同志曾经告诫党内同志,要老老实实地办事,“讲真话,不偷,不装,不吹”。刘少奇同志也曾经要求新闻界:“你们的工作第一要真实,不要加油添醋,不要戴有色眼镜。”作为党的新闻工作者,也必须是党性最强的战士,自觉地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原则。为了避免报道失实,使新闻的真实性原则不受侵犯,除了要从组织上、制度上、政策上、法律上制订必要的措施外,重要的是每个新闻工作者要加强对党、对人民事业的责任感,练好调查研究的基本功,转变采编作风。
让“反客里空”的警钟在我们的耳畔长鸣!
(载《荆州新闻界》1987年第1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