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在创作主体与创作群体及传播系统的矛盾中探寻语言传播的本质
广播电视传播系统包括管理系统、业务系统、社会系统三大子系统。而业务系统是这个大系统的核心[22]。语言传播是业务系统中的重要一环,它和采访、编辑、制作、传输共同构成业务系统的五个环节。这五个环节组成了节目(或栏目)的创作群体。语言传播的创作主体必须深刻领会节目的主旨,了解节目的风格,在制作节目的过程中认真执行编导的意图(当然有不同意见可以讨论,那也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传播目的,但在达成一致之后,一定要认真贯彻节目的方针)。创作主体在创作过程中要谦虚谨慎,与灯光、音响、美工、画妆、摄像、录音、制作、导演等部门和人员(即群体成员)精诚合作,形成一股合力,能完美地实现传播目的而共同努力。
而语言传播也是广播电视管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语言传播的创作主体要服从统一管理,时时严格要求自己,绝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和自我膨胀,把自己作为整个传播系统中的一个不断吐故纳新的元素,作为传播系统这部大机器上的一个牢固的“齿轮”,或一颗永不松动的“螺丝钉”,全心全意、勤勤恳恳、踏踏实实、永不疲倦地坚守自己的岗位。
社会系统是语言传播的源泉和归宿。语言传播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系统中分属文化系统。在先进文化的建设中,广播电视传播,尤其是其语言传播处在先进文化建设的最前沿。语言传播的创作主体必须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土壤中,立足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汲取世界先进文化的精华,融会中西、贯通古今,制作出精良、精致的精神产品,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为经济建设提供智力支持,为政治文明建设提供精神保障,汇聚全民族的力量,戮力同心,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鼓与呼!
在与创作群体的倾力合作中,在与广播电视传播系统的各个分系统的整合中,在与社会大系统的融通互动中,语言传播创作主体的人文精神得以充实和实现。而向社会提供高品质的精神产品,既是创作主体的职责,更是语言传播创作主体人文关怀的较高层次的体现。
以上,我们抓住语言传播中矛盾的主要方面——创作主体,分析了语言传播创作活动的主要矛盾——创作主体与创作依据的矛盾,并以这对矛盾为核心,剖析了创作主体的内部矛盾、创作主体与接受主体的矛盾、创作主体与创作群体及社会系统的矛盾。创作主体是整个矛盾系统的核心,要解决这些矛盾,完成有声语言创作,达到语言传播的目的,创作主体对于时代的、主流的、精华的人文精神的选择、汲取并用它们去关怀受众(即在语言传播中实施人文关怀)是解决这一系列矛盾的关键。因此,我们说,语言传播的本质是创作主体人文精神的体现,是创作主体人文关怀的展现。而广播电视语言传播的独特性就在于是有声语言传播,所以我们认为语言传播的本质就是人文精神的音声化。
在人文精神的音声化中,“人”是核心。在语言传播过程中,“人文精神”与“音声化”是水乳交融、浑然一体、不可分开的。我们在这里把“音声化”单拿出来谈,一方面是为了论述的方便,另一方面也是由广播电视语言传播的特点所决定的,因为广播电视的语言传播是有声语言(包括副语言)创作主体“出声露面”,以有声语言为主干或主线,驾驭节目进程的活动。
音声化,首先是声音的问题。美好的情感、细腻的感受、真挚的关怀,如果仅仅停留在心中,而不能外化为有声语言的表达,也只能是语言传播本质实现的一种可能而已,纵然主体的“素质”再高,“文化”再深,“思想”再精,也只能是一种美好的愿望。
“声”和“音”是不同的。“声”的范围要比“音”宽泛得多,自然界万籁皆有声,风声雨声、雷声涛声等,动物也有声,虎啸猿啼,莺歌燕语等。语言的声音不同自然界的声音,它是人的声音,不同于器物的声音,“故知器写人声,声非学器者也”[23]。而人的语言声音特殊性在于“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之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24]在同一文中,接着又说:“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之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枟礼记枠中所说“音”与“声”的区别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一、“音”在这里专门用来指人的声音,而不是物的声音,“声非学器者也”[25];二、这“音”是“由心生”的,非由心生者,只能称之为“声”,还没有达到“音”的层面;三、人心之“音”是“感于物”而发的,感于物而触于心,动于内而发于外,无病呻吟者,只能谓之为“声”;四、“声”随情动,才能成“音”,所谓由机器模拟的人声,只能谓之“声”;五、“声”变乃成“音”,人之“音”是变化自如、控纵有节的,没有变化的“念字机器”所发出的声音,不论有多么漂亮,也只能被称之为“声”;六、声声相应,相应成方,声成文,乃为音。郑玄说,方即文,即如同五色交错而成文章。这种说法很有道理,在语言中,由抑扬顿挫、轻重缓急、明暗刚柔交相变化而形成的和谐的声音也就是所谓的“音”。
因此“音”是语言传播人文精神由内到外、由隐向显、由里及表、由星星之火到燎原烈火转变的一个基础、前提。舍此,就谈不上语言传播中的人文精神。
人文精神的音声化,首先要求语音准确、规范。“凡切韵之动,势若转圜;讹音之作,甚于枘方。”[26]用韵讲究使用标准音,作为人文精神体现的有声语言必须是标准的普通话。在我国,作为一名播音专业人员,他的普通话等级要达到一级,这已经成为一个行业规范。方言当然也可以体现人文精神,但它所影响的范围毕竟是有限的,不如标准的普通话所体现出的人文精神能覆盖全国。
作为人文精神音声化的声音还要清晰流.。汉语言简意赅、辞约义丰,与形态语言相比,汉语的音节比较少,每一个音节所负载的信息量很大,度。而广播电视的电子传播方式也要求播音专业人员在发音过程中要减少噪音,相对于日常的谈话状态而言,必须要提高每个音节的发音清晰度。而另一方面,有声语言又不能因此而出现“蹦字”,语流又不能出现“磊块”,字音既要清晰又要流.,如潺潺流水,跌宕起伏,蜿蜒向前,流入受众的心田。
这样的声音还要圆润集中。声音圆润就是要润泽,共鸣丰富,吐字要颗颗饱满,玉润珠圆,最好不要干瘪、嘶哑、暗淡。声音集中是要声挂前腭,声音不散,字音不扁。
这样的声音还要坚实持久。声音自始至终都能保持洪亮响亮、圆润结实,不能忽明忽暗、忽宽忽窄。
这样的声音还要有弹性,富于变化。一般来说,语言传播中,男声要刚健有力、洪亮结实,女声要亲切柔美、富于磁性。如果男声女气,女声男性化最好还是不要出现在语言传播中。但以上只是就总体而言,在语言传播的实践中,不论是男声还是女声,都要有弹性。“过刚则直,过柔则靡”,一味地刚会显得呆板,一味地柔则会萎靡不振。这就要求在声音本身的基础上,能够做到刚中有柔,柔中带刚,刚柔并济。当然,声音的弹性不仅表现在刚柔上面,还表现在虚实相生、明暗相间、疾徐相进、抑扬相长、轻重相融、高低相依的分寸把握上。
语言传播就是要传情达意。语言传播中作为人文精神音声化的声音是反映传播主体对创作依据充满感情,对接受主体充满关怀的声音,是“暖声”。“暖声”负载着诚挚、平等、关爱的“意义”。只有这样的声音才会有感染力、吸引力,也才会打动人,达到传播的效果。而平淡、冷漠的声音,不论它显得多么“平民化”,也不会使人感兴趣,更不会使人“愿意接受”。在语言传播中,“气者,音之帅也。情者,气之根也。”[27]只有情动于衷,气随情转,气催声动,声发于外的状态才是语言传播中的创作状态。语言传播创作状态的核心是“非说不可”的冲动与愿望。在这种状态下所发出的声音就是老一代的播音艺术家们所说的“暖声”。在这种状态下,语言神经是敏锐的,牵一发而全身联动;气息是集中而通.的,运用自如;发音器官是紧张而灵动的,“腔圆壁坚”,咽壁和上颚、颧肌和双唇积极而紧张,舌头灵动有力,动作干净利索、不拖泥带水。总而言之,所有的发音器官和发音系统都处于“主动出击”的积极“求战”状态,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人文精神是人生存状态和生存意识、生命理想的反映,语言传播必须要把创作(传播)主体的生存感受、人生况味、生命感悟、生命理想涵化、融会到有声语言中去。“音声化”绝不能被庸俗地理解为“声”与“音”的外化。人文精神音声化的声音是充满个人感悟的可拓展性空间的声音。只有这样的声音才能随着创作主体人生阅历的丰富而折射出更深、更细腻的生命感念。只有这样的声音才能让一个生命越来越接近其它生命,才容易和受众产生共鸣,才能更好地达到语言传播的效果。那一嗟一叹无不饱含着细腻感受,那一顿一挫无不折射着独特的人生境况,那一字一句无不积淀着创作主体生命体验。而这些都要在“语感”这个母体中孕育,在“语感通悟”这个平台中生发,在“及于受众”的过程中受到检验。语言传播中的语感,不仅是人们受到语言文字刺激后的综合感受,还包括创作主体对传播环境的适应感、对节目现场气氛调控的感受、被创作依据所激发出的独特的人生感念等等。语感包括“听”和“说”两方面的感受。“听”的语感是指创作主体对信息进行“接收”、“判别”、“储存”时的综合感受。而“说”的语感是创作主体对创作内容的“发出”、“深化”、“驾驭”过程的综合感受。电光石火的瞬间灵感火花也可能会成为照亮语感天空的熊熊大火,燃烧起创作主体的激情火焰,创作主体在一个称呼、一个句首、一个意象中得到的心灵触动也可能成为化解创作状态坚冰的春日煦阳。而在语感通悟的悟性升腾中,这些灵感的水滴会凝聚为三月春雨,播撒在创作主体的心田,催生出姹紫嫣红的有声语言的百花园。
人文精神音声化的声音是美的声音。醇厚坚实、甜美清亮没有上限,沙、嘶、哑、干、涩、瘪是其下限。越是美的声音就越能入于耳、达于心。
人文精神音声化的声音是富有表现力的声音。只有这样的声音才能把创作主体的生命感念、人生况味、生存关怀外化,才能真正及于受众,也才能感染人。
语言传播人文精神的“音声化”当然不仅仅是“声”与“音”的问题,“‘音声化’是指人的声音,显然还要具有语音的系统性、词汇的序列性和语法的规则性这三大要素。”[28]“音声化”是在语法、句法规则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的,要严格遵循语法、句法规则的要求。“音声化”涵化着词语的感受,创作主体要把抽象的文字变成鲜活的、元气淋漓的、可感的世间生命,要把内语言的语词片段和浓缩的意象串联、扩展、丰富、外化为生动的有声语言。“音声化”更是创作主体对自身思维的整合,是其思维的活力、思想的生命力通过有声语言的张扬。“音声化”更意味着创作主体对优美修辞的合理运用,创作主体根据有声语言创作的具体情况,选择恰当的修辞格,以更加准确、鲜明、生动地表情达意、言志传神,而绝不卖弄文采、玩弄文字游戏。“音声化”也体现为创作主体语言风格的生成与完善,每个创作主体的独特文化修养、人生阅历、生活经验、价值理想、审美趣味、生命感念……都化为独特的理解、独特的感受、达,闪耀着创作主体独特的人文精神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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