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语言传播创作主体与创作依据的矛盾中探寻语言传播的本质
语言传播创作主体指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语言传播的创作依据,指节目、栏目、稿件、话题、播讲提纲,甚至编导的创作意图等,概括起来就是文字稿件和内部语言。语言传播是一种创造活动。在语言传播中,创作主体与创作依据的矛盾体现为“他人酒杯"的差异性与“自己心中之块垒”的独特性以及传播目的的确定性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主要体现于创作主体要把创作依据所提供的、所指定的、所限定的人、事、理、物、景、情变成创作主体“要说的话”。这对矛盾焦点就是创作主体的“非说不可”状态与感觉的取得。
语言传播中“非说不可”的状态是“指话语出口前要求说出口的愿望,必须说的内容和说给听者的目的、效果。‘说’首先在于内心的一种冲动,一种感觉。有了这种内心冲动和感觉,便有了满足心理需要和社会需要的基点和起点。”[17]“非说不可”首先是一种个体心理需要,但它更是一种社会需要。要只是“说”的起点,而社会的需要才是创作活动的指归。在成熟的创作过程中,创作主体的个体心理欲求和社会需要是融为一体的。在语言传播活动中,“目的是统帅”。而语言传播的目的是“以事醒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这里所说的“目的”就是指语言传播的社会需要。因此,语言传播的创作活动就是以社会需要引导、规范、提升个体心理欲求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任何求得个人名利的杂念都会成为取得正确创作状态的障碍。
创作主体要取得“非说不可”的感觉和状态,就必须通过对创作依据的“深入理解”、“具体感受”而“形之于声”,最终要“及于受众”。而语言传播中创作主体创作状态的结果是“我就在”的感觉的取得——讲述事件时,我就是事件的亲历者;介绍人物的时候,我就是他的知心朋友或者见证人。这时候,创作主体身临其境、触景生情,向受众倾诉他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想、所悟、所得。而创作主体只有对他所要说的人、事、理、物、景、情具有发自内心的关注和关心,从而产生一种“我特别想把它告诉你、传递给你”的不可遏止的创作的冲动,才能够做到身临其境,感人所欲感、发人所欲发。而这种对人以及与人紧密关联的事、物、情、景的发自内心关注和关心正是人文关怀的基点。
在创作主体与创作依据这对矛盾对立统一体中,创作主体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因此,这一对矛盾的彻底解决要以创作主体对自身内部矛盾的解决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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