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新闻评论的新闻性
新闻评论作为新闻体裁,具有某些与消息、通讯等体裁一样的基本属性,这些属性人们统称为新闻性。但是,新闻性这一新闻体裁的共同属性,一旦与特定体裁联系起来,却又有各自不同的具体内涵。比如消息、通讯的新闻性,除了都注重事实的新闻价值以外,消息视时效为生命,通讯则更讲究寓时效于新闻根据之中。那么,新闻评论的新闻性,究竟有哪些具体内涵呢?概括地说,就是强烈的时效性、评论对象的特定性和直接的针对性三者的统一。
强烈的时效性
新闻评论同消息、通讯一样重视时效性,但着眼点有所不同。时效性有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侧面:一为时间,讲究尽可能缩短新闻作品与所反映的新闻事实之间的时间差,以最快的速度反映客观实际的发展变化;一为时机,即强调因时应势,增强对宏观实际的影响,而不单纯争一时之快慢。时效性的这两个侧面,一则注重绝对时间,一则讲究相对时间,二者之间存在着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新闻评论,对时间的要求有时几乎与新闻报道一样强烈。特别是那些因特定新闻事件而发的评论,赢得时间往往意味着赢得主动权,赢得先声夺人的优势。而忽视时间因素,则可能使评论成为“马后炮”,削弱以至于完全丧失存在价值。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新闻分析《美国决定退出教科文组织说明了什么?》(7)就是藉时间因素获得较好播出效果的一例。美国于1983年12月28日作出“退出”决定,国际台在12月30日播发了这篇新闻分析;它以提供背景材料的方式揭露美国退出的真正原因,指出美国决定的霸权主义实质,及时地道出了第三世界国家的共同心声。由于走在国际舆论之前,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注意。又如1999年当地时间5月7日午夜,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轰炸我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人民日报》于9日发表了题为《强烈谴责美国为首的北约的血腥罪行》的评论员文章,明确指出:
众所周知,驻外使领馆是一个国家主权的象征,受国际法的保护。北约袭击我国使馆是对我国主权的野蛮侵犯,是对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粗暴践踏,不能不激起全世界爱好和平国家的强烈反对,不能不激起中国政府和人民的强烈抗议。
事件发生后,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辩解说,它“并非有意对准中国大使馆”。但是,巧舌诡辩掩盖不了血的事实。3颗导弹从不同角度袭击中国大使馆,完全暴露了侵略者的罪恶用心。这是北约对中国人民欠下的一笔血债。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必须对此承担全部责任。中国政府已经声明,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8)
扣除时差和报纸的出版周期,实际上于第一时间为事件定性,显然具有正国际视听的舆论效果。可见时间之于评论,有时就像鸟儿的翅膀一样:赢得时间,等于给评论的见解、观点添翼,就可以扩大舆论影响;反之,则如鸟折翼,那就未必能起什么作用了。所以,旧中国的报纸主笔有所谓“看了大样写评论”的“口头禅”,现在西方的事件性评论也大都紧随新闻报道。
不过,与时间相比较,时机无疑是影响评论社会效果更为经常也更为重要的因素。时机作为与绝对时间相对应的概念,在这里主要指事物发展、变化的关键阶段,社会脉搏跳动变速的时候,人们注意力重心转移的时刻……总之是广大受众最需要评论为其解疑释惑的时候。在这种时候及时发表评论,正确而中肯地阐述对于有关事物的看法,往往可以收到入耳入脑,乃至直接影响人们的思想和言行,转化为相应的物质力量效果。反之,如果忽视时机,评论发早了,人们还没有意识到它的重要性,再正确的见解也可能被当成“耳旁风”;发晚了,时过境迁,则难免沦为“事后诸葛亮”。在新闻评论实践中,经常可以看到有的评论社会效应显著,有的则如石沉大海。个中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都有个是否应势适时,或与社会舆论注意重心是否吻合的问题。就说《人民日报》的社论《保护耕地,刻不容缓》吧。这篇继《保护耕地》(9)的评论员文章之后、阐述国务院有关通知精神的社论尖锐指出: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耕地保护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过去我们常说中国地大物博,但从现实看,由于人口众多,按人均计算,我国“地”不能算“大”,“物”也不能称“博”。我国耕地人均数量不及世界人均耕地的一半;耕地质量总体水平低,大部分耕地分布在山地、丘陵、高原地区、干旱与半干旱地区,相当一部分耕地退化严重。由于农业结构调整和灾害损毁,每年都要减少相当数量的耕地。经济发展中有些建设项目还不可避免地要占用耕地,为了水土保持和改善环境,一部分耕地还要逐步还林还牧。从另一方面讲,今后我国人口还要增加,如不采取正确有力的措施,就会造成人增地减失衡趋势的发展。中国只能依靠自己的耕地来满足全国人民对粮食的需求,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解决不好保护耕地和占用耕地的矛盾,就会给中国现代化事业和中华民族的未来发展,造成严重的威胁。(10)
在经历了“开发区热”的困扰之后、面对着关于耕地的种种奇谈怪论的人们,读了这篇社论恐怕都会感受到其中的振聋发聩的力量。2005年7月6日《人民日报》发表的社论《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引起广泛重视,除了一系列反映资源短缺、利用率低的数据本身的雄辩说服力外,也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准确把握了时机,即人们日益真切地感受到资源利用与经济发展、社会生活密切关系的时候。
注重时机,强调审时度势、“言当其时”,这是中国传统政论一脉相承的优良传统。早在战国初期,墨子就指出:“多言何益?唯其言之时也。”(11)司马迁曾经比较晁错和主父偃关于以“推恩”的方式削弱诸侯实力、改变“尾大不掉”局面的类似建议,指出二者成败的症结所在:
汉兴,孝文施大德,天下怀安。至孝景,不复忧异姓,而晁错刻削诸侯,遂使七国俱起,合从而西向,以诸侯太盛,而错为之不以渐也。及主父偃言之,而诸侯以弱,卒以安。安危之机,岂不以谋哉?(12)
在司马迁看来,他们一成一败,关键不在于建议本身,而在于时机。宋代哲学家杨时,更加直截了当地强调“言当其时”的原则。他在《言默戒》中以鸡鸣设譬说:
邻之人有鸡夜鸣,恶其不祥,烹之。越数日,一鸡旦而不鸣,又烹之。……或夜鸣,鸣之非其时也;旦而不鸣,不鸣非其时也,则自为不祥而取烹也,人何与焉?若夫时然后鸣,则人将赖汝以时夜,孰从而烹之乎?
然后指出:
人之言默,何以异此。未可言而言,与可言而不言,皆足取祸也。(13)
新闻评论重视时机甚于重视时间,可以说是对于传统政论这一优良传统的自觉继承和发扬,从而在时效性方面形成了不同于新闻报道的侧重点。
评论对象的特定性
任何一篇新闻评论都有自己的评论对象。虽然它们的评论对象千差万别,各有各的表现形态,但都毫无例外地存在于当前的客观现实之中,而且都与一定的时间、地点、条件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换句话说,作为评论对象的事物,不论是新闻事件还是社会现象、社会问题,是一人一事的典型事例还是诸如思想、行为倾向一类的概括性事实,都是在现在这一时间、地点、条件下存在的“这一个”客观事物,即此时、此地、此条件下的此事(此人、此物、此现象、此问题等等)。这就是所谓评论对象的特定性。
对于新闻评论来说,明确并自觉体现评论对象的特定性,是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基本前提,也是深入事物内里、中肯揭示事物本质的保证。如果说客观事物的现象与本质是统一的,那么这种统一是以具体的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的。当时间、地点和条件有所不同或发生变化时,同类现象就可能意味着不同的本质,同一本质也可能表现为不同的现象。因此,观察分析任何事物,都只有把它与时间、地点和条件紧密联系起来,才能真正把握事物的现象和本质之间的必然联系,也才能准确、中肯地揭示事物的本质。如果无视时间、地点和条件的特殊性,那就如同把千变万化的事物活生生地放在一成不变的模子里“模压”,其结果不是为表面现象所迷惑,就是不着边际地泛泛而论,总之都难以作切合实际的具体分析,当然也难以洞察事物的本质。且看下面这个例子:
1986年12月,有家报纸发表了一篇题为《真假王蒙》的文章,说有人冒充王蒙,写信给《钟山》杂志,推荐一篇署名“不一”的小说。文章断言:“这是行骗,这是侮辱,这是耍弄,这是犯罪,王蒙要是起诉,谁也无权阻拦。”一周后,林放也在《新民晚报》“未晚谈”专栏上发表了同样题目的短论,摘录其中三段于下:
王蒙同志是知名作家,如今又是主管文化的部长。冒名者的动机是很清楚的,骂他一声“实在可恶”,当然没有骂错。
不过,假如我是王蒙部长,我以为对于这类不择手段,渴望脱颖而出的冒名者,也可以用另一种比较潇洒一点的态度来“处理”之。……
那么,对于这个假王蒙应当怎样对待呢?我以为不妨把那篇小说拿来读一读,如果确实写得好,就写一封真正的推荐信帮它发表。如果是不够水平的,也可以指点他,劝他以后不必冒名。我相信,王蒙部长的幽默感足以用这种洒脱的方式对待假王蒙,总不至于真的闹到法庭去的。(14)
一件事实,两种见解,略加比较,当不难发现其中的究竟。前者虽然不能说无理,但不切实际,于事无补,也难以让读者(不是当事人)心悦诚服;后者并不一味斥责冒名者,但对他却有不容置若罔闻的震撼力,而对于读者则不无启发思考和联想的作用。这种境界的差别,其根源不正在于前者孤立地就事论事,而后者则把事情置于当前的社会背景下分析吗?如果设想林放在琢磨这个问题时,他脑海里不时闪现着出版界存在的诸如“关系稿”、“认人不认文”的不正之风,也许不至于武断吧。
就是阐述社会问题、社会现象的评论,它的评论对象虽然多为具有普遍性的事实,也只有同特定时间、地点、条件联系起来,才能作剀切的分析、中肯的议论。比如80年代出现了大量论述农村致富之路的评论,有的提倡“小本经营”,有的鼓励规模经营,有的引导农民广辟经营门路,有的大声疾呼不要放松粮食生产……这些乍看似乎不无矛盾的主张,其实恰恰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和经济结构的多样性的必然反映,因此都可以说各得其宜,抓住了当地的倾向性问题。又如在鞭笞官僚主义这种社会现象的许多评论中,为什么《人民日报》和《瞭望》的两篇呼吁严惩官僚主义的评论员文章(15),给人留下特别深刻的印象?究其原因,恐怕就在于它们把这一社会痼疾同具体的事实结合起来,置于特定的时间、地点和条件下分析,从而作出振聋发聩的论断:官僚主义者的渎职行为对于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损害,有时甚于特大贪污犯、盗窃犯;他们决非情有可原,而是罪不可恕。而另外有些评论虽然也在抨击官僚主义,却由于不加分析地一律视为思想作风问题,结果不仅搔不到痒处,有的甚至成为姑息犯罪行为的口实。可见,即使评论对象本身具有普遍性,一旦脱离具体的时间、地点和条件,也难以作切合实际的分析,更不说引出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律性结论了。
正因为这样,所以明确新闻评论新闻性的这一内涵,坚持评论对象的特定性,是新闻评论中肯分析事物的重要保证。
直接的针对性
“文章合为时而著。”(16)从这个意义上说,所有有价值的文章,都以这样那样的方式服务于客观社会现实,都不无针对性。新闻评论不同于其他文章之处,在于:(1)它肩负着引导社会舆论、指导社会实践的使命,以随时分析社会普遍关注的事物、提供切合实际的见解为己任;(2)它的注意重点总是集中在当前的社会现实,尤其是那些关系全局、亟待解决或急需唤起人们注意的问题上;(3)它无论采取哪种论述方式,都以便于受众理解和接受、有利于促进事物向预期的目标转化或发展为目的,力求收到“举一反三”的社会效果。所以,作为新闻评论新闻性内涵之一的直接针对性,主要强调的是“直接”,直接针对宏观实际、针对社会关注焦点、针对受众的疑难,而不像一般论说文、政论文的针对性那么宽泛。
直接的针对性与评论对象的特定性,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互相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它们都是新闻性的内涵,都是新闻评论的“的”,而且都以客观实际为基础。但是,评论对象不论大小、轻重,是典型事例还是概括性事实,在性质上都属于“这一个”,即特定时间、地点、条件下的具体事物,都是评论的分析对象和论述的出发点;而直接针对性所针对的则是“这一类”及与之相关的事物,属于宏观实际的范围,是评论分析、论述的落脚点或预期目标。当然,这种区别只是相对而言,其间并不存在绝对的界限,有时还可以相互转化。比如社会问题、社会现象,在这一评论中是评论对象,在另一评论中则可能成为它所针对的“这一类”。所以,评论对象的特定性与直接针对性之间的这种关系,实际上是具体事物与宏观实际之间的辩证关系在评论领域的反映。明确这种关系,有利于加深对直接针对性的理解,正确认识和处理评论实践中经常面临的评论什么、如何评论之类的问题。
一篇评论究竟评论什么,并不是作者拍拍脑袋就能确定的。现实社会生活千变万化,每日每时都有新事物、新情况、新问题出现,新闻评论不可能,也没有必要都予以评论。究竟评论什么,固然要掂量具体事物本身的蕴含及其社会意义,同时也要考虑宏观实际需要,社会公众的关注重点;这一掂量、考虑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把具体事物放在宏观实际中权衡的过程,也是新闻性这两个内涵互为作用的过程。至于二者孰先孰后、孰主孰从,则因具体情况而异。有的评论——如《评朱毓芬之死》(17)——通过对一名富于作为的工程师、副厂长服毒自杀事例的分析,引出“肃清‘左’的影响,仍然是当务之急”的结论,这无疑以评论对象的自身价值为主要依据;有的评论——如《说“雅好”》(18)——则主要考虑宏观实际的需要,针对性居于主导地位。在评论实践中,还常有这样的现象:有些事情本身意义重大,却没有相应的评论;有的本身未必那么引人注目,却为评论所青睐。这种现象除了属于判断失误的以外,多数是基于宏观实际的需要,也就是以针对性调整评论对象的结果。
具体事物多为多面体。尤其是作为评论对象的具体事物,往往有各种各样的蕴含。因此,面对某一特定评论对象,究竟如何评论,重点突出什么、强调什么,往往需要与宏观实际联系起来,才能作出恰当的抉择。一般的说,新闻评论在分析、论述特定事物时,总是根据宏观实际的需要选择突破口,确定分析、论述的重点,力求切中要害、触动绷得最紧的那根社会神经。且举一例:安徽省利辛县公安局长因为妻子、母亲筹集巨额医疗费,不仅卖掉了房子,而且举债30多万元,省公安厅领导在了解这一情况后,特别为他申请了2万元的困难补助金。(19)这件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不少网民的质疑;不少报刊、网站纷纷针对这些质疑发表评论,从不同角度分析个中原因;“人民网”则提出四个“关注点”,引导网民讨论。(20)在这些媒介评论中,《检察日报》的一则署名评论《“腐败定论”比腐败更可怕》(21),特别引人注目,为境内外不少媒介转载。它所以受到其他媒介和众多受众的青睐,看来得益于作者从一个更宏观、更深远的角度分析有关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接触到社会意识的症结,提供了颇能发人深思的见解。可见,如果只注意评论对象本身而忽视所针对的宏观实际,就可能因就事论事、面面俱到而削弱评论的舆论作用;反之,则可能导致生拉硬扯、牵强附会之类的偏向,同样会影响评论的社会效果。
新闻性的意义
上述新闻性的三项内涵,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即:根据宏观实际的需要,就具有典型意义的新闻事件、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迅速及时地阐述中肯的见解,影响、引导社会舆论朝预期的方向发展。在日常工作中,常有人把时效性与新闻性等同起来,其实这是以偏概全的片面认识。从时间是一切事物的存在形式的意义上说,时效性固然是新闻性的重要内涵,但它只是评论的存在形式,是新闻性的“表”;而特定评论对象和直接针对性则关系着评论的内容,属于新闻性的“里”。只有三者紧密结合、表里谐调一致,新闻性才能成为新闻评论的鲜明体裁特征。如果稍微分离或稍有偏废,那就可能削弱这一特征,影响评论的社会效果。
新闻性这一体裁特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1)新闻性是新闻评论选择、处理内容的基本依据,主要是经由评论对象的特定性和直接针对性体现的,前面已有所阐述,就不再累赘了。
(2)新闻性是新闻评论区别于一般政论文的分水岭。从文体的角度说,新闻评论隶属于政论文、论说文范畴,它们的关系就像大、中、小三个同心叠压圈:小圈代表新闻评论,中圈、大圈分别代表政论文和论说文。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下图:
上图表明,新闻评论属于政论文范畴,但又不同于一般政论文;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具有新闻性。一般政论文也讲究“合为时而著”,但时效要求不像新闻评论那么强烈;也要求联系实际、为现实服务,但不一定非有特定的评论对象不可,一般也不要求直接针对某一亟待解决的问题,有时甚至有意识地与当前社会现实保持某种距离。而政论性则是政论文区别于一般论说文的基本界限。
由于新闻性这一基本特征,新闻评论同时也成为文章中的“易碎品”。它的存在价值,它的社会作用,取决于它与现实社会生活联系的紧密程度。一般政论文与现实之间通常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像新闻评论那样专注于时事,而较多注意事物的历史影响,因此也具有较长的生命力。人们常常可以看到重新发表的政论作品,却难得看到重新发表的新闻评论,原因也许就在这里。当然,说新闻评论是“易碎品”,绝非贬低它的现实意义和长期影响,而是强调不可错过评论时机,不可脱离当前实际。新闻评论的生命力,恰恰寓于“易碎”或“速朽”之中。正如恩格斯所说的:“我写作不是为了永世长存,相反的,我所关心的是直接的当前现实。”(22)
思考题:
1.新闻评论新闻性的内涵是什么?
2.试释“言当其时”,为什么要强调这一原则?
3.评论对象特定性的含义是什么?为什么说它是具体分析事物的前提?
4.新闻评论的针对性与一般论说文、政论文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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