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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纷争与合作之道

时间:2023-04-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利益纷争与合作之道1999年10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25条规定:“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必须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实时气象信息,并标明发布时间和气象台、站的名称。通过传播气象信息获得的收益,应当提取一部分支持气象事业的发展。”

二、利益纷争与合作之道

1999年10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25条规定:“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必须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实时气象信息,并标明发布时间和气象台、站的名称。通过传播气象信息获得的收益,应当提取一部分支持气象事业的发展。”目前,各级气象部门都成立了专门的电视制作机构,承担各级电视台气象节目特别是天气预报的制作,也就是说,各级电视台的气象节目基本上是气象部门制作。像原中国气象局影视中心承担了中央电视台大部分气象节目和旅游卫视气象节目的制作。2002年8月,原中国气象局影视中心改制成为北京华风影视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整合其在中央电视台和旅游卫视气象节目的资源,并以企业身份进行电视节目经营,筹建中国气象频道,此举也带动了各地方气象影视机构的活跃发展,成为中国电视市场上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

虽然近几年中国电视气象节目在制作水平和节目操作上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气象部门的电视制作机构在节目生产和管理上还没有真正按照电视媒体管理体制运行,没有按媒体和市场规则与体制进行操作,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中国电视气象节目的发展。气象部门在节目编导、主持人、电视技术等方面大都不及同级电视台的整体水平,因此在电视台栏目竞争和节目改版中,往往成为电视台进行整改的对象。像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的《天气·资讯》就是由新闻中心制作的,主持人也是中央电视台首批自己招聘的气象主持人(以前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的气象节目主持人、预报员都是气象部门招聘和管理的),地方电视台中如浙江电视台的《气象万千》也是由该台的新闻中心制作的。

以前,许多电视台不太重视气象节目,对气象节目的广告效应重视不够,气象节目也完全委托给气象部门制作,广告也由气象部门经营,电视台与之按比例进行分成(一般是电视台与气象台四六分成)。但这几年,随着气象节目的收视率越来越高,广告价值越来越大,电视台开始重视气象节目的节目质量和运作方式,许多电视台和电视制作机构都想介入电视气象节目的制作和经营。以中央电视台黄金段位广告招标为例,2001年天气预报中广告中标结果是2375万元,2002年增加片尾广告,中标结果总计达到2.76亿元。

随着气象节目经营价值的凸显,由于节目质量和广告收入分配等方面的问题,电视部门和气象部门在节目制作上的纷争也开始公开化,在一些地方电视台甚至出现过由于广告分成存在争议而导致《天气预报》被停播的情况。事实上,由气象部门提供数据、电视台制作相关气象节目的方式正在被越来越多的电视台采用,而这可能导致的“失控”状态显然是气象部门所不愿意看到的。另一方面,短信业务的异军突起也使得气象预报短信服务成为一些网站新的利润增长点。来自中国气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03年中国手机气象短信用户已经超过600万,一些网站在分得气象短信经济“一杯羹”时,却不与气象局签约,使用了“不规范的”气象预报信息,加之国外气象信息服务机构也开始对国内气象服务市场渗透(据悉,2003年中央电视台直播的珠峰登顶就使用了国外气象机构提供的信息)。

2004年1月,中国气象局以局长令的形式,要求各地电视台无条件播出气象部门制作的电视气象节目,随后2004年2月1日中国气象局颁布实施《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气象预报属于气象科技成果,制作和发布单位对其享有所有权。”各级人民政府指定广播、电视台和报纸之外的其他媒体需刊播气象预报的,应当与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签订刊播协议,未经许可擅自刊播气象预报、擅自将获得的气象预报提供给其他媒体,未经许可擅自转播、转载气象预报等行为,将被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据则是《气象法》第三条的规定:“气象事业是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基础性公益事业,气象工作应当把公益性气象服务放在首位……气象台、站在确保公益性气象无偿服务的前提下,可以依法开展气象有偿服务。”面对越来越多的商业化操作的气象信息服务,这难免使人联想到气象管制部门的利益诉求。

由于受传统行政机关管理和天气预报制作业务管理理念的惯性影响,可以预见,随着国内电视媒体和气象信息的市场化、产业化发展,有关电视气象节目制作权的矛盾今后还会出现。现在,有些电视台已开始尝试和气象部门合作运营气象节目,比如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由中国气象局气象影视中心(北京华风影视信息集团)和中央电视台社教中心科技专题部合办的《今日气象》。

作为中央电视台实行“制播分离”的一个较为典型的栏目,《今日气象》栏目归中央电视台社教节目中心科技专题部管理,栏目制片人为中央电视台的正式职工。节目的采访、制作由中央气象台完成,制作人员由中央气象台聘用和管理,中央电视台负责节目的审查和播出。从制作流程上看,专题节目的选题和内容提前报至电视台审查,制作完成后的成品由电视台终审后按计划播出;新闻节目每天中午12:00前气象台将新闻文稿传真到电视台审查;每天的播出节目分两次通过光缆传送到电视台,16:30左右传送《世界》和《眼界》板块,17:30左右传送《中国》板块,由电视台进行政审(内容审查)和技术审查,出现问题及时修改,来不及修改且问题较严重时调播备播节目。经营上,该节目的制作费用由中央气象台承担,节目中2分钟的广告时段和国内城市预报的开窗广告归中央气象台(具体为北京华风影视气象信息集团广告部)经营,广告的管理由中央电视台广告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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