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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沟通的媒介策略

时间:2023-04-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环境NGO风险沟通的媒介策略郭小平作为西方“生态政治”中坚力量之一,绿色组织跟一般的压力团体不一样,一般只关注和跟进有关污染、环保与健康等议题。在风险沟通中,NGO组织与媒体成为两个重要的社会角色。NGO在风险沟通中,需要双重的传播效果,一是社会舆论动员,使公共舆论兴起;二是通过公共舆论的兴起来引起上级或者相应的本级政府部门的关注。

环境NGO风险沟通的媒介策略

郭小平(1)

作为西方“生态政治”中坚力量之一,绿色组织跟一般的压力团体不一样,一般只关注和跟进有关污染、环保与健康等议题。他们会利用官方的沟通渠道、新闻传媒、科研机构等,引发新的环保议题,让政府和公众的注意力投放到预设的目标上去。另外,绿色团体跟政党一样,需要经常通过媒体向公众曝光,因而绿色组织也是新闻传媒的一个重要消息来源。(2)为了能够有效地吸引新闻传媒的注意力,西方的绿色组织在20世纪80年代出现环保运动专业化趋势,即开始运用专业公关顾问的意见,选择一些能够吸引媒体目光的议题,或把环保议题重新包装,凸显其新闻卖点。

在一个现代社会之中,包括消费者运动与环境运动等在内的新社会运动(3),往往扮演了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角色。自20世纪90年代起,尤其是最近几年,环境风险运动尤为引人关注,比如反对怒江建坝事件,反对圆明园铺设防渗膜事件,以及反对金光集团云南毁林事件。类似的风险运动体现公民参与并表达民间声音,促进了风险的民主沟通。

在风险沟通中,NGO组织与媒体成为两个重要的社会角色。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全球民众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有所提高的背景之下,各种非政府组织纷纷涌现。NGO本来是以克服“市场失灵”和弥补自由竞争机制缺陷为使命而产生的,但在现代社会中,却以克服“政府失灵”和修补国家的社会服务职能为契机而获得了巨大发展(4)。正如全球非政府组织研究的专家莱斯特·M.萨拉蒙(Lester M.Salamon)教授所说:“我们是置身于一场全球性的社团革命之中,历史将证明这场革命对20世纪后期世界的重要性丝毫不亚于民族国家的兴起对于19世纪后期的世界的重要性。”(5)NGO是英文单词“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的缩写,直译为“非政府组织”,最早是指得到联合国承认的国际性非政府组织,现在一般认为,NGO是指在特定法律系统下,不被视为政府部门的协会、社团、基金会、慈善信托、非营利公司(社会企业)或其他法人等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政府组织。

NGO的诞生还有其深刻政治民主背景。在古代希腊城邦国家的背景下,国家与社会重叠而不可分割。到了近代资本主义时期,新兴的资产阶级为了保障财产权,对国家的权力与个人的权利有所区分。17世纪的洛克(John Locke)在《政府论》中说明了统治者的权力是由被统治者同意,以保护人民的诸种所有权(包括生命及财产)。与此同时,霍布斯(Thomas Hobbes)提出:政治与人民作为两个对立体经由契约结合为国家(6)。黑格尔(Hegel)讨论国家与社会之间相倚相成的关系。国家是理性的体现,近代的市民社会只依存于国家之内。黑格尔认为国家是理性而充足的,国家体制兼含城市中的市民社会与乡村中仍以伦理为维系的社会。由此,市民社会在国家之内,而不等同于国家,国家与社会是有机的融合。(7)近代思想家哈贝马斯(Jurgen Habermas)由黑格尔的理论,发展了公私领域的两分观念:以为社会私有领域,可以转变为公共领域,意见的交流可以转化为舆论。实际上,基于西方的学术背景,我国许多学者大多预设了社会与国家相对立的模式,暗含了将社会(主要是指市民社会,有人译为“公民社会”)视为正面的、积极的,将国家看作负面的、消极的价值评断。这既反映了人们对于现代中国走向民主自由、形塑“小国家大社会”的希冀,也很容易形成对“有国家无社会”的传统中国的政治社会结构的否定性评价。事实是,在风险管理与危机传播中,国家与支撑NGO发展的公民社会都有其无法替代的功能。

目前,最流行的NGO定义是塞拉蒙提出的。他强调,NGO应具有以下6个基本特征:①正规性(有根据国家法律注册的合法身份);②独立性(既不是政府机构的一部分,也不是由政府官员主导的董事会领导);③非营利性(不是为其拥有者积累利润);④自治性(有不受外部控制的内部管理程序);⑤志愿性(无论是实际开展活动中还是在管理组织的事务中均有显著程度的志愿参与);⑥公益性(服务于某些公共目的和为公众奉献)(8)。在定义“中国NGO”(CNGO)时,除了借鉴其传统概念外,我们必须立足中国本土,还必须全面考虑中西方国情、社会和文化的差异,必须充分考虑中国逐步深入的法治进程状况和复杂的社会现实,从这个意义上讲,很难给出一个完整、准确、严谨、全面的“NGO”中文概念。在中国,从官方文件来看,“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通常与“民间组织”对译,因此,与上述“NGO”定义最为接近的法律实体一般为“民间组织”。在中国现行的法律框架和对应的政府职能管理体系下,“民间组织”主要表现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

关于媒体对NGO发展的重要性,Vandijk、Harley、Gandy、Ericson、Baranek等学者认为:媒体促进了NGO的合法化程度,增强了NGO资源动员的能力,也成为NGO运作中的某种文化资本(9)。NGO在风险沟通中,需要双重的传播效果,一是社会舆论动员,使公共舆论兴起;二是通过公共舆论的兴起来引起上级或者相应的本级政府部门的关注。而政府部门的关注,使得职能部门必须对此风险问题有一个态度或有所行动。NGO的社会影响力不是依赖一种“悲情诉求”,因为如果仅仅把NGO人物塑造成一个非常悲情的角色,可能会赢得公众的尊敬和支持。但是,很难让其他的普通公众去加入,去行动,因为它的门槛太高了。相反,它必须发挥在公民社会、“风险社会”的重要影响力,促进社会的风险沟通与风险治理。事实上,媒体对NGO的关注,已经由对个人的关注转向NGO所倡导的理念、所要影响的政策层面的关注。在过去,媒体的大量报道,虽然有助于NGO获得合法性、吸取各种知识与获得社会资源,但现在,媒体可以把握NGO的变化趋势。

在西方,环境议题经常成为媒体的头版重要新闻,但环境运动和环境运动组织总体上来说并没有在西方工业社会的大众媒体中享受到这种显著的地位。“我们的环境抗议知识在很大程度上基于我们从大众媒体中阅读、看到和听到的东西,但环境抗议活动现在不再是新颖的现象,它已不再像过去那样有新闻价值。环境抗议活动很可能因此在最近几年中被较少报道,除非当一个议题或事件在较短时间内引起一个大规模抗议活动或大量抗议活动的时候。因此,大众媒体报道的只是事实上发生的环境抗议活动的一部分,而且可能是一个下降中的部分,因而对报道事件的统计只是对整个环境抗议频率计算的一个完善的指标。”(10)然而,在转型期的中国,媒体与受众对风险沟通以及成长中的NGO组织寄予了更多的期待。民主的风险决策是以广泛的社会共识为基础的,转型期的政治关注的焦点也转向了危机管理或风险管理。基于对“增长的极限”和威胁性生态灾难的广泛讨论,激发了大量的以地方草根团体为基础的环境运动的出现。

1998年,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通过中央电视台对川西森林砍伐进行报道,引起中央高层重视,最终使四川省紧急作出了全面禁伐天然林的决定。2001年3月,“绿家园”等环保NGO针对2000年的北京昆玉河(即京密引水渠昆玉河段)治理工程的环保争议,在北京组织了一次“听证会”。参加者包括一些NGO成员、环保专家、昆玉河畔的居民以及北京市的一位副市长。最后,这次“听证会”被斥为“无组织的有组织活动”,要求媒体一个字都不能登(11)。于是,以“听证会”形式推动政府和民众间对话的这次尝试以媒体的沉默告终。2003年,SARS流行期间,《中国经济时报》和网络媒体一度突出报道了民间组织成立心理救助热线等活动,以及民间组织意义和作用。2003年,几项水利工程遭遇了NGO的抵制:一是贡嘎山下的木格措水坝,二是与都江堰相邻的杨柳湖水库,三是怒江建水坝的论争。最后,怒江和杨柳湖工程分别被暂停和叫停,但木格措工程仍在继续。2004年7月,在第15届世界艾滋病大会(曼谷)上,中国NGO群体在媒体上光彩亮相,因为“这是历届全球艾滋病大会中国派出人员最多、规模最大的代表团”(中新社,2004年7月10日)。

在我国现有的国情下,NGO民间力量要进行社会动员,要想组织各种力量投入风险沟通中来,到目前为止,最有效的还是媒体。以环保NGO为例,2005年11月—2006年10月,《中国新闻周刊》关于环境问题的重点报道和专题报道共做了17次,其他的单篇报道有20篇,提高了环保NGO的媒体能见度。

学者往往把中国的NGO分为三类:官方背景的NGO(GONGO),草根NGO(GrassrootedNGO)以及国际NGO(INGO)。不同类别的NGO往往有不同的媒体互动方式:官方背景的环境NGO,比如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通常缺乏与媒体互动的有效方式,主要依靠行政化的媒体动员。草根环境NGO,如“自然之友”、“绿家园”和“地球村”,则得到媒体非常多的关注。在我国发展得比较成功的草根NGO当中,都有相当数量的参与者本身就是媒体从业人员,或者与媒体有着密切关联(12),或者在会员中吸纳了一批对环境与健康议题有强烈兴趣的记者,这在全球NGO中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现象。因此,一旦它们发起相关风险议题,往往有大量的媒体跟进,这主要还是一种“个人网络式(personalnetwork)的媒体动员”(13)。国际NGO的媒体动员模式则非常专业化。例如,“绿色和平”通常会提前半年到一年进行项目设计,媒体策略成为其中非常重要的因素,往往包括具体的目标受众、目标媒体、媒体框架方式、故事版本等多项内容。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媒体关注的并不是NGO在做什么或者表现如何,而是其事件对于中国的发展有何影响,或者相关的风险议题、风险争议是否具有足够的新闻价值。由此,就引出了另外一个话题:在风险传播中,NGO如何设计传播策略,通过媒体建构一个风险议题,并将自己的“风险论述”或“风险框架”呈现于新闻报道之中,从而赢得风险的话语权?

怒江建坝之争:风险议题的缘起与环境NGO的议题演进

我国政府各项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规定日趋完善,在《中国21世纪议程》中,将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21世纪和未来国家发展的自我需求和必然选择”;普通公众的环境意识以及对于环境保护的参与水平也得到增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诸如“自然之友”、“北京地球村”等草根组织以及大众传媒,在唤醒公众的环保意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1.环境风险问题成为媒体的重要议题

环境风险议题不只是一个“公众”话题,更是一个“公共”话题,凸显了人类的理论反思潜能。在西方,环境风险议题具有亚政治或环境政治的特征,主要集中在生态政治、环境运动团体和绿色政党的三个层面。西方民间自发的生态政治运动产生了一系列深远影响:“生态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各国选举和施政的竞争性话语;公众舆论影响环境治理或政府治理;给予个人、团体、利益群体自我表达的机会,使政府的调控以及整合能力受到挑战。环境议题在大众传媒和公众意识中获得了很高的优先性,绿色论点在公共领域中获得了一个更好的形象。

环境议题在转型期中国的媒体议程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从长江三峡、黄河三门峡到云南怒江水电开发,媒体积极参与论争。从2005年年初由印度洋大海啸引发了几乎成为网络媒体与报纸集体大讨论的“敬畏自然”之争,到由此再度引发“怒江水电是否兴建”之争,之后的“真伪环保”之争,以及从未间断过的“转基因的安全性”之争。其中,怒江电站引发的风险争议持续多年,涵盖了环保、利益与决策之争。科技界、环保人士与媒体之间就环保问题的风险争论,引导了我们去思考技术与理性、环境与发展的关系,更迫使人们去反思我国的环境伦理与风险决策议题。

尽管风险报道关乎社会的风险沟通,还是常常被某些受众误认为是边缘性的或是“杞人忧天”。然而,即使是报道高科技、食品安全、生态环境或风险决策,事实上也展现中国当前转型社会中某些问题。云南怒江中下游两库十三级梯级开发,比三峡工程的规模还大,装机容量超过三峡电站1.171倍,发电量是三峡的1.215倍。工程对怒江流域的客观环境影响、对未来状态的影响都具有相当的“不确定性”。怒江水电开发的争议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管窥风险的“社会能见度”与反思风险传播的契机。

2.怒江风险争议的传播阶段

近半个世纪以来,从20世纪下半叶木材生产、薪柴樵采到今天的怒江水电之争,怒江流域面临着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尖锐矛盾。关于怒江水电资源开发是否应该上马的争论已持续数年,这引起了媒体与社会的广泛关注,并引发了持续了将近三年的风险争议。

2003年7月3日,“三江并流”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批准为世界自然遗产。2003年8月12日至14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在北京主持召开《怒江中下游水电规划报告》审查会,会议通过了怒江中下游两库十三级梯级开发方案。这不仅唤醒了中国的环保意识,引发了学界和政府内部罕见的公开分歧,也引起了海外媒体的关注。在激烈的论争中,主张者倾向于经济效益,反对派着眼于环境保护——怒江成为媒介争议的焦点并被推进公众的视野之中。该风险议题的演进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始于2003年10月,怒江水电开发逐渐浮出水面,“北京绿家园”、“云南大众流域”、“自然之友”、“绿岛”、“地球村”等环保NGO通过讲座、论坛(比如“记者沙龙”、“水之声论坛”)、媒体报道等形式,发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反对活动。此前,凡是国家审查通过的大型工程,媒体总是跟着宣传叫好,怒江水电开发决策出现多元的声音,因而具有重要的新闻价值。2003年11月底,中国民间环保组织参加在泰国举行的世界河流与人民反坝会议,经在众多场合游说后,60多个国家的NGO以大会的名义联合签名保护怒江并递交给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回信称其“关注怒江”。随后,泰国的80多个民间NGO也就流经泰国的怒江问题联合写信并递交给了中国驻泰国使馆。我国的多家媒体(包括“绿家园”、“记者沙龙”的记者)开始报道怒江问题。温家宝总理在2004年2月18日对怒江开发计划作出暂时搁置的批示,立刻引起全球媒体的广泛关注。纯粹的民间组织质疑并最终改变了政府的公共决策,这被媒体称为中国环保NGO史上“值得浓墨重彩地写一笔”(14)。工程的暂时搁置,激发了媒体对怒江水电开发以及环境NGO的高度关注,提高了环境NGO的社会能见度,也使得怒江建坝之争的报道又显高潮。

2004年2月16—24日,来自北京和云南的20名新闻工作者、环保志愿者和专家学者,进行了为期9天的怒江采风和考察。考察路线由“云南大众流域”负责设置,记者们以“旅游者”的身份进行采访以保证节目报道的播出、刊载。“情系怒江”的中英文网站也于3月14日的“世界江河日”开通,21日“情系怒江”摄影展在北京开幕。怒江争议中环境NGO的声音,透过网络与报纸、电视扩散并形成良性的互动。

第二个阶段始于2005年年初,印度洋海啸在中国媒体上引发了一场关于人类是否应该敬畏大自然的争论。以“环保人士”为主的“敬畏派”在争论中援引怒江搁置开发作为例子,引起了以“反伪科学人士”为主的“反敬畏派”对此事的关注。新浪网、人民网与“新语丝”等网站等介入论争。2005年4月,方舟子等“反敬畏派”人士为此到怒江考察,在此后的演讲中严厉的批评“环保人士”在怒江问题上误导公众并称之为“伪环保”。演讲记录《直击伪环保反坝人士》在网上公布后,再度引发了对怒江是否应该开发水电的争议。此外,中科院院士何祚庥与中国工程院院士陆佑楣,联合向高层建议在开发怒江水电中实现生态保护并改变怒江地区的贫穷落后局面(15)。此论一出,怒江电站再起波澜,持续多年的风险争议又被媒体与公众聚焦。

对怒江风险的新闻呈现,有别于此前媒体对“风险商品”的报道。“苏丹红事件”、高露洁牙膏致癌、炸薯条致癌等,涉及的是实在商品潜在风险。风险商品具有日常化特征,日常的消费关系公共健康,公共健康问题影响日常的消费——风险在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之间反复切换,因而更容易引起受众的关注。怒江建坝更多的关涉的是生态环境风险、居民的权益、风险决策,对普通受众而言,新闻的接近性程度较低,风险传播的“第三人效应”或受众的“邻避效应”(not in my backyard,即“不要在我家后院”)更加明显。由国家环保总局指导的“民生指数”显示:公众关注环保的出发点主要是个人权益,并没有将公共空间的环境保护和个人责任紧密联系起来,而更多的是当环境问题影响到个人生活的时候才会去采取一定的行动,因此,公众的环保参与期待“责任公民”意识(16)。“北京绿家园”、“云南大众流域”等环保NGO组织,借助大众传媒发起声势浩大的反对行动并引起媒体的持续关注,较好地体现了这种“责任公民”意识。

就云南怒江大坝的风险争议而言,媒体是如何呈现NGO组织及其民间环保运动?环保NGO又是如何借助媒体来提高社会能见度?基于转型中国的特殊性以及现有的研究大多偏重于从现实危机而不是潜在风险的角度研究传播,本文以云南怒江电站的风险争议为例,从风险传播的角度来探讨风险争议中的环保NGO的媒体呈现。

风险争议中环境NGO的媒体呈现

一些学者认为:“当代中国社会因巨大的社会变迁正步入风险社会,甚至将可能进入高风险社会。”(17)一旦风险沟通不畅,必然导致社会焦虑与信任风险。因此,在200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各种紧急状况的出现,使危机传播领域出现衍生的职能区域,如风险传播、反恐活动和声誉管理。“在风险传播中,信息流动的重点是向公众发出警告,这可以包括但不仅限于警报器、金属探测仪、坐椅安全带、臭氧层破坏、全球变暖或有毒废弃物。这个专门区域在环境事务、医疗、技术和法规程序等领域中作用最为明显。风险传播所做的是向人们通报危险的存在、性质、严重程度或可接受程度。它还力求使威胁量化,并提供事件背景作为连接群体和企业之间的桥梁。”(18)在怒江大坝之争中,媒体对环境NGO大众宣传、环境动员的报道,促进了风险沟通并影响风险决策。

就环境NGO的媒体呈现而言,风险的不确定性使得新闻报道更具议题框架特征,而非事件框架特征,这必然影响媒体的关注度、报道的样式、报道的持续性等。

本研究无意于对怒江报道进行精确的定量分析,但为了便于从宏观上观察媒介如何呈现环境NGO组织的风险论述以及环境NGO如何参与媒介的风险争议,本研究对风险报道的考察没有拘泥于特定的几家报纸,而是聚焦对该风险议题关注较多的一些媒体。具体研究分两步进行:首先,从中国期刊网(CNKI)的“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选取14家媒体自2003—2005年关于怒江的报道(新闻与评论),涉及怒江水电开发的共计144篇,排除重复或者与风险争议无关的新闻,共获得怒江大坝风险争议的报道116篇;其次,在116篇报道中间选出集中报道环保NGO的报道,共计37篇(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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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直接报道NGO占整体稿件的比例图

1.对环境NGO的关注度

在116篇怒江建坝争议报道中,对NGO的集中报道的共有37篇。在对怒江风险争议的报道中,直接针对民间环保组织的报道占据32%(不包括报道中部分涉及环保NGO的)。在整个的怒江风险议题报道中,环境NGO占据了较大的比例,这主要源于以下几个因素:两大民间环保组织是怒江水电开发的论争的主要发起者之一;中国的环境NGO有别于西方的民间环保组织,其主要成员有许多本身就是媒体记者;环境NGO充分地运用大众传媒进行大众宣传与环境动员;环境NGO的努力、国家环保总局以及国际力量的支持直接导致怒江工程搁置,民间组织直接影响了政府的风险决策;怒江水电开发的风险议题一波三折,本身就具有戏剧性,契合了媒体的新闻价值追求。

从以下的历时性的对比图中可以看出(如果添加趋势线将会更加明显):环境NGO的活动以及对环境NGO的媒体呈现与媒体对怒江风险争议的报道量正相关,换言之,对NGO的报道量直接影响媒体对怒江开发争议的呈现(见图2、图3)。

2.对环境NGO的报道演进

从报道的统计来看,报道的峰值主要集中在几个时段:2004/05,2004/09,2004/10,2004/11,2005/01,2005/10,2005/12,共有24篇报道,占直接报道环境NGO新闻的64.86%。此间,由于一些财经媒体对怒江水电工程决策的反思(新闻评论、人物访谈)、民间组织的环保活动(比如“空调26℃”倡导活动)、风险议题叠加或融合(民间环保力量再战虎跳峡、松花江水污染、能源危机、印度洋海啸引发的争议)、“真伪环保之争”、国际研讨会等,使对环境NGO的报道相对集中。具体来说,财经类报纸,如《21世纪经济报道》、《经济观察报》、《中国经济时报》、《深圳商报》等从能源开发、民主参与和风险决策等政经、财经的视角切入报道;一些与水电、环保相关的行业或专业报,如《中国电力报》、《中国环境报》、《科学时报》从水电开发的可行性论争以及环保角度予以报道;《中国青年报》、《新京报》等则从公民参与、科学决策、环境正义的角度集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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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对怒江大坝争议的报道与环境NGO报道的历时性对比

(注:环境NGO对怒江建坝的关注集中在2003年8月国家发改委审查通过了怒江开发方案之后,因此,媒体对NGO活动的呈现也与此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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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对环境NGO的历时性报道图

3.新闻报道的样式

在37篇关于怒江风险争议中的NGO的直接报道中,新闻评论有18篇,占整个报道的49%。消息与评论的比例相当。怒江的风险争议,涉及环境正义、西部扶贫与开发、原住居民的权益、生态灾难、各方利益的博弈等宏大话题,更关系重大风险决策的公民参与权,因而具有的“风险亚政治”的特征;风险不同于现实的灾难、危机,具有“潜隐性”与“可能性”,其议题的特征强于事件特征;风险的不确定性加剧了知识界、公众、政府的风险争议与媒介论争,因此,各方都透过媒体争夺风险的定义权与阐释权,旨在争取风险争议的终极话语权。新闻评论成为大众宣传、环保动员的重要新闻样式(见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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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NGO报道的新闻样式图

4.新闻形式框架

在本研究中,将新闻形式框架分为两种:①事件框架,即该新闻是属于个案探讨或事件导向的报道;②议题框架,即针对一般结果或状况解释、观察或背景的报道(见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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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报道的新闻形式框架图

在19篇消息中间,议题框架6篇,占据32%的比例,如果将评论内容记入,则占整个报道的64.86%。议题框架的大量出现,与风险的“知识不确定性”高度关联。因此,环境NGO的媒体呈现,有赖于具有轰动性或争议性的新闻事件或媒介事件,比如工程搁置、“敬畏自然”之争、围绕方舟子博客的论战、《纽约时报》的介入等。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从对NGO的媒体关注度而言,对环境NGO的报道占据整个报道近1/3的比例;从历时性的报道看,对环保NGO的报道量与整个风险争议报道量的变化呈现正相关关系;从具体的新闻报道变化来看,风险的议题特征强于事件特征,环境NGO对于决策风险的媒体传播,有赖于冲突性、议题叠加、争议的戏剧性等契合新闻价值的因素;议题特征又带来风险呈现的新闻文体样式的特征,即风险报道的议题框架占据1/3的比例,新闻评论、深度分析比重较大。

在水电争议问题上,媒体对NGO报道的多元视角,促进了多方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机制的形成与完善。在西方,环境议题经常成为媒体的头版重要新闻,但环境运动和环境运动组织总体上来说并没有在西方工业社会的大众媒体中享受到这种显著的地位。然而,在转型期的中国,媒体与受众对风险沟通以及成长中的NGO组织寄予了更多的期待。民主的风险决策是以广泛的社会共识为基础的,转型期的政治关注的焦点也转向了危机管理或风险管理。基于对“增长的极限”和威胁性生态灾难的广泛讨论,激发了大量的以地方草根团体为基础的环境运动的出现。

“绿色和平组织”关于APP(Asia Pulp&Paper,印尼纸浆造纸公司)破坏中国天然林、湖北转基因水稻非法种植与流通的调查,大陆NGO质疑怒江水坝建设等,使NGO在2004年成为我国公众与媒体关注的焦点。于是,有媒体套用“公民维权元年”(2003年)的概念将2004年称为“NGO元年”。但也有人对此说法提出质疑:“怒江水坝争论给了人们一种错觉,感觉NGO大量参与,并且发挥了决定性作用”,“真实的情况并不是这样,媒体起到了放大的作用。大陆的NGO并没有成为真正的社会压力集团,NGO的声音能否起到作用,还是要取决于政府想不想听。”(19)为了弥补政府与市场机制缺陷应运而生的NGO,在一定意义上,它是在现代社会与政府(第一种力量)、市场(第二种力量)并驾齐驱的第三种力量。因此,“NGO的境遇以及它能否与政府建立建设性的批评伙伴关系,成为全球公民社会成熟与否的象征。”(20)关于“公民社会”的确切定义还无一个准确的、被公认的说法,但大体可以分为两类:①政治学意义上的强调其“民间性”,即公民社会主要是指保护公民权利和公民政治参与的民间组织机构;②社会学意义上的强调其“中间性”,即公民社会是介于国家与家庭、企业之间的中间领域。因此,环境NGO的活动具有生态政治特性。

环境NGO的表达渠道的畅通与否,既与制度安排、NGO的自身完善、表达自由有关,也与大众传媒对NGO活动、生态环境风险的传播密切相关。风险是“人造的混合物”,“包括和结合了政治学、伦理学、数学、大众媒体、技术、文化定义和认识;并且——最重要的是——如果你想理解世界风险社会的文化和政治能力,你不能把这些方面与现实分离开来。”(21)传媒成为我们理解潜在风险与现实危机的一个重要维度。

风险的议题特征,使得NGO的常规行动较非常规行动具有较低的新闻价值,因而不可能得到充分的报道,此外,地方行动的报道将会更多地体现读者的区域性兴趣。与大坝事件背后的倡导性团体相比,由于没有热点事件的作用力,其他从事公众教育的环境NGO受到(全国性)媒体的关注较少,或者其影响限于当地。

同时,风险的潜在性与可能性,赋予风险的议题特征与争议性。在风险报道中,“我们常分不清观点事件和真实事件,有了话题,但信息来源却无”,“信息是能造成差异的差异”(22)。关于环境风险、食品风险、高科技风险、地球变暖等诸多因素,也许会使我们无法追根溯源,但我们的确知道了由各种风险议题引发的各种观点。信息越多,不确定性就越大。

由于新奇感或者公众对一个议题兴趣的程度等因素,媒体很可能出现对某些事件报道不充分或者过度的现象。同时,新闻报道的偏见或选择性,体现了记者的报道风格,表达了记者的私人感情和政治立场,如将怒江风险争议简化为“反对建坝”与“赞成建坝”的观点对立,设定环境NGO与政府的对立的新闻主题框架等。“这些如此没有科学共识和较少大众理解的议题尤其易受媒体简化和误传的影响,并且,因此要比一个能够被有效动员的明智的公共舆论更可能产生恐慌和警报”,“结果,问题从民主领域退到了精英决策领域,并且成为一个在科学家和政治家之间的平衡行为”。(23)环境NGO参与具体政策领域的机会不完全依赖于它们拥有的资源,而是取决于政策议题的内容。

环境NGO争夺风险话语权的媒介策略

争取话语权,提高自身在媒体与公众中的“能见度”,是环境NGO进行风险沟通的首要策略。

环境议题在大众议程和现实政策领域舞台上有着突出的地位。环境运动的强大力量来自于大众媒体、环境组织和一般公众,许多的环境NGO以追求媒体对破坏性行动与运动的高度关注为中心目标。“环境关切的合法性不再是争议性的,所争论的只是它们才能适当而有效地与经济和社会关注相结合。”(24)在寻求关切的合法性、社会和经济的关联度、风险的能见度方面,环境NGO挖掘主导性的话语资源,关注媒介事件,活跃于媒介舞台,在环境风险沟通中起到中介组织的作用。环境NGO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和声音,具有表达民意的功能,同时它又不是营利性的,因而具有公正性,体现了对社会公共利益尤其是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其民意表达以及公共参与常常要借助媒体的传播,媒体成为NGO的绿色同盟。

对于环境NGO而言,建构一个崭新及抗拒的形象与认同,争取传播的话语权,获得更多的传播资源是改变社会地位的重要条件。寻求媒介的接近权与使用权以提高其社会能见度是NGO的必然选择。媒体对具有轰动性、戏剧性的新闻价值的孜孜追求,使得环境NGO在我国媒体上的社会能见度较低,但是,我国进入社会转型期后,经济迅猛发展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环境风险议题,吸引了公众和媒体的注意力,这无疑提高了环保NGO的社会能见度。民间环保组织“云南大众流域”和北京的“绿家园”,是通过媒体以及活动反对在怒江上建设大坝最核心力量。2004年2月,在云南省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发言质询怒江工程的戴抗则的态度“直接受到了反对怒江工程的民间环保人士的强烈影响”(25)。在NGO的呼吁和推动下,中央领导人“应慎重研究、科学决策”的批示暂时搁置怒江大坝工程。大众传媒具有议程设置的功能,环境NGO的活动影响了媒介议程和公众议程,从而影响政府的议程。

在风险记忆中寻找话语资源或象征符号,并借助它们具象化潜在的环境风险,是NGO的重要话语策略之一。

环保运动的规模与持续时间,取决于通过社会网络和围绕从意义的文化框架中借取的可确认的符号来动员人们。NGO通过不同的媒介渠道获取风险议题,促进议题融合或叠加,增加了其风险话语的竞争力。美国传播心理学家唐纳德·L.肖(DonaldL.Shaw)等人在提出媒体“议题设置”理论后又提出了“议题融合”理论,在《个体、群体和议题融合:社会失调理论》一文中将大众传媒的议题设置变为一个更大的社会知晓过程的一部分。个人会运用多种媒介与他人保持联系,并且认为与社群议题的融合是一个永不间断的社会过程。(26)人们在使用和挑选传播媒介及其“议题”时是有意识、有目的的。个人首先有强烈加入团体的愿望,然后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和其他媒介,寻求与他们的需求、认知等一致的团体信息,避免与他们的需求、认知不一致的团体信息。人们选择和使用某一传播媒介是因为媒介内容或“议题”的接近性。“议题融合论”重视人际传播和其他传播媒介在人们寻求信息的过程中的作用,承认了受众的议题设置行为实际上是大众媒介和人际传播或与团体传播的合力作用的结果。对环境风险信息的高度关注以及对环境争议的倡导,必然导致媒体、受众以及环境NGO的议题叠加。环境NGO风险话语的融合与叠加,增加了风险的能见度,为了风险的定义与阐释获得一定的文化资本。

媒体在历史搜索与现实冲突中,在议题融合与叠加中拼接出一幅幅现代风险的图景。那些可见的、具有破坏性的资本项目,对于环境抗议运动有重要的意义。大坝成为环境破坏的有力象征和对一个富有文化与自然价值地点的一种具体威胁。风险记忆与象征符号,提供一个运动的明确身份或反对者的情感化的信息。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虎跳峡大坝之争、保卫都江堰、印度洋海啸、黄河三门峡大坝、淮河治污,被纷纷纳入NGO的话语库以及媒介图景之中。风险后果甚至被NGO与媒体放大——“建坝就像往村子里扔原子弹”(27)。这激发了人们对大坝悲剧、前苏联的切尔诺贝利核灾难的历史记忆,也强化了环境NGO对怒江建坝风险的严重警告。

在当下的主流意识形态或政治话语中寻求话语资源,也是环境NGO的重要话语策略之一。

当环境议题与其他社会和政治议题紧密地相互交织在一起时,更为媒体关注。当“弱势群体”、“西部开发”、“扶贫”、“可持续发展”的概念进入环境问题的话语中时,环境政治的争论持续地被这一“宏大框架”整体性观点重新组织,造就了新的公众动员机会。在媒介论争中间,作为反坝的代表,环境NGO将原住居民的权益融入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之中,将生态环境风险融入“可持续发展”之中;赞成者则将环境议题融入“能源危机”、“西部开发”与“国家利益”的宏大主题之中,争议的双方都在环境风险议题之外寻求宏大主题与政治话语。对于社会和工业增长的批评,以及一种抽象的“生态乌托邦”理想,成就了大众传媒在环境争议中的风险话语。

“在这一冲突层次上,问题的关键不是直接的权力关系而是概念界定的权力。社会运动在现代多元社会中通常只是间接地影响制度:通过使制度实践丧失合法性和重新定义符号秩序。因此,社会运动的成功或失败严重地依赖于它们是否能够找到公众对其论点、批判和理想的共鸣。这又依赖于大众媒体的调节性作用。只有当运动在符号政治领域取得成功时,它们才可能打破制度结构、权力、利益和控制网络,并且采用新的、制度的问题解决方式。”(28)这些符号斗争在一个不断变化的话语领域中演进,并不断推进环境正义的实现、丰富生态政治的内涵。

环境NGO只有在符号斗争领域建构它们自己,只有在能够将它们自己对难题的竞争性界定提升到公共议程的情况下才被认可为社会角色。“根据葛兰西的文化霸权理论,文化是一处斗争的场所,各个阶级和社会集团为取得文化的领导权进行着持续不断的谈判、斗争和调停,这些谈判和斗争不仅不同程度地涉及真理和谬误,正确再现和错误再现的问题,而且暗示我们,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某些阶级、社会集团和个人可能做出比另一些阶级、社会集团和个人更正确、更公正、更直接的再现。”(29)在这一过程中,对现实的社会感知被再定义,新的话语联盟开始形成,然后新的政治冲突的向度出现。融汇了文化新制度主义和话语理论(discoursetheory)的“框架化和沟通环境议题”理论,对此有着精辟的论述:“新制度主义将制度视为有意义地构造、认可和稳定社会实践的社会互动的规则”,但是,“制度只能在它们通过话语被有规律地复制的情况下才能构造社会实践”。最后,由这些话语建构的对现实的解释才有意义,所以说,“制度转型同时是世界物质与符号的转型。它们不仅包括了权力与利益的结构,而且包括了权力和利益的定义的变化”(30)

因此,对NGO环境运动的分析,不能忽视话语和符号层次以及组织方面的发展。通过话语与符号的运用,争议的各方争夺风险的定义权与诠释的权力,从而影响社会舆论与风险决策。

结 语

风险传播应体现风险理性原则与风险对话的理性精神,即风险报道应体现媒体的公共精神以及风险民主意蕴。媒体应该积极倡导政府扭转重技术创新轻制度创新的做法,向公众和NGO等社会力量赋权,提供更为开放的政治空间和宽松的政策环境。环保人士是否夸大了水坝对于生态的影响,建坝者是否隐瞒了水坝对生态的影响,媒体是否扩大了争议,这只有在双方的公开辩论中才能得到逐步验证。虽然争议并非必然导致风险民主,但风险议题经媒体报道与公开讨论,促进公共领域的对话,也必然提高了风险的“社会能见度”,实现风险决策民主的最大化。当然,NGO也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社会能见度并赢得公众与媒体的信任。

【注释】

(1)作者系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博士。

(2)Jon Cracknell.Issue Arenas,Pressure Groups and Environmental Agendas[M]//Anders Hansen,ed.The Mass Media and Environmental Issues.Leicester:Leicester University Press,1993:5-9.

(3)新社会运动寻求建立一种全新的两性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工作伦理与消费观念,这些运动多关注社会问题,追求个人自治,而不是物质利益与政治权力。

(4)参见冯仕政.西方社会运动研究:现状与范式[J].国外社会科学,2003(5).

(5)[美]莱斯特·M.萨拉蒙.全球公民社会——非营利世界[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16.

(6)Bachller,J.,Hall,J.Maan.M,eds.Europe and the Rise of Capitalism[M].New York: Blackwell,1988.

(7)参见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范扬,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

(8)[美]莱斯特·塞拉蒙.非营利领城及其存在的原因[M]//李亚平,于海选编.第三域的兴起——西方志愿工作及志愿组织理论文选.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33-35.

(9)Van Dijk,T.A.News as Discourse[M].Hillsdale,NJ:L.Erlbaum Associates,1988.
  Gandy,O.Beyond Agenda-setting,Information Subsidies and Public Policy[D].Norwood,NJ: Ablex,1982.

(10)[英]克里斯托弗·卢茨主编.西方环境运动:地方、国家和全球向度[M].徐凯,译.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5:2-3.

(11)冯媛.小荷才露尖尖角——中国内地新闻媒体中的NGO[J].中国发展简报,2004(12)(总21).

(12)注:“绿家园”组织的创办人汪永晨,就是原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地球村”创办人廖晓义,曾为中央电视台第七频道《环保时刻》栏目制作人;张可佳,《中国青年报》记者,《中国青年报》“绿网”主编,“绿岛”的负责人。

(13)曾繁旭.NGO媒体策略与空间拓展——以绿色和平建构“金光集团云南毁林”议题为个案[J].开放时代,2006(6):23.

(14)曹海东,张朋.怒江大坝突然搁置幕后的民间力量[J].经济,2004(5).

(15)两位院士上书建议开发云南怒江水电[N].新京报,[2005-10-23].

(16)张有义.环保风暴走向平民化公众环保参与程度低[N].法制早报,[2006-02-21].

(17)薛晓源,刘国良.全球风险世界:现在与未来——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风险社会理论创始人乌尔里希·贝克教授访谈录[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5(1):48.

(18)[美]弗兰·R.迈特拉,雷·J.阿尔提格.公关造势与技巧:通向21世纪的桥梁[M].欧阳旭东,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277.

(19)欧阳斌.NGO与公民社会的艰难关系[J].凤凰周刊,2005(22).

(20)赵灵敏.生态政治正在崛起[J].南风窗,2005(2)下.

(21)[德]乌尔里希·贝克.世界风险社会[M].吴英姿,孙淑敏,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187.

(22)Niklas Luhmann.The Reality of the Mass Media[M].Cambridge:Polity Press,2000: 34,353.

(23)13座水坝开发东方大峡谷腰斩怒江是耶非耶[N].青年参考,[2004-03-17].

(24)[英]克里斯托弗·卢茨主编.西方环境运动:地方、国家和全球向度[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5:49.

(25)曹海东,张朋.怒江大坝突然搁置幕后的民间力量[J].经济,2004(5).

(26)D.Shaw,M.MaCombs,D.Weaver,B.Hamn.Individual,Groups and Agenda Melding:A Theory of Social Dissonance[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ublic Opinion Research,11(1):21.

(27)13座水坝开发东方大峡谷腰斩怒江是耶非耶[N].青年参考,[2004-03-17].

(28)[英]克里斯托弗·卢茨主编.西方环境运动:地方、国家和全球向度[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

(29)罗刚,刘象愚主编.文化研究读本[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21.

(30)[英]克里斯托弗·卢茨主编.西方环境运动:地方、国家和全球向度[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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