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破解舆论监督难题
搞好舆论监督既是党报的职责,也是党报的优势,可具体实践中,舆论监督却面临这样那样的困难。舆论监督难,已成了舆论监督工作者的共同感受。舆论监督之所以难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成因:一是地方保护主义作祟。一些地方和单位为了维护其既得利益、局部利益或个人私利,自觉不自觉地搞地方保护主义,小集团利益或地方利益成为躲避和对抗舆论监督的一种主要社会力量。二是面对新闻官司,记者心有余悸。一些记者、编辑一次次被迫站在被告席上,一些新闻单位的“老总”们也不得不将大量的精力耗费在没完没了的新闻诉讼之中,使得本就比一般性报道复杂得多的舆论监督实际成本无形中上升。三是进入市场,新闻传媒“投鼠忌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新闻单位为了经济创收必然要和地方党政部门,有关经济管理、监督部门,以及一些拥有实权的单位打交道,必然要争取广告客户的支持,必然要考虑报纸的发行(特别是自办发行的报纸)。而对这些对象实施舆论监督,新闻单位不能不瞻前顾后,对某些单位和个人实施监督就受到影响。四是报纸传播的特殊性决定了它比电视开展舆论监督更难。目前我们的党报记者调查采访主要还停留在文字记载上,主要通过采访群众、询问目击者所做笔录获取素材和证据。有些素材和证据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自然条件的变化,被采访者记忆的不清,被采访者受到威胁、利用或其他原因,变得模糊不清。这样下去的后果只能是党报记者谨小慎微,如履薄冰,做不到像法院判决书一样将抗辩双方理由一并罗列、用词准确无误,就绝不敢发稿。[6]
尽管舆论监督的确存在诸多困难,但是党报群众工作者决不能被困难吓倒,而是要知难而上,勇于破解舆论监督这道难题。笔者认为,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搞好党报舆论监督。
(一)争取党政领导支持
西方流行的“第四权力”和“无冕之王”,都是把新闻媒体的监督权擢升到不可替代的地步,但这种说法并不适合我国国情。为此,中央党校教授王贵秀曾撰文指出:新闻舆论监督,严格说来,并不属于“权力监督”的范畴,而应该归属于“权利监督”的范畴。因为新闻舆论监督的威力和作用再大,再强有力,它本身始终只能发挥“在口头上加以责备”的功能和作用,而不具有“在行动上加以纠正”的功能和作用。而且,它的“口头责备”究竟能起多大作用,最终要取决于有关权力机关的态度和作为,取决于“权力监督”能否及时跟进。新闻舆论监督作为一种反映和表达民意的、特殊的“权利监督”,可以及时暴露权力的问题,为实施“权力监督”的机关提供广泛的信息,并造成某种社会舆论的压力,从而引起有关权力机关的关注和重视,及时调查处理,使问题得以妥善解决。这就是说,新闻舆论监督是任何其他监督形式所不可替代的一种重要监督形式。但是,新闻舆论监督,如果孤军无援,没有“权力监督”作后盾,那么,新闻舆论监督不但不能发挥应有的功能和作用,反而会面临很大的风险,甚至遭到常人难以想象的打击报复,完全被扼杀。[7]显然,要搞好新闻舆论监督离不开当地党政领导特别是一把手的高度重视。
而吕日周时代《长治日报》舆论监督的成功经验,正好从实践方面说明领导重视舆论监督的重要性。据介绍,在吕日周主政长治时,《长治日报》、《上党晚报》分别开设了栏目进行舆论监督。2000年初至2002年底那两年多时间里,共播发批评报道近2000篇,批评大小干部1000多人次,160余名干部去职。《长治日报》舆论监督声名鹊起,《羊城晚报》曾前去采访《长治日报》,报社领导班子一位成员这样回答记者:“我们的舆论监督离不开市委的支持,也就是离不开吕日周的支持,也就是离不开权力和法律的双重推动。”一位《南方都市报》的记者后来曾这样写道:从长治的舆论监督可以清晰地看到其中一个法则:单纯的舆论监督,是很难奏效的,但是一旦监督成为党的领导的工具,引起了党委和领导者的高度关注,监督就会产生戏剧性的变化和效力。没有监督不行,有监督没有领导重视也不行。[8]
领导要重视舆论监督,首先必须转变自身观念,走出认识误区。概括起来,这些误区有四个方面。一是“新闻舆论监督是负面宣传,容易引发不良影响,违背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原则”。有些地方领导对于宣传他们的政绩十分欢迎,对于舆论监督却极为反感,即使有一点不同声音也会大动肝火,说你违背宣传纪律,不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各种渠道向你发难。二是“开展新闻舆论监督,影响社会稳定”。个别地方或单位的领导,在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重大违规问题面前,往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由“捂盖子”,刻意掩盖事实真相,甚至打击报复敢于透漏信息的知情者。三是“开展新闻舆论监督是添乱、抹黑、干扰正常工作”。有些地方的领导同志,怕媒体揭了伤疤、扬了家丑,往往一味护短,以种种理由,采取多种方法,阻止新闻媒体披露问题,结果养痈遗患。四是“开展新闻舆论监督,影响投资环境,拖累经济发展”。有这种观点的人,不是怕影响投资环境,而是怕影响了他们的政绩,影响了他们的升迁机会。如果不从理论上和思想上纠正这些糊涂认识,党报就难以正常地开展舆论监督,媒体就会失去公信力。[9]
除了要在观念上走出误区认识到舆论监督的重要性之外,领导重视舆论监督还应该体现在具体行动上。吕日周主政长治时期的《长治日报》之所以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关键在于他把思想上对新闻舆论监督的高度重视化为了实际行动,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密切关注党报舆论监督的发展,对舆论监督报道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譬如,他要求报纸必须在早上6点前送到家中,出差走到哪里,就要求将报纸送到哪里,包括在日本,他都要求能上网看到当天的《长治日报》。对每天舆论监督的内容都要亲自圈点批示,一旦发现批评报道隐去被曝光者的名字,就要严厉批评,要求一定要点出单位和责任人,彻底曝光。吕日周成了报社不拿工资的总编辑,从两年多对报纸的批示来看,吕日周将《长治日报》作为兴利除弊的改革利器,始终要求报纸保持监督者的锐气和锋芒。[10]二是重视舆论监督工作的硬件环境,为舆论监督提供物质条件。譬如,当《长治日报》舆论监督部成立起来后工作有成绩,市委、市政府就专门为其批拨经费15万元,买一部车和一些采访工具。[11]三是重视对舆论监督提供的组织领导,确保舆论监督的规范有序。在《长治市新闻舆论监督暂行办法》中,规定要加强新闻舆论监督的组织领导工作,要求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挂帅,成立“长治市新闻舆论监督协调和指导小组”,负责对舆论监督的策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各新闻单位也要分别成立负责新闻舆论监督的领导小组,搞好各自的监督、检查。[12]四是为新闻舆论监督提供支持,建立舆论监督的长效机制。在《中共长治市委关于实施“五大监督”的意见》中,要求建立健全新闻舆论监督责任制,各新闻单位领导和记者都要蹲点包片,各新闻媒体每月刊、播批评报道不得少于20件,每个记者每月必须至少采写1~2篇有质量、有分量的舆论监督稿件;各新闻媒体都要成立“新闻舆论监督部”,专门负责新闻舆论监督的组织、实施和督察。[13]不管人们对吕日周如何评价,他重视新闻舆论监督的确取得了实际的成绩,一方面是城市发展的成绩。在新闻舆论监督的推动下,长治市获得了联合国授予的“最适宜人居住城市”奖、国务院授予的“国家园林城市”称号、中央电视台评选出的“中国十大魅力城市”等荣誉称号。另一方面是报纸发展的成绩。据时任长治日报社长的王占禹介绍,舆论监督栏目开辟了两年多,报社的发行及广告收入都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
有人对吕日周作了客观的评价:不管怎么说,吕日周自觉发挥党的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和发扬党员干部的率先垂范的先进性,在长治刮起的一场新闻舆论监督的“风暴”,以及这场“风暴”在长治人民群众乃至全国传媒界中引发的良好效应,是万万不可抹杀的。[14]吕日周重视新闻舆论监督的个案至少留给我们两点启示:一是新闻舆论监督离不开当地领导的支持,领导的重视程度直接关系舆论监督的质量;二是新闻舆论监督能够推进党政工作,促进社会发展。王占禹对多年来《长治日报》开展的舆论监督工作感慨万千,他在书中深有感触地写道:舆论监督是提升政府形象的一笔财富,是转变干部作风的一笔财富,是打造党报品牌的一笔财富,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笔财富。[15]因此,领导重视舆论监督既是舆论监督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积极推进党政工作的需要。
(二)讲究稿件采编技巧
舆论监督是把双刃剑,用得不好既会伤及无辜,也会连累自己,因此,党报舆论监督一定要讲究采编技巧。《人民日报》舆论监督稿件选题的原则是考虑到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的前提下,来选一些涉及到人民生产、生活、工作当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通过舆论监督促进有关部门解决这个问题,所以从《人民日报》大量的报道来看,都是站在群众的一边,对一些官僚主义、对一些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行为进行批评,有些批评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舆论监督的策略上,一个是抓重大的题材,把重点放在事关党的方针政策、廉政建设、人民群众关心的一些问题上,也就是说首先要领导关注、老百姓关心,又符合现在党和政府工作的重点,同时还有一条,就是报社能够做的。所以,要把新闻性、典型性和它的可操作性结合起来。[16]《山西日报》舆论监督主要坚持五不原则。一是说事不评“理”。记者不直接评判是非曲直,寓“理”于事中;二是监督不添乱,不能因为监督而影响地方工作;三是漏桶不盛水。哪怕是一个微小的细节也可能出现疏漏,因此决不仓促签发见报;四是李下不整冠。一些小煤窑、黑口子屡禁不绝,这正是某些小报“记者”觊觎的对象,即便是正常的采访也可能被误解为敲诈、敛财。所以报社规定对一些可能影响到党报形象的敏感问题,一般不作为监督选题;五是批评不侵权。提前是要掌握有关法律。[17]《长治日报》舆论监督在报道过程中坚持“帮人不整人”的原则,譬如长治市所辖壶关县一个乡党委书记因赌博被《长治日报》所属的《上党晚报》曝光,后被撤职,派往工作难度较大的南河村。这个乡党委书记反省之后,知错即改,努力工作,成绩突出,《长治日报》又及时给予报道,从而使这位干部重新被任用;舆论监督报道完成之后,往往还要回访被批评的单位,听取被批评对象的意见,既反映他们的声音,又促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改进。
关于党报舆论监督的采编技巧,有人主张把握三“点”。一是把住基点。做好舆论监督工作,必须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必须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广大群众的强烈愿望和根本利益去展开。二是掌握支点。将舆论监督和监督舆论结合起来,形成舆论监督的良好导向。通过舆论监督,将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而不应当是单纯地为了暴露问题,迎合少数读者的不当要求。舆论监督要特别注意“度”的把握,尤其是对一些重大事件的监督报道,一般应与相关管理部门查处同步,对于曝光和揭露性的报道,最好能求得上级党委的支持。只有这样,舆论监督才有生命力。三是找准结合点。舆论监督毕竟只有舆论的影响力,而无执法意义上的制裁性和强制性,不能直接解决问题。要使舆论监督发挥最大效能,关键在于与其他监督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力度。[18]也有人认为,党报舆论监督要把握好三个“度”,即从“结合度”、“准确度”、“鲜明度”等方面入手,切实把握好舆论监督的“度”,不仅揭露问题,更促进问题的解决;不仅反映了群众的不满和呼声,更符合党和政府一个阶段、一个时期的工作部署和发展需要,让舆论监督、产生的社会效应能够实现最大化、最优化;所谓结合度就是围绕中心工作不放松,所谓准确度就是要实事求是深入调查研究,所谓鲜明度就是突出特色塑造品牌。[19]事实上,不管是三个“点”还是三个“度”,说明党报舆论监督从选题、采访到编发都要十分谨慎。
(三)不懈创新运作机制
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民主监督,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党报舆论监督要与其他类别的监督形成合力、产生实效,除了领导高度重视和讲究采编技巧之外,创新机制也是重要环节。《北京日报》主办的舆论监督类栏目《来到您身边听您诉烦恼》在机制创新方面就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该专栏栏目运作流程:收集线索——筛选线索——采访报道——向督查部门和相关区县、委办局及具体责任单位通报情况——跟踪解决情况——反馈报道。栏目实现了与市政府督查室的互动。运行以来,以促进问题的快速解决赢得了市民的信任,同时在各级政府部门中具有了相当的影响力。但是市领导不可能件件批示,事事过问,这就需要建立起一个机制,以督促“烦恼”的解决。市政府督查室为此专门建立起督查反馈机制。其运作程序是:记者发现问题,采写稿件——见报的同一天,报市政府督查室,进行及时沟通——督查室对其中的重点问题立项——下发督办单,对有关区县和部门的落实情况进行回查,并向市领导报告落实情况——对久拖不决的问题,市政府督查室通过《督查通报》对有关区县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问题解决后,有关部门向督查室汇报结案。[20]实际上,《北京日报》的这个栏目,不仅实现了内部机制的创新,而且实现了外部机制的创新。
一般来讲,内部机制创新要容易一些,外部机制创新要困难一些。党报舆论监督跟其他形式监督合作是外部机制创新的表现形式之一。其他形式的监督包括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的党政监督、人大牵头的法律和工作监督、政协和统战部门牵头的民主和民主党派监督、信访部门牵头的群众监督等;党政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统战监督等三项监督都有权力背景,舆论监督在配合这些部门监督工作的同时,要善于借助这些部门的力量,促进舆论监督所涉及问题的解决;对于群众监督,十七大报告明确要“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那么舆论监督就要善于听取群众意见,让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
除跟其他形式监督配合开展联合监督外,党报舆论监督还应重视媒体间的合作,以此来增大舆论监督的威力。这是党报创新舆论监督外部机制的表现形式之二。一般来说,媒体间的合作主要包括四个层面:一是同城报纸间的合作。譬如党报跟都市类报纸联合搞舆论监督,把党报的权威性与都市报的贴近性有机结合起来,能够使舆论监督产生比较好的实际效果。二是跨级别党报间的合作。譬如地市级党报跟省级党报和《人民日报》合作搞舆论监督,借助高级别党报的权威性优势促进基层疑难问题的解决。三是跨媒体合作。譬如党报同当地电视台、电台、网站合作搞舆论监督,借助电台、电视台的报道优势和网站的影响力优势及互动优势,扩大舆论监督的影响力。四是跨地域媒体合作。舆论监督涉及的很多问题往往不是个别地方特有的问题,而是多个地方共有的区域性问题;而且随着人们流动性的增强,一个问题完全可能涉及多个地方。这种情况下,本地媒体到外地采访多有不便,如果进行跨地域之间的媒体合作,不仅有助于搞好舆论监督报道,扩大舆论监督的影响面,而且还能增进媒体间友谊,实现新闻资源共享。譬如,《长江日报》等全国50家城市党报发起的《有事找党报·异地接访》活动,就是跨地域媒体合作的典型个案,不过这个合作才刚刚起步,我们期待能够进入实质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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