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摆正“君臣”的位置
传媒是君,运营机构是臣。
这一点要明确。
因为没有电视传媒的委托,运营机构何以出现,谈何运营管理?
当你同意接受某家电视传媒的委托时,这种君臣关系就确立了。
摆正位置 应对矛盾
明确自己的位置,采取积极的态度,是制胜的法宝。
在电视传媒运营市场刚刚出现的时候,运营机构一般都聚集了几位或者一批具有高学历、高智商、高才能的“三高”人才。他们一般都具有超前的思维,具有前沿的理论,具有独到的策划,具有一套处理难题、破解危局的高招,具有电视传媒运营管理的丰富经验。
可能就是因为具备了这些特点,“三高”人才容易被一般人另眼相看。这里边有羡慕的目光、有敬佩的眼神、有赞扬的意态。如果这些“三高”人才不谦虚、不注意的话,很容易脱离群体;如果再喜欢张扬,还会引起一些人的反感;如果再摆不正自己的位置,就会对传媒运营管理工作带来许多意想不到的麻烦。
对于“三高”人才,一般能力比较差的人,都会有与生俱来的妒忌心理。还有一些有能力但还不出色的人,更会有不屑一顾的态度。
所以说,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与人为善,摆正位置。这是“三高”人才时时刻刻要注意做到的。
虽然运营机构都是电视传媒运营市场的精英,但是作为运营商的成员,一定要明确自己在运营传媒时的身份。
运营机构是电视传媒的臣民,而不是君主。
可能就是因为有了这种君臣关系或者合作关系,才可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不可预测、不可预知的各种问题,有时甚至是非常棘手或者无法调解的矛盾。矛盾可能来自运营团队自身,也可能来自委托方,还可能来自与委托方的相互配合中,更有些矛盾可能来得莫名其妙。
只要摆正君臣位置,这些矛盾都会得到解决。
做好准备 改善环境
运营电视传媒,不光有来自传媒的矛盾和困难,还有来自中国市场经济完善过程中电视传媒政策方面的不健全、不配套问题。
所以,要做好一切准备,不论是思想上的,还是运营上的;不论是宏观上的,还是微观上的;不论是自己的问题,还是别人的问题,都要想到,更要做到。否则就会出乱子。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待电视传媒运营市场的君臣关系这个问题,我们不难看出,电视传媒运营市场机制还不完善,甚至还不健全,制播分离还不彻底。这里面可能还有宏观政策不明了,各项规章制度还没有健全,传媒运营市场还不规范等等复杂的因素。
这就给我们提出:要做好正反两个方面充分的思想准备。
但是,平心而论,如果遇到双方发生矛盾的情况,被委托方首先要做出姿态,认真检查自己,主动和委托方沟通,使问题或者矛盾得到快速处理或者解决,不能回避问题,更不能助长矛盾,加深矛盾。这样是不利于运营工作的,是会影响大局的。
有了这种积极的态度,再加上积极的应对措施,就可以用运营管理的实际效果来影响电视传媒的老板,或者影响电视台的决策者,来改善运营机构的环境,来影响中国电视传媒运营市场的走向,来影响中国进一步对传媒市场的开放政策,给运营机构营造良好的生存环境。
“君臣”联手 合作共赢
古人云:药不在粗细,贵在对症;法不分深浅,要在投机。
电视传媒决定委托运营机构来全面运营传媒之后,在运营战略运筹上,把眼光放到战略要素的平衡关系上,这就是保障战略决策正确性的前提,故称之为战略之君。然而,只具备战略认识上的正确性还不够,还需要有具体的战略手段来执行,这样才能真正地实现电视传媒运营管理的战略目标。
具体的战略手段,实际上就是战略之臣。如加快发展战略、稳定发展战略、多元化战略、先难后易战略、先易后难战略等等。这些战略手段中,任何一种都可以是最好的,也可以是最差的,在没有战略之“君”的指导下,就不能评判战略之“臣”的优劣、对错。
如果说战略之臣为“药”的话,那么战略之君便为名医之“诊”;如果说战略之君为“法”的话,那么战略之臣便为“机”。无诊之药,有毒之险;不当机之法,有乱事之祸。
战略之君在指导战略之臣,战略之臣在支持战略之君。只有“君臣”两者密切合作,完美结合,才是战略运筹帷幄的本源法则。
无臣之君,不足以为君;无君之臣,不足以为臣。君臣联手,以君为贵。
只有这样,才能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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