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从《文涛拍案》我们能学到什么
对《文涛拍案》的解读当然可以是多角度的,而从上述分析中,我们试图找出一些闪光点来,以对电视从业者有所启发,乃至“为我所用”。
1.包装意识
从一定程度上说,现今的电视专题节目已然进入了一个“包装时代”,在包装中突出特色,以求差异。特色栏目的设置、好的节目样式、名牌主持人都是“核心竞争力”。但国内的电视节目在这一方面往往表现得不尽如人意。
就《文涛拍案》来说,从演播室设计和道具的使用到主持人服装和片花等各个环节,无不体现出了包装意识。国内的电视法制节目中,重庆卫视的《拍案说法》在这一方面做得较好,为重庆卫视收视率冠军节目,观众满意度高达74%,栏目观众达8697.1万人,占重庆卫视可接收人口43.2%,居各栏目榜首(北京美兰德信息公司调查数据)。之所以有如此成绩,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该台率先使用了说书的方式,从片花和主持人着装都进行了精心设计。
2.资源的整合意识
在资讯层出不穷的时代,光靠电视台自身的力量去原创节目内容是不可能的,也是没有必要的。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在信息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新闻资源的趋同化也日益明显,“你有我也有”的状况已经非常频繁地出现了。那么我们的电视媒体拼什么?拼的就是新闻资源的整合与运用。
我们看到,《文涛拍案》为做一期节目,搜集了大量相关的素材为其所用,可以是文字,可以是影像,可以是照片,可以自制字板或是其他道具。如在讲述上海首富周正毅一案中,逸闻趣事大量选自《南方周末》文章。在谈及香港廉政公署抓某人时,则细数廉正公署的由来。事实上,一切“宜于表现”的材料尽为所用成为制作要旨,而这正是增强可视性、趣味性的必要途径。
由于节目定位及制作成本的考虑,在《文涛拍案》中,专家解读是缺席的,由主持人来点评,但这种处理方式倒似乎更加切合节目的整体风格。
3.题材选择的拓展性
谈到目前中国内地的电视法制节目,一如中央电视台社教中心尹力撰文所说:电视法制节目重在“普”,根在“法”。从这个角度出发,它更要有平民意识。它要将目标受众定位为“需要了解法律信息”的公众,以公众愿意接受的形式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这当然更让此类节目充满了神圣的使命感!
应该说,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事实上正朝着这个指向前行,因此可以号称“点滴记录中国法治进程”。但尹力自己也认识到:中央电视台在法制节目的电视表现手法方面,还有进一步挖掘的空间,并非只有纪实可用,比如现场谈话节目形式、娱乐游戏的形式等等。但是因为专家资源有限,内容资源有限,电视法制节目都做成《今日说法》是不可能的;从受众来说,如果全是这样,也是单调乏味的,这些也是催生《文涛拍案》这样的节目的现实土壤,这种对题材的另类选择显然对我们更加具有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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