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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世界现代文明的通行证

时间:2023-04-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版权保护:走向世界现代文明的通行证一、盗版行为是有悖现代文明的世界性难题版权在我国也称著作权,是指公民和法人因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作品而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然而,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对成都市的城市文明提出了更高要求,盗版行为作为不和谐因素,不利于现代文明的建设和社会公正的实现。

第一节 版权保护:走向世界现代文明的通行证

一、盗版行为是有悖现代文明的世界性难题

版权在我国也称著作权,是指公民和法人因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作品(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版权的主体即公民(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版权的客体即创作、研发的作品。盗版行为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诸种劣根性的集中折射,同时也是人类社会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必然出现和必须解决的难题。从全球范围看,盗版问题已经影响了版权产业的蓬勃发展,成为一种社会公害。然而,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对成都市的城市文明提出了更高要求,盗版行为作为不和谐因素,不利于现代文明的建设和社会公正的实现。

从文化的角度来看,版权文化实质上是一种“权利文化”,以健全的法制为基础,以杰出的创意为核心,以成熟的营销模式为保障。盗版行为的产生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现实社会中纵然不乏“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道德楷模,然而,在利益面前首先保全自己仍然是大多数人的自觉选择,这也是人类的利己本性使然。因此,通常情况下,人们往往偏向于选择利于自身利益的处理方式,利用司法漏洞和体制缺陷,刻意回避道德准则,做出有悖于现代文明的行为,甚至不惜牺牲他人利益,漠视他人权利。这在版权产业的实践中具体表现为法制观念淡薄、版权意识薄弱、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以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普遍缺乏,这些表现与世界现代文明格格不入,是一种野蛮的文化价值观。

当前,盗版行为在我国的存在有一定的必然性。首先,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文化价值观的形成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密切相关。当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社会等各方面发展均呈现出良好的态势,但与发达国家仍然存在着一定差距,与世界现代文明全面接轨仍需假以时日。另外,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史也对我国国民造成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保守中庸、不重法治、轻视私权至今仍然影响着现代中国人的价值取向。长期存在于民间的“窃书不为偷”等观念也是盗版产品繁衍的重要因素,要将这些根深蒂固的思想完全转变,绝非一日之功,彻底杜绝盗版行为,任重而道远。

二、版权保护是成都走向现代生活的文明之路

(一)追求“社会公正”的世界现代文明催生版权保护

社会资源的适度稀缺是社会公正必要的前提,人类永远面对的是资源相对稀缺的环境,但人类又有着天然的利己本性,因此,社会公正就成为人类群体生活得以维持的基本条件,体现了人人平等的道德诉求;社会公正作为所有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要素,也是世界现代文明发展的必然结果。

社会公正理念在中国社会由来已久,早在春秋末年,大思想家孔子就提出了“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的论述,强调了社会公正在富国安民中的重要性。但是中国传统思想中的社会公正更多被理解为结果的平等,往往将对社会公正的期望表达为对财富占有的绝对平均,也即是所谓的平均主义。然而,平均主义原则指导下的社会分配往往造成了不公正的事实,天赋异禀的社会成员受到抑制,缺乏创造激情,最终导致社会失去发展动力。随着现代文明的进一步发展,西方近代思想家对社会公正做出了全新的诠释,相对于我国古代的传统观念,近代思想家更多地把平等理解为社会成员的平等权利,社会公正意味着在一定的社会制度下,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够获得他应得的份额,更多的强调过程之中的平等,而非结果的绝对均衡,这也是当前国际社会对于社会公正的普遍共识。

盗版行为不仅是对版权所有人的权利侵害,同时也使消费者的利益遭受了间接损失。版权产品拥有以创意为核心、复制成本低廉、销售市场广阔等特点,从表面上看,盗版产品低廉的价格似乎是让利于消费者,然而通过更深层次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品质低劣的盗版产品有悖公平竞争原则,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版权所有人的利益,从而削减了版权所有人的创作热情,致使优秀的版权产品数量锐减,消费者的版权消费需求与市场供给出现落差,最终导致消费需求得不到有效的满足。版权所有人花费了大量心血打造版权产品,到头来只是为他人做嫁衣;盗版者通过非法手段对版权产品进行简单复制,竟然可以轻而易举获得巨额财富。这样的利益分配机制显然有悖于现代世界文明对于社会公正的要求,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从制度建设上着手,社会制度的公平公正是保护社会成员拥有平等权利的首要前提。

在这样的现实条件下,“版权保护”的观念应运而生。1886年9月9日,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简称伯尔尼公约)正式签订,这是世界上第一个保护版权的国际公约,意味着“版权保护”观念正式走入人们的视野。完善的版权保护体系是解决盗版问题的关键,版权保护必须贯穿于创意资源开发的始终:创意资源的核心在于人才,保护人才的积极性,才能有源源不断的优秀作品产生,健康增长的产品量是产业发展的首要保证;创意要转化为财富,其重要环节在于版权开发,创意作品的保护能为此开辟良好的市场环境,实现创意价值的最大化,为新的创作做好市场铺垫。

(二)什么是版权保护

1.版权保护的缘起

版权保护的需要与印刷术产生有直接关系,我国作为活字印刷术的发源地,最早出现刻印出版专有权限的规定。公元1068年,北宋神宗继位之前为保护《九经》监本,朝廷下令禁止一般人随便刻印;直到1910年,我国才出现第一部著作权法——《大清著作权法》;新中国成立以后,对于版权保护的理解逐步加深,相关法律制度不断完善, 1950年颁布的《关于改进和发展出版工作的决议》中规定“出版社应尊重著作权及出版物,不得有翻版、抄袭、篡改等行为”,直至现在,技术进步使版权保护涵盖的对象扩大,从纸质印刷品、电子出版物扩张到软件和互联网环境下海量的版权产品,我国涉及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已经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虽然版权保护在我国历史上出现较早,但现代版权保护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最早始于西方国家。1709年英国议会通过《安娜法》奠定了现代著作权制度的基础;1886年,法、英、德等十国签订第一个版权保护国际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而后又缔结了《世界版权公约》等条约,建立起国际化的版权保护体系。1992年7月1日,中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中国加入伯尔尼公约。这标志着中国版权保护体系正式与世界接轨。

2.版权保护的内涵

随着人类文明发展,信息传递方式逐渐演变,版权保护的内涵也发生了深刻变化,适应着新的版权保护的需要。首先,版权保护针对的是“大版权”概念,它不仅保护涉及创作者精神权利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还涵盖了涉及经济权利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和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其次,版权保护还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从事智力创造性活动取得成果后依法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两部分。由于版权保护的内容往往是无形的文学、艺术、科学领域作品,因此在实践中往往容易被忽视。当下,创意经济对GDP的贡献率正在快速攀升,“创意创富”已经成为这个时代最响亮的口号,而“全民创意”正在成为一种新的风尚,版权保护针对的是任何形式的创意,随着版权保护需求的不断扩大,版权保护的内涵也将得到进一步的丰富。

(三)版权保护是成都市城市文明升华的催化剂

版权文化提倡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符合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必须体现“社会公正”的核心思想,与世界各国在知识经济时代所提倡的公平竞争、平等交往等普世价值观不谋而合,是世界现代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综观世界发展的历史,不同地区的文化传统和生活方式都有其长处和短处。对短处和落后的东西克服得好,顺应时代要求的新观念形成得快,这个地区就会有超前的发展。为加快推进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建设,提升成都市在世界城市体系中的地位,我们必须创新思路,推动传统文化的现代化转型。

1.版权保护为成都市获评“全国文明城市”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9年1月20日,成都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并且,在综合评比中成都排名第一,其多项指标名列榜首,这是对近年来成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肯定,更是对成都人民抗震救灾精神的弘扬。“全国文明城市”是目前我国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是区域内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成效的集中体现,对成都精神与成都文明来说,这一殊荣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成都市把“和谐包容、智慧诚信、务实创新”的城市精神作为创建的灵魂,同时作为提升市民素质的基础。在“全国文明城市”建设过程中,版权保护作为升华城市文明的催化剂,发挥了极其“5.12”重要的作用。2008年,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了“版权法制宣传”、“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2008成都版权保护成果展”、“保护奥运版权大型签名”等活动,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使市民的整体素质得到提升。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进程中,成都市经历了“5.12”汶川特大地震的袭击,但成都没有被打倒,反而在抗震救灾过程中凝聚出“坚韧、从容、仁爱、感恩”的精神品质。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社会各界以极大的热情创作了大量可歌可泣以抗震救灾为题材的摄影、音乐、文字等各类作品。这些作品或记录了地震的惨烈,或记录了全国人民抗震救灾的感人事迹,更是弘扬了优秀的民族精神和人文精神。为保护和运用好这些作品,有关职能部门对以抗震救灾为题材的作品实行免费著作权登记,积极推进全市抗震救灾作品的版权保护及资源转化工作,借助优质高效的版权保护体系,留存、弘扬优秀的城市精神,升华成都市现代城市文明。

2.成都市建设世界现代文明任重而道远

获评“全国文明城市”并非意味着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的结束,而是标志着新一轮的、更高层次的建设工作就此起航。文化价值观的形成绝非一朝一夕,要彻底消除传统文化中的负面因子,使成都市城市文明焕发出新的生机,完美地融入世界现代文明的洪流可谓任重而道远。在新的历史阶段,只有不断地优化城市文明,走出地域限制的樊篱,以积极开放的姿态与世界现代文明接轨,成都市才有可能在“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中始终占据持久的优势,在我国城市体系中脱颖而出,进而跻身世界二级城市。因此,在成都市城市文明建设已经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我们必须寻找到一个新的突破口,为今后一段时期内城市文明建设再创佳绩确立一个有力的支点。

3.完善的版权保护体系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制度保障和提升城市文明的新支点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经济全球化不断加快,版权产业的重要性得到了历史性的提升。知识经济从本质上说,它是以产权化知识为基础的经济,人们的智慧创造的成果,只有依法实现产权化,才可能更好地实现产业化和市场化。当代一些国家发展的实践表明,国家的核心竞争力,日益体现为对智力资源的控制力,尤其是体现在对版权的占有和运用的能力。版权已经成为越来越重要的生产要素、财富资源,版权产业也是世界公认的后发性可持续发展的朝阳产业。目前,我国与版权相关的产业迅速发展,版权产业产值对GDP的贡献率不断提高,对城乡人口的就业贡献和贸易出口的贡献也不断增大。然而,与飞速发展的版权产业极不相称的是我国相对滞后的版权保护体系。

在现代社会中,版权已经成为一座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完善的版权保护体系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制度保障,体现了对知识的尊重和对法律的敬畏,只有在完善的版权保护体系下进行的版权经济活动才是文明的、理性的经济活动,才可能符合公平竞争、平等互利等现代理念和世界现代文明的要求。如何遏制盗版问题?如何为版权所有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创意环境?如何从更高层次上升华现代文明?这些问题是每一个定位于国际化大都市的城市都必须面对的问题。2009年2月25日,成都正式启动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作为全国首个获批开展创建工作的城市,成都在版权方面拥有良好的发展基础,一年多的创建工作也使其在版权工作的各个环节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对成都整个城市的发展而言,无疑是一次新的机会。版权产业可以成为成都的优势产业,版权保护则足以担当提升城市文明的新支点。完善的版权保护体系将大幅提升市民素质、创新文化氛围,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造、尊重创造、保护创造的观念,打破成都长期以来形成的封闭、保守的传统形象,挣脱地域条件带来的局限,丰富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关于社会公正的核心思想。

4.以版权保护为基础的“人人有利”的版权产业机制将推动成都走向世界现代文明

什么是“人人有利”的版权产业机制?“人人有利”版权产业机制是指版权创作者、版权使用者乃至全社会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在使用正版的过程中得到保障。如何在全社会建立起这种“人人有利”的版权产业机制?版权保护可谓重中之重。版权保护不仅是尊重个人创意成果、保护创作者的精神权利的坚实基础,同时,版权保护对版权使用者、版权创作者、版权开发者而言,也是人人都能从版权产业机制中获益的支撑条件。目前,盗版软件、盗版音像制品等破坏版权产业市场正常秩序的产品仍然存在,是因为版权保护体系尚未完备,人们还没有深刻体会到盗版在质量和安全性能上的缺陷。我们要让版权使用者切身感受到正版产品在稳定性、权威性和后续服务、升级中的长效优势,在全社会培育起一种使用正版有利的思想观念,抵消购买盗版产品初期的价格诱惑。对版权创作者、开发者而言,版权保护为他们培育了正版产品的市场基础,个人和企业的投入得到保证,能够不断开发新产品,保证产品质量,适应国际市场需要,打出版权产品的中国品牌,提升个人知名度和企业品牌价值。

如果说“全国文明城市”这一荣誉是成都精神丰富内涵的一次总结,得到世人认可,回到日常的生活中,城市文明的进一步升华,需要全社会更多人的关注与亲身实践。建立健全版权保护体系,让版权意识深入人心,能够促成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创意的社会风气,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是对创新精神和创意创富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更多人的能够分享到文化与创意,更多人参与到文化生活中。因此,通过完善版权保护体系,建立“人人有利”的产业机制,不仅是促进版权产业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础支撑,同时也是促进成都走向现代生活的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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