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制播体制改革中的配套建设
在前集团化时期(1),中国各级电视台都是按照事业单位的建制进行组织架构的,其组织结构、管理模式和手段在面临电视产业发展的要求时常常表现为体制不善(2)和机制不活(3),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国际媒介市场上几乎没有丝毫的竞争力可言。进入整合期后,体制与机制长久积累下来的很多问题得到一定程度上的缓解,但竞争力仍然不足。在观照中国电视业发展的瓶颈与问题时,我们不能将这些问题与中国电视发展的时代背景割裂开来,一味地批评和否定。我们必须看到因为其特殊的意识形态特征,使得电视领域的体制改革显得更为谨慎,它的启动相当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领域的改革实践。因此,电视领域的改革在目前总是表现出一定的滞后和复杂。
新的制播模式的选择或确立,并不意味着制播体制改革的必然成功;作为系统工程的一部分,木桶原理在制播体制改革中尤为明显(4),比如优秀的节目需要创造力的人,而人的解放取决于用人机制和激励机制的改革,这两者又涉及到管理体制和组织结构的改革,以上的中、微观层面的改革需要政策、法规的配套建设来保障和制约,因此,制播体制改革表现为一个环环相扣的循环。每个环节都直接制约整个改革的成效,因此,与制播体制改革相关的配套改革也必须同时进行。
制播体制改革是电视产业领域里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需要,它的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宏观上涉及政治、经济、文化三个层面法规、政策和体制的耦合,在中观上涉及管理体制的创新和组织结构的优化重组;在微观上涉及人、财、物三种资源的重组。人、财、物的改革是制播体制宏观改革——亦即相关法规、政策和制度的具体化,同时又对制播体制的微观改革起指导作用,可谓是承上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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